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是什麼啊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回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答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㈡ 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轉讓怎樣才有效
按照來我國相關法律規自定,「報刊公告」適用主體具有特定性,只能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或銀行機構。一些人誤把在報刊登的「債權轉讓通知」理解為「公告送達」,其實只有「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時「報刊公告」方可適用。在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通知,不能認定為債權人履行了通知義務。
若涉及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轉讓,一定要選取合理的「通知」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㈢ 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分布有哪些特點
首先,第二產業不良資產總額高。
數據顯示,不良資產總額處於平均值以上的行業是:製造業、采礦業和建築業,其不良資產率都比較高,而製造業的不良資產率水平高於平均水平,從整體趨勢來看,第二產業不良資產總額較高,第三產業不良資產總額較低。
其次,製造業不良資產問題突出。
第一,製造業的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率均高於平均水平,說明這一行業面臨著較大的盤活存量資產和提高資產經營效率的壓力;第二,采礦業和建築業的不良資產總額高於平均水平,而不良資產率低於平均水平,如果這兩個行業不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將來仍存在不良資產率繼續走高的可能;第三,對於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率均低於平均水平的諸如零售業、交通運輸業和房地產業等等,具有較大的業務發展空間。在這些行業中,尤其是房地產行業,隨著宏觀經濟「調結構」政策的深化,該行業市場上的預期有所調整,出現房價下降的情況。因此,後期該行業的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發展需引起重視。
最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分布廣。
在潛在規模較為客觀的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中,可能成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開展對象的有:一、內部往來款和長期投資類不良資產具有權利法定性和整體能力的相對穩定性特徵,其風險和時間分布的不均衡性可以激活其交易特徵,在實體企業中此類不良資產一般佔比較高,更適合成為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交易標的;二、涉房類實物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等,由於存在投資再增值的盈利空間,也可納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范圍;三、企業委託貸款、存在價值貶值風險的證券產品也可列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的收購范疇。但佔比較大的存貸、固定資產等專用型和價值穩定性不高的不良資產,由於需要較高的經營管理技能,市場風險較大,納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范疇是比較困難的。
綜上,第二產業資產總量較大,經營鏈條比較長,上下游企業眾多,受經營運行周期的影響業大,加上不良資產總額比較高,在經濟運行處於下行的情況下,對於盤活資產、提高經營效率的訴求相對更為強烈,而第三產業不良資產整體趨勢尚且可控,還是要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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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商業銀行直接向非金融機構單位或個人轉讓不良貸款債權是否合法有效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報刊公告」適用主體具有特定性,只能是金融回資產管理公司或銀答行機構。一些人誤把在報刊登的「債權轉讓通知」理解為「公告送達」,其實只有「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時「報刊公告」方可適用。在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通知,不能認定為債權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若涉及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轉讓,一定要選取合理的「通知」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㈤ 有對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的公司嗎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回公司答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在管理和處置資產時,可以從事追償債務、資產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等活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管理和處置資產,在轉讓資產時,主要採取招標、拍賣、競價等方式。
㈥ 第一家拿到處置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牌照的AMC是
中國信達是第一家拿到處置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牌照的AMC。
㈦ 國有企業不良債權轉讓給私人的程序
應該走評估,上級批准,然後交易所掛牌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解讀(五)
八、利息收取和主體變更
(一)利息收取的相關問題
第一,關於計算基數問題。
受讓人受讓的是合同權利,其權利不能大於原權利人,也不能享有原權利人依其為金融機構特殊身份既而特別享有的權利。因此,《紀要》明確規定:「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利息的計算基數應以原借款合同本金為准」。
第二,關於起算時間問題。
根據合同法理,利息債權可以區分為尚未屆期和已經屆期卻尚未支付(即遲延利息)兩種情形。其中,尚未屆期的利息債權無疑屬於從權利,自應隨主債權一同轉移;但遲延利息則具有獨立地位,與從權利並不相同,並不當然地隨同主債權一同轉移。就不良債權利息收取而言,在受讓人受讓不良債權後,無疑有權收取對主債權尚未屆期的利息;但並不必然有權收取已經屆期卻尚未支付的遲延利息。考慮到不良債權自身的特殊性,尤其是在尚無不良債權合理定價機制且公眾普遍認為不良債權轉讓價格過低情勢下,《紀要》明確規定:「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不良債權受讓日之後發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關於利率標准問題。
關於不良債權轉讓合同被認定無效而相互返還時,出讓人應依據何種標准支付利息,《紀要》尊重民商審判多年來的實踐做法而規定:不良債權轉讓合同被認定無效的,出讓人在向受讓人返還受讓款本金的同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四,關於計收復息問題。
最高法院法釋[2001]12號《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債務人逾期歸還貸款,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計算方法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該約定有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計算利息和復息」。最高法院法發[2005]62號《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一條規定:「國有商業銀行(包括國有控股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貸款,或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不良貸款後,通過債權轉讓方式處置不良資產的,可以適用本院發布的上述規定」。
復息計算規定來源於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該規定適用對象僅限於金融機構。雖然最高法院法釋[1999]8號《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准計算問題的批復》和法釋[2000]34號關於修改法釋[1999]8號的批復明確了計算標准,但並未賦予其他合同當事人計收復息的權利。因此,計收復息的權利專屬於商業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根據合同法第八十一條關於「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相關的從權利,但該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的規定,非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受讓人,無權向債務人計收復息。
(二)訴訟和執行主體變更
最高法院法發[2005]62號《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處置已經涉及訴訟、執行或者破產等程序的不良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債權轉讓協議和轉讓人或者受讓人的申請,裁定變更訴訟或者執行主體」。《紀要》對此再作重申。此外,為便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繼續向國有企業債務人追償,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關於變更受讓人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請求。
九、相關規定與適用范圍
(一)以往特殊政策的適用范圍
《紀要》明確規定:最高法院已經發布的關於不良債權處置方面的特殊司法保護政策文件諸如《關於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條」司法解釋有關問題的函的答復》、《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和《關於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案件交納訴訟費用的通知》等,僅適用於國有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及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或者持有國有企業債務人國有資本的集團公司。
(二)《紀要》內容的適用范圍
《紀要》明確規定:《紀要》規定的內容和精神僅適用於《紀要》發布之後尚在一審或者二審階段的涉及最初轉讓方為國有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債權轉讓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形成的相關案件。同時,考慮到維護金融不良債權處置工作的穩定性和人民法院裁判的既判力,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紀要》。
《紀要》區分了政策性不良債權和商業性不良債權(商業性不良債權主要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收購的不良債權,但並不限於上述幾家商業銀行)。這種區分的意義在於:雖然最高法院[2004]民二他字第25號《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國有商業銀行就政策性金融資產轉讓協議發生的糾紛問題的答復》明確規定商業銀行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就政策性不良債權轉讓協議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若干就商業性不良債權轉讓協議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是否應予受理,目前尚無明確規定。
㈧ 銀行對非銀金融機構凈債權是什麼意思
很多想當來然的將這種凈債權的激源增歸因到了銀行通過委外等模式將資產轉移到了非銀機構手中,這就是所謂金融杠桿激增、風險變大的依據。
在此基礎上再細致分析一下。分析如下:
其他存款性公司對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凈債權=其他存款性公司對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債權-其他存款性公司對其他金融性公司的負債。
凈債權的變化是總債權與總負債軋差的結果,那麼我們分別看看總債權和總負債是如何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