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應急領導小組內部協調工作機制
應急處突的機制的意思是:應對緊急事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機制。在不同的里應對的緊急事件所遵循的原則和採取的措施是不一樣的。
應急管理體制是指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避免、減少和減緩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對社會產生的負面影響,而建立起來的以為核心,其他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有機體系。
體制內涵:
首先,應急管理體制是經過應急管理實踐檢驗並證明行之有效的、較為固定的方法。任何組織的工作機制,不因組織負責人的變動而隨意變動,而單純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可以根據個人主觀意識而改變的;
其次,應急管理體制本身含有制度因素,並且要求所有相關人員嚴格遵守,而單純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體現為個人做事的一種偏好或經驗。例如監督機制,不僅指人人必須遵守的制度,而且應該包括各種監督的手段和方法;
第三,應急管理體制是比一般制度更具有剛性的「制度"。制度雖然要求所有人都應當遵守,但它仍保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或者說,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具有一定彈性。但是,應急管理體制則是一種帶強制性的制度;
第四,應急管理體制是在各種方式方法基礎上總結和提煉出來的,並經過加工使之系統化、科學化的方法。而單純的工作方式方法則因人而異,並不要求上升到理論高度;
第五,應急管理體制一般是依靠多種方式方法共同作用來運作的,而一般方式方法可以是單一起作用的。例如:建立起各種工作機制的同時,還應有相應的激勵機制、動力機制、制衡機制和監督機制來保證工作的落實、推動、糾錯、評價等。
❷ 應急處置組織架構中有哪幾個小組
不同的企業對不同時間的應急組織機構的設置是不一樣的。不要照搬上級機構的應急組織架構。
我曾遇到過一個情況。上級單位在應急指揮中心下面就設置了10多個小組,結果一個外設機構通過10多個人就照搬了上級的應急組織架構,完全無操作性。
對於在一個基地集中生產的人數不多的非高危企業,基地面積不大,建議就一個應急指揮中心下設幾個處置小組。一般而言我建議設一個應急救援組(或者叫搶險救援組)負責第一線的災情控制和人員搶救,一個現場處置組負責現場警戒、物資傳遞和外來救援力量引導,一個後期保障組負責應急物資的提供,一個善後處理組負責現場的恢復、醫療陪護或者賠償。一共4個組就行了,然後把宣傳報道、新聞發言等職責全部交給應急指揮中心。
對於有派出機構的單位,就在應急指揮中心下面設現場指揮部。應急指揮中心在單位總部,現場指揮部奔赴現場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把以上4個組放到現場指揮部下面。
對於集團公司性質的,那就要在總部應急指揮中心下面下設多個小組了,負責對應的事務。什麼聯絡組、設備組、工藝組、車輛組、企地協調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等等等。
除此之外還要考慮事故大小、影響范圍和可能調動的資源。比如一個煉油廠,發生油氣泄露引發爆炸並發生大面積火災事故。事故救援需要調動的各界資源比較多。估計不僅要在應急指揮中心下面設立各小組,還要在現場指揮部下面把許多小組細分:比如可能要把上文說到應急救援組裡面劃分為火情控制組、人員搜救組、醫療救護組、現場檢測組等等。
一句話,根據災情大小預判和企業生產經營特點進行應急組織機構的設置。只有契合企業本身的特點制定的應急預案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❸ 應急處置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哪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黨委書記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助理
成員:
採掘副總
機電副總
調度主任
地測部主任
技術部主任
通風隊長
機電隊長
安監站長
救護隊隊長
設備管理部主任
綜合辦主管
經營管理部主管
各採掘隊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方案組、搶救實施組、供風供電通訊組、後勤保障組、安全監督協調組等五個救援小組和一個應急救援辦公室,簡稱礦應急辦(設置在礦調度室),由礦調度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發生事故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會審、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揮救援工作。
(3)向上級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4)必要時向各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5)負責事故調查、總結。
(6)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7)保證應急救援費用正常投入,救災物資儲備充足。
總指揮職責
(1)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指揮,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審查向上級匯報材料和對外報道材料。
(5)下達救援任務和命令,調集救援力量和物資。
(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向上級匯報。
(7)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3副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制訂具體營救遇難人員及應急救援的作戰方案和行動計劃,協調、組織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設備,全力支援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任務。
❹ 金融機構反洗錢領導小組職責是哪些
需要履行的職責如下:
1、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2、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一)制定或者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
(三)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
(四)在職責范圍內調查可疑交易活動;
(五)向偵查機關報告涉嫌洗錢犯罪的交易活動;
(六)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與境外反洗錢機構交換與反洗錢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3、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接收並分析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二)建立國家反洗錢資料庫,妥善保存金融機構提交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信息;
(三)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分析結果;
(四)要求金融機構及時補正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與境外有關機構交換信息、資料;
(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金融機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制定本行業的反洗錢工作指引。
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
金融機構的境外分支機構應當遵循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方面的法律規定,協助配合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機構的工作。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❺ 怎樣製作成立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
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中心及其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兩地辦公實際情況,按照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范圍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處置突發事件分為以下八類:
1、 火災事件:指電氣、雷擊、爆炸、燃氣泄漏、可燃物、煙頭等引發的火情或火災。
2、 泄密事件:指機要文件、涉密成果、涉密存儲介質和密碼設備丟失及外泄等事件。
3、 治安事件:指國家財產被盜竊或損失嚴重,恐怖襲擊、爆炸、騷亂或斗毆致人重傷的治安事件等。
4、 設備事故:指核心機房設備(包括計算機、網路、存儲備份、空調、電力、監控及門禁等)發生損壞和事故,致使系統癱瘓或正常業務工作無法開展等情況。
5、 測繪生產事故:指測繪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野外作業中遇到自然災害、車禍和治安犯罪等,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等事件。
6、 重要資料遺失或毀損事件:指重要館藏檔案、成果資料、底片、光碟等被盜、遺失及非正常毀損事件。
7、公共衛生事件:指單位辦公區域內突發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8、自然災害:指發生地震、洪澇、雷擊、風暴或嚴重危害隱患等,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中心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中心主任組長,黨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為中心副主任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對中心28號院和百勝村1號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全面領導責任,決策重大事件的處理與上報。
2、 領導小組下分設5個應急處置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分別負責中心28號院和1號院范圍內各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善後處理等工作。
3、工作組組成
(1)治安消防組
組長由中心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中心保衛處和綜治委消防辦公室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中心和駐1號院單位綜治委消防辦、保衛處人員及保安隊組成(名單見附件)。
(2)資料保密組
組長由中心分管領導、保密委主任擔任;副組長由保密委副主任擔任;成員由保密委和保密辦成員組成(名單見附件)。
(3)設備組
組長由中心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網路技術部和行政服務部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網路部和相關部門的責任人組成(名單見附件)。
(4)安全生產組
組長由中心分管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擔任;成員由承擔外業作業任務的部門和車隊負責人組成(名單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