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費者權益保護 活動方案
(一)活動的策劃:1.由主辦單位確定本次活動方案;2.活動前期擬於3月12—14日,在媒體上)發布為期三天的公益廣告,突出今年年主題「消費與服務」,為3.15現場活動造勢;3.在活動前期,組織有關媒體對消委會主要領導進行專訪,突出宣傳年主題、今年的消費維權重點和今年消委會的主要工作;
4.在3月13日召開315紀念活動新聞通報會。在會上通報消委會的「2009年消費投訴十大熱點」和315紀念活動情況。(二)活動的組織和實施:1.主辦單位向相關企業發出組織活動的通知;2.由主辦單位負責審查參加活動企業的產品廣告,宣傳資料內容,杜絕假冒偽劣產品進場;3.由承辦單位負責活動的組織和籌備工作;4.活動開幕儀式擬邀請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消委等有關領導參加並講話;5.現場設消費者咨詢、消費者投訴、房產家裝、IT、食品、家電建材、日用百貨、汽車等專區,散發相關宣傳資料和進行商品銷售;
在現場開展消費知識宣傳,並設置消費警示、消費小知識、消費指導等宣傳牌;6.由消委向參加活動的企業頒發「二010年消費維權定點聯系企業」證書、銅牌;7.在現場散發刊有參展企業的特刊及年主題宣傳資料;8.為活躍現場氣氛,將在開幕式後進行文藝表演(節目內容待定);9.在現場設立醫療救護(防疫)站、消費咨詢台等;10.組織治安、消防、防疫、醫療等部門入場開展相關工作。
❷ 今天的消費者權益日有什麼活動
今天是3月15日,了解國際紀念日的人,就知道,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顧名思義,這是國際上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種措施,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安全保障、獲得產品正確資料等等的權益。
那麼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有著怎樣的來歷呢?最早是在1960年,美國、英國、比利時、荷蘭、澳大利亞五個國家的消費者發起成立的獨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無政治傾向的世界消費者聯盟。
其後,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在國會上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這是以官方名義首次提出的,其中包含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
肯尼迪此舉,後逐漸被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認可,並將其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1983年,國家消費者聯盟組織最終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隨後便在全世界形成風潮,各國紛紛成立消費者組織,以保障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那麼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消費者組織呢?以至於發展成為國際性的大事件呢?那是因為在19世界末,歐美的一些發達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盛行,一些企業為了賺取利益,壟斷了各種消費品的生產和銷售,使得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極大損害。
更甚的是,一些企業在食品、葯品中天驕有害物質,從而導致消費者的健康受到損害,當時像芝加哥的肉類加工業衛生狀況令人堪憂,正是因為這種種問題,所以才有有識之士提出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不能任由這些資本家擺布,於是消費者組織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