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介紹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銀行業提高服務水平,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故發布此通知。《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完善客戶投訴處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要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要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投訴處理中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投訴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2. 我想投訴中國農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怎麼投訴
可打銀行客服電話投訴處理,不要和機器人客服交流,可以直接轉人工客服處理
3. BSCI認證的體系詳解
BSCI是一個為零售業、工業和進口商實施社會標准共同監督系統和改善供應商所在國家履行社會責任的方案由對外貿易協會(FTA)發起。 a)目標
提高供應商所在國家的社會標准作為公司在全球經濟一員中的社會責任的一部分。這將是一個由供應商、政府以及其它供應商所在國的利益方所共同承擔的長期持久過程。
充當公民社會中公司、員工代表、非政府組織以及其它團體的溝通橋梁。一個共通的監督體系有助於使消費者相信,零售行業已採取對社會負責的態度。體系的卓越透明度使它能夠得到其內部和公眾的信譽。
提供一個國際通用兼旨在幫助供應商遵守的可行監督體系。各成員公司和協會應把各供應商視作這一過程的夥伴。該行動涉及各種消費產品,但如今主要集中於紡織、成衣、鞋類和玩具方面。BSCI並不打算取代其它驗證體系。
為供應商和零售業公司帶來經濟上的優勢。透過在供應商的生產場所里實施共通的社會標准監督體系,不但可以避免重復和多餘的審核,而且能夠節約時間和費用。遵守社會責任標准還可以提高供應商的生產力和產品質量,而高質量的產品也可以使零售商更具競爭力。
充當BSCI各成員之間交流知識和觀點的平台。BSCI希望能夠結合參與者的廣泛經驗以及專業意見。
BSCI致力和其它相同的體系相互合作。這種合作可以是採取相同的行動或者相互認可的形式。BSCI認為本身是國際上致力於為全世界供應鏈帶來可持續性改善的社會條件行動的一分子。
b)組織BSCI是總部設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的一個非牟利組織。所有歐洲和歐洲以外的公司或協會均可成為BSCI的會員。BSCI是主要針對零售業提供解決方案,同時也開放給各種消費品的進口商和生產商加入。
會員資格分兩種,分別是正式會員資格和非正式會員資格。正式會員是積極參與並將供應商納入BSCI資格證明和審核程序中的零售商、貿易商和生產商。非正式會員是對該過程中有興趣但沒有直接參與的任何公司、協會和組織。成員董事會有權決定接納和開除BSCI成員的會籍。任何有意退出BSCI成員都可以在每年年底前六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一經加入,會員就要承諾概括支持並促進BSCI及其目標。特別是承諾審核其供應商並將它們納入遵守社會責任的程序中。這種審核和納入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范圍內進行,此乃由會員與代表委員會共同商定。會員有義務按BSCI繳款體系交納會費。如果不遵守或沒有履行會員義務,就有可能會被取消會員資格。
只有正式會員才享有投票權。
BSCI由以下幾個主要部分組成:
成員董事會:
成員董事會由所有的正式會員和非正式會員組成。董事會至少每年召開兩次,主要負責制定長期規劃和作出策略性決定。主要負責范圍包括預算、活動、程序以及結構。常規決策以簡單多數通過。涉及已存在的決策,例如,涉及到BSCI的結構,則以三分之二的多數贊成票才能通過。
成員董事會可以成立工作小組處理特殊問題。一個常設性工作小組是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有關體系以及其組成部分提出具體建議,然後提交成員董事會。每個參與國都有一個代表參加領導小組。其它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士亦會獲邀出席領導小組的會議。
代表委員會:
代表委員會至少由代表成員董事會的三名高級成員和一名秘書處的代表組成。成員董事會代表由成員董事會任命,當中應體現出成員董事會的國別和地域分布。代表委員會是在公眾場合面對政府和其它機構的正式代表。它要定期發布公告。代表委員會根據需要經常召開,但每年至少要召開兩次。所有決策都以簡單多數票贊成通過。
代表委員會可以推選一位成員作為發言人。發言人必須是一個公司的代表。
委員會的成員每兩年一屆。可以連續當選委員三次,共計六年。
顧問委員會:
顧問委員會是代表大多數關注社會利益方面的相關方,主要是由工會、非政府組織、供應商、進出口商業協會、歐洲委員會、國際勞工組織(ILO)的代表以及一名聯合國「全球行動計劃」的代表組成。顧問委員會每年召開兩次,就監督社會標准以及BSCI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顧問委員會同時還處理因BSCI審核活動而產生的投訴。
顧問委員會的成員的委任期為兩年。可以被委任三次,共計六年。
秘書處:
秘書處隸屬對外貿易協會。其主要任務是處理組織的行政工作,其中包括:
– 組織BSCI的監督程序
– 成員董事會和代表委員會會議的准備工作
– 發展並實施成員董事會提出的管理措施
– 澄清參與該行動的成員公司和協會提出的問題
– 管理BSCI的資料庫
– 以BSCI對外代表的身分向代表委員會提供協助
– 公共關系
c) 預算
BSCI以會員交納的會費和第三方的捐贈作為其活動的經費。由成員董事會決定年度的預算和會費。 – 相關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
–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 聯合國消除各種形式歧視的公約
–聯合國人權宣言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多國企業原則
除了以上這些原則之外,一些環境方面的基本要求也包含在BSCI的要求當中。除根據成員公司所作的審核要求外,進一步有關生態方面和其它與生產有關的要求都可能包括在監督審核的程序當中。 如今,只有已經通過SAI合格水平鑒定並由BSCI選定的獨立的審核公司才會受託實施BSCI社會責任審核。這保證了最佳的審核質量,同時也避免昂貴及作風官僚的鑒定方式。
除了SAI認證外,FTA所選定實施BSCI社會責任監督的審核公司必須達到某些先決條件,並遵守一定的條件。
–
所選定的審核公司必須存在於最重要供應商所在的地區,並有足夠的代理機構來實施監督和審核活動。這在區域特有經驗以及審核過程最佳化這兩個方面都是必需的條件。
– 審核公司必須和BSCI簽訂書面合同,制定雙方合作的合同條款。
– 以下BSCI的條款都必須予以遵守:
- 只有受到BSCI成員公司或者供應商委託,才可實施BSCI審核
- 在審核過程中必須使用BSCI調查問卷和指引
- 審核結果必須綜合以書面記錄並可查證
– 審核員和審核公司必須與本地的非政府組織以及員工代表合作
– 僱傭的審核員必須具備高素質,准備經常接受培訓以及SAI的進一步深造和合格水平鑒定。同時他們還必須:
絕對獨立、公平並且廉明; 隨時准備實施定期檢驗
在相關領域具備專業經驗,比如社會責任審核、工作場所安全、質量管理等方面
熟悉當地的商業和語言 ; 具備優秀的心裡素質、交際和溝通技巧
– 審核結果只提供予接受審核的公司和相關的BSCI成員公司使用。 在接受審核之前,供應商應先向審核公司提交已有的審核報告及證書。如果提交了涉及到BSCI范圍的有效SA8000認證證書或者具有同等認可的證書,可以無需再次進行任何審核措施。如果供應商當前正在進行SA8000認證或者同類標準的認證,也同樣適用。
原則:
審核乃根據BSCI管理手冊和審核指南中的規定進行。審核目的在於協助供應商改進其社會標准。為了確保BSCI目標和原則的應用一致,在所有的審核過程中都要使用BSCI審核調查問卷。
程序:
a) 程序是基於BSCI行為守則中規定的原則。它包括所有相關社會責任和環境方面的要求。確認並執行BSCI行為守則是BSCI成員與供應商之間的合同的一個基本條件。供應商和其分包商必須接受把行為守則當作合同的一部分並予以實施。
b) 該程序從供應商自我評估開始。該評估提供了關於供應商供應鏈及供貨商表現的初始資料,並界定了進一步審核的優先和緊急程度。
c)審核的要求由BSCI成員公司提出或者由供應商自己提出。通過SAI鑒定為合格的審核公司必須使用BSCI審核調查問卷、BSCI審核報告以及BSCI審核指南。整個審核過程包括三個部分:
- A - 主要資料
- B - BSCI社會責任要求
- C -業內最佳實踐,比如SA8000或者同等的認證方案。當前,BSCI認可SA8000為其最佳的實踐。
d) 如果在審核過程中發現不足之處,審核公司必須與被審核公司商議雙方同意的糾正計劃並記錄下來。在審核問卷調查表B部分中出現不符合問題而採取的糾正措施是強制性的。執行為C部分中的問題而制定的糾正措施屬於自願選擇,但建議有可能幫助達到SA8000或者相關認證的標准。
e) 供應商問題的糾正和改善由BSCI成員、他們的代表及/或供應商自己來進行。糾正措施實施的時間安排以及程度由BSCI成員自行決定,部分根據所需措施的特殊性質來決定。BSCI會員和供應商之間結束商業關系是最後的解決辦法,但是如果供應商沒有在商定的合理期限里遵守審核B部分提出的應盡義務,那麼終結商業關系則是無可避免。
f) 審核結果要提供給供應商和BSCI成員公司,並可能在他們當中進行討論,某些有關供應商的資料會保留在BSCI的資料庫。
g) 審核、改進活動以及落實必要糾正措施的監控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的支付方式,一律由BSCI成員及其供應商直接商討。
h) 審核程序每3年要重復一次,以初始審核開始。對於通過SA8000或者其它認可的相關標準的供應商,所需監督和認證的頻率取決於各自體系的要求。
i) BSCI監督體系將建立投訴機制。建立利益相關方的本地圓桌討論會議。這些會議將用於討論並公開在BSCI監督體系活動中的投訴。對於其它標准認證方面的投訴,則要咨詢相關認證機構的投訴機制。 BSCI的最終目標是要在供應商國家裡推動可持續改進。政府、商貿協會、工會、非政府組織以及其它民間組織應負責改進自己所在國家的社會標准。這些組織要承擔改進這個重擔,並將有關過程套用在他們身上。圓桌會談或者其它一些交流合作的平台有助於這個目標的實現。BSCI會鼓勵並促進在供應商國家裡針對這些目標所作的一切努力。
BSCI也會支持:
– 進一步訓練供貨商管理層及其員工
– 指導並咨詢零售業公司管理層
– 在供應和零售公司,訓練內部審核員、供應鏈管理人員及采購員
– 提供關於最佳實務和商業案例分析的學習材料
– 在經濟上支持供應商落實改善社會標准
改進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得以實現:
– 由BSCI成員公司及/或服務供應方對供應商進行監控、提供指導並授予資格
– 在BSCI成員公司內部進行訓練、指導和咨詢
– 吸引本地商業協會和本地其它相關方參與
– 發起並協助建立本地支持結構
– 鼓勵政府採取行動、雙邊開發援助並促使國際組織參與其中 BSCI的合作夥伴包括歐洲委員會和所有涉及BSCI資金或者其它任何具體支持的政府機關。
4. 怎麼網上投訴農業銀行
1、撥打客服熱線投訴
撥打農行24小時客服熱線95599,直接向接線員告知事情經過(特別注意當事人的姓名和編號),要求銀行方面調查處理此事,以此解決問題。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訴
登陸農業銀行網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訴。
3、通過所在行的負責人投訴
通過大堂經理找到所在行的負責人,當面陳述所遇到的問題,並要求得到妥善處理,督促其改進。
4、向銀監局實名投訴
如果通過銀行內部不能得到妥善解決的話,可以向當地的銀監局實名投訴(電話可以通過114查詢到),按照信訪條例相關規定,銀監局應及時回復。
(4)oecd金融消費者保護高級原則擴展閱讀: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銀行業提高服務水平,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故發布此通知。
《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完善客戶投訴處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
要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要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投訴處理中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投訴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5. 我想投訴中國農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怎麼投訴
金融機構的投訴渠道很多。以農行為例:
撥打95599,直接向接線員告知事情經過(特別注意當事人的姓名和編號),要求銀行方面調查處理此事,並要求銀行方面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徹底解決銀行卡磁條消磁問題;
登陸農業銀行網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訴;
通過大堂經理找到所在行的負責人,當面陳述此事,要求得到妥善處理;
通過銀行內部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向當地的銀監局實名投訴(電話可以通過114查詢到),按照信訪條例相關規定,銀監局應及時回復。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銀行業提高服務水平,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故發布此通知。
《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完善客戶投訴處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
要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要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投訴處理中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投訴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6. 消費者怎麼做到在銀行業務中消費者經營權益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四、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九、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十、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機構報告處理結果。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十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十六、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十七、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十八、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十九、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7. 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 為什麼找不到全文
樓下貼的是摘要,真正的全文在央行官方專網站上有屬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142307/2016091419074418496.pdf
pdf版
8. 求求這道題的答案
轉基因技術給人類帶來的難題
一.轉基因生物可能引起廣泛的生態環境安全性問題 1.可能誘發害蟲和野草的抗性
許多轉基因生物的改良品種含有特定基因作為外源基因,這種目標基因會產生一種對昆蟲有害的蛋白質。若長期大面積使用這種轉
基因生物,由於進化也可能使害蟲產生抗葯性,使轉基因植物不再抗蟲。另一方面,在自然生態條件下,有些轉基因作物可能與周圍生長的近緣野生品種通過花粉等媒介發生雜交,從而將自身的外源基因傳入野生品種。如果傳入的是強抗病蟲害能力和抗旱能力的基因,就會出現抗病能力強、蔓生速度快的超級雜草,擾亂生態系統的平衡。而且這種污染不同於化學污染,它在合適的環境條件下可以擴增並永遠存在。 2.可能誘發食物鏈的破壞
完整的食物鏈是維系自然界萬物共生、生態平衡極為重要的一環。一旦食物鏈遭到破壞,生態環境將會遭到致命威脅。轉基因農作物作為一種新的人造品種進入原有的食物鏈,可能會導致食物鏈的改變甚至破壞。
3.可能引發基因污染
轉基因植物是人為地用基因工程技術將某種目標基因轉入而獲得的。如果這些外源基因由於「基因漂流」而非人為地轉入其他有機體,就造成了自然界基因庫的混雜或污染。植物和微生物可以使基因污染成為一種難以控制的蔓延性持續性災難。
二.轉基因食物對人體健康的威脅 1.毒性問題
盡管迄今為止還沒有具有說服力的研究報告表明轉基因食品的毒性,但是巴西豆過敏事件、轉基因馬鈴薯引起大鼠器官生長異常、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不明基因片段等等都表明轉基因作物及其食品存在潛在的健康風險。
2.過敏性反應問題
人和動物的變應原性風險是非常低的,而轉基因作物可能誘發或者加重變應原性風險。這是由於農作物中引入外源基因後,會使轉
基因生物產生新的蛋白質,人類在自然環境中進化出的免疫系統可能難以適應這些新的蛋白質,所以這些新蛋白可能引起食用者或接觸者產生過敏性反應。 3.免疫力問題
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有可能降低動物乃至人類的免疫能力,從而對動物及人類的健康安全甚至生存能力產生影響。1998年8月英國科學家披露,實驗白鼠在食用轉基因大豆後,器官生長異常,體重減輕,免疫系統遭受破壞。
4.抗葯性問題
轉基因過程中,為了檢測轉基因試驗是否成功經常將特定抗生素抗性基因作為標記基因。而抗生素都是用來治療各種非常嚴重疾病
的葯物,已有用卡那黴素抗性基因作為標記基因的先例,這種基因制葯有單一突變也可以產生氨基丁卡黴素抗性。食用含有這種標記基因的食物後,其抗性基因有一定概率轉移到細菌中,使細菌產生抗葯性。氨基丁卡黴素是世界醫葯界尚未啟用儲備作為急救葯物的抗生素,而GMO得濫用抗生素使得其抗性已經廣為傳布,這是無法接受的風險。這意味著一旦某些致病病菌獲得這種抗性後,出現某種疾病人類將無葯可用。 作者思考
一.轉基因產品的其他一些可能的安全隱患 1.可能危害有益昆蟲類群
大量轉基因農作物轉入了Bt毒蛋白基因作為其抗蟲的外源基因,雖然其表達產物Bt毒蛋白對人類無害,但若是以農作物為食的害
蟲消失殆盡,以這些害蟲為食的益蟲邊也遭受滅頂之災了。長期大面積種植這種作物可能會對有益昆蟲類群造成難以挽回的危害,一旦這種現象發生,不僅會對農業造成危害,也將是對生態環境的沉重打擊。 2.可能導致土壤肥力下降和化肥的濫用
大量種植以抗雜草基因作為外源基因的轉基因作物,會使土壤中自然的腐殖質逐漸消耗殆盡,使土壤本身的肥力下降,為了保證產量,農民不得不大量使用化肥,從而導致土壤結構的改變,土質的惡化以及環境(主要是水)的污染。
3.不可預料的效應
食用轉基因食物,有可能使被轉基因DNA侵入人體細胞,產生病原病毒。同時,轉基因DNA有可能插入人體細胞的基因組,而由於插入位點的隨機性,可能造成有害和致死效應,包括癌症。
二.對「實質等同」概念的質疑
1993年,經合組織(OECD)首次提出了轉基因食品的評價原則——「實質等同」的原則,即:如果對轉基因食品各種主要營養成分、
主要抗營養物質、毒性物質及過敏性成分等物質的種類與含量進行分析測定,與同類傳統食品無差異,則認為兩者具有實質等同性,不存在安全性問題。
然而應用這一原則作為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評價標准似乎有些不太科學。由於轉基因的過程存在很大的不可控性,其結果就存在著很大的不可預見性。在「實質等同」概念的引導下,生物技術公司在轉基因作物商業化之前省略了動物飼養試驗,也就沒有考慮基因工程處理可能導致的不可預測的副作用,忽略了對不確定風險性作認真嚴格的科學評估,使本來應該在預評估階段就發現的可預測性副作用被掩蓋,終至釀成災難性後果。所以以「實質等同」作為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評價標準是值得被質疑的。
轉基因食品動物實驗危害事件
(1)英國政府資助的研究顯示,食用了轉基因土豆的老鼠出現了肝臟癌症早期症狀、睾丸發育不全、免疫系統和神經系統部分萎縮等異常現象。
(2)德國黑森州北部農民從1997年開始試種Bt-176玉米,並用作奶牛的補充飼料,2000年當農民開始提高該玉米在飼料中的比例後,所有的牛都死亡了。2004年瑞士聯邦技術研究院地球植物學研究所海爾比克教授發現,Bt-176中的用來毒殺歐洲玉米螟的Bt毒素,無法分解,最終毒死了奶牛。
(3)2006年,俄羅斯科學院高級神經生理研究所科學家伊琳娜艾爾馬科娃博士研究發現,食用轉基因大豆食物的老鼠,其幼鼠一半以上在出生後頭三個星期死亡,是沒有食用轉基因大豆老鼠死亡率的6倍。
(4)絕育是吃轉基因食物的動物出現的普遍問題,「印度在哈里亞納邦的調查表明,大多數吃了轉基因棉籽的水牛有並發症,如早產,流產,不育,並子宮脫垂。許多小牛死亡。在美國,大約24個農民報告說成千上萬只豬吃了轉基因玉米品種後不能生殖或出現假懷孕現象」。 (5)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地區的農民種植了轉基因先玉335玉米後,地里和家裡的老鼠都不見了,母豬產子少了,不育、假育、流產的情況比較多。
轉基因食品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1)轉基因化食品改變了我們所食用食品的自然屬性,它所使用的生物物質不是人類食品安全提供的部份,並未進行較長時間的人體安全性試驗,這會對人體構成極大的健康危害。
(2)轉基因化食品會產生不可預見的生物突變,會在食品中產生較高水平和新的毒素。
(3)過敏或變態反應:基因技術會在食品中產生不能預見的和未知的變態反應原。科學家把巴西胡桃的特性移植到黃豆上去,結果卻使一些對胡桃過敏的人在攝取黃豆後有產生過敏性反應的可能。
(4)轉基因食品中減少食品的營養價值或降解食品中重要的成份:美國的研究資料表明,在具有抗除草劑基因的大豆中,異黃酮類激素等防癌的成份減少了。基因化食品的虛假新鮮感迷惑消費者,有光澤的紅色蕃茄能貯藏幾周,但營養價值較低。
(5)轉基因技術採用耐抗菌素基因來標識轉基因化的農作物,這就意味著農作物帶有耐抗菌素的基因。這些基因通過細菌而影響我們。英國的研究顯示,轉基因作物中的突變基因可能會進入到生物體內,其結果可能會導致新的疾病。如果類似結果發生在人和動物體內,就可能培養出功效最強的、抗菌素也無法殺死的超級細菌。
(6)2007年,法國科學家證實:孟山都公司生產一種轉基因玉米對人體肝臟和腎臟具有毒性
(7)最有可能的危害是除草劑「草銨膦」。抗除草劑的轉基因黃豆並不一定能把進入黃豆中和沾染黃豆的草銨膦完全分解掉。在美國的調查已經發現使用草胺膦的農民中骨髓瘤的發病率上升。而歐洲的調查顯示使用草胺膦的人群中淋巴瘤的發病率是不使用人群的2.3倍。
樓主,我這寫的有點長了,你課文內容沒發上來,就隨便選一個例子再聯系課文內容寫吧,望採納,謝謝啦。
9.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包含哪些基本內容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四、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九、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十、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十六、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十七、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十八、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十九、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