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四大支柱的關系
中國所謂「金融四大支柱」,即:銀行、證券、保險、信託。
銀行即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渠道。由於銀行業前期的「半官半商」色彩和長期經營優勢,獲得了其他三類金融機構難以匹敵的品牌、資產和渠道優勢。目前銀行業開放速度加快,國有銀行改制行路大半,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分別尋找自己的細分定位。與此同時,有實力的銀行發起了保險業投資的新攻勢,其公司金融部們也開始向投行功能過度,而帶有信託性質的理財業務也逐步開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型銀行將成為兼具所有金融業務職能的「全能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無可匹敵的優勢地位。
證券業實際上是從商業銀行的證券部門分離出來的,也就是歐美所謂「投資銀行」。由於市場規則混亂,資本市場低迷,對外開放遲緩。目前的證券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低迷時刻。此時監管層有意放寬證券業開放,國際投行紛紛「逢低吸入」,可以想見,外資將在中國證券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不過,隨著高層推動直接融資發展,如果股市復甦,流失到海外的融資大單返回A股上市,證券業或有一線生機。
保險業是個相對封閉的系統。中國保險業正經歷過一波投資高潮,目前正處在盤整期。整體來看,雖然中國人口眾多,社保體系不完整,正是壽險業的天堂。但中國貧富差距嚴重,真正消費保險的群體遠未崛起。而在此前的「壽險業大爆炸」中,代理人的誠信廣受質疑。所以保險業必然經歷一個長期的慘淡經營的過程。
信託業是中國「特產」。在國際上,信託僅是一種金融協議模式,並不構成一個行業,中國的「信託公司」在國外大致相當於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身為「最有想像力的金融工具」,信託業在中國「興風作浪」,典型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目前監管層把銀行作為重點,對信託業以「嚴加管教」為主,已經連續進行了5次大規模整頓,中國信託業還在摸索自己的道路,短期之內都不可能進入金融業的主力地位。
⑵ 什麼是構成現代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的三大支柱
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
資產業務是指銀行運用其吸收的資專金,從事各種屬信用活動,以獲取利潤的行為。主要包括放款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大類。比如票據貼現就屬於銀行的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現金、存放款項、貸款業務、票據貼現、投資業務、(國債、公司債等)。
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通過對外負債方式籌措日常工作所需資金的活動,是商業銀行資產業務和中間業務的基礎,主要由自有資本、存款和借款構成,其中存款和借款屬於吸收的外來資金,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商業銀行在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基礎上,利用技術、信息、機構網路、資金和信譽等方面的優勢,不運用或較少運用銀行的資財,以中間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戶辦理收付、咨詢、代理、擔保、租賃及其他委託事項,提供各類金融服務並收取一定費用的經營活動。在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兩項傳統業務中,銀行是作為信用活動的一方參與;而中間業務則不同,銀行不再直接作為信用活動的一方,扮演的只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通常實行有償服務。
⑶ 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有哪些
一、三大支柱是:保險業、銀行、證券股票。
二、簡介:
1、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保險市場是買賣保險即雙方簽訂保險合同的場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場,也可以是分散的無形市場。
2、銀行是經營貨幣和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信用貨幣、管理貨幣流通、調劑資金供求、辦理貨幣存貸與結算,充當信用的中介人。
銀行是現代金融業的主體,是國民經濟運轉的樞紐。
銀行一詞最早始於義大利語Banko,英語轉化為Bank。歷史上的銀行是由貨幣經營業發展而來的。最早的銀行業發源於西歐古代社會的貨幣兌換業,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倫寺廟,公元前500 年的希臘寺廟,已從事保管金銀、發放貸款、收付利息的活動。公元前200年在羅馬帝國,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
3、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⑷ 新資本協議提出的銀行風險監管"三大支柱"是指什麼
2003年《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三大支柱」指的是:
1、最低資本要求
2:市場約束
3、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