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可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誘發道德風險,使銀行承受更多風險,還產生了逆向選擇的問題。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個國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2014年末時已經把存款保險條例公開徵求了意見。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實施。
(1)逆向選擇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從已經實行該制度的國家來看,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1、由政府出面建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
2、由政府與銀行界共同建立,如日本、比利時、荷蘭。
3、在政府支持下由銀行同業聯合建立,如德國。
中國尚未建立該制度,但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廣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脅,銀行的信譽也正受到挑戰,因此在提高中央銀行監管水平的同時,建立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特別是針對中小金融機構所吸收的存款進行保險,將對保護家庭和中小企業存款者的利益,對穩定金融體系,增強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B. 什麼是金融機構的脆弱性,脆弱性的表現有哪些啊
我想你把下面的短文看明白了就理解了。
從銀行角度解讀金融脆弱性。
為了更好的解釋Minsky的金融內在脆弱性理論,Kregel引用了「安全邊界說」(Margins of Safety)。Graham和Dodd認為,利息承諾的收益保障是安全邊界的最全面衡量手段。安全邊界的作用在於,提供一種保護,以防不測事件使得未來不能有良好記錄。對於貸款人和借款人來說,認真的研究預期現金收入說明書和計劃投資項目承諾書,是確定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安全邊界的關鍵一環。與借款企業比較,商業銀行對整體市場環境和潛在競爭對手更為熟悉。雖然商業銀行不缺乏理性,但對未來市場狀況的把握仍是不確定的,貸款風險仍然存在。因此,商業銀行的信貸決定還主要是遵守所謂的摩根規則(JP Morgan Rule),即是否貸款主要看借款人過去的信貸記錄,而不用太關注未來預期。但Keynes認為人們極其缺乏決定長期投資項目收益的知識,因此借款人過去的信用記錄沒有太大意義。他認為商業銀行的貸與不貸偏好依照慣例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普遍看法,以及參照其他銀行正在貸什麼項目。經濟擴張、安全邊界與信用記錄權重的相互配合,使他們都變得很自信,沒有發現信用風險敞口正在擴大,於是產生了金融脆弱性。
借款人與商業銀行的經歷類似,只是有個假設條件,即企業所投資的項目將會產生足夠的利潤用來還本付息。在向銀行借款時,企業的這個假設條件並沒有基礎。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實際情況越來越多的驗證甚至超過預期,使借款人對自己當初的投資充滿信心。但這種實際情況有時並不是真實的,正如Keynes指出的,這種繁榮並非是企業的真實能力,僅僅是由於投資在一個擴張的環境中而已。Minsky認為,人們生活在一個不確定的世界裡,當前對未來的看法影響著資本性資產的價格,所以融資條件的形成機制常常是由正的、失衡的回饋所控制。由於擴張期的投資預測錯誤很難被發現,借款人和銀行都變得非常有信心,安全邊界就不斷的被降低。對於這種自信心,Keynes認為是非理性的,美聯儲主席艾倫·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稱為「非理性亢奮」。
金融脆弱性正是建立在安全邊界的變化上,即那些緩慢的、不易察覺的行為對安全邊界進行侵蝕,由此產生金融脆弱性。當安全邊界減弱到最低程度時,即使經濟現實略微偏離預期時,借款企業為了兌現固定現金收入流量承諾,也不得不改變已經計劃好了的投資行為。這意味著企業將拖延支付,或另找貸款,若不能實現,就只能推遲投資計劃,或變賣投資資產。隨之,將開始經歷Fisher提出的債務——緊縮過程。Keynes認為在不能准確預測未來的情形下,假定未來會重復過去,也是一個好的選擇。因此,注重以前信貸記錄的摩根規則有其合理性,也可認為金融脆弱性具有內在性。Kregel指出,即使銀行和借款人都是非常努力的,但這種努力也是非理性的,對於金融脆弱性也無能為力,這是資本主義制度理性運作的自然結果。
Diamond和Dybvig在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D-D模型,並論述在金融市場上有可能存在多重平衡。他們指出對銀行的高度信心是銀行部門穩定性的源泉,銀行系統的脆弱性主要源於存款者對流動性要求的不確定性,以及銀行資產流動性的缺乏。在此研究基礎上,Jacklin 和Bhattacharya研究了由於生產回報不確定性帶來的銀行體系的脆弱性,明確提出了可能引起擠兌的因素,並認為擠兌是由經濟上相關指標的變動引起的「系統性事件」。Greenaway和David等人指出,一個安全和健全的銀行體系是實質經濟體系穩定的必要條件,而銀行儲備資產比率的變化對貨幣供應有著重要的影響。銀行體系的脆弱性需要國家出面提供存款保險以減少擠兌的發生,但這又會惡化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因此,對於銀行體系的脆弱性,關鍵是要增強銀行機構的穩定性。這些分析表明金融機構的脆弱性是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對銀行脆弱性問題的研究出現了新的熱潮。Frankel和Rose, Sachs, Tornell和velasco以及Honohan等的研究強調了對外借款尤其是外幣面值的短期債務,對測量通貨膨脹和貨幣風險程度起著重要作用。保羅·克魯格曼(Krugman)認為道德風險和過度投資交織在一起,導致了銀行的脆弱性,而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的隱形擔保和裙帶資本主義也是導致脆弱性的主要原因。Mckinnon和Pill的研究強調了過度借債的作用,特別是當非銀行部門出現盲目樂觀時,會出現信貸膨脹導致宏觀經濟過熱,從而導致銀行系統的不穩定。Corsetti, Pesenti和Roubini則認為投資者意識到銀行與公司債務的基本面出現了問題才會引發金融危機。約瑟夫·斯蒂格利茨(Stiglitz)認為金融業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其本身蘊藏著的引致金融危機的因素就比一般工商企業多得多。盡管經濟政策能夠影響波動幅度和持續時間,經濟波動卻是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內在特徵。 Koskela and Stenback所構造的銀行信貸市場結構與風險關系的模型表明,通過貸款市場的競爭來降低貸款利率,不但有利於投資規模的擴大而不增加企業的破產風險,而且有利於銀行的穩健經營和金融體系的穩定,同時也使社會凈福利增加。
C. 屬於間接融資方式的有哪些
間接融資是指資金盈餘單位與資金短缺單位之間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分別與金融機構發生一筆獨立的交易,即資金盈餘單位通過存款,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間接融資的優點在於:
①銀行等金融機構網點多,吸收存款的起點低,能夠廣泛籌集社會各方面閑散資金,積少成多,形成巨額資金。
②在直接融資中,融資的風險由債權人獨自承擔。而在間接融資中,由於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是多樣化的,融資風險便可由多樣化的資產和負債結構分散承擔,從而安全性較高。
③降低融資成本。因為金融機構的出現是專業化分工協作的結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關信息的專長,而不需要每個資金盈餘者自己去搜集資金赤字者的有關信息,因而降低了整個社會的融資成本。
④有助於解決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間接融資的局限性,主要是由於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加入金融機構為中介,隔斷了資金供求雙方的直接聯系,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投資者對投資對象經營狀況的關注和籌資者在資金使用方面的壓力。
直接融資是不經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政府、企事業單636f70797a6431333365656565位、及個人直接以最後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其融通的資金直接用於生產、投資和消費,最典型的直接融資就是公司上市。
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借款人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向銀行、信託公司進行融資等等。
直接融資是間接融資的對稱。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在這種融資方式下,在一定時期內,資金盈餘單位通過直接與資金需求單位協議,或在金融市場上購買資金需求單位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將貨幣資金提供給需求單位使用。
商業信用、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企業之間、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均屬於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是資金直供方式,與間接金融相比,投融資雙方都有較多的選擇自由。而且,對投資者來說收益較高,對籌資者來說成本卻又比較低。但由於籌資人資信程度很不一樣,造成了債權人承擔的風險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資金具有不可逆性。
D. 存款保險實施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有何影響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1.正面效應。第一,保障銀行業整體穩定經營。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業經營管理的關鍵影響在於促進銀行的穩健經營以及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往往面臨各種風險,其中流動性風險較為顯著。同時,如若某家銀行出現危機,極可能引發擠兌風潮,繼而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破環銀行體系甚至是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如上所述,中國存款保險賠付限額將覆蓋絕大部分銀行賬戶,加之採取過橋銀行、收購與承接等方式處置問題銀行,可令全部存款人得到實際保障。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利於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其法定性和可預見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當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資金支持幫助銀行擺脫困境,從而穩定整個銀行體系的運作。
第二,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從中國銀行業的體系來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大而不能倒」的優勢明顯,這主要因為其擁有經濟體信譽作為擔保,而且市場普遍認為經濟體難以承擔國有大型銀行的破產成本,從而令其在無形中增加了保護層。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於淡化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優勢,使不同規模的銀行獲得同等的公眾信任,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增強中小商業銀行競爭力,形成更加合理的金融體系。另外,存款保險制度還可以增強存款人對民間金融的信心,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利好因素之一,從而也將促進民間金融的發展。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將引導不同類型的商業銀行相應改變其經營策略,以應對存款分流。
第三,完善商業銀行破產退出機制。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之一。當某銀行因經營不善而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並繼而出現資不抵債等情況時,只要不危及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原則上就應當允許其破產。然而由於銀行不同於一般企業,作為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機構,其破產倒閉將影響到廣泛的人群,尤其在中國,必須謹慎對待銀行破產,並設計出合理的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銀行倒閉帶來的財務損失,能將退出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因而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為銀行建立安全有效的市場退出通道,同時也能保護為數眾多的中小存款者的經濟利益,降低政府及監管機構的監管支出。在此基礎上,存款保險制度將放大資本金風險,繁榮整個金融市場,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第四,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金融創新能力。隨著中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資本市場的不斷放開,以及公民理財需求的日益多樣化,我們已經迎來泛資產管理時代。各家銀行競相推出各種理財產品,資金供需不平衡特徵明顯,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增加了居民基本儲蓄的保障,提高了居民對盈利資金的使用意願,放大了市場資金供給,新型負債產品的催生速度將明顯加快;另一方面,由於超過保險限額的存款得不到保護,投資者必然尋求其他風險規避手段,理財產品需求也會不斷上升。這迫使銀行必須不斷進行各類金融產品的創新,在產品設計、市場營銷、風險控制等各個方面提升創新能力,主動開展跨業合作,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銀行的市場競爭力。
2.負面效應。第一,誘發道德風險。存款保險制度最嚴重的弊端是誘發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存款人的道德風險和投保銀行的道德風險,這在當前中國金融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將更為突出。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令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不再考慮選擇哪家銀行,對銀行進行主動監督的動力下降,從而使得銀行面臨的市場約束大大削弱;另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使得銀行擠兌威脅不復存在,銀行風險管理意識有所減弱,甚至將存款保險作為一個可以依賴的因素,在經營中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資,這將會對銀行的投資選擇和經驗策略產生重大影響。
第二,導致逆向選擇。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後,逆向選擇主要表現存款保險制度對於那些經驗不善、風險程度高的銀行更具吸引力,而那些經營狀況良好的銀行則有可能退出存款保險機制。對於中國銀行業而言,市場主體自律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這將加劇其他投保銀行參保成本的上升速度,以彌補處置問題機構帶來的成本。最終導致問題銀行留在存款保險體系內,這不僅使銀行經營風險上升,也使得存款保險制度不具有可持續性,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第三,加大經營成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由於投保銀行要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這勢必增加銀行資金成本,減少可用資金,銀行經營利潤和資本收益都可能有所下降。同時,由於保費計費基礎不同,各類銀行所受影響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各類參保機構保費率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如果以銀行總資產作為計費基礎,各類型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差別不大;但如果以投保存款額作為計費基礎,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可能要大於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這主要是因為後者的大額存款客戶相對於小額存款更多,需投保存款的佔比相對較少。這對於當前中國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的銀行體系將產生更為顯著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