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信被執行人銀行卡和微信能不能用
1、失信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和微信是可以用的。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專廳、國務院屬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與相關協執單位簽署的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里,對失信被執行人共採取了11類100餘項懲戒措施,失信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微信等移動交易使用工具不在上述懲戒范圍之內。
2、但是如果申請強制執行的情況下,銀行卡、微信支付等交易賬戶中的資金會被法院凍結,或者轉走償還債務。
(1)被執行人能否金融機構任職擴展閱讀:
失信被執行人涉及對象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Ⅱ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做公司股東參與注冊公司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來可以的。你說的失自信被執行人,應該就是俗稱的「老賴」吧。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話,一般會有如下幾項懲罰:
1、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等部分高消費行為;
2、添加到信用黑名單,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等一般信用懲戒;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雖然沒有明確說不能擔任股東,但一般注冊公司時若有股東的話,股東的身份證也需要上交至審查部門進行備案,到時候也會查出你是失信被執行人,難以擔任股東。
Ⅲ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到銀行辦業務嗎
不得辦理信用卡復,不得辦理貸款。
可以制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3)被執行人能否金融機構任職擴展閱讀:
最高法要求,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自動懲戒
各級法院要強化與協助單位的網路對接與信息共享,特別是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乘坐飛機、高鐵的自動比對、自動攔截,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自動識別、自動攔截、自動懲戒。
要不斷拓展懲戒措施內容,重點推動通過網路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限制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等措施,強化警示威懾作用,真正達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效果。
要積極研究應對被執行人翻新花樣規避執行的情況,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及調動當事人、律師積極性等方式,促進解決查人找物、財產變現等難題。
Ⅳ 想請問下,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可不可以開公司,當股東啊,
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投資能力的可以當公司股東,但版不能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權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等。
Ⅳ 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可以開公司嗎可以當股東嗎
被人民法院納來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源投資能力的可以當公司股東,但不能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等。
Ⅵ 被執行人可以做董事嗎
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投資能力的可以當公司股東版,但不能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權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等。
一、失信被執行人的概念: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Ⅶ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嗎
不可以辦理營業執照。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法律後果:
1、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限制其貸款、融資等金融活動,降低信用卡額度,並將其存款情況及時通過司法查詢平台報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級,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評比資格。
3、被執行人為國家機關或者公務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特殊主體的,根據有關規定在評優選先、晉職晉級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榮譽稱號,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7)被執行人能否金融機構任職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Ⅷ 失信被執行人人員能辦理銀行卡嗎
失信被執行人人員能辦理銀行卡,目前對於辦理銀行儲蓄卡沒有相關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只是限制高消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8)被執行人能否金融機構任職擴展閱讀
相關措施
2018年5月1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證監會、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八部門聯合發布,對特定嚴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車、飛機做出規定。
6月1日,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公示了31名經認定有嚴重失信行為將被限制乘坐火車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鐵路部門將實施限制購買車票的懲戒。
6月,福建省羅源縣某影城在所有電影正片放映前,會播出一條特殊的廣告,內容是一份涵蓋120名「老賴」的名單。據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搬上電影屏幕,在福建省尚屬首例。
8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與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的通知》,對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進行嚴格限制。
對於「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該《通知》回應,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是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的聯合懲戒措施,並非侵害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權利
Ⅸ 被法院納入執行人名單可以擔任民非企業董事嗎
被法院納入被申請執行人黑名單,法律沒有規定說不可以擔任民非企業版董事,法權無禁止則可以。
但是,法院會限制其乘坐飛機、高消費等。
對於被申請執行人的相關信息,法院也會通知其新擔任董事的單位。
法律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