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行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財稅〔2016〕36號 附件3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地方政府債。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6.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統借統還業務,是指:
(1)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下同),並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
(2)企業集團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由集團所屬財務公司與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簽訂統借統還貸款合同並分撥資金,並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本息,再轉付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一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的業務。
(二十)被撤銷金融機構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財產清償債務。
被撤銷金融機構,是指經人民銀行、銀監會依法決定撤銷的金融機構及其分設於各地的分支機構,包括被依法撤銷的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除另有規定外,被撤銷金融機構所屬、附屬企業,不享受被撤銷金融機構增值稅免稅政策。
❷ 小微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自2018年來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自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四、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予以扣減。
❸ 營改增後商業銀行稅收優惠的變化
營改增後商業銀行稅收優惠的變化
稅收優惠
(1)金融機構向農戶小額貸款(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以下)而取得利息收入,按9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a.關注類——計提比例2%
b.次級類——計提比例25%
c.可疑類——計提比例50%
d.損失類——計提比例100%
(3)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
a.單戶貸款余額不超過300萬(含300萬)的,應依據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有關原始追索記錄(司法追索、電話追索、信件追索、上門追索,具備一項即可,並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共同簽章確認),計算確認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b.單戶貸款余額超過300萬,但不超過1000萬(含1000萬)的,應依據有關原始追索記錄(司法追索,並有經辦人和負責人共同簽章確認),計算確認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c.單戶貸款余額超過1000萬的,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的有關規定,計算確認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4)國債利息收入
因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但是轉讓國債而取得的收入,要按財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為取得該國債而發生的成本之後,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5)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屬於不征稅收入。
❹ 2019年稅收優惠有哪些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公司而言,一季度不超過三十萬免徵增值稅。
❺ 國務院再推7項稅收優惠,哪些適合創業公司
政策一
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優惠力度有多大?
會計制度對儀器設備處理為固定資產,一般會計處理按固定資產的年限計提折舊。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實際上是把每年的折舊一次性計提到成本在稅前扣除,相當於應稅額減少。這樣一來就是加速了折舊,利於企業更快速回收成本,把稅收往後遞延。
舉個例子:比如買了一台研發設備,10年的折舊,每年折舊10萬元。在原有政策的時候,只要設備價值超過100萬元,每年10萬的折舊只能計入當年公司成本,在當年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在應稅額中扣除。新政策實施,只要設備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就可以一次性把10年的折舊100萬元一次性計提,相當於在第一年就把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額度降低100萬元。
受益企業是誰?
優惠並沒有特指某些行業或者某個階段、規模的企業,凡是有研發項目的企業,都符合該條件。比如某個金融機構,如果采購的設備用於數據研發,也符合政策優惠條件。
新政策的作用是鼓勵企業積極大膽采購研發設備,因為價值更高的設備對研發成果更幫助,「說白了就是鼓勵企業大膽花錢買研發設備。」
政策二
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小微企業所得稅是多少?
我國現在有兩種所得稅率,一是一般企業25%的所得稅率,即利潤總額中的25%要作為稅收上交國家財政;而是優惠稅率,包括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20%,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2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
什麼是應納稅所得額?
按照稅法規定,是指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余額。
政策會讓哪些企業受益?
在原政策下,只要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0萬以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都可以享受在20%所得稅率基礎上減半,即10%;新政策將該年應納稅所得額提升到100萬,即會有更多小微企業享受10%的企業所得稅率。
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比較大的稅種,對小微企業負擔較大,新政策,意在為小微企業減負,鼓勵創業,將至少增加幾十萬小微企業享受10%企業所得稅率。
該兩項措施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三
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
什麼是研發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舉個例子:假定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50%加計扣除政策,一個企業當年收入1000元,成本700元,其中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數額在稅前進行扣除,即實際繳稅時按照750元扣除(50元不用繳稅)。這樣一來,企業所得稅就會減少。
針對什麼樣的企業?
該項政策對行業或者企業規模沒有明確限制,但通常比較大或者高精尖的企業才會選擇委託境外研發,因為國外的研發成本更高。政策實施意在鼓勵國內企業更快學習國外的研發能力和技術。
該項非常開放的政策,比許多外國的相關政策還要開放。
政策四
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虧損結轉年限是什麼?
虧損結轉,是指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經營虧損,准予在其他納稅年度盈利中抵補的一種稅收優惠。
舉個例子:一家企業盈利周期比較長,如果虧損結轉年限為5年,第一年虧損300萬元,第二年虧損200萬元,第三年虧損100萬元,第四年盈虧平衡,第五年實現1000萬元盈利,那麼第五年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就可以在1000萬元盈利中減去前邊4年的虧損總額600萬元,只需要對400萬元進行繳稅。
新政策實施後,虧損結轉年限為10年,即前9年的虧損都可以在第10年抵補。
主要針對哪些行業的企業?
該項政策主要針對盈利周期比較長的研發企業,比如生物科技、半導體晶元研發等企業。
這是所得稅政策上第一次將虧損結轉年限拉長,可以讓高科技企業在研發投入上更有耐心。
該兩項措施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政策七
將目前在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有關優惠政策分別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執行。
如何理解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屬於扣除項目的投資,准予按照一定比例直接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方式。
舉個例子:比如一家天使投資機構投了某個初創期科技型企業1000萬元,同一時期他又在別的項目實現了800萬元的盈利。那麼在繳納所得稅時,其應稅額度是800萬元減去700萬元(1000萬*70%)即100萬元。
新政策影響哪些人和企業?
全國范圍內將資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政策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有較大的優惠力度,時也是鼓勵更多投資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
❻ 金融業納稅人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一、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一)存款利息.
(二)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二、免徵增值稅
(一)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地方政府債.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6.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統借統還業務,是指:
(1)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下同),並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
(2)企業集團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由集團所屬財務公司與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簽訂統借統還貸款合同並分撥資金,並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本息,再轉付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一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的業務.
(二)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1.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包括人民銀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以及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等.
2.銀行聯行往來業務.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賬務往來業務.
3.金融機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是指經人民銀行批准,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路進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無擔保資金融通行為.
4.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轉貼現業務.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四)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五)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六)被撤銷金融機構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財產清償債務.
被撤銷金融機構,是指經人民銀行、銀監會依法決定撤銷的金融機構及其分設於各地的分支機構,包括被依法撤銷的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除另有規定者外,被撤銷金融機構所屬、附屬企業,不享受被撤銷金融機構增值稅免稅政策.
(七)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是指保險期間為一年期及以上返還本利的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以及保險期間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險.
人壽保險,是指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
養老年金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並按約定的時間間隔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養老年金保險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保險合同約定給付被保險人生存保險金的年齡不得小於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2.相鄰兩次給付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一年.
健康保險,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導致損失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上述免稅政策實行備案管理,具體備案管理辦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免徵營業稅審批事項取消後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65號)規定執行.
(八)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
1.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委託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
2.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
4.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
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
(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或者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3年內免徵增值稅:
1.已取得監管部門頒發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依法登記注冊為企(事)業法人,實收資本超過2000萬元.
2.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平均年擔保費率=本期擔保費收入/(期初擔保余額+本期增加擔保金額)×100%.
3.連續合規經營2年以上,資金主要用於擔保業務,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能力,經營業績突出,對受保項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後追償與處置機制.
4.為中小企業提供的累計擔保貸款額占其兩年累計擔保業務總額的80%以上,單筆800萬元以下的累計擔保貸款額占其累計擔保業務總額的50%以上.
5.對單個受保企業提供的擔保余額不超過擔保機構實收資本總額的10%,且平均單筆擔保責任金額最多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
6.擔保責任余額不低於其凈資產的3倍,且代償率不超過2%.
擔保機構免徵增值稅政策採取備案管理方式.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應到所在地縣(市)主管稅務機關和同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履行規定的備案手續,自完成備案手續之日起,享受3年免徵增值稅政策.3年免稅期滿後,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可按規定程序辦理備案手續後繼續享受該項政策.
具體備案管理辦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審批事項取消後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9號)規定執行,其中稅務機關的備案管理部門統一調整為縣(市)級國家稅務局.
三、增值稅即征即退
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未達到1.7億元但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6年8月1日後開展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業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不得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本規定所稱增值稅實際稅負,是指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占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比例.
四、跨境金融服務免徵增值稅
(一)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且該服務與境內的貨物、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無關.
(二)境內的單位和個人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服務,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❼ 金融機構向什麼樣的小微企業貸款享受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來 稅務總局關於源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文件的規定:「本通知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❽ 2018的稅收政策的熱點有哪些
熱點一:酒店以「營改增」為名五一漲價純屬市場行為
熱點二:二手房5月1日之專後轉讓交易稅屬額降低
熱點三:辦稅不受地域限制納稅人可自主選擇網點
熱點四:武漢實現所有發票網上申領
熱點五:小微企業繼續享受免徵、免稅等優惠政策
熱點六:納稅人可購買專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熱點七:個體工商戶可在任一家稅務服務站辦理業務
熱點八:手機APP等多渠道了解政策和辦稅流程
熱點九:餐飲納稅人購進自產農產品可以開票了
熱點十:新轉入國稅管理企業所取發票應在180日內認證
熱點十一:稅務服務實現「進一家門,辦兩家事」
熱點十二:臨時經營者可到郵政網點代開發票、代繳稅款
❾ 新企業2018的減免、優惠稅務政策
企業優惠減免的稅務政策是針對於小微型企業的,即小微型企業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收增值稅等優惠政策。
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條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9)金融機構稅收優惠2018擴展閱讀:
《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徵收方式或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第二條 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