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解讀
2014年3月13日,銀監會在總結實施經驗、開展審慎評估、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發布主席令修訂完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行政許可條件、標准和程序,釋放機構經營活力,增強金融創新動力。新修訂的《辦法》共130條,較之前減少了39條,充分體現了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的特點:
一是市場環境更加開放。
為減少行政許可管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做到還權於市場,讓權於社會,銀監會加快將監管重點從事前審批轉向過程監管和事後監督。在落實國務院已公布的取消和調整行政許可項目基礎上,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取消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籌建開業延期、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股票質押貸款業務和部分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等13個審批項目。
二是審批程序更加簡化。
對確需保留的審批項目,著力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准入條件,最大限度地縮短行政許可鏈條,提高行政許可效率。如簡化了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聯社的組建條件,為各類資本參與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提供便利;下放部分機構、業務和高管人員審批許可權,為申請人提供快捷高效服務。
三是風險底線更加明確。
按照「該放的權堅決放開到位,該管的事必須管住管好」的要求,銀監會將加大監管力度,統籌把握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平衡金融創新與風險防範。如在機構和業務准入條件中,明確了信息科技監管要求,促進提高信息科技風險管控水平;在對外投資條件方面,特別強化了風險識別、監測、分析和控制等要求,嚴防跨行業風險傳染。
四是支農特色更加鮮明。
將支農服務監管要求全面嵌入行政許可,實行准入正向激勵,督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增強「三農」戰略定力。如在機構設立及業務許可中,增加對農村金融發展戰略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推動差異化定位和特色化發展;放寬村鎮銀行在鄉鎮設立支行的條件,將設立支行的年限要求由開業後2年調整為半年,加快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網路,提高金融服務均等化水平。
② 淺析如何提高農村信用社的核心競爭力
在當前農行「重征」縣域金融、政策性銀行迂迴包抄、郵政銀行「亮劍」農村市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方興未艾,農村金融市場狼煙四起的情況下,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如何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中博得一席之地,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於不敗之地,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成為了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為此,筆者提出以下粗淺的看法。 一、建立企業理念,樹立行業品牌意識 企業理念是企業在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過程中,繼承企業優良傳統,適應時代要求,由企業家積極倡導,全體員工自覺實踐,從而形成的代表企業信念、激發企業活力、推動企業生產經營的團體精神和行為規范。 良好的企業理念是企業改革的發動機和推進器,涵蓋了企業的價值觀與行為准則等內容,它如同號角將持有共同理想的員工凝聚在一起,使他們樹立強烈的團隊意識和協作意識,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拼搏奮斗。 建立了明確的、積極的、深入人心的企業理念。就能指導企業和員工的行為取向和判斷標准,從而形成工作合力,取得經營管理上的成功。美國的IBM公司、可口可樂公司,日本的豐田公司等,無一不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企業理念,從而使企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鮮活案例。農村信用社在企業理念創建中要包含有對幾十年信合文化的兼容並蓄,有超越地域差異的共性薈萃,有代表現代銀行發展的文化參照,更要有農村信用社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定位。農村信用社只有具有了自身鮮明的企業理念特徵,使其產生強大的精神動力,才能推動信合事業不斷發展,長青不衰。 二、創建發展藍海,實現可持續發展 「藍海」戰略是近年來比較流行的企業管理學概念。「紅海」代表充滿競爭壓力的已知市場空間,「藍海」則代表未知的領域和尚待開拓的市場空間。從創新的角度看,「紅海」就是習慣路徑依賴,遵循固有的思維定式;「藍海」則是能積極作為、創新招數、找尋非常之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農村信用社要想脫穎而出,實現發展新跨越,就必須解放思想、打破常規、勇於探索創新,創建屬於自己的發展「藍海」,這既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也是轉方式、調結構,推進各項業務又好又快發展的現實選擇。 一是應創新服務「三農」的金融產品。針對目前農村貸款品種單一,貸款手續煩瑣,中間業務產品缺乏等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農村信用社要對症下葯,著力解決好思路不寬、手段不活、措施不多等問題,在主動創新和重點突破方面下功夫。要始終將發展作為第一要務,緊跟經濟發展大潮,積極尋找發展機遇。要認真把握經濟金融政策和產業導向,把握農村經濟發展趨勢,以信用工程和百千萬富民工程為載體,大力支持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支持農村青年、婦女創業和農民外出務工。要加大產品推廣力度,既要將銀行卡、個人理財、電子銀行等成熟城市金融產品向農村推廣,又要積極開發針對性和適用性強的農村金融產品,在業務增長方式、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國際業務、理財業務、代理業務、產品開發等方面實現突破。二是要創新服務「三農」的貸款方式。積極推廣中小企業聯盟、信用共同體、第三方監管動產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倉單質押、林權抵押貸款等業務,圍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以農民住房貸款為重點,完善抵押、期限和利率管理,加大消費貸款拓展力度,進一步叫響農信社的服務品牌,不斷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 三、實施網點再造,提高支農服務效能 歷經多年的發展演變,農村信用社既獲得了許多寶貴經驗,但又沉澱了經營和管理方面短期內難以克服的問題,嚴重影響了效能提升。為應對農行、郵儲、萊商、村鎮銀行等新老金融機構的擠壓,縣域市場的切分,盡快甩掉歷史包袱,農信社必須來一次徹底的「破冰」,實施「零業務」網點再造。一是搶占「黃金碼頭」。選擇人流客流量大、商貿集中等優越的地理位置,改造完善外部視覺形象,另起灶爐,「零」起點組建新機構。二是打造「王牌」營業機構。堅持高起點建設、高標准選人、高水平服務、高層次規劃「四高」標准,選擇現代化的設計理念,面向全轄招賢納士、聚集精英,高起點制訂完善服務標准、行為准則、工作效率等一系列考評措施,將零業務網點打造成形神俱佳的,能與商業銀行相抗衡的「王牌」營業機構。三是實施分灶吃飯。在員工管理、業務經營、工資分配等方面實行「差異管理、分灶吃飯」,切實做到「政策傾斜、授權大膽、考核科學、激勵到位」。 四、加強隊伍建設,實施人才培養計劃 一個企業是否具有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的素質,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實際上是人力資源的競爭。一是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採取多種措施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把員工的積極性發揮好、引導好、保護好。二是培育專門人才。要用現代金融企業的理念和新知識、新技術來提升員工的專業能力和農村金融的經營水平,培養一批適應市場競爭的高素質的管理、營銷和新業務專門人才。三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當正確的決策制定之後,幹部是關鍵!要培養一支擁有現代企業發展理念、掌握先進管理經驗、領導藝術,具有開拓創新能力的幹部隊伍,使其真正成為信貸管理、風險防控、科技創新、資金運營和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行家裡手,始終保持促進企業科學發展的戰鬥力,發揮好「領頭羊」的作用。四是創新用人機制。要變「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大力推行公開選拔、雙向選擇等方式,實施全員優化組合,切實建立員工能進能出、幹部能上能下的動態管理機制,增強全員的責任感和憂患意識,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把「要我干」真正變為「我要干」。五是要加大後備力量的儲備。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建立後備人才庫,通過組織培養、實踐鍛煉、動態管理,實現優勝劣態,為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供「源頭活水」。六要建立與市場用人機制相適應的勞動用工與工資報酬制度, 完善業績考評體系, 以改革促進人才的脫穎而出和工作活力的顯現。 五、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制衡管理模式 農村信用社既然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 就應建立現代企業經營機制。一是要建立明晰的產權關系,明確具體的產權規則,解決「誰投資、誰管理,出了風險誰負責」的問題。二是要提高股權集中度,引入合格的戰略投資者,引入先進的治理架構,完善內部管理體制。三是要建立靈活高效的業務經營機制,如市場營銷和業務拓展機制、信貸業務的責任經營機制、不良貸款的責任清收機制等等。四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高管人員激勵機制。對信用社高管人員要建立科學的業務經營綜合考核辦法,考核成績突出的實行重獎,拉開收入差距。強化激勵的同時要強化弱束,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健全「三會」制度, 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制衡, 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經營機制。可以考慮通過監事質詢、提出罷免建議以及高管人員信用記錄、追究法律責任等形式,形成問責機制。對經營業績突出的高管人員要適時給予重用,把他們放到更加重要的工作崗位,發揮能人管理效應,最大限度地釋放其聰明才智。
③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特徵
獨立系統
農村金融本身是一個獨立的系統,具有整體性、相關性、環境適應性和動態性
所謂系統,就是按一定目的、條件和環境,按一定的關系組成的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的有機整體。系統論認為,宇宙中包括人類社會宏觀和微觀方面,都是若干大小系統。基於這一系統論基本原理,宏觀經濟可以看作一個系統,農村經濟可以看做是宏觀經濟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而農村金融可以看做是農村經濟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宏觀經濟系統的二級子系統)。農村金融作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它也是由若干要素所組成的有機體。按照不同的層次劃分,包括宏觀層次的金融監管系統、中觀層次的金融機構系統以及微觀層次的金融需求主體系統,其中,宏觀層次的金融監管系統和中觀層次的金融機構系統構成農村金融的供給系統,金融機構系統是農村金融系統的主體,在整個農村金融系統中起著關鍵的作用。
(一)農村金融系統的整體性與相關性
整體性是農村金融系統的首要特徵。如前所述,系統是由相互依賴的若幹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存在著有機的聯系,構成一個綜合的整體,以實現一定的功能。因此,農村金融系統各部分也不是簡單的組合,而要有統一性和整體性,要充分注意農村金融系統各組成部分或各層次的協調和連接,提高農村金融系統的有序性和整體的運行效果。同時,農村金融系統中相互關聯的各部分或部件形成「部件集」,「部件集」中的各部分的特性和行為相互制約和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賴,即具有相關性。農村金融系統中相互關聯的各部分,有的相互關系較為強烈,有的相互關系較為軟弱;有的相互關系是線性的,有的相互關系則是非線性的;有的相互關系是長久的,有的關系則是暫時的。這種相關性確定了農村金融系統的性質和形態。
(二)農村金融系統的環境適應性與動態性
農民期待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農村金融系統和包圍農村金融系統的環境之間通常有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各種環境要素的變化,如政府職能轉換和經濟工作重心的轉移、宏觀經濟景氣狀態的變化、宏觀調控的收與放、銀根的松與緊、農村經濟增長的快慢、農村市場開放度的增減、農村金融體系內部的相互競爭與合作態勢的變化、區域投資環境的改善與惡化、社會信用狀況的波動等等,與農村金融系統之間均有互動作用,都會引起農村金融系統特性的改變,相應地引起農村金融系統內各部分相互關系和功能的變化。為了保持和恢復農村金融系統原有特性,農村金融系統必須具有對環境的適應能力。
為此,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農村金融系統,它在形成以後,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它也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特性,隨著環境的變化,農村金融系統本身也需要發展,需要在變化了的新的環境下找到新的均衡,具有動態性。
行為特徵
(一)重視正規農村金融,忽視非正規金融,改革缺乏必要的整體性和相關性
與我國經濟改革的整體戰略路徑一致,金融領域的改革也採取一種漸進改革的方式,遵循「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的方式而展開,對金融改革特別是農村金融改革缺乏整體的系統性構思。在金融市場化的方向下,農村金融改革到底要達到什麼目標,缺乏系統性論證。
因而,多年來的中國農村金融改革主要著眼於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系統內部關系的調整和改善,沒有著眼於機構間運作機制的協調。改革視角始終停留在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上,而且僅就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來看,也缺乏必要的整體性和相關性考慮。
例如,對農業銀行的改革是從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角度展開的,這樣的改革必然導致農業銀行從農村地區的撤離。而對於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則是在糧食市場化改革情況下不得不採取的舉措。農村金融改革僅僅是為了構建一種完善的機構體制,而沒有著眼於如何構建農村金融系統中各子系統間相互協調運作的長效機制。
農村
改革開放以來,多次調整和改變農村金融監管系統的運作方式,農村正規金融系統內部,也僅僅著眼於各金融機構系統內部的改革,而忽視非銀行系統的安排,僅僅著眼於正規金融部門制度的演進,而忽視非正規金融部門制度的變遷。
事實上在農村私人借貸極為普遍,構成了農村借貸的主要方面。農戶的支出比例從大到小依次為教育、生活、醫療和生產,當入不敷出時,農戶往往更傾向於通過私人借貸的方式獲得融資。據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顯示,農戶從正規金融獲得的借款佔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這主要是因為通過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借款非常困難。調查顯示,農民借貸的問題並不在於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錢。非正規金融的存在顯然有其客觀必要性,也有其優點。而且,非正規金融的存在也表明:我們不花錢,一樣可能得到一個較好的農村金融市場機制。但問題是非正規金融游離於法律之外,不僅可能蘊含著極大的風險,而且其自身也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二)農村金融系統改革與城市金融系統改革缺乏協調推進性
我國經濟金融改革的次序,是經濟改革先於金融改革。盡管我國經濟改革首先是從農村展開的,但是經濟發展的路徑卻遵循著以東部和城市為中心推進的模式,與經濟發展的路徑一致,我國金融發展也遵循以東部和城市為中心推進的模式(何廣文,2001),金融改革首先在城市進行,這就必然造成農村金融改革與農村經濟發展的脫節。農村金融改革落後於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金融供給不能適應需求的變化。農村經濟和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帶來了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經濟發展的過程在逐漸地削弱二元結構特徵,城鄉統籌、縮小城鄉差距也成為政府現階段經濟工作的重心。同時,農村經濟主體出現多元化、需求出現多樣性。
然而農村金融系統卻在固化這種城鄉金融的二元結構特徵。
一是和城市相比,我國農村歷來是受管制最少的,農村金融市場應該是最能體現競爭機制的市場。
二是我國農村金融本身存在龐大的客觀需求,具有內在的生存、發展和創新的能力和動力,即使在最貧困的地區,也有生存的土壤。
三是農村金融機構的命題特徵應該為:體制上是私人的,對象上是立足於鄉鎮社區的,規模上是小型的,數量上是大批的。
四是這些金融機構本身可以充分競爭,繁榮發展,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
五是這些金融機構服務范圍窄、影響小,風險比較容易控制。但以往和目前的改革措施往往是著眼於機構,側重於監管,熱衷於「拉條條」、「定框框」,把本來簡單的事情復雜化,對農村金融市場的改革、發展和創新形成極大的制約。
農村金融改革
(三)改革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和外部支持環境
改革的推動者和行為主體的行為沒有協調,監管者和金融機構之間缺乏協調機制,金融機構本身創新的動力和創新的主動精神缺乏。現有農村金融監管力量,分別來自於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省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往往出現職責上的分工問題,或者造成監管漏洞,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過度。
農村金融改革需要一個良好的金融運行環境。
一是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制度環境支持,對於農村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商業性金融機構以及非正規性金融機構,目前還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
二是需要有關的宏觀政策支持。對於商業性或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在准備金管理、再貸款利率等方面,現有的制度安排還不是很合理,需要研究更符合現實情況的管理措施。
三是需要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道路、教育、醫療、水電、通訊和法律支持等公共產品供應不足,也制約了農村商業金融服務的改善。
四是一些配套改革也非常重要。例如,盡管有的農村土地制度使農村土地和房產已進入市場,也不能成為抵押品和擔保品。農村社會保險、醫療保險以及教育、投資等方面的現有體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金融市場發展構成了阻力。
(四)農村金融供給和需求之間不協調,農村金融改革與環境的適應性被忽視
農村金融服務的主體是「三農」,由於中國經濟發展的區域性差異決定了全國各地「三農」問題的重心和表現形式是不一致的,農村金融需求也不同。
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現為解決基礎設施建設和緩解貧困局面,為貧困農戶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務,這是通過商業金融渠道所不能實現的;中等發達的傳統農區的金融需求主要是農業生產發展所需,解決商業貸款能力較弱的農戶融資難的問題;發達地區的金融需求主要體現為農村經濟發展所需,解決推動私營經濟發展和中小型企業發展所需的融資問題。
就現有農村金融市場供給而言,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和中等發達的傳統農區的金融供給主要是農村信用社在實力不足狀況下的低水平的金融供給,需要通過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各種類型的民間小額信貸協同來滿足。發達地區雖然業已形成了金融機構多元化格局和多渠道金融供給狀況,由於私營中小型企業在商業信貸市場上的融資能力不足,需要政策金融各種形式的輔助。
可見,不論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政策金融在農村金融供給中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並且需要政策金融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發揮不同的功能。而就現階段的中國農村政策金融的功能設定而言,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功能設定具有同質性,即為糧棉收購企業提供貸款,業務范圍狹窄,功能退化,僅是在農產品收購方面發揮著政策性金融組織的作用,退化成「糧食銀行」。而實際上,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政策金融需求是不一樣的。
近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收縮縣和縣以下機構,涉農金融機構大量縮減,嚴重影響農村金融供給能力,實際上形成了農村信用社「獨戶挑重擔」,壟斷農村金融市場的局面。但是,農村信用社在滿足農村金融需求方面的作用有限。
一是資金來源不足是農信社供給能力有限的最主要原因,在縣域經濟范圍內,金融機構之間的存款競爭非常激烈。各商業銀行雖然大規模收縮農村金融業務,但它們的儲蓄網點還在強抓存款。同時,郵政儲蓄憑借自身優勢,大量擠占存款市場。這些機構抽走了大量農村資金,卻大都不承擔支農任務,不僅使農村資金嚴重外流,而且也造成農村信用社存款增長相對較慢。
二是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不良貸款比例高,經營虧損嚴重。
三是支付結算體系的落後也成為農村信用社競爭能力拓展的重要障礙。目前大部分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體系都十分落後,聯行結算和電子匯兌業務遠遠落後於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這些技術制約不僅大量增加資金在途時間,時效性差,准確性低,嚴重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信譽和形象,從而使相當一部分資金流失。
四是從市場經營看,農村金融機構最薄弱的環節在於市場競爭和風險管理能力的匱乏,道德風險問題仍然十分嚴重。
(五)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方案不知不覺又走了計劃經濟的老路
省聯社與縣聯社的兩級法人幾乎就是原縣聯社與信用社兩級法人的翻版。公司治理中最簡單的道理,即權力與責任對等、努力程度與激勵必須對等以及投資收益與風險必須對等,在省聯社的體制中沒有考慮進去,縣聯社需要通過增資擴股來滿足監管當局的資本充足率要求,但卻不必對股東負責;被剝奪了委託人權利的股東,追求的是不需要承擔風險的高額收益;省聯社有權任命縣聯社主任,但無需也沒有能力承擔縣聯社經營不善的責任。
此外,省聯社體制形成了對整個農村金融部門事實上的壟斷,使得農村信用社的道德風險便無可避免,可能形成信用社風險的集中化和國家化。省聯社的體制還是壟斷改革的根源,可能成為農村金融創新的主要制度性障礙,與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在省聯社的體制之下,信用社之間的競爭將被當作「家醜」來處理,信用社信息披露的選擇性將會更強,其他新的金融組織創新出現的難度將大大增加。
④ 農村金融機構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背景下,有何優勢
農村金融機構具有紮根農村、服務三農、貼近百姓的優勢,也有資金規模小、科專技水平屬低、員工素質差等先天的劣勢。
1、主要的優勢
第一,點多面廣,貼近農民
第二,經營靈活,政策傾斜
第三,客戶眾多,潛力巨大
2、存在的不足
第一,科技手段相對落後
第二,客戶層次相對較低
第三,產品創新能力較弱
第四,人才儲備依然不足
⑤ 農村金融體系的創新點是什麼時候
合作性金融是主力軍
解決「三農」貸款難、貸款貴,不能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找辦法
從根本上說,農村金融服務乏力的症結,不是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如何適應現代金融體系,而是現代金融體系如何適應農業農村實際的問題。
要從根本上破解「三農」貸款難、貸款貴的瓶頸制約,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探尋,難以找到有效辦法。必須進一步明確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農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和相互聯系。要在強化商業性金融支農責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力度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合作性金融的主力軍作用。破解當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從建立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金融機構、產品設計、完善監管體制等方面著手。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對各類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增加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比例、擴大保險覆蓋范圍和增加保險品種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也進一步細化了建立符合農村金融機構實際的金融監管體制、完善貨幣政策等改革和創新舉措。
防範金融風險
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為農村合作金融發展裝上「安全閥」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同樣需要讓政府和市場「兩只手」協同推進。農村金融體系頂層設計,既要按照金融市場規律辦事,重視風險防控,審慎監管,確保金融機構財務可持續,同時也必須在機構設立、產品設計、組織體系、信貸管理、監管體制等方面准確把握農業生產實際和農民金融需求的特徵,使金融服務供給和農民需求有效對接。
新型農村合作金融適應農業生產實際,深受農民群眾歡迎。為加快農村合作金融發展,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專門提出了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要求,明確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
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在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
⑥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在哪些市(縣)試點
第一,有內在需求。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國農村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村經濟加速發展,農民的收入持續增加。2010年末,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已接近6000元,不少發達地區已經超過1萬元,很多農村和農民正在由過去主要解決溫飽問題開始轉向致富奔小康,更加註重提高生活的質量和幸福度。特別是隨著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快速發展變化中的「三農」經濟迫切需要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及時跟進,需要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供給及時跟上。
第二,有基礎條件。農村金融改革從1986年「行社分家」到現在,做了大量積極有效的探索。一是積極推動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主要涉農金融機構不斷完善公司治理,逐步實現商業化自主經營;二是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准許金融機構對貸款自主定價;三是大力發展農村新型金融機構,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向農村有序流動。同時,鼓勵縣域地方法人可貸資金的一定比例留在當地使用,並探索推進農業銀行「三農事業部」改革試點。此外,積極推進農村徵信體系、支付結算體系等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多方面、多角度的改革,應該說,我國目前農村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金融機構的產品創新能力、農村金融基礎設施、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已經具備了為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提供支撐的基礎條件。
第三,有政策環境。中央反復強調,「三農」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2010年,中央連續七個一號文件聚焦「三農」。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的核心,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始終把改革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的同時,要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這是「十二五」時期的一項重大任務。201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促進更多的資金流向「三農」。所以,從統籌城鄉發展、擴大內需、調整結構、改善民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大局考慮,政策環境要求我們在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方面不斷地取得務實突破。
第四,有現實意義。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僅有利於緩解農民貸款難,促進更多的信貸資金流向農業、農村和農民,而且有利於緩解對農村和農民金融服務不簡便、不到位的問題,有利於向農村和農民普及金融知識,有利於活躍農村商貿流通和促進擴大農村消費,也有利於金融機構培育和拓展新的盈利增長點。這項工作,對改善農村民生有利,對政府發展經濟有利,對金融機構拓展業務有利,是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的內在呼喚。從來沒有一個金融創新,像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一樣,能夠把各方面的政策和力量緊緊凝聚在一起。
⑦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的配套政策是什麼
(1)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建立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正向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可優先辦理支農再貸款;對支農貸款發放比例高的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其增加支農信貸投放的合理需求,通過允許其靈活支取特種存款等手段,拓寬其支農信貸資金來源。
(2)通過銀行間市場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和信用衍生產品,拓寬涉農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分散農業貸款的信用風險。鼓勵涉農金融機構根據自身需要和市場狀況,積極探索開發以中長期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涉農貸款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防範和控制涉農信貸資產風險。
(3)加快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步伐,提高農村地區支付結算業務的便利程度。涉農金融機構要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的支付結算服務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路在農村地區的輻射范圍。
(4)加強農村信用體系
建設,改善區域金融生態。中國人民銀行試點地區的分支機構要建立健全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涉農企業的電子信用檔案,設計客觀、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標體系, 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資信打分和信用積分制度,推動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5)按照「寬准人、嚴監管」和「區別對待」的原則,完善和實施鼓勵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
(6)發揮財政性資金的杠桿作用,增加金融資源向農村投放的吸引力。在有條件的試點地區,鼓勵地方政府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同時,也可對涉農企業與農戶的貸款實行貼息,或者建立保險補貼金制度,為提供涉農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參保企業與農戶提供保費、 經營費用和超賠補貼。
⑧ 如何促進農村金融改革
新農村建設中如何推進農村金融改革
梁繼先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摘 要] 在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迫切需要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本文首先分析農村金融的需求和供給現狀及存在問題,然後提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合理化建議。[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 金融 農村金融 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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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商場現代化》2007年10月(下旬刊)總第519期
同時,逐漸遠離了農村中小客戶。盡管目前農業銀行在大多數地區還設有縣級機構,但由於貸款權的上收,很多分支機構都是「只存不貸」,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渠道,這樣不僅沒有為農村經濟提供支持,反而加大了農村資金的供需矛盾。作為已經進行商業化改革的農業銀行,自身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性質使得其無論如何改革,都必須考慮贏利目標的實現,不可能再承擔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性職能,因此農業銀行日益退出農村金融市場是一種理性的選擇,農業銀行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日漸減弱。(3)農村信用社經營實力有限,難以獨立擔當支持「三農」的重任。由於農發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位,農業銀行等商業性農村金融機構出於商業化經營的目標紛紛退出,客觀上形成了農村信用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近年來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鋪開,並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諸如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都較前些年有很大改善,但是長期困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展的體制、機制、風險等問題並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其經營實力還相當有限。隨著大部分的農村信用社法人從鄉一級向縣一級提升,農村資金外流的現象很可能愈演愈烈。並且對於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和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來說,支持新農村建設要能夠為其帶來贏利,而如果是以虧損為代價的,必然缺乏內在動力。加上農村信用社目前的壟類單調,無法滿足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對金融服務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廣大農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發展的成果。
2.非正規金融沒有得到規范化管理
民間信貸是農村融通資金的傳統方式,長期以來由於正規金融服務不能滿足農村發展和農產的需求,民間金融包括高利貸行為得到快速發展的空間,但是由於沒有國家法律保護和監管約束,各種形式的非正規金融組織長期處於游離狀態,造成民間借貸良莠不齊,缺乏規范,矛盾四起,增加了農民債務負擔和農村金融風險。最近多項調查顯示,除了部分私人間借貸外,農戶和中小企業從非正規金融獲得服務的成本一般都很高,相當一部分的農戶和中小企業因支付不起過高的利息而被排除在非正規金融市場之外。
三、農村金融改革的幾點建議
1.豐富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功能
主要應當解決好農發行的功能定位問題,不能僅限於糧棉油收購,應將其業務范圍適當擴大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字型大小龍頭企業、科技示範和轉化項目等領域,擴大支農范圍。同時應發揮好國家開發銀行的作用,加大對農村道路、飲水、電力、燃氣以及農田水利等大中型基礎設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財政投入和國家政策性金融投入的持續增加,拉動城市商業性資金對農村的投入。
2.鼓勵商業銀行重回農村市場,引導城市資金迴流農村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有了根本性好轉,農村信用社持有的央行票據開始兌付,農村信用社資金緊張的問題有望得到根本性緩解。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引導商業銀行重新進入農村地區開展業務,增加對農村互助組織、農村小企業的信貸供給。當然,引導商業銀行重回農村市場,目前應主要引導商業銀行信貸業務進入農村,暫時不宜允許其在農村設立分支機構,這樣,通過商業銀行在農村開拓信貸市場,既可以達到城市資金迴流農村的目的,同時也可以避免農村資金外流。
3.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間金融。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問題,不單是一個金融問題,而是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大局的重要問題。必須堅持農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務「三農」的制度特徵,並通過相應的制度約束,保證其功能實現。這些制度特徵和約束至少應當包括:(1)是立足於農村社區的金融組織;(2)這個組織的功能是聚集農村、農民和農戶的資金,並通過金融手段在「三農」發展中進行配置;(3)這個組織應當使農民貸款盡可能地方便,並有內在動力自覺並不可選擇地在「三農」中尋求資金出路;(4)這是個能夠自動進化的、開放的和動態的制度安排,隨著各地「三農」需求的變化而調整自己的組織結構和功能方向;(5)這個組織體系應當具備自我風險控制能力,並受相應必須的監管約束。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力爭將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基本解決農戶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難的問題。
4.合理引導民間資金
(1)加快民間借貸立法,使民間借貸行為有法可依,規范發展;(2)加強民間借貸行為的引導,盡可能抵消民間借貸的消極影響。要送金融知識下鄉,積極宣傳信貸政策,使廣大群眾熟悉借貸的相關政策法規及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主動規避風險;(3)銀行機構與民間借貸「聯姻」。通過開辦委託貸款、個人理財等中間業務,為民間資金開辟更為廣闊的投資渠道,讓民間資金更好地為農村經濟建設服務。
5.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務質量。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切實掌握農戶的資金需求狀況,簡化貸款手續,按照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努力滿足農民生產、生活資金需要,要進一步發揮金融部門信息廣的優勢,為農民增收出謀劃策,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當好農民的金融顧問,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重量。
6.建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防範基本的金融風險。
農村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是保障農產存款和實現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開放民營銀行的前提條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是保護小儲戶,防止擠兌現象;二是為處置出現嚴重問題、破產或瀕於破產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從我國當前情況看,建立我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於以此加強我國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和對瀕臨破產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為了降低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保護公眾信心。突出監管功能和加強對包括出現嚴重問題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將是我國農村存款保險機構的運作特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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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洪文: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切入點」.金融時報,2007
⑨ 關於我的畢業論文 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模式選擇 請幫幫忙
淺議農業保險模式選擇與農村金融穩健發展
一、農業保險發展緩慢的原因剖析
頻頻發生的農業自然災害,在帶來巨大的災害損失的同時,也引發了業內外人士對農業保險問題的反思:在商業保險發達的今天,為何農業保險仍然處於真空?
其一,發展緩慢,救災復產作用未有效發揮。農業生產經營的高風險,不僅是農業風險的種類多、涉及范圍廣,更重要的是農業風險發生的概率大。目前,我國農業受災的比例每年大約在40%以上,比一般發達國家高出10%至20%。農業的高風險,也意味著經營農業保險存在著較大的風險,使得保險公司缺乏拓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動力,農業保險發展十分緩慢。由於農業保險的缺位,農業自然災害後救災復產的資金基本來源於政府及社會捐獻。農業保險對平抑農業生產風險、提高農村防災防損能力及災後恢復能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以浙江省為例,由於地處沿海,農業自然災害在全國風險區劃中屬於最高之列,保險財產因台風洪水造成的損失率是上海的46-59倍。僅2005年,全省就有27.1萬公頃農作物、28.4萬公頃水產遭受台風襲擊受災,3.1萬頭大牲畜死亡。由於近年來該省每年保費收入只有一兩百萬元,形成了農民、保險公司「兩不願保」的局面,因此這些損失幾乎沒有得到商業保險補償。
其二,機制缺失,未能形成風險利益共同體。農業保險、農村金融對農業、農民、農村企業均具有通過風險支持獲得收益的共性特徵。但是,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目前卻未能形成風險利益共同體,讓農村金融獨自承擔「三農」信貸支持的風險和收益。如果農業保險介入,通過與銀行機構打造風險利益共同體,則可以使其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吳興區東林鎮為例,全鎮龜鱉養殖量最高時超過2000萬只,養殖農戶數1200多戶,已從傳統的糧產區變為龜鱉養殖大鎮,走出一條特色水產規模化、產業化之路。但2003年開始龜鱉市場行情「突變」,一夜之間造成70%以上的養殖戶虧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龜鱉養殖業貸款逾期貸款增加,農業產業化經營風險凸現。在地方政府的積極支持下,通過調減溫室龜鱉養殖量、調整養殖品種、建立龜鱉專業合作社等措施,該鎮龜鱉養殖業已走出大面積虧損的困境,農戶貸款基本上能夠正常周轉。雖然市場風險基本得到化解,但假若龜鱉行情未能如期轉好,那農村合作金融機構2000多萬元龜鱉養殖業貸款潛在風險將是巨大的。如果有農業保險分擔風險,將使農業貸款的風險大大降低,從而增加農村金融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
其三,立法滯後,導致政策扶持落實不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支持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農業保險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但有關農業保險的法律、行政法規至今沒有出台。目前,國外實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國家都對農業保險進行專門立法,界定政府、保險機構和農戶的責任、義務和權利。我國沒有專門的農業保險立法,農業保險也就無法可依。由於立法滯後,國家提出對農業保險的扶持都是宏觀層面的,往往因缺少具體支持政策而落不到實處,這也是農業保險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除免徵種植業、養殖業保險的營業稅之外,對農業保險沒有其他財政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沒有直接的保費補貼。由於缺乏政府扶持,受農民收入水平和購買能力所限,如果保險公司完全按照市場價格制定保險費率,農民買不起;如果按農民可以接受的標准制定保險費率,保險公司賠不起。
二、發展農業保險需要創新思路
由於農業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承擔支農重任的銀行機構也處在這一風險之下。如果農業保險這個屏障沒有建立,任何形式的銀行機構潛在風險都是巨大的,這將影響「三農」 的信貸投入,進而影響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筆者以為,在農業保險問題上,需要創新思路,大膽探索,加快發展。
模式一:政策性保險,市場化經營。農業保險有其特性,它針對弱質產業和支付能力弱的群體,屬於准公共產品。而農業又屬於基礎產業,農業保險對整個和諧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穩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農業保險應實行政策性保險。但政府直接開辦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容易產生壟斷,效率低下。因此,要充分利用商業保險公司的經驗和現有資源,採用由政府補貼方式,將農業保險交給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實現政府、保險公司、銀行機構和農民「四贏」。如在經濟發達的浙江,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醞釀,浙江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共保體於2006年3月1日在杭州成立,中國人保、中華聯合、平安等十家成員公司共同簽署了共保體章程,標志著業內期待已久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浙江開始破題。由於浙江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共保體遵循「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在試點階段實行5倍封頂方案,其中農業險累計賠付在保費2倍以內,由共保體全額承擔;2至3倍部分,政府與共保體按1:1承擔;3至5倍部分,政府與共保體按2:1承擔,因此可以較好地化解單家保險公司的經營壓力,調動保險公司拓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
模式二:專業化機構,綜合性經營。由商業保險公司、農業龍頭企業、種養大戶等出資,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同時,出台一定的優惠政策,允許農業保險公司綜合性經營,鼓勵其在從事政策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積極拓展農村地區商業性保險業務,起到「以險養險」的功效,增強農業保險公司從事農業保險的積極性,提高其開發農村保險產品特別是農作物保險產品的能力,減輕政府財政的負擔。以2004年12月30日掛牌成立的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借鑒了法國安盟「專業化機構,綜合性經營」的「大農險」模式,堅持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根據農業生產力水平、農業風險特點、農民保險需求,充分發揮農業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為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提供種養業險、家財險、人身意外險等「一攬子」保險產品。2005年,該公司就實現保費5506萬元,其中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為1114萬元,常規性保險業務保費4392萬元,開辦保險險種55個,使其在完善農村風險保障體系,開發培育農村保險市場的過程中,逐步發展成為以商業化運營方式開辦各類涉農保險業務的農業保險公司,進而實現較好的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
模式三:相互制保險,自己保自己。相互制保險公司是所有參加保險的人為自己辦理保險而成立的法人組織,也是國際上比較成熟和被廣泛採用的一種保險組織形式。與股份制公司相比,相互制保險公司在組織形式、資金來源、經營模式、經營目標和分配機制等方面有很大的區別,其中最大的區別就是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和會員利益的最大化。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相互制保險公司具有的優勢也十分明顯:一是相互保險形式適用於道德風險較高的保險;二是相互保險成本較低,為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人群尋求保險保障提供了機會;三是由於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具有雙重性,因此公司可以靈活調整保險費率,從而可以有效地避免利差損、費差損等問題。目前,相互制保險成為國外保險市場的主流形式之一,公司數量和市場份額比重都佔到全球2/5左右。在我國,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在原黑龍江農墾總局風險互助體系的基礎上,成立了我國第一家相互制保險公司——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並於2005年1月11日正式開業,填補了我國尚無相互制保險公司的空白。由於相互農險公司較少需要政府資金上的支持,具有比較強的可操作性和穩定性,利用這種形式發展農業保險被很多業內人士看好,漁業、全國總工會下屬的中國職工互助保險等有望在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試點成功的基礎上走得更遠。
模式四:銀行辦保險,嘗試雙贏路。鑒於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支持「三農」發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其與農業保險休戚相關的因素,結合「十一五」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推進,建議認真研究在省(市、區)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中開展設立農業保險公司的試點。在省(市、區)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中設立農業保險公司,一是符合其作為全省(市、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行業管理部門的角色,有利於發揮人才優勢和交叉銷售優勢,符合綜合經營的發展趨勢,形成風險利益共同體,有效提高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綜合競爭實力;二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風險有其特殊性,它往往由小而大,由此及彼,一旦發生風險,作為信貸支持主體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影響最大,而農業保險公司的設立,可在一定程度上將這種負面影響和損失降至最低,有效提高信貸風險防範能力;三是以省(市、區)為單位設立農業保險公司,可以推進農業保險的地方性行政法規立法試點工作,從本地實際出發對農業保險的經營目的、性質與定位、經營原則、組織形式、承保范圍、保險費率的釐定、保險條款的制訂以及對農業保險的監管等做出規定,明確農業保險的地位,並藉助稅收杠桿的財政積累支持農業保險,有利於促進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落到實處。
模式五:政府設基金,防巨災風險。在國外,許多國家都在農業保險立法中對保險費的分擔作了明確的規定,美國法律規定政府補貼保費的30%,加拿大法律規定政府補貼50%。同時,通過提供再保險或建立巨災保險基金的形式為農業保險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國和日本,政府為農業保險,包括相互制農業保險公司提供高額補貼;在德國和法國,農業保險運作方式雖然市場化,但遇到大的自然災害和疫情,仍有政府基金作堅強後盾。在我國,由於沒有巨災支持保護體系,巨災損失完全由保險公司獨立承擔,大量風險集中於經營主體自身,使得保險賠付率居高不下,保險公司的積極性、承保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建議抓緊建立中央和省(市、區)兩級政府農業巨災風險基金,對遭遇巨災損失的農業保險供給主體提供一定程度的補償。農業巨災風險基金的來源可以是多渠道的,包括政府財政預算撥款、從農業保險供給主體的年度經營盈餘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以及賑災捐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等等。同時,對農業保險業務免去營業稅的同時,建議減免所得稅,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拓農業保險業務。所減免的稅收轉入專項農業保險基金,用作應對農業大災補償的積累。
⑩ 如何改進農村信用社金融服務提高競爭力
論文關鍵詞:農村信用社;金融服務;市場定位
論文摘要:農村信用社准確的市場定位對發展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穩定和壯大農村經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文章著重分析了目前不同類型特徵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的現狀,並就如何規范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三農」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提出了相關思路。
一、不同類型特徵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
(一)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的現狀
從總體上看,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是面向「三農」——農業、農村、農民。之所以定位「三農」,是因為農村信用社主要是由廣大農民入股組成,服務區域主要集中在農村,資金主要來源於農村各類經濟主體和廣大農民,服務對象以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為主,員工最熟悉的服務領域是「三農」。同時,受區域經營特性所限,農村信用社在資本、規模、成本、技術、人才、信息等各方面均受到嚴重製約,難以和大中型金融機構爭奪大中型客戶,這就決定了農村信用社無論業務怎麼發展,都必須植根農村,貼近農民。另外,這又是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所必需的,因為農業是國家最基礎的產業,受到國家的政策保護,綜合考慮國家政策、經濟周期、行業發展、人口和地理、社會心理和客戶利益因素,可以得出結論:農村信用社的這種市場定位將使自身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二)不同類型特徵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的現狀分析
農村信用社要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加強經營管理,充分發揮在農村金融中的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這一提法,已明確了農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務對象是「三農」,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也主要在「三農」,但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一些工業化程度高、市場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已經或即將從農業社會步入工業社會,「三農」的概念已發生了質的變化,一些個體、民營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農民已不再是農民,而是工人、商人、投資者,在此類情況下,如果再從傳統的「三農」概念中去界定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那麼就很難適應形勢的發展與情況的變化,支持「三農」、服務「三農」就同實際情況產生了嚴重的背離。
1、縣級及縣級以下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1)明確為「三農」服務的市場定位。基層農村信用社應將自己服務范圍定位於「三農」,強化支農服務功能。定位是競爭的手段,競爭是定位的目標,沒有固定的客戶群體和穩固的根據地就無法競爭,農村信用社要明確為「三農」服務的市場定位,把農村信用社辦成以農村為陣地,為「三農」服務,推動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脫貧致富的金融主導力量。(2)堅持以支持農民增收為目標。農村信用社在經營活動中要堅持以支持農民增收為目標,積極支持「三高」農業,在滿足農戶一般性種養業貸款和小額消費貸款資金同時,增加對農產品加工戶、個體工商戶、運銷戶的信貸支持,要根據當地政府農業產業化發展情況,對優勢產業項目進行重點扶持。有一定種養規模且信用好的農戶和轄內符合國家產業、行業政策,優先扶持,對名勝和市場前景良好的企業,當地龍頭企業等作為自己主要的客戶群體。針對實際情況,調整貸款期限,對一些經營周期長的項目,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或者實行活放活收的貸款管理模式,讓農民拿到一筆貸款後,在定期歸還貸款利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據不同季節的不同需求滾動使用貸款。轉變觀念,適當增加貸款種類和貸款投放數額,農民提供多門類全方位的信貸扶持。
2、城郊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1)堅持服務「三農」支持高效農業發展。城郊農村信用社要優先安排資金支持高產、高效益農業,以及與城市居民密切相關的「菜籃子」工程,重點要支持種植業、養殖業,努力把城郊培植成城區居民生活資源的供應站,從而加大城區對郊區市場的依賴。特別要支持用地面積小、設備先進、技術含量高和經濟效益好的特色農業、旅遊觀光農業、生態農業、無公害農業等。在支持方式上應採取點、面結合的方法,以產業大戶和專業戶為扶持重點,帶動城郊農民走共同發展的路子,不斷增強廣大農民對農村信用社的信任與支持,促進農村信用社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2)大力拓展支持社區發展和民營企業兩個空間。位於城郊的信用社與設在農村的信用社在經營環境與服務對象上有明顯區別,城郊農村信用社必須根據自身的區域特點,創新發展思路,找准市場定位,走出特色之路。城郊型農村信用社隨著其「農」字色彩的逐漸淡化,不能再將市場片面地定位於「小農業」,同時,也不能把自己等同於一般商業銀行,片面的追求「小而全」的經營模式,那隻會在削弱自身總體抗風險能力的同時,為城郊信用社以後的健康發展埋下隱患。隨著城鄉結合部區域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民營企業的興起,為城郊型農村信用社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空間,而這恰恰就是各大金融機構競爭力最薄弱的領域,是城郊型信用社最容易爭取和發展的空間,這也符合城郊型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的現實和分散風險的要求。因此,城郊型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應該是:堅持以「農民自己的銀行」為定位點,大力拓展支持社區發展和民營企業兩個空間。
3、城區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1)擺正位置,不與國有商業銀行盲目競爭。現階段城市信用社首先應當穩住陣腳,在同國有商業銀行有可比的地方要強化,比如存款工作,一定要做實做好,要力爭創新服務水平;發展邊緣業務,著手中間業務,把現有對中小企業和私營經濟的支持做好、做足、做大。城市信用社在市場的位子必須擺正,不要貪大貪多,不應和國有商業銀行盲目爭大企業、爭大項目,應在高科技、小規模上做出文章。業務方面首先要考慮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把服務方向調准。(2)「以個私為本,為市民服務」的定位。位於「兵家必爭之地」帶有濃厚「農」字色彩的城區農村信用社,因其市場定位模糊、經營理念滯後、資產質量低下、業務品種匱乏、服務手段落後,無法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在與商業銀行的競爭中,明顯處於劣勢。因此城區農村信用社在市場定位的選擇上,必須揚長避短,立足於支持城區經濟發展,採取「依託個私,拓展市民」的戰略,把市場定位在「以個私為本,為市民服務」上。這種市場定位是實事求是的,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能取得最佳效果的組合模式。城區居民、個體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空間大,市場前景看好,城區農村信用社應該利用自身人多地熟的優勢,積極拓展客戶群體,重點開拓居民及個體民營經濟組織這一信貸市場,搶占這一新興市場。(3)以服務社區為定位。城區農村信用社應以服務社區為定位,以同商業銀行「錯位競爭」為思路,以貸款「零售」業務為手段,以多元化經營為方向,不斷拓展自身的市場空間。具體講,要以居民、商戶、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根據服務對象的特點制定符合需求的品牌產品。據相關調查顯示,城市居民戶或城鎮化建設程度較高的發達地區「准城市居民」戶同農戶相比,大多數有具有商品性質的房產和固定工資收入,有的還有一定數額的銀行存款,從事工商企業的還有廠房設備等一定數額的資產。因此,農村信用社可以吸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成功經驗,把社區金融服務業務的名稱定為社區居民戶小額貸款。按照這一思路逐步在城區或城鎮化建設程度較高的發達地區創建出新的業務品牌——「社區居民小額貸款」品牌服務項目。
二、規范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的思路
(一)推進農村信用社市場業務創新
1、加大科技投入將科技的創新轉化為農村信用社業務的創新。農村信用社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充分挖掘現有設備的潛力,發揮其最大的效率,並積極依託中國銀聯、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等各種網路,拓展服務的范圍和內涵;藉助電子化及網路等高科技手段,進一步開發服務項目,增加服務功能,提高科技含量和服務質量;創新網上銀行業務,形成自身的獨特優勢和品牌效應,提高自身競爭能力;完善創新電子轉賬、支付等業務內容;提高匯兌、結算等業務的服務效率,鞏固已有的市場份額。
2、完善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機制。市場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誰擁有了人才,誰就擁有了推動業務發展的最基本的原始動力,誰就占據了業務創新的制高點。農村信用社應充分認識到創新人才的重要作用,通過努力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加強員工培訓,建立公正、公開、公平的人才競爭機制,切實保證農村信用社能夠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同時,要不斷完善激勵機制,加大在業務創新中做出貢獻人員的激勵力度。 轉貼於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二)深化體制改革促進農村信用社穩健發展
1、完善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目前,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改革已經初步到位,絕大多數省份都選擇了省聯社作為政府行使管理職責的機構。在「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承擔責任,信用社自主經營、自擔風險」的新體制下,省聯社如何履行好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的職責,現在還沒有成型的模式和做法可供遵循。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復雜的、探索性的系統工程,我們稱之為「現有認知水平的最佳選擇」,是符合實際的。
2、理性選擇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由於歷史、地理和人文種種主客觀因素,中國各個地區農村經濟建設情況不同,特別是東西部農村發展更是懸殊,因此不能片面認為合作制合適或者是股份制合適。農村信用社要明晰產權制度,形成多種金融組織形式並存的局面。在傳統農業區,由於農民原有積累少、農業基礎薄弱,「三農」問題的解決客觀上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幫助。因此,對這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可先改革為政策性金融,待「三農」問題逐漸緩解後可進行股份制改革。在農村經濟比較發達的東部地區,農村信用社可以改組為股份制的農村商業銀行。
3、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一是通過補充、修改完善有關問責制度,加大對各級領導人員管理責任的追究力度,特別是加大對由於失職造成風險損失的各級領導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二是適應強化內控、規范管理的需要,對有關規章制度做進一步補充與細化,構建適合內部各業務環節、各崗位之間有的工作運行和監督制約機制;更要建立嚴格的制度執行、考核和獎懲體系,確保有章必循,並明確責任追究的重點和要求。三是加大對責任認定人員的行為約束和責任追究,確保責任認定工作得到落實。四是通過對處理程序的調整、完善,明確處理程序中應貫徹的原則、責任認定部門、責任認定的監查部門、責任認定程序與處理程序的對接等。五是切實做到違章必究。
(三)爭取政策支持為營造實現市場定位的良好氛圍
農村信用社要積極爭取政府政策扶持和其他支持,包括獲取中央銀行專項票據的支持、政府有關方面給予農村信用社以商業銀行平等的待遇、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等等;對各級黨政部門和鄉村兩級組織的結欠貸款,要依靠當地政府採取措施予以清理,對黨政工作人員拖欠的不良貸款或擔保的到期貸款,要依靠行政和司法手段予以清收,以挽回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損失;要依照國際慣例,建立和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確保農村信用社支農信貸資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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