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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涉企收費項目

發布時間:2021-02-20 13:23:22

1. 當前還有哪些涉企收費政策不合理,需要進一步清理和規范

微觀經濟行為與宏觀研究合流說。
為彌補凱恩斯經濟學只著重宏觀經濟分析,忽視微觀專經濟分析的缺陷屬,當代一些經濟學家,把凱恩斯宏觀經濟理論與新古典微觀經濟理論結合起來。
他們以稀缺法則為起點.把經濟學分為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兩部。微觀經濟學以資源配置為研究對象,因為資源是稀缺的,要對稀缺的資源配置;宏觀經濟學以資源利用為研究對象,因為在資源配置中會有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出現資源閑置或浪費問題,對稀缺資源的合理利用,就需要國家干預。
而資源配置和利用又可以有不同的解決模式和方式,這就涉及到經濟體制問題。
當代不少經濟學者主張建立混合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中既有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自由市場經濟,又有國家對經濟生活進行干預和宏觀控制的經濟。
綜上所述,經濟學的定義應該是研究在一定經濟體制下,稀缺資源配置和利用的科學。該定義涉及四個問題:
一是稀缺資源,這是經濟學產生的基礎和研究的出發點;
二是資源配置,屬於微觀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三是資源利用,屬於宏觀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四是經濟體制,因為無論是微觀經濟學還是宏觀經濟學都涉及到經濟體制問題。

2. 取消或停徵中央涉企行政事業收費35項,收費項目減少多少,保留的項目要盡可能降低收費標准。

一、取消或停徵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35項)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12項)
發展改革部門
1.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
公安部門
2.口岸以外邊防檢查監護費
3.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環境保護部門
4.核安全技術審評費
5.環境監測服務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6.白蟻防治費
7.房屋轉讓手續費
農業部門
8.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
質檢部門
9.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費
測繪地信部門
10.測繪儀器檢測收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託檢測費)
11.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託檢驗費)
宗教部門
12.清真食品認證費
(二)停徵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3項)
國土資源部門
1.地質成果資料費
環境保護部門
2.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
3.登記費。包括: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化學品進口登記費
交通運輸部門
4.船舶登記費
5.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中國籍非入級船舶法定檢驗費)
衛生計生部門
6.衛生檢測費
7.委託性衛生防疫服務費
水利部門
8.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9.河道采砂管理費(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
農業部門
10.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11.農葯、獸葯注冊登記費。包括:農葯登記費,進口獸葯注冊登記審批、發證收費
12.檢驗檢測費。包括:新飼料、進口飼料添加劑質量復核檢驗費,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委託檢驗費,新獸葯、進口獸葯質量標准復核檢驗費,進出口獸葯檢驗費,獸葯委託檢驗費,農作物委託檢驗費,農機產品測試檢驗費,農業轉基因生物檢測費,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檢驗費
質檢部門
13.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14.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費,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願委託檢驗費)
15.計量收費(即行政審批和強制檢定收費。非強制檢定收費不得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服務並收費)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
16.認證費。包括: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費,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費
17.檢驗費。包括:葯品檢驗費,醫療器械產品檢驗費
18.麻醉、精神葯品進出口許可證費
19.葯品保護費。包括:葯品行政保護費,中葯品種保護費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
20.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
民航部門
21.民用航空器國籍、權利登記費
林業部門
22.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測繪地信部門
23.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

3. 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34項服務收費的具體項目是什麼

根據銀監發[2011]22號文件要求,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以下服務收費:
(一)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二)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同城」范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范疇。
(四)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
(五)通過本行櫃台、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六)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
(七)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八)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
(九)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
(十)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十一)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然後就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未經客戶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方式單獨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簡訊服務費。

4. 如何落實涉企政策促進經濟平穩發展

一、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一)鼓勵商業銀行對誠信經營、發展前景好、產品適銷對路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優惠利率支持,並與政府激勵政策掛鉤。(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
(二)引導金融機構對市場前景好、誠信經營,但暫時有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對破產重組企業提供必要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金融辦)
(三)對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但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貸款貼息,貼息比例不超過貸款基準利息的50%。(牽頭單位:市中小企業局,配合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四)將微型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使用范圍擴大到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鼓勵類製造業及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小型企業。(牽頭單位:市中小企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委)
(五)建立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機制,幫助部分生產經營正常、市場前景好但暫時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渡過續貸難關。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籌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等資金組成。建立轉貸應急資金管理平台,負責企業申請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牽頭單位:市中小企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六)支持中小微企業在區域性場外市場掛牌,對符合國家和西部大開發鼓勵類產業目錄,且在重慶區域性場外市場掛牌的企業,掛牌孵化板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掛牌成長板的一次性獎勵25萬元。(牽頭單位:市中小企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七)積極對接和爭取國家新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快項目儲備,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中小企業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二、規范金融服務收費
(八)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金融機構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以額外收費將經營成本轉嫁給服務對象,對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發放貸款收取利息應盡的工作職責,不得再分解設置收費項目,不得在貸款業務中混淆資金價格和服務價格。(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九)進一步規范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收費行為,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收費,清理規范後的收費項目向社會公布。(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市物價局)
(十)鼓勵金融機構清理服務收費項目及價格,列出收費目錄清單,在重慶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重慶銀監局)
三、進一步降低企業擔保抵押成本
(十一)在清理整頓資產評估市場的基礎上,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企業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擔保費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擔保費率不超過2%的,市財政補貼0.5個百分點。(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中小企業局)
(十二)鼓勵銀行以政府采購合同為依據向政府采購中標供貨商提供信用貸款等融資服務。支持民營企業採用知識產權、倉單、商鋪經營權、商業信用保險單等質押融資。(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十三)鼓勵金融機構對為實體經濟提供擔保服務、風險控制能力強、社會效益好的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減免保證金、適當提高放大倍數、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等支持措施;不得隨意收縮合作擔保機構對於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且利息支付正常的企業的擔保額度;在處理業務風險時,與融資擔保機構加強溝通協調,採取一致行動。(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重慶銀監局)
四、切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十四)將現行針對困難企業的社保繳費政策拓展到製造業、采礦業、建築業、餐飲業等行業。(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十五)小微企業比照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單位繳費費率執行12%。(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十六)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加大民營企業產品采購力度
(十七)推廣應用《重慶市重點鼓勵采購產品指導目錄》,鼓勵製造業龍頭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形式帶動市內中小微企業進入產業鏈或配套體系。(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市中小企業局)
(十八)從民營經濟發展等專項資金中安排,對龍頭企業采購市內中小微企業配套產品年累計在1億元及以上的按新增采購額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中小企業局)
六、鼓勵民營企業股權多元化
(十九)通過風險補貼、股份合作等引導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股權基金增資入股我市民營企業。(牽頭單位:市金融辦)
(二十)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銀行不良資產打包處置,對企業實行債權轉股權,對現有資產優良的民營企業進行託管租賃,優化民營企業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抗風險能力。(牽頭單位:市金融辦)
七、促進房地產企業健康發展
(二十一)對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售收入的計稅毛利率由20%調整為15%,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3.5%調整為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執行1%。對房地產企業經批准建設且建成後無償移交政府部門的學校用地,暫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屬於房地產企業的待售開發房產,未納入自有固定資產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徵收房產稅;對投資性房地產房產稅按就低原則選擇從價計征或從租計征;對房地產企業納入自有固定資產經營管理的車庫(位),按房產原值從價計征房產稅。應繳稅款可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延期3個月繳納。(牽頭單位:市地稅局、市國稅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二十二)未中標的土地競拍保證金返還時間由3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鼓勵金融機構暫停或下調信用良好企業的按揭保證金比例。減半收取臨時接電費(施工用電保證金)、天然氣預收氣款(用氣保證金),取消收取散裝水泥專項保證金。對全市房地產企業信用綜合排名前50名企業給予預售資金首付款免予監管的支持。對上一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施工民營企業,當年保證金降低50%收取,連續兩年未拖欠的再降低10%收取,連續三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繳保證金。(牽頭單位:市城鄉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金融辦、國網市電力公司、重慶燃氣集團
(二十三)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及其相關聯債權、債務等一並轉讓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對兼並重組交易過程中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方法進行細化。(牽頭單位:市地稅局、市國稅局)
(二十四)在企業落實債權債務責任和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對被兼並企業逾期、到期的銀行貸款給予展期或轉貸,對兼並重組後的企業綜合授信給予並購貸款支持。(牽頭單位:市金融辦)
八、改進政府服務
(二十五)對屬於國家明文規定且有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按國家規定的下限執行;屬於本地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照方便企業、公開透明、強化監督的原則,進行全面清理、簡化、整合,並將更新後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目錄清單向社會公布。(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物價局)
(二十六)經營服務性項目放開市場准入,交由企業和社會機構雙方按市場規則自主協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指定社會機構為企業提供服務。(牽頭單位:市物價局)
(二十七)對民營企業為主,政府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給予資金支持的項目,凡項目業主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提供的部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有關部門不得強行要求招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二十八)全面落實西部大開發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做到應退盡退、應抵盡抵。(牽頭單位:市地稅局、市國稅局)
(二十九)加強對民營經濟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健全追責機制,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予以責任追究,對故意刁難、妨礙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處理。(牽頭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三十)對各級政府和國有企業因支付款項不及時引發的「三角債」問題進行專項督查,督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國有企業限期履約支付欠款。(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政府督查室)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我市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每季度末將落實情況報市發展改革委匯總。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通報一次貫徹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力的,要開展專項督查並提請問責。

5. 什麼叫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涉企收費國家一級審批。省級單位、省以下單位申請設立專門面向企業的收費項目,應當向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級政府審批,省級政府在審批之前應當按照中發〔1997〕14號文件的規定徵得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

(5)金融機構涉企收費項目擴展閱讀:

3月23日,財政部網站發布《關於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徵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商標注冊收費標准降低50%。

具體來看,41項被取消或停徵的收費中,涉及個人等事項的收費有6項,包括停徵婚姻登記費、收養登記費以及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取檢索費、復制費、郵寄費。

涉及企業的收費共35項,包括取消公安部門的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環境保護部門的環境監測服務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房屋轉讓手續費等,停徵衛生計生部門的衛生檢測費、質檢部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葯品檢驗費等。

6. 如何落實好涉企收費清單的建議和意見

根據《關於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0]32號)文件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檢[2010] 794號)文件的規定,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落實措施主要包括: 1、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管理,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透明度。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公布《2009年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時,已註明企業直接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管理規定,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2、嚴格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批,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管理。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審批企業直接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時,將嚴格以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設立企業直接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准,一律要嚴格按照中發[1997]14號文件規定,報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同意。凡未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同意的,有關企業一律可以拒絕繳納。 3、全面實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健全涉企收費預算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同意保留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收支兩支線」管理規定,全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部門的相關支出,一律通過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嚴禁執收部門截留、坐支、挪用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也不得將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與執收部門的預算支出直接掛鉤。

7. 規范涉企收費與加快轉變金融發展方式有聯系么

有聯系的
大力清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是貫徹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答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深化簡政放權的關鍵內容。
一、清理規范的目標圍繞當前涉企收費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分類規范、創新制度、部門協同、強化監管的原則,通過放開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規范一批,落實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准。堅決杜絕中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企業入會或違規收費。大力推進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服務和收費。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完善收費監管規則,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長遠、見實效的清費舉措,切實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實際負擔。
二、清理規范的范圍對以企業為繳費主體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規范,重點是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政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託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具體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8. 29家全國性行業協會涉嫌違規涉企收費是真的嗎

9月12日下午,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在京召開部分行業協會涉企收費情況通報會,通報了29家全國性行業協會涉嫌違規涉企收費線索,布置了整改和查處工作。

民政部黨組成員、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在會上表示,在中央一而再、再而三地嚴厲要求下,還有協會頂風亂收費,反映出這些協會嚴重地缺乏「四個意識」,把中央精神當耳邊風,嚴重缺乏法規政策意識,把違法違規當兒戲。我們要鄭重告誡這樣的行業協會,不要有僥幸心理,犯了錯、違了規,必定要受處罰。

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中國水利電力質量管理協會、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中國模具工業協會、中國綠色食品協會、中國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協會、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中國耐火材料行業協會、中國輕工業工程建設協會、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中國機械工業安全衛生協會、中國模板腳手架協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中遠漁業推廣示範中心、中國玩具和嬰童用品協會、中國印刷技術協會、中國冶金礦山企業協會、中國非金屬礦工業協會、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國林業機械協會、中國飲料工業協會、中國奶業協會、中國建築裝飾協會、中國招標投標協會、中國建材機械工業協會等29家社會組織參加了會議。

9. 兩行業協會違規涉企收費多少錢

400多萬。

該部近日對中國建築裝飾協會、中國水利電力質量管理協會違規涉企收費的行為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建築裝飾協會在2013年至2016年間,違規開展中國建築裝飾行業百強企業評價推介、中國建築裝飾設計機構五十強企業及中國建築裝飾優秀專業化設計機構評介、建築裝飾行業科技示範工程、科技創新成果、優秀項目經理申報等評比表彰活動並收取費用,在開展全國建築工程裝飾獎評選工作的過程中違規收取費用,上述活動違法所得共計431萬余元。中國水利電力質量管理協會在2014年至2016年間,違規開展全國電力行業質量獎評審活動並收取費用,違法所得計11萬余元。

下一步,民政部將加大對社會團體違反規定收取會費、強制收費、評比達標表彰收費、利用政府名義或政府委託事項為由擅自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的查處力度,持續不斷地規范社會團體涉企收費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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