Ⅰ 互聯網金融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區別
1.互聯網信息服務,也稱網際網路網上信息服務,指的是在網路環境下信息回機構和行業利用答計算機、通訊和網路等現代技術從事信息採集、處理、存貯、傳遞和提供利用等一切活動,其目的是為了給用戶提供所需的網路信息數據、產品和快捷的服務,讓人們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享受網路帶來的省事,省心,省力。
2.互聯網金融服務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服務行業。
Ⅱ 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有研究意義嗎
關於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及對策研究思考
隨著電子商務和互聯網金融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公司不斷對提供的服務進行創新,不僅推出了具有支付功能的支付寶、財富通等服務,還推出了與商業銀行存款業務具有類似功能的余額寶、小金庫等業務,互聯網金融公司藉助其在互聯網服務領域的技術優勢,不斷的推出與商業銀行業務類似的服務,這些服務的推出搶奪了商業銀行現有的客戶,對商業銀行的持續發展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研究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不僅有助於商業銀行認清當前的發展形勢,並有助於商業銀行採取有效的措施應對互聯網金融的挑戰,提升商業銀行的業務能力,進一步促進我國金融業的發展。
一、互聯網金融概述
1.互聯網金融模式
就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種模式:第一種,是最早出現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和騰訊旗下的財富通為代表;第二種是近幾年出現的眾籌模式。該模式的出現主要是為了解決部分企業的融資需求,但隨著眾籌模式的不斷發展,對商業銀行的傳統服務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第三種,個人對個人(P2P)的網路信貸模式,這種模式使得企業在融資的過程中直接面向資金的所有者進行,不僅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產生了影響,對存款業務也有一定的影響;第四種為大數據金融模式,該種模式以阿里小貸為代表,大數據金融模式充分的使用與大數據相關的技術,開發具有較強市場針對性的互聯網金融產品。
2.互聯網金融特點
由於互聯網金融建立在互聯網基礎上,而由於互聯網的獨特性,也使得互聯網金融具有其自身的特點,其中尤以大眾性和高效性為互聯網金融所具有的主要特點。互聯網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直面客戶,並且由於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提供企業使用大數據和智能Agent技術,能夠快速的對客戶的需求作出反饋,不僅能夠同時處理大量客戶的業務請求,並且能夠使客戶養成特定的使用習慣,使得互聯網金融集大眾性和高效性為一身,具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3.互聯網金融產生的原因
互聯網金融在最初的發展中,僅僅是傳統商業銀行線下業務在互聯網上的擴展以及電子商務服務平台推出的擔保支付服務,但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對金融服務不斷提出新的要求,而商業銀行對互聯網金融缺乏深入的認識,提供的服務無法滿足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也無法滿足客戶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正是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產生了互聯網金融,並且,相應的互聯網金融服務一經推出就受到用戶追捧,獲得了較好的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1.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的影響
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形成挑戰的互聯網金融服務,主要有以余額寶為代表的新基金銷售模式和P2P信貸服務,尤其是余額寶模式不僅具有傳統存款的特點,並且具有比銀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和更好的流動性,獲得了廣大用戶的青睞,直接降低了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的競爭力,獲得了較好的發展。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是否具有充足的存款是開展其他業務活動的基礎,余額寶和P2P信貸服務的出現,不僅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產生了影響,並且因為存款受到影響,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和其他業務活動的開展也產生了負面影響。
2.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產生的影響主要來自P2P貸款和眾籌模式。P2P貸款和眾籌模式的出現,為潛在的貸款需求企業和個人在融資的過程中有了更多的選擇,而與商業銀行復雜的貸款手續不同的是,使用P2P貸款和眾籌的方式進行貸款不僅手續簡單,而且貸款的流程也大為簡化,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
3.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支付業務的影響
支付業務是商業銀行提供的傳統服務,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我國政策允許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和發展,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業務不僅使用方便而且費用較低,而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業務,手續復雜,不同的商業銀行間辦理支付業務時還面臨較多的困難,而互聯網金融服務有效的克服了商業銀行支付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對商業銀行支付業務的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三、商業銀行的應對策略
1.轉變經營理念
針對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產生的影響,如果商業銀行再不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應對,勢必會對商業銀行未來的發展產生嚴重的不良影響。針對這一情況,商業銀行應當轉變現在的經營理念,積極的應對互聯網金融的挑戰。商業銀行應當全面認識技術變革對銀行的影響,並對技術變革可能對商業銀行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全方位的評估。對於商業銀行而言,積極轉變經營理念是商業銀行有效的應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帶來挑戰的過程中最為重要的環節。
2.調整經營策略
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商業銀行的話語權不斷減弱,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商業銀行未能根據互聯網的發展需求,推出相應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致使互聯網企業有了發展互聯網金融的機會,對於商業銀行而言,要應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不利影響,應當調整現有的經營策略,調整商業銀行在市場上的定位,根據當前金融市場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情況,更新戰略規劃,主動應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挑戰。對於商業銀行而言,在調整經營策略的過程中應當主動進行經營創新,提出新的經營策略,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獲得更多的話語權。
3.提升管理能力
與商業銀行龐大的組織結構不同的是,互聯網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積極的使用智能Agent技術,使得互聯網金融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具有較高的效率,與商業銀行較低的業務辦理效率和較高的業務辦理成本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對於商業銀行而言,在與互聯網金融企業競爭的過程中,要獲得競爭優勢,就不得不提升管理能力,積極應用先進的管理技術,提升管理效率,降低商業銀行的管理成本,以提升商業銀行的競爭能力。
4.拓展業務渠道
在應對互聯網金融挑戰的過程中,商業銀行還應當積極拓展業務渠道,獲得更多的客戶資源。具體而言,一方面,商業銀行應當主動的「觸網」,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互聯網金融產品,藉助自身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巨大優勢,積極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從互聯網獲得新的客戶資源;另一方面,商業銀行應當積極的開發潛在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開發潛在的市場需求,針對潛在客戶的服務需求開發相應的業務渠道,提高商業銀行的業務量。
四、總結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既是科學技術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人們生活習慣的改變對金融服務的必然需求,商業銀行在互聯網金融中不斷的喪失其應有的話語權,與商業銀行未能充分的認識到潛在的金融服務需求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當前的研究和現實已經表明,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當前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的金融服務已經對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和支付業務都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如果商業銀行還不能充分的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給商業銀行帶來的挑戰,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應對,對自身進行變革,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將越來越嚴重。
Ⅲ 互聯網會對金融中介帶來什麼樣的沖擊
當利率市場化來敲門——互聯網給金融行業帶來的沖擊(一)
《紅周刊(博客,微博)》作者記者 袁園
編者按:在一個偌大的房間里,只知道將錢存在銀行的人們沉睡著,銀行的工作人員悄悄出去把門關嚴,並喃喃自語道:「傻子才把這些利率2%的儲戶
叫醒」。由於銀行還需要增量來提升存款競爭力,便在房間門口和小商販做起了小生意,「我給你利率4%,你幫我吆喝吆喝,怎麼樣?」小商販盤算著差價滿心歡
喜。日子久了,沉睡的人們開始慢慢醒來……
「小商販沒有投資實體經濟和流動性管理的能力,也沒有廣泛吸收存款的能力,如果一定要做這樣的事情,就要受到和銀行一樣的監管。隨著利率市場化,銀行就會走進房間進行吆喝。」
——互聯網金融正在成為一個新的闖入者,加速利率市場化的到來。
嘉賓簡介
雷曜: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綜合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互聯網時代:追尋金融的新起點》作者之一。
鄧建鵬: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金融論壇互聯網金融中心研究員,《互聯網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作者之一。
互聯網金融迎合了長尾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是否有區別,您怎樣理解?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注重滿足個性化和多樣化的需求,滿足這種需求以技術提升為前提。此前銀行貸款以及其它金融產品大多數是標准化產品,銀行設計
這些產品時首先是從自身作為思考的出發點。自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互聯網化即從這種思路出發。互聯網金融則主要從客戶角度出發推出產品,比如余
額寶。所以傳統金融的互聯網化與現在的互聯網金融存在區別,將來兩者間的差異可能將會越來越小。
《紅周刊》:您認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
雷曜: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是金融,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眾籌等等都是互聯網金融,它們仍是現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改進與延伸。互聯網一些新理念、商業模式、技術給金融行業發展帶來新的機會。金融是一個服務行業,對消費者而言,不管誰來提供,最終的需求是好的服務。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技術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包括了分享、平等、民主和協作的理念。互聯網金融發展動力來自於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之所以有生命力,其重要原因是它迎合了民間80%被傳統金融所拋棄的長尾客戶的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經濟格局中將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鄧建鵬:一是促進利率市場化;二是為金融業的改革帶來巨大動力;三是彌補傳統金融機構的不足,尤其是為傳統金融機構不重視的人群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
《紅周刊》:請二位簡單概括一下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雷曜:目前暫時可以總結為三類比較典型的產品和服務:第一,傳統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服務;第二,電子支付以及其延伸服務,非金
融機構在銀行卡單、互聯網支付等細分領域市場逐步成熟,交易渠道也從網路支付延伸至移動支付、電視支付、電話支付等;第三,網路借貸和眾籌融資等新興形式
正在興起。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各產業領域尚在不斷分化組合及高速發展之中,尚未定型,以模式論未必適合。互聯網金融關鍵要把握兩個要素:第一是貨幣虛擬
化、電子化;第二是支付的網路化、移動化。在技術上,這兩者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根基。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包括第三方支付、「寶寶類」互聯網直銷基金、
P2P網路借貸、第四種互聯網金融的產業領域——眾籌、第五種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互聯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其它的產業領域,不便分類。這包括供應鏈金融(如京東「京保貝」)、網路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瑞波幣,其中的瑞波支付極具市場前景;金融信息服務網站,比如挖財網、銅板街等免費記帳與理財的網站。
顛覆?只是補充!
《紅周刊》:很多人使用「顛覆」這個詞來形容互聯網對金融的影響,您認為准確嗎?
雷曜: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及延伸服務,更多是基於互聯網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技術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這也為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提供了新思路。同時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業提供的支付、結算等服務形成了市場擠壓,沖擊了現有的競爭格局和經營理念。
但我們要清楚認識到,金融實質並未改變。長期以來,金融業都是信息技術推動的主要行業之一,傳統金融機構在數據集成、應用以及供應鏈金融服務市
場具有獨特優勢。面對互聯網的浪潮,傳統金融業務和互聯網金融本質上可以看做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的沖突在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下的放大。其實,傳統金融機
構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劣勢並非因為技術或者創新能力不足,而是對非傳統客戶的服務覆蓋方面缺乏主動性。
鄧建鵬:近5年還談不上互聯網顛覆金融,主要是運用互聯網技術,使得金融業態在近年有了重大改觀,如余額寶以及其它寶寶類產品成為全民理財意識
覺醒的啟動器;如P2P網貸為過去幾乎無法從銀行融資的客戶(三農、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提供了巨大的融資便利。但也要看到,這些改變更多是彌補性的,
比如主要是服務那些被傳統金融業所拋棄的客戶。但隨著移動互聯網金融、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成熟與運用,將來互聯網金融會進一步蠶食傳統金融的固有的領
域。在這個過程中,將迫使傳統金融業自我革新。因此,最終結果是兩者共存。
《紅周刊》:有一種觀點認為,隨著制度的放開、互聯網的平等特性將使得傳統金融中介的功能逐漸被摒棄,即互聯網金融能夠實現金融的「去中介化」?
雷曜:金融本身就是服務行業,先天具有中介的屬性,去中介化就是去金融化。金融行業為什麼會存在?就是因為大量的資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存在信
息的不對稱,需要一個平台有效整合信息形成定價,以及風險評估。我們很難想像去掉這個中介,「能夠去掉」意味著這個中介是非常簡單的,這是不可能的!無非
是中介的機制跟此前有一個改變,但是這種改變一直存在,這只是金融行業進化過程中的其中一步,而不是最後一步。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能使金融的「中介」性質大大弱化,但是完全去中介化估計很難。互聯網金融很多產業領域本身就是中介,比如P2P網貸平台,本質上就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
互聯網金融挑戰傳統銀行
《紅周刊》:對傳統銀行業而言,互聯網金融是危,還是機?
雷曜:互聯網金融主要在支付、信貸、客戶基礎三個方面給傳統銀行帶來了嚴峻挑戰。互聯網提供了一些新的技術、商業模式和客戶體驗,銀行不是沒有
這方面的意識,但為什麼還是被民間機構搶了先機?因為銀行狀況很好,不需要去改變,或者說也在改變,但步子不會那麼大。對銀行來說,最大的沖擊是意識上的
改變,不要因為支行開得多,就可以不重視小額;不要以安全第一,就忽視了便利。這都是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提醒,是以一種拿走市場份額的方式在提醒。傳統金融
機構的力量和優勢還是很明顯,當然其中也存在很多難點,比如對小微企業服務的問題,在符合金融監管發展規律的前提下,應該更多鼓勵民間機構和傳統機構一起
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對立的。
鄧建鵬:目前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而言還談不上危險。互聯網金融的爆發,讓銀行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動力,或者說潛在的壓力。但是,如果傳統銀行不借勢自我改革,在5年以後,互聯網金融發展壯大,並且必將出現若干互聯網金融巨頭,到那時曾經的機會將變成危險。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對券商、銀行、保險有多大的沖擊?影響有限還是致命打擊?影響主要體現在哪些業務模式上?
鄧建鵬:近5年,券商、銀行的中介性質弱化,其傳統盈利將下降。券商近年降低傭金即是表現之一,因此他們不得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務。保險業逐漸互
聯網化,線下保險銷售中介人員減少。在理論上,互聯金融發展的未來將演變成人人金融,每個人成為自主金融,對中介性質的傳統金融機構依賴大大減少。
《紅周刊》:怎樣定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互聯網之間的競爭關系?
雷曜:我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規模不斷提高,過去7年年均增速達到111%,其中支付寶憑借電商平台的優勢占據50%的市場份額,財付通市場占
有率約20%,銀聯10%,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走細分市場專業化道路。這打破了傳統商業的格局,也徹底打破了舊有的支付和交易格局。
傳統銀行的網路化,比如手機銀行在用戶體驗上面臨第三方支付的巨大競爭,在賬戶開立、非本行客戶跨行交易上,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相比處於弱勢;在B2C結算業務中不直接掌握客戶信息,一定程度上淪為第三方支付的後台服務。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部分非金融機構支付具有類似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功能,沉澱資金相當於吸收的存款,而且沉澱資金由於沒有類似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制度,其信用擴張的能力要遠遠強於商業銀行,這就存在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支付安全等問題。
《紅周刊》:第三方支付也是一片紅海,現在很多電商有自建或者意圖收購支付公司,如支付寶、財付通、網路錢包等,未來這個市場的競爭格局將會怎樣?
雷曜:互聯網的技術發展很快,現在規模小的未必將來就是小的,現在嘗試的一種商業模式將來未必就不會成功,互聯網金融的時代不是比大小,都有機會。
分類監管成為大方向
《紅周刊》: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就是監管。未來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政策導向傾向於什麼方向?
雷曜:第一,互聯網金融本身需要門檻,不能說只要是互聯企業就可以隨意從事金融;第二就是針對不同的子行業,門檻應有高低,對不同的資本應該更
公平一些。現在有一個誤解,即對於互聯網金融不應該監管嚴格。但金融是一個中介,首先應該考慮的是風險,而不是服務的對象是誰,這是問題的起點。另外,監
管也有成本的考慮,產品、資金的來源、接受監管的程度是一一對應的,這個規律不會因為互聯網企業而改變,所以不管什麼機構都應回歸金融的本質。
具體來講,互聯網金融對於網路安全有更高的監管和評估要求,其所蘊含的系統風險不同於傳統金融體系。借鑒國際上對不同金融機構的監管思路,我們
傾向於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與商業銀行有一定差異。另外,改變傳統的分業立法模式成為共識之一,轉而適應金融綜合化經營的發展趨勢,從消費者角度橫向立
法。同時,打破傳統的按行業分類標准,如銀行、保險、證券等,對相同性質的金融產品採用總括性的概念,在適用法律上不應存在根本差異。
鄧建鵬:綜合目前監管機構官員表態以及我個人的研究,未來政策導向更傾向於:新的業態監管要轉變既有思路,要鼓勵行業自身規則的引導,也即我稱之為的「軟法治理」;監管機構設置一些底線法則,如不非法集資、不設資金池、要有信息披露等。
《紅周刊》:有人認為,互聯網企業做金融現在風聲水起是因為其游離在金融監管之外,即享受著「管制紅利」,一旦統一監管,互聯網企業所有的優勢也就同步消失了,您怎麼看?
雷曜:現在新興互聯網金融業務處於監管套利超常發展階段。以余額寶為例,表面上,余額寶們把錢從銀行賬戶轉走,通過貨幣基金繞一圈,又以大額存
單的形式返回銀行,對整個銀行體系而言存款沒有減少,但余額寶們轉出的是銀行儲蓄存款,轉入的是同業存款,在准備金等基礎性金融管理制度上,顯現出明顯的
監管套利問題。同樣P2P網貸平台能否真正按照「信息平台」模式運行,完全不涉及資金歸集,在商業上否有持續發展的可能,還有待證明。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體現出他是特殊時期的產物,第一,我國金融體系市場化改革未完全到位,比如銀行存款上限管制帶來明顯利差空間,另外我國對
銀行存款仍存在隱形保障,人們同樣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理財產品也有政府兜底;第二,我國金融體系仍採用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而互聯網金融企業監管
明顯放鬆;第三,傳統金融監管法律和手段明顯滯後於互聯網金融在技術和商業模式方面的發展。現在一些沒有金融牌照的企業在從事金融活動,並不是沒有一點規
矩和管理,一些活動是由法律來限制的,比如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不能非法集資等,法律是底線。
鄧建鵬:互聯網企業做金融部分游離在監管之外,存在「管制紅利」問題。但是,其與傳統金融介入金融的性質不完全一樣,比如網貸,本質上是金融信
息服務中介,不經手資金,與銀行不同,所以統一監管是錯誤的,也是不可能的。完善合適的監管,正當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反而會正常成長起來。
《紅周刊》:我國目前P2P行業的模式有三類,平台模式、擔保模式、銷售模式,但絕大部分是擔保模式,如何看待這類公司風險——注冊資本很少,但業務規模很大?帶了擔保的P2P其本質是否就是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
鄧建鵬:P2P本質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現在國內許多網貸多少與這個本質存在差異,部分公司由信息中介變成信用中介,在這一點上,近似於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將來的監管要讓網貸回歸其本質。目前,網貸做信用中介,就算帶了擔保,風險仍較大。
《紅周刊》:隨著監管的落地,哪類新金融模式您覺得機會更大?您對新金融發展方向的看法是?雷曜:阿里小貸摸索了一套新的風險管理的辦法,非常有價值的一點是大數據。我們需要真正地利用大數據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務,這是未來一個大
的方向和商機。大數據技術是互聯網金融發揮獨特優勢的核心環節。隨著金融供應鏈的發展,大數據和金融體系更加緊密聯合,投資者通過上下游信息挖掘出核心企
業和衛星企業往來關系,評估企業財務狀況;金融機構將客戶消費行為、金融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匹配,實現對客戶「量身定製」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利
於信貸風險控制;提供支付、結算、投資、融資等金融服務的新型信用中介和數據的結合更為靈活和主動
Ⅳ 三分鍾看懂Fintech和互聯網金融的區別
CFA資格證書及時調整考試內容,將Fintech納入考試范圍。顯示出,CFA資格考試靈活性和專與時俱進屬。同時,這是CFA資格考試,作為其金融領域知名考試,對金融領域的發展變化以及社會對高素質、復合型金融人才需求的最好回應。
Fintech是由金融和科技,兩個英文單詞各取一部分拼湊而成的單詞。但是,關於Fintech的到底是什麼,目前為止還並沒有一套語意明確、界定清晰的定義。往往一般將其歸納總結為,能夠改變傳統金融經營方式的高新技術,尤其以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AI等技術為代表。
2019年CFA一級考綱加入fintech:Fintech新增內容添加到了投資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從原來的1個session變為了2個session,原有reading章節有順序的變動,但是該考察的老知識點不變,只是在科目最後新增了一整個reading添加了Fintech的4個LOS(考點)。
Ⅳ 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的區別到底在哪
互聯網金融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資金的融通,金融意指資金的融通,這回個融通包括直接融通答和間接融通,互聯網金融更多是指直接融通,目前互聯金融的一個典型例子就是P2P平台,這個在中國雖發展不足5年,但憑借其投資門檻低,收益率穩定迅速佔領市場,目前年交易規模已破萬億,且還在以雙位數增長,9月份央行更首次為網貸平台正名鼓勵其發展,未來合規的網貸平台發展空間還是蠻大的。
金融科技其實來自美國,在美國沒有互聯網金融這個概念,只有金融科技,主要指互聯網公司或者高科技公司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新興技術開展金融服務。這些服務和銀行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是顛覆的關系,而是互為補充。
總結來說,互聯網金融其本質還是金融,而金融科技對科技要求較高,主張利用科技的力量來進行金融服務。
Ⅵ 互聯網金融產品有哪些 大致分為五大類
互聯網金融產品一般分為五大類
一、支付類,如支付寶、財付通、京東支付等
二、貸回款類,如螞蟻答借唄花唄、京東白條、平安易貸等
三、理財類,京東金融、余額寶、網易理財、銅板街等
四、網路證券類,主要是經營炒股軟體提供資訊的公司,像平安證券也屬於
五、其他類,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一些正在興起沒形成規模的
Ⅶ 互聯網金融平台銷售的理財產品有哪些種類
首先來說一下金融,金融指的是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其實本質就是價值的流通,簡單來說金融是為有錢人理財,為缺錢人融資的工具。
互聯網金融從字面上是互聯網+金融,實際是用互聯網技術來優化整個金融行業。金融行業是需要優化的,因為金融是一個工具,也是一個中介,金融可以促進存款端和融資端的信息對稱並且解決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麻煩。互聯網為了金融提供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方式來維系兩端用戶,可以優化資源配置和促進經濟增長。
5.互聯網銀行
互聯網銀行是沒有實體店的銀行,利用互聯網、數字通信、移動通信等技術實現了,互聯網銀行可以存款和融資,也可以做第三方支付,同樣想銀行一樣發行理財產品。目前有微眾銀行作為先例,還有螞蟻金服旗下的網商銀行等,這類互聯網銀行本質是民營銀行,是受銀監會機構的規范和監管的,背後都是國內大企業的做支撐,所以有一定程度上的安全。
最後總結,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發展的結果,到了目前已經是潮流的趨勢,改變了傳統金融的經營模式,讓金融行業更便利更低成本地發展,不過目前還是起步階段,會有不少漏洞存在,使用或購買互聯網金融平台理財產品的時候要注意風險。
Ⅷ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優勢與劣勢有哪些
互聯網自金融的優勢:
資源開放化,包括開放的平台、資源能得到共享;
成本集約化,信息能實現最大化對稱;
選擇市場化,改變了過去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形式;
渠道自主化,通過互聯網技術和前端的整合,擴大服務的邊界;
用戶行為價值化,利用雲計算將消費者的行為數據進行分析,從中挖掘商業價值。
總結這些優點,那就是互聯網金融可以通過社交網路,電子商務平台等能夠及時獲取資金供求雙方的信息,而這是令傳統金融模式望其項背的。
但是相較於傳統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也存在著很多問題。互聯網平台不適合出售復雜的、非均質化的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平台的主動營銷能力相對不足;大數據缺乏突破性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