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判斷:貨幣供給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錯。
(1)貨幣供給形成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包括接受活期存款回的金融機構),即答存款貨幣銀行系統。
(2)兩個主體各自創造相應的貨幣:中央銀行創造現金,商業銀行創造存款貨幣。
(3)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接受活期存款。
❷ 金融機構在貨幣供給機制中的作用
信用創造。理論上,央行可以控制金融機構的准備金率,改變貨幣乘數,從而影響貨幣供給。但貨幣乘數不僅與存款准備金率有關,還與現金比率有關。央行通過利率調整可以調整現金比率。繼而調控貨幣供給。
❸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特徵
獨立系統
農村金融本身是一個獨立的系統,具有整體性、相關性、環境適應性和動態性
所謂系統,就是按一定目的、條件和環境,按一定的關系組成的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的有機整體。系統論認為,宇宙中包括人類社會宏觀和微觀方面,都是若干大小系統。基於這一系統論基本原理,宏觀經濟可以看作一個系統,農村經濟可以看做是宏觀經濟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而農村金融可以看做是農村經濟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宏觀經濟系統的二級子系統)。農村金融作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它也是由若干要素所組成的有機體。按照不同的層次劃分,包括宏觀層次的金融監管系統、中觀層次的金融機構系統以及微觀層次的金融需求主體系統,其中,宏觀層次的金融監管系統和中觀層次的金融機構系統構成農村金融的供給系統,金融機構系統是農村金融系統的主體,在整個農村金融系統中起著關鍵的作用。
(一)農村金融系統的整體性與相關性
整體性是農村金融系統的首要特徵。如前所述,系統是由相互依賴的若幹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存在著有機的聯系,構成一個綜合的整體,以實現一定的功能。因此,農村金融系統各部分也不是簡單的組合,而要有統一性和整體性,要充分注意農村金融系統各組成部分或各層次的協調和連接,提高農村金融系統的有序性和整體的運行效果。同時,農村金融系統中相互關聯的各部分或部件形成「部件集」,「部件集」中的各部分的特性和行為相互制約和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賴,即具有相關性。農村金融系統中相互關聯的各部分,有的相互關系較為強烈,有的相互關系較為軟弱;有的相互關系是線性的,有的相互關系則是非線性的;有的相互關系是長久的,有的關系則是暫時的。這種相關性確定了農村金融系統的性質和形態。
(二)農村金融系統的環境適應性與動態性
農民期待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農村金融系統和包圍農村金融系統的環境之間通常有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各種環境要素的變化,如政府職能轉換和經濟工作重心的轉移、宏觀經濟景氣狀態的變化、宏觀調控的收與放、銀根的松與緊、農村經濟增長的快慢、農村市場開放度的增減、農村金融體系內部的相互競爭與合作態勢的變化、區域投資環境的改善與惡化、社會信用狀況的波動等等,與農村金融系統之間均有互動作用,都會引起農村金融系統特性的改變,相應地引起農村金融系統內各部分相互關系和功能的變化。為了保持和恢復農村金融系統原有特性,農村金融系統必須具有對環境的適應能力。
為此,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農村金融系統,它在形成以後,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它也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特性,隨著環境的變化,農村金融系統本身也需要發展,需要在變化了的新的環境下找到新的均衡,具有動態性。
行為特徵
(一)重視正規農村金融,忽視非正規金融,改革缺乏必要的整體性和相關性
與我國經濟改革的整體戰略路徑一致,金融領域的改革也採取一種漸進改革的方式,遵循「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的方式而展開,對金融改革特別是農村金融改革缺乏整體的系統性構思。在金融市場化的方向下,農村金融改革到底要達到什麼目標,缺乏系統性論證。
因而,多年來的中國農村金融改革主要著眼於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系統內部關系的調整和改善,沒有著眼於機構間運作機制的協調。改革視角始終停留在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上,而且僅就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來看,也缺乏必要的整體性和相關性考慮。
例如,對農業銀行的改革是從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角度展開的,這樣的改革必然導致農業銀行從農村地區的撤離。而對於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則是在糧食市場化改革情況下不得不採取的舉措。農村金融改革僅僅是為了構建一種完善的機構體制,而沒有著眼於如何構建農村金融系統中各子系統間相互協調運作的長效機制。
農村
改革開放以來,多次調整和改變農村金融監管系統的運作方式,農村正規金融系統內部,也僅僅著眼於各金融機構系統內部的改革,而忽視非銀行系統的安排,僅僅著眼於正規金融部門制度的演進,而忽視非正規金融部門制度的變遷。
事實上在農村私人借貸極為普遍,構成了農村借貸的主要方面。農戶的支出比例從大到小依次為教育、生活、醫療和生產,當入不敷出時,農戶往往更傾向於通過私人借貸的方式獲得融資。據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顯示,農戶從正規金融獲得的借款佔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這主要是因為通過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借款非常困難。調查顯示,農民借貸的問題並不在於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錢。非正規金融的存在顯然有其客觀必要性,也有其優點。而且,非正規金融的存在也表明:我們不花錢,一樣可能得到一個較好的農村金融市場機制。但問題是非正規金融游離於法律之外,不僅可能蘊含著極大的風險,而且其自身也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二)農村金融系統改革與城市金融系統改革缺乏協調推進性
我國經濟金融改革的次序,是經濟改革先於金融改革。盡管我國經濟改革首先是從農村展開的,但是經濟發展的路徑卻遵循著以東部和城市為中心推進的模式,與經濟發展的路徑一致,我國金融發展也遵循以東部和城市為中心推進的模式(何廣文,2001),金融改革首先在城市進行,這就必然造成農村金融改革與農村經濟發展的脫節。農村金融改革落後於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金融供給不能適應需求的變化。農村經濟和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帶來了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經濟發展的過程在逐漸地削弱二元結構特徵,城鄉統籌、縮小城鄉差距也成為政府現階段經濟工作的重心。同時,農村經濟主體出現多元化、需求出現多樣性。
然而農村金融系統卻在固化這種城鄉金融的二元結構特徵。
一是和城市相比,我國農村歷來是受管制最少的,農村金融市場應該是最能體現競爭機制的市場。
二是我國農村金融本身存在龐大的客觀需求,具有內在的生存、發展和創新的能力和動力,即使在最貧困的地區,也有生存的土壤。
三是農村金融機構的命題特徵應該為:體制上是私人的,對象上是立足於鄉鎮社區的,規模上是小型的,數量上是大批的。
四是這些金融機構本身可以充分競爭,繁榮發展,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
五是這些金融機構服務范圍窄、影響小,風險比較容易控制。但以往和目前的改革措施往往是著眼於機構,側重於監管,熱衷於「拉條條」、「定框框」,把本來簡單的事情復雜化,對農村金融市場的改革、發展和創新形成極大的制約。
農村金融改革
(三)改革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和外部支持環境
改革的推動者和行為主體的行為沒有協調,監管者和金融機構之間缺乏協調機制,金融機構本身創新的動力和創新的主動精神缺乏。現有農村金融監管力量,分別來自於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省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往往出現職責上的分工問題,或者造成監管漏洞,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過度。
農村金融改革需要一個良好的金融運行環境。
一是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制度環境支持,對於農村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商業性金融機構以及非正規性金融機構,目前還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
二是需要有關的宏觀政策支持。對於商業性或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在准備金管理、再貸款利率等方面,現有的制度安排還不是很合理,需要研究更符合現實情況的管理措施。
三是需要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道路、教育、醫療、水電、通訊和法律支持等公共產品供應不足,也制約了農村商業金融服務的改善。
四是一些配套改革也非常重要。例如,盡管有的農村土地制度使農村土地和房產已進入市場,也不能成為抵押品和擔保品。農村社會保險、醫療保險以及教育、投資等方面的現有體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金融市場發展構成了阻力。
(四)農村金融供給和需求之間不協調,農村金融改革與環境的適應性被忽視
農村金融服務的主體是「三農」,由於中國經濟發展的區域性差異決定了全國各地「三農」問題的重心和表現形式是不一致的,農村金融需求也不同。
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現為解決基礎設施建設和緩解貧困局面,為貧困農戶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務,這是通過商業金融渠道所不能實現的;中等發達的傳統農區的金融需求主要是農業生產發展所需,解決商業貸款能力較弱的農戶融資難的問題;發達地區的金融需求主要體現為農村經濟發展所需,解決推動私營經濟發展和中小型企業發展所需的融資問題。
就現有農村金融市場供給而言,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和中等發達的傳統農區的金融供給主要是農村信用社在實力不足狀況下的低水平的金融供給,需要通過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各種類型的民間小額信貸協同來滿足。發達地區雖然業已形成了金融機構多元化格局和多渠道金融供給狀況,由於私營中小型企業在商業信貸市場上的融資能力不足,需要政策金融各種形式的輔助。
可見,不論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政策金融在農村金融供給中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並且需要政策金融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發揮不同的功能。而就現階段的中國農村政策金融的功能設定而言,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功能設定具有同質性,即為糧棉收購企業提供貸款,業務范圍狹窄,功能退化,僅是在農產品收購方面發揮著政策性金融組織的作用,退化成「糧食銀行」。而實際上,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政策金融需求是不一樣的。
近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收縮縣和縣以下機構,涉農金融機構大量縮減,嚴重影響農村金融供給能力,實際上形成了農村信用社「獨戶挑重擔」,壟斷農村金融市場的局面。但是,農村信用社在滿足農村金融需求方面的作用有限。
一是資金來源不足是農信社供給能力有限的最主要原因,在縣域經濟范圍內,金融機構之間的存款競爭非常激烈。各商業銀行雖然大規模收縮農村金融業務,但它們的儲蓄網點還在強抓存款。同時,郵政儲蓄憑借自身優勢,大量擠占存款市場。這些機構抽走了大量農村資金,卻大都不承擔支農任務,不僅使農村資金嚴重外流,而且也造成農村信用社存款增長相對較慢。
二是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不良貸款比例高,經營虧損嚴重。
三是支付結算體系的落後也成為農村信用社競爭能力拓展的重要障礙。目前大部分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體系都十分落後,聯行結算和電子匯兌業務遠遠落後於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這些技術制約不僅大量增加資金在途時間,時效性差,准確性低,嚴重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信譽和形象,從而使相當一部分資金流失。
四是從市場經營看,農村金融機構最薄弱的環節在於市場競爭和風險管理能力的匱乏,道德風險問題仍然十分嚴重。
(五)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方案不知不覺又走了計劃經濟的老路
省聯社與縣聯社的兩級法人幾乎就是原縣聯社與信用社兩級法人的翻版。公司治理中最簡單的道理,即權力與責任對等、努力程度與激勵必須對等以及投資收益與風險必須對等,在省聯社的體制中沒有考慮進去,縣聯社需要通過增資擴股來滿足監管當局的資本充足率要求,但卻不必對股東負責;被剝奪了委託人權利的股東,追求的是不需要承擔風險的高額收益;省聯社有權任命縣聯社主任,但無需也沒有能力承擔縣聯社經營不善的責任。
此外,省聯社體制形成了對整個農村金融部門事實上的壟斷,使得農村信用社的道德風險便無可避免,可能形成信用社風險的集中化和國家化。省聯社的體制還是壟斷改革的根源,可能成為農村金融創新的主要制度性障礙,與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在省聯社的體制之下,信用社之間的競爭將被當作「家醜」來處理,信用社信息披露的選擇性將會更強,其他新的金融組織創新出現的難度將大大增加。
❹ 金融學問題
貨幣供給的口徑
1、貨幣供給的口徑
《人行貨幣供應量統計和公布暫行法》規定:貨幣供應量,是一國在某一時點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總和,一般表現為金融機構的存款、流通中的現金等負債,即除金融機構和財政之外,企業、居民、機關團體等經濟主體的金融資產。
M0=流通中現金;
M1= M0+企業活期存款+機關團體部隊存款+農村存款+個人持有的信用卡類存款;
M2= M1+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企業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質的存款+外幣存款+信託類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
M3= M2+金融債券+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
劃分不同層次的貨幣的依據是流動性不同。
(1)貨幣供給形成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包括接受活期存款的金融機構),即存款貨幣銀行系統。
(2)兩個主體各自創造相應的貨幣:中央銀行創造現金,商業銀行創造存款貨幣。
(3)銀行系統供給貨幣的過程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一是實行完全的信用貨幣流通;二是實行比例存款准備金制度;三是廣泛採用非現金貨幣結算方式。
在這三個條件下,貨幣供給的過程可分為兩個環節:
一是由中央銀行提供的基礎貨幣;
二是商業銀行創造的存款貨幣。
在這兩個環節中,銀行存款是貨幣供給量中最大的組成部分,但商業銀行創造存款貨幣的基礎是中央銀行提供的基礎貨幣,並且在創造過程中始終受制於中央銀行,因此,中央銀行在整個貨幣供給過程中始終居於核心地位。
基礎貨幣的投放渠道
國外資產業務:主要是在外匯市場買賣外匯黃金,變動國外資產。
對政府債權:在公開市場上購買政府債券、向財政透支或直接貸款,變動對政府債權。
對金融機構債權:對商業銀行辦理再貼現或發放再貸款,變動對金融機構債權。
商業銀行創造存款貨幣的過程派生存款產生的過程,就是各級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轉帳結算,不斷地在各銀行存款戶之間轉移,形成新的存款額,最終導致銀行體系存款總量增加的系列過
❺ 如何理解貨幣供給的流動性概念及其意義。貨幣銀行學的簡答題
可用'貨幣流通次數即速度'來表示,即m1/m2,表示的是狹義貨幣供給相對於廣義貨幣供給的比重。
意義:判明同一數量的貨幣供給;是判斷經濟發展態勢的指標之一。
簡答題嘛,字越少越好哈~我了解的!~^^~
❻ 宏觀經濟學關於"可貸資金的供給"的一個問題。可貸資金供給包括老百姓存款與參與金融機構的資金。。。
這個利率是市場浮動利率。它的降低,由社會投資總需求的降低(或者說增量不如可供貸專款增量大)屬引起的。投資降低(或者增速降低),對GDP是減速效應。
資金總量=貨幣存量*准備金率的倒數*貨幣流通速度。所以資金總量實際上是動態的變化的。當投資不旺,利率下跌,實際上社會的資金總量是縮小的。
❼ 在我國的貨幣供給過程中,中國人民銀行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你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對我國貨幣供給的控制力如何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轉軌階段,市場經濟體制還很不完善,這些特殊國情使得我國的貨幣供給量更加難以控制。而且在當今金融創新、金融放鬆管制和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的背景之下,各個層次的貨幣供應量之間的界限更加不易確定,基礎貨幣的擴張系數也失去了以往的穩定性,這又進一步強化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
中國人民銀行對貨幣供給的控制能力
一.基礎貨幣與貨幣供給
基礎貨幣的創造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各種資產業務推動的。影響基礎貨幣的變化主要有四個因素:國外凈資產,對政府的凈債權,對銀行機構債權,對非金融部門債權。中國人民銀行各種資產增減變動的相互作用就決定了基礎貨幣的增減。下面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來詳細分析影響基礎貨幣的幾個因素:
(一)對銀行機構債權
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對於銀行機構所持有的基礎貨幣的形成和變動,央行主要有以下三種調控方式:(1)改變再貼現率;(2)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 (3)開展公開市場業務。「通過改變再貼現率對基礎貨幣的操作上,央行是被動的。這里調控取決於商業銀行是否願意借入准備金,即使銀行機構需要借入准備金,向央行貼現也只是其中一條實現途徑,銀行機構可以通過別的途徑借入准備金,例如在國際金融市場融資、同業拆借等等。」而且這種調控能力還受到金融市場完善程度的制約,越不完善的銀行機構對再貼現就越依賴。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雖然可以有力地影響銀行機構持有基礎貨幣的數量,但這種手段效果過於猛烈,不宜經常使用。而在公開市場操作過程中,央行有高度的調控能力。
在我國經濟社會中,由於金融市場尚處於萌芽生成階段,進行公開市場操作業務也處在發展階段,還很不完善和規范。在我國銀行系統銀行准備金率沒有市場化運作,還是受到國家的控制,調整存款准備金率的手段落不到實處。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控方式就主要集中在變動對銀行機構的貸款規模上,對銀行機構債權CB主要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構成的。
央行對銀行機構的貸款可分成常設融資便利 (standing facilities)和債券回購(securities repos)兩大類。常設融資便利(standing facilities)通常有貼現貸款、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幾種形式。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央行事先規定了利率(如貼現率等),商業銀行可根據融資的需要,向央行提出貸款申請。如果央行對銀行機構的貸款以債券回購(securities repos)為主,央行可以根據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主動靈活地調整基礎貨幣的供給,並可實行微調,這樣央行調控基礎貨幣的能力較強。但在我國央行對銀行機構的貸款以常設融資便利(standing facilities)為主,債券回購為輔。央行控制基礎貨幣要受到實體經濟需求的影響(demand—determined),要受到整個銀行體系對央行貨幣需求的制約。當銀行的貼現貸款需求萎縮時,央行盡管可以通過降低貼現率來刺激這種需求,但是由於整個社會對經濟前景悲觀,所以央行可能出現有錢無處貸放的現象。而當銀行面臨資金困難時,作為「最後貸款人」的央行又很難坐視不救,它必須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因此,央行控制基礎貨幣是被動的,適應性的,不靈活,不能進行微調,基礎貨幣的供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需求決定的,具有很強的內生性。
(二)國外凈資產
國外凈資產對基礎貨幣的影響取決於匯率制度。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央行沒有維持匯率的義務,國際收支狀況不影響基礎貨幣,央行可以獨立地控制國外凈資產NFA的變化。而我國盡管自2005年7月21日起開始實行更加靈活的匯率機制,但中國人民銀行仍然還有控制匯率的義務。一般而言,在一個考察期這種作用過程有以下三種情況:(1)國際收支平衡?外匯儲備不變?基礎貨幣不變;(2)國際收支順差?外匯儲備增加?基礎貨幣增加;(3)國際收支平衡?外匯儲備減少?基礎貨幣減少。這樣國際收支狀況就可以影響到基礎貨幣的增減。在固定匯率制度下,央行失去了自己實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不能獨立地控制國外凈資產NFA對基礎貨幣的影響。而且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一個行政部門,事實上還不可能超脫於其他政府機關部門之上而自主決定外匯儲備總額。因此,與國外凈資產相聯系的基礎貨幣主要作為內生變數而變動,中國人民銀行對它的實際調控能力甚為低下。
(三)對政府的凈債權
這一項與政府彌補財政赤字的方式有關。政府如果只依靠增加稅收的方式來彌補赤字,向公眾發行國債,不會對基礎貨幣產生直接的影響,基礎貨幣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如果債券的發行影響到了利率水平、從而使得央行必須干預時,財政赤字就會影響到基礎貨幣。如果政府彌補財政赤字是增發貨幣,也就是債務的貨幣化,這種方式就會帶來基礎貨幣的增加。在經濟社會中存在完善的金融市場的條件下,央行完全可以根據經濟運行情況相機抉擇,利用公開市場業務,靈活地購進和賣出債券,對基礎貨幣的形成和變動進行主動調控。
而我國的央行是國家的銀行,是國務院的一個下設部門,對政府的凈債權N03往往表現為央行對財政的支持,而且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公開市場操作(Out right Transactions in the secondary security market)仍處於起步階段,對財政赤字彌補往往會造成基礎貨幣的增加,中國人民銀行對這種基礎貨幣的直接調控能力又受到各方壓力的制約,使得中國人民銀行很難獨立於政府而獨立地影響對政府的凈債權NCG,控制基礎貨幣的供給量。
另外還有一個因素是對非金融部門債權,這是中國人民銀行歷史遺留下來的項目,其作用甚微,這里不做討論。
二.貨幣乘數與貨幣供給
貨幣乘數(m):m=M/B=(D C)/(R C),其中M為貨幣供給,B為基礎貨幣,C為流通與銀行體系外的現金,R為商業銀行保有的存款准備金(包括商業銀行庫存現金和超額准備金),D為經過派生的存款總額。
(1)定期存款的法定準備金和活期存款的法定準備金率是由央行決定的。
(2)定期存款和現金同活期存款的比例是由非銀行的公眾所決定。
(3)超額准備金是由商業銀行決定的。
由此,整個貨幣乘數是由央行、非銀行公眾和商業銀行三方面經濟主體的行為決定的,而且後兩者是獨立於央行的,對貨幣供給的影響還很大。這也同時說明了央行無法完全控制貨幣乘數。
(一)商業銀行
一般銀行對貨幣供給的影響主要有兩種行為:一是調節超額准備金比率;二是調節向央行借款的規模。後一點上文已經有所涉及。銀行選擇這些行為的動機一個是成本收益動機,另一個是風險規避問題。在自主經營的銀行體制下央行在一定程度上對此是無法控制的,尤其是超額准備金率的決定。現實情況的多樣性與復雜性,外加我國的商業銀行還沒有完全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仍然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的支持,制度上還存在著一些缺陷,超額准備金率的大小更是變化不定,其量的大小取決於商業銀行本身的行為以及具體的現實狀況,中國人民銀行即使能夠了解也很難控制。
(二)非銀行公眾
非銀行公眾是通過流通中現金與活期存款的比率和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率來影響貨幣供給的。非銀行公眾從財富總額、資產收益率以及流動性等方面考慮,選擇適合自己的資產組合,滿足自己的實際需要,而且為自己帶來收益的最大化。從風險角度看,由於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都是存在銀行里的,都具有風險,所以當金融市場不穩定時,二者的比率很難確定,但是現金的比例會上升。總體上說非銀行公眾確定現金與活期存款的比率和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率取決於人們的偏好,沒有什麼規律。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難以進行評價和分析,更不要談預測了。此外,「一些非法經濟活動,逃避法律監督,傾向於用現金進行交易,但選擇現金的比例視具體情況而定,難以統計」。民營經濟也存在類似的情況。這些都加劇了漏現率的多樣性與復雜性,各種因素的加總使其更難以估計和確定。央行要完全控制非銀行公眾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能的。
三.我國金融體制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轉軌階段,市場經濟體制還很不完善,這些特殊國情使得我國的貨幣供給量更加難以控制。
(一)「倒逼機制」
下文對我國一些其他具體情況的分析也會涉及一些這方面的內容,但由於這種現象在我國貨幣供給中影響巨大,故將其單獨拿出進行分析。
貨幣供給的「倒逼機制」是一種源於我國經濟運行實際的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實證分析,與我國銀行體系的准財政作用及其非獨立性相聯系,其源頭在國有企業。由於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同傳統計劃體制下相比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觀,因此它們總是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相融合,在貨幣資金獲取上向國有銀行不斷施加壓力,國有銀行在存在對國有企業實行所謂傾斜政策的大背景下,通常總是要在一定程度對國有企業的借款要求做出讓步。當這種現象普遍化時,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國有企業向國有銀行的基層行施加壓力突破了基層行的信貸配額防線,國有銀行的基層行又層層向自己的上級行乃至總行提出擴張要求迫使總行增加額度甚至資金,各國有銀行總行最後又向央行申請再貸款,迫使央行不得不擴張規模」。這種起源於國有企業借款要求自下而上的貨幣供給擴張過程,就是所謂的「倒逼機制」。
從經濟效果上說,「倒逼機制」是央行貨幣政策貫徹中的不確定因素之一。在這種情況下,貨幣供給往往是被動地適應貨幣需求,央行很難實施各項既定的貨幣調解方案,無法控制貨幣供給量。
(二)銀行、企業和住戶行為與貨幣供給的決定
上文僅僅論述了企業、住戶和銀行行為對貨幣乘數的影響作用。下面就在「倒逼機制」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具體的經濟特徵,分析這三者在我國貨幣供給中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企業雖然已從單純國家附屬機構逐漸向商品生產者轉化,但國家與企業間的「父子關系」並未真正割斷,企業在很大程度上只負盈不負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與當地行政領導的政績相聯系。這樣企業的貨幣需求行為都主要受行政力量支配,較少受市場因素約束。企業往往可以通過自身的主觀努力對貨幣供給的決定產生擴張擠壓行為,致使銀行的貨幣供給服從自己的貨幣需求意願。這也是「倒逼機制」中的一個環節。
我國的銀行沒有完全實現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銀行還沒有完全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需要不斷協調與政府管理部門的關系,不是完全以追求利潤為經營方向。「在地方黨政部門的壓力以及企業和住戶——他們以地方黨政部門為介質——的擴張擠壓行為面前,基層銀行機構通常難以抵擋制衡,銀行貸款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基本是被動的,自身並沒有形成控制貨幣供給的機制,從而致使貨幣供給的決定在一定程度上單項傾斜。」
(三)究竟誰是貨幣當局
中國人民銀行沒有獨立的決策地位,貨幣供給控制目標的真正抉擇主體是更高層的政府部門,是黨中央和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所能做的,無非是根據自己對經濟運行形勢的判斷向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應當從松還是從緊的政策建議。因而只能認為貨幣政策的執行權在央行,但決策權並不在央行。中國人民銀行不是真正的貨幣政策的制訂者,不是真正的貨幣當局。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銀行何談對貨幣供給的控制呢?
(四)利率、准備金之類的調節手段沒有實質性作用
對國有銀行來說,利率對其從央行借款起不了多大的調節作用。因為它發放貸款的利率與央行借款的利率都是國家直接規定的,其間的利差已經考慮了他們的利益。准備金,以及類似的備付金、專項存款等,對於國有銀行的具體行為具有決定性作用,但對這些比率的調整行政色彩極濃,並沒有形成國有銀行依據准備金率自行安排資金營運的機制,自主經營性較差。而且在國有銀行依靠央行大量貸款支持的情況下,如果提高利率,往往通過從央行多取得一些貸款即可抵消。
(五)貨幣信息傳導機制不通暢
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貨幣稀缺程度,價格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央行可以根據這兩個信號對貨幣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對比關系做出正確判斷。但在我國,目前雖然價格已經放開,但是利率之類的反饋信號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由國家調控,國家不僅規定了所有金融工具的利率水平,而且對不同的融資規定了極其復雜的差別性利率與優惠利率,排斥了市場機制的作用,利率不能成為引導資源配置的信號。另外我國的統計數據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精確,以及信息傳導機制的時滯使得我國的貨幣信息傳導機制並不通暢,而且金融市場的不完善也導致貨幣政策信號傳導的失真。這使得央行很難獲得真正反映市場供求狀況的信息反饋,難以觀察到總需求與總供給對比關系變動的真實映像,增加了制定貨幣政策的難度,也增加了貨幣供給的內生性。
四.金融創新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80年代末以來的金融創新、金融放鬆管制和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使得各個層次的貨幣供應量之間的界限更加不易確定,基礎貨幣的擴張系數失去了以往的穩定性,這又進一步強化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
(一)貨幣供應主體增加
當代金融創新中,除了央行、存款貨幣銀行之外,非存款貨幣銀行也成了貨幣供應者。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業務綜合化和金融機構同質化趨勢,模糊了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界限,混淆了這兩大類金融機構在創造存款貨幣功能上的本質區別。隨著融資證券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市場的日益發達,支票賬戶電子資金劃撥系統、可轉讓存單、電話存款、證券化貸款等業務的逐漸完善,使得存款貨幣的創造不再局限於商業銀行,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創造貨幣的功能。「金融創新以後,貨幣供給由過去的央行提供通貨和商業銀行提供存款貨幣二類主體擴展為央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三類主體。」
(二)金融創新加大了貨幣乘數不穩定性
央行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前提條件是貨幣乘數必須穩定,金融創新使得貨幣常數變動隨機性增強,預測貨幣乘數變得更加困難,央行通過控制基礎貨幣來控制貨幣供給量的難度加大。對貨幣乘數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是通貨比率、定期存款比率、法定存款准備金和銀行超額儲備,金融創新使這四個因素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變化:(1)改變了通貨/存款比率。通貨/存款比率主要取決於可支配收入、持幣的機會成本、金融制度的發達程度和其他非經濟因素,如公眾偏好、支付習慣等。通貨/存款比率與貨幣乘數是反比關系。金融創新從提高持幣機會成本和促進金融制度發達兩個方面對通貨/存款比率產生了向下的壓力,在通貨/存款比率的下降中,貨幣乘數反比例升高了。(2)定期存款比率有所變化。定期存款比率與貨幣乘數存在著反方向變動關系。在金融創新中非存款性金融工具大量涌現,金融市場發達,證券服務日益完善,從而提高了銀行存款之外其他金融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但銀行定期存款作為價值貯藏手段的吸引力降低時,定期存款比率會降低,加大貨幣乘數。但若銀行在創新中也不斷推出新型的定期存款工具,增加對公眾的吸引力,當活期存款不變時,該比率又會有所上升,從而貨幣乘數降低。(3)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實際提繳率下降。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由央行確定的,在貨幣乘數的決定因素中經常被視為外生變數。金融創新對這類觀點的存在前提及實際效果都提出了挑戰。由於各國央行一般對不同提繳對象採用差別准備金率,這就為金融創新通過模糊對象界限,減少商業銀行活期存款實際提繳法定準備金提供了餘地。(4)銀行超額儲備下降。超額儲備與貨幣乘數是反向變動關系,金融創新主要從三方面降低銀行超額儲備:一是減少銀行保存超額儲備的機會成本;二是降低拆借儲備金的價格;三是減弱公眾對通貨的偏好。三方面影響之和降低了超額儲備比率,加大了貨幣乘數。
由此可見,「各參數由於金融創新的變化而變得不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千擾了央行對貨幣乘數的准確估計,加大了其調節貨幣供應量的難度」。
(三)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日益增強
貨幣供給的內生性主要指其受經濟體系內部因素支配的程度。它與央行的可控性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傳統的間接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是控制外生性的貨幣。而金融創新一方面通過發揮減少貨幣需求、加快貨幣流通速度等作用,改變了貨幣供應相對量;另一方面通過擴大貨幣供應主體,加大貨幣乘數等對現實貨幣供應產生決定性影響,致使貨幣供應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央行的控制,而變得越來越受制於經濟體系內部因素的支配。因此,貨幣供給量就不再是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能夠完全控制的外生變數了,它受經濟變數和金融機構、企業、居民行為等內生因素的支配性大大增強。
另外貨幣流通速度的不穩定性,我國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惜貸,我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微觀經濟主體的相互抵消作用等等因素也加強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中國人民銀行實現對貨幣供給的控制也是不現實的。
❽ 農村金融的供給主體包括哪些機構
——聚土回答抄
農村金襲融供給包括農村金融供給主體和農村金融供給服務,其中農村金融供給主體是指各類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供給服務是指農村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各類金融產品和服務。
農村金融供給主體在我國主要分為兩大類,其中一類是國字輩的,像是農業相關的銀行,信用社,甚至還有些商業銀行,都是我國現有的主要供給主體。
另一類是民間的一些金融機構,其中有部分機構專門針對農業,三農等服務,這樣的機構在進入新世紀來,在互聯網的推動下,發展十分迅速,在全國已經有不少是名聲在外了。並且可能不僅僅是金融,還包括農村的服務,土地流轉,農村金融等一系列。具體也可參考聚土。
農業供給服務是供給主體為客體服務而生的產品,如今的金融服務還在大力發展中,產品種類在不斷完善,制度監督也逐漸建立,規模化,簡單化,普遍化將成為未來農村金融服務的主要特點。
❾ 怎樣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給
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給的方法:
要鼓勵發展更多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態,填補空白,增加競爭,改進服務,切實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資低成本。
1、加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設。要大力發展以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優化金融資源區域布局,通過政策激勵和考核約束,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對接小微企業。高度關注民間借貸風險問題,疏堵結合,給民間借貸合法身份,使其陽光化、規范化發展,納入有效監管范圍。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擴大農信社在基層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在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積極探索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
2、重構融資性擔保體系。要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必須重構融資擔保體系,把融資性擔保公司作為政府扶持小微企業、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增信機構,緩解小微企業質押品不足的難題。各級政府可結合自身情況,組建省級擔保集團,控股或參股各縣(市、區)政府性擔保公司,提升融資擔保的能力。目前,湖北省絕大多數縣(市、區)都擁有一家政府參股控股、注冊資本金一億元以上的擔保公司。同時,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的省級再擔保公司,推動銀行與擔保機構擴大合作范圍,不斷提高擔保放大倍數。督促和引導政府性擔保公司回歸公益。大力推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引入保險機構為小微企業貸款保駕護航。
3、推動中介組織服務小微企業。探索發展專門服務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小型證券機構,積極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評級機構,大力發展財務、法律、管理咨詢、營銷策劃等企業服務類中介組織。鼓勵各類中介組織結合小微企業特點,開發保姆式的服務項目,提供價廉物美的咨詢服務。政府部門可向中介機構購買服務,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策劃、財稅代理、法律體檢等方面的專業服務,節省小微企業經營成本。
總之,小微企業是經濟的基礎和活力所在,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是包括政府在內的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也是國民經濟固本培元之舉。要從思想認識到行動上高度重視,多措並舉,形成體系化、制度化的安排,那麼,小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定能夠得到化解。
❿ 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需求與流動性供給主要來自哪些方面
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在金融機構的管理中,流動性泛 指 金融機構的專對外支付能力和狀態。
1.銀行屬流動性需求的主要內容 (1)存款提取 (2)貸款需求 (3)投資需求 (4)還款需求 (5)營業支出 (6)股利支付
2.銀行流動性供給內容 (1)客戶存款 (2)金融市場借款以及向中央銀行的借款 (3)貸款的償還以及證券的到期 (4)資產變現 (5)金融服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