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保險企業安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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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條例內不包括國債。
存款保險制度容是保護存款人權益的重要措施。根據草案,存款保險將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含外資法人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當參加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覆蓋存款類金融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和外幣存款,包括個人儲蓄存款和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都在存款保險的保護范圍內,僅金融機構同業存款、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以及其他經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核准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② 保險業金融機構需要配合做好以下哪些反洗錢日常監管要求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發現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回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答進行調查,金融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時,調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出示合法證件和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出具的調查通知書。調查人員少於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證件和調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調查。
③ 出現以下哪些情況,保險業金融機構可以拒絕接受反洗錢現場檢查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發現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內,可以向容金融機構進行調查,金融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時,調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出示合法證件和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出具的調查通知書。調查人員少於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證件和調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調查。
④ 保險業金融機構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的反洗錢監管檔案包括哪些
根據 國務院公報
《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章 非現場監內管 中第十一條反洗錢容報告機構應撰寫反洗錢年度報告,如期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以下內容:
(一)反洗錢工作的整體情況及機構概況;
(二)反洗錢工作機制建立情況;
(三)反洗錢法定義務履行情況;
(四)反洗錢工作配合與成效情況;
(五)其他反洗錢工作情況、問題及建議。
金融機構有境外機構的,由其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總部按年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所屬境外機構接受駐在國家(地區)反洗錢監管的情況。
原文請參考附件
⑤ 保險業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有哪些
凌石金融為您解答:
第六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以保單實名制為基礎,按照客戶資料完整、交易記錄可查、資金流轉規范的工作原則,切實提高反洗錢內控水平。
第七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反洗錢條件:
(一)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二)建立了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四)配備了反洗錢機構或崗位人員,崗位人員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
(五)信息系統建設滿足反洗錢要求;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申請文件中應當包括下列反洗錢材料:
(一)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和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的聲明;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反洗錢機構設置報告;
(四)反洗錢機構或崗位人員配備情況及崗位人員接受反洗錢培訓情況的報告;
(五)信息系統反洗錢功能報告;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在籌建申請和開業申請中分階段提交上述各項材料,但最遲應當在提出開業申請時提交完畢。
開業驗收階段,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演示反洗錢的組織架構、工作流程、風控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等。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應當符合下列反洗錢條件:
(一)總公司具備健全的反洗錢內控制度並對分支機構具有良好的管控能力;
(二)總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能夠支持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
(三)擬設分支機構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四)反洗錢崗位人員基本配備並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的申請文件中應當包括下列反洗錢材料:
(一)總公司的反洗錢內控制度;
(二)總公司信息系統的反洗錢功能報告;
(三)擬設分支機構的反洗錢機構設置報告;
(四)擬設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崗位人員配備及接受反洗錢培訓情況的報告;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知悉投資資金來源,提交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和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的聲明:
(一)增加註冊資本;
(二)股權變更,但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機構股票不足注冊資本5%的除外;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反洗錢法律法規,接受反洗錢培訓,通過保險監管機構組織的包含反洗錢內容的任職資格知識測試。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申請材料中應當包括接受反洗錢培訓情況報告及本人簽字的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承諾書。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
反洗錢內控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客戶身份識別;
(二)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
(三)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四)反洗錢培訓宣傳;
(五)反洗錢內部審計;
(六)重大洗錢案件應急處置;
(七)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以及涉嫌洗錢犯罪活動調查;
(八)反洗錢工作信息保密;
(九)反洗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可以根據總公司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制定本級的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組織開展反洗錢工作。
指定內設機構組織開展反洗錢工作的,應當設立反洗錢崗位。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相關業務部門的反洗錢職責,保證反洗錢內控制度在業務流程中貫徹執行。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將可量化的反洗錢控制指標嵌入信息系統,使風險信息能夠在業務部門和反洗錢機構之間有效傳遞、集中和共享,滿足對洗錢風險進行預警、提取、分析和報告等各項反洗錢要求。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訂立保險合同、解除保險合同、理賠或者給付等環節對規定金額以上的業務進行客戶身份識別。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客戶特點或者賬戶屬性,劃分風險等級,並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適時調整風險等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根據監管要求密切關注涉恐人員名單,及時對本機構客戶進行風險排查,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該項交易,以提供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破產和解散時,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移交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定的機構。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識別、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在合作協議中寫入反洗錢條款。
反洗錢條款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按照保險公司的反洗錢法律義務要求識別客戶身份;
(二)保險公司在辦理業務時能夠及時獲得保險業務客戶身份信息,必要時,可以從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獲得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三)保險公司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代其識別客戶身份提供培訓等必要協助。
保險經紀公司代理客戶與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提供保險公司識別客戶身份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必要時,還應當依法提供客戶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保險公司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最終責任,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開展反洗錢培訓,保存培訓課件和培訓工作記錄。
對本公司人員的反洗錢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反洗錢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與其崗位職責相應的反洗錢工作要求;
(三)開展反洗錢工作必備的其他知識、技能等。
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反洗錢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反洗錢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展業中的反洗錢要求,如提醒客戶提供相關信息資料、配合履行反洗錢義務等。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開展反洗錢宣傳,保存宣傳資料和宣傳工作記錄。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每年開展反洗錢內部審計,反洗錢內部審計可以是專項審計或者與其他審計項目結合進行。
第二十六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妥善處置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洗錢案件,及時向保險監管機構報告案件處置情況。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以及涉嫌洗錢犯罪活動的調查,記錄並保存配合檢查、調查的相關情況。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配合調查可疑交易和涉嫌洗錢犯罪活動等有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客戶和其他人員提供。
第二十九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禁止來源不合法資金投資入股。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反洗錢法律法規。
第三十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開展反洗錢培訓、宣傳,妥善處置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洗錢案件,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以及涉嫌洗錢犯罪活動的調查,對依法開展反洗錢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⑥ 保險業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主要有哪幾點
第六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以保單實名制為基礎,按照客戶資料完整、交易記錄可查、資金流轉規范的工作原則,切實提高反洗錢內控水平。
第七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反洗錢條件:
(一)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二)建立了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四)配備了反洗錢機構或崗位人員,崗位人員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
(五)信息系統建設滿足反洗錢要求;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申請文件中應當包括下列反洗錢材料:
(一)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和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的聲明;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反洗錢機構設置報告;
(四)反洗錢機構或崗位人員配備情況及崗位人員接受反洗錢培訓情況的報告;
(五)信息系統反洗錢功能報告;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在籌建申請和開業申請中分階段提交上述各項材料,但最遲應當在提出開業申請時提交完畢。
開業驗收階段,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演示反洗錢的組織架構、工作流程、風控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等。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應當符合下列反洗錢條件:
(一)總公司具備健全的反洗錢內控制度並對分支機構具有良好的管控能力;
(二)總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能夠支持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
(三)擬設分支機構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四)反洗錢崗位人員基本配備並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的申請文件中應當包括下列反洗錢材料:
(一)總公司的反洗錢內控制度;
(二)總公司信息系統的反洗錢功能報告;
(三)擬設分支機構的反洗錢機構設置報告;
(四)擬設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崗位人員配備及接受反洗錢培訓情況的報告;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知悉投資資金來源,提交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和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的聲明:
(一)增加註冊資本;
(二)股權變更,但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機構股票不足注冊資本5%的除外;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反洗錢法律法規,接受反洗錢培訓,通過保險監管機構組織的包含反洗錢內容的任職資格知識測試。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申請材料中應當包括接受反洗錢培訓情況報告及本人簽字的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承諾書。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
反洗錢內控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客戶身份識別;
(二)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
(三)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四)反洗錢培訓宣傳;
(五)反洗錢內部審計;
(六)重大洗錢案件應急處置;
(七)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以及涉嫌洗錢犯罪活動調查;
(八)反洗錢工作信息保密;
(九)反洗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可以根據總公司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制定本級的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組織開展反洗錢工作。
指定內設機構組織開展反洗錢工作的,應當設立反洗錢崗位。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相關業務部門的反洗錢職責,保證反洗錢內控制度在業務流程中貫徹執行。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將可量化的反洗錢控制指標嵌入信息系統,使風險信息能夠在業務部門和反洗錢機構之間有效傳遞、集中和共享,滿足對洗錢風險進行預警、提取、分析和報告等各項反洗錢要求。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訂立保險合同、解除保險合同、理賠或者給付等環節對規定金額以上的業務進行客戶身份識別。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客戶特點或者賬戶屬性,劃分風險等級,並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適時調整風險等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根據監管要求密切關注涉恐人員名單,及時對本機構客戶進行風險排查,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該項交易,以提供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破產和解散時,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移交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定的機構。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識別、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在合作協議中寫入反洗錢條款。
反洗錢條款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按照保險公司的反洗錢法律義務要求識別客戶身份;
(二)保險公司在辦理業務時能夠及時獲得保險業務客戶身份信息,必要時,可以從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獲得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三)保險公司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代其識別客戶身份提供培訓等必要協助。
保險經紀公司代理客戶與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提供保險公司識別客戶身份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必要時,還應當依法提供客戶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保險公司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最終責任,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開展反洗錢培訓,保存培訓課件和培訓工作記錄。
對本公司人員的反洗錢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反洗錢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與其崗位職責相應的反洗錢工作要求;
(三)開展反洗錢工作必備的其他知識、技能等。
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反洗錢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反洗錢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展業中的反洗錢要求,如提醒客戶提供相關信息資料、配合履行反洗錢義務等。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開展反洗錢宣傳,保存宣傳資料和宣傳工作記錄。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每年開展反洗錢內部審計,反洗錢內部審計可以是專項審計或者與其他審計項目結合進行。
第二十六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妥善處置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洗錢案件,及時向保險監管機構報告案件處置情況。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以及涉嫌洗錢犯罪活動的調查,記錄並保存配合檢查、調查的相關情況。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配合調查可疑交易和涉嫌洗錢犯罪活動等有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客戶和其他人員提供。
第二十九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禁止來源不合法資金投資入股。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反洗錢法律法規。
第三十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開展反洗錢培訓、宣傳,妥善處置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洗錢案件,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以及涉嫌洗錢犯罪活動的調查,對依法開展反洗錢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⑦ 保險銷售中常用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保險法》《合同法》《個人所得稅法》《繼承法》《婚姻法》
我也是做保險的,加油,只有學透了才可以幫助別人。
一、***資金保證安全***
《保險法》第八十五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
《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准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
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
++++++++++++++++++++++++++++++++
二、***避免債務追償***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 第一款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二條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
、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
第一款
根據我國保險法規有關條文規定的精神,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未指定
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遺產處理,可以用來清償債務或者賠償。
++++++++++++++++++++++++++++++++
三、***合理規避稅務***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 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第一款
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
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款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 第五條下列各項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
(三)被繼承人自己創作,發明或參與創作,民明並歸本人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
(四)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或與外國政府簽定的協議中規定免徵遺產稅和遺產;
(六)國務院規定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和其他遺產。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真正的個人資產***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第三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司法解釋
根據第十七條 第(四)項的規定,
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了尊重遺囑人或贈與人的個人意願,保護公民對其財產的自由處分權,如果遺囑人或贈與人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只遺贈
或贈給夫妻一方,另一方無權享用,那麼,該財產就屬於夫妻特有財產,歸一方個人所有。這樣規定的另一個意義在於,防止夫妻另一方濫用遺產或受贈的財產。
⑧ 保險業 一法四令 兩個規定是啥
1、一法指保險法
2、四令指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中國保監會令2010年第2號)\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保險會令2009年第4號)\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中華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險會令2009年第3號)
3、兩個規定指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保險監會令2009年第1號)\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 (保監會令2006年第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