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市金融服務辦

市金融服務辦

發布時間:2021-03-19 17:45:48

上海金融服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中央關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完善對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推進金融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建設;為各類金融機構在滬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平台、服務措施;配合市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四)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進貨幣、外匯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保險、黃金市場等建設,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為金融市場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持;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牽頭擬訂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以及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本市,加強對在滬金融機構的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進金融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和應用;牽頭擬訂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擬訂促進金融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開發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擬訂有效利用擔保機制加大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建立金融資源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對接機制,加強交流和信息溝通,促進業務合作;支持地方社會管理工作引入商業保險機制。
(六)受市國資管理部門委託,按照國家金融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的建議;負責市屬金融企業的管理,推進市屬金融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改革發展,提出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並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會同區縣政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轉讓市場。
(八)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資訊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
(九)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企業上市審核工作,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進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
(十)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區域布局規劃,完善本市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功能區的服務和指導。
(十一)促進區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門促進長三角地區的金融合作與協調發展;推動本市與內地其他地區金融合作、交流;推進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負責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宣傳、推介工作。
(十二)協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保護銀行債權,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金融犯罪活動;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處理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配合市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市政府金融辦的職能

。金融辦是政來府的一個辦自公室,地府政府直屬單位,一般由政府辦統一管理。協調銀行為企業貸款是一個方面。還包括代表地府政府下達對銀行和保險機構的年度考核任務;指導地方企業改制上市;協調地方重大項目融資;打擊地方非法集資;審核審批地方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並負有監管責任;起草、出台地方金融服務政策(各級地方政府出台的關於金融類的文件都是由金融辦起草的);
代表黨委政府領導協調其它事項等等。如果你是要去金融辦工作,一定要珍惜機會,金融辦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單位,各級黨委政府領導都是非常重視的。雖然在政府序列裡面,金融辦沒有其它政府的組成部門大,也沒有執法權和行政權。但是它是一個金融經濟協調單位(幹得好的金融辦每年都要為地方經濟發展協調三分之一的資金,一般都是幾十上百億),所以金融辦一般都是黨委政府領導親自安排工作,與政府主要領導聯系非常緊密。一般在政府領導眼中,金融辦主任都是自己人,其它部門的局長可能是外人。你如果到金融辦工作,一定要抓緊機會。

⑶ 市政府的金融辦是什麼單位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

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

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

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

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

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

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⑷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怎麼樣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更多信息和資訊。

⑸ 市級金融辦是什麼性質的單位隸屬於哪個部門是公務員還是參公軍轉能進去嗎

市級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工作人員在編制上有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之分。對於軍轉幹部來說,能否進去要看當地軍轉安置計劃,若能進去一般是公務員編制,至少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參公)。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3、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4、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5、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7、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⑹ 金融辦屬於哪個部門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地方政府各部門同級別,即:省政府金融辦--正廳級、市政府金融辦--正處級、縣政府金融辦--正科級,鄉鎮人民政府無金融辦公室。金融辦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由上級政府金融辦業務指導。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6)市金融服務辦擴展閱讀:

金融辦應該成為貨幣政策的重要貫徹者。從實踐來看,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貨幣政策在基層的傳導、貫徹就會遇到很多困難。一個有效的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有助於地方政府及時了解和把握貨幣政策意圖,有利於及時、准確地將中央的宏觀調控落實到位。

山西金融辦成立後,主動配合人民銀行,共同承擔起宣傳、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責,放大了貨幣政策宣傳倍數。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

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

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

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⑺ 金融辦歸哪個部門管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地方政府各部門同級別,即:省政府金融辦--正廳級、市政府金融辦--正處級、縣政府金融辦--正科級,鄉鎮人民政府無金融辦公室。金融辦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由上級政府金融辦業務指導。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7)市金融服務辦擴展閱讀:

金融辦職能: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

⑻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聯絡協調、會議安排、督查督辦工作;
2、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和報送工作;
3、負責輿論宣傳和媒體聯系工作;
4、負責上海金融網的管理維護和辦公信息化工作;
5、負責金融系統安全穩定工作的督促、檢查、落實和信訪接待、辦理等工作;
6、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7、負責機關行政、後勤、財務管理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協調處
1、負責與中央層面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協調推進機制及其組成部門的聯絡工作。負責與中央駐滬金融管理部門的聯絡工作;
2、負責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編輯和報送。跟蹤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有關工作的落實、進展情況;
3、具體協調推進浦東綜合配套改革相關工作;
4、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落實推動長三角地區金融聯動發展服務工作;
5、研究提出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意見建議,落實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離岸金融業務;
6、落實與國內其他地區金融交流、合作的日常工作等。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發展規劃處)
1、組織編制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跟蹤境外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情況,根據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要求,提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意見建議;
3、研究提出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相關金融稅收政策建議;
4、研究分析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本市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開放創新的對策建議;負責起草領導綜合性講話稿以及重要材料;
5、承擔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會秘書處的工作,組織編寫《上海金融發展報告》;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金融市場服務處(上市重組處)
1、研究提出推進上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促進金融市場和上市公司創新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與上海外匯交易中心、銀行間同業拆建中心、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在滬金融市場機構的聯系、協調、服務等工作,配合推動其創新發展。承擔金融市場及其他市場機構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3、落實推進上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工作,落實本市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市場建設的有關工作;
4、落實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工作;
5、會同本市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推動本市企業改制上市,促進本市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等資本運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金融機構服務處
1、加強與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聯系,跟蹤掌握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動態,研究提出完善上海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本市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
2、負責與中央及各類在滬金融企業及其上級管理部門的日常聯系,做好協調服務工作,促進其業務發展;
3、落實地方金融國資的日常監管工作。研究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落實相關工作。承擔市金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落實市屬金融企業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市屬金融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掌握市屬金融企業整體經營情況和重大相關工作情況。承擔推進市屬金融企業上市及重組的日常工作,促進市屬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加快改革創新;
5、承擔地方新設金融機構的審核、籌建等方面的服務協調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六)地方金融管理處
1、跟蹤國家對新興金融行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政策出台情況,研究提出本市的貫徹實施方案和建議;
2、落實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落實為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的工作;
3、承擔推進本市股權投資企業的設立和發展的工作,研究提出並協調落實相應的扶持政策;
4、加強與律師、會計、評級、公估、金融資訊等中介服務業的溝通,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健康發展;
5、促進新金融行業與金融機構的合作交流,負責推動建立對新金融行業的服務平台;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七)金融合作處
1、研究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需求,提出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配合有關的部門實施;
2、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新型金融工具的運用、推廣並服務於地方經濟發展與社會管理;
3、負責與央行徵信中心的聯系和協調,加強與信用評級機構的聯系和服務,促進本市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
4、承擔本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5、按照金融支持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市區聯運的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本市各金融集聚區的規劃,落實金融資源與區縣對接工作;
6、承擔金融支持上海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八)金融穩定處
1、會同金融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研究提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見建議;
2、負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完善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預案,健全日常溝通協調機制。承擔「3+2」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3、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和市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開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
4、負責提出來制定地方性金融法規的意見建議,推動落實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法制工作;
5、落實本市金融風險事件的處置工作;
6、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金融法制宣傳、普及;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九)聯絡推廣處
1、負責與外資金融機構的日常聯絡、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等服務工作,並按照中央對金融業開放和發展有關要求,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2、研究提出集聚各類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和工作措施。協調、聯系有關部門,落實吸引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的政策;
3、落實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推介工作。具體承擔「陸家嘴論壇」的籌辦工作,負責國際顧問和國內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負責專業化金融培訓的國際合作,協調推進國際金融資質認證機構的引進和發展;
5、協調推進滬港、滬台金融合作事宜;
6、負責國際交流和與外國使、領館在金融事務方面的聯絡、溝通和服務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⑼ 請問南京市金融辦是什麼部門主要職能有哪些

南京市金融辦是市政府協調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有關地方金融發展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金融發展環境和服務體系建設,為在寧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建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
(三)牽頭研究制定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扶持政策,建立激勵機制,推動重點企業多渠道多形式直接融資。
(四)牽頭研究制定中小企業融資的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勵機制,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整合各類資源手段推動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
(五)牽頭制定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政策、戰略規劃,建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和服務「三農」的激勵機制。
(六)牽頭制定地方金融體制改革的政策和建議,指導整合地方銀行、證券、信託等各類金融資本,承擔推進地方金融業發展的責任。
(七)牽頭制定金融業招商引資政策,加大引進證券、保險、基金等國際國內各類金融機構的力度,特別是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性總部;指導推進金融服務業集聚區建設。
(八)協調全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協助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
(九)協調配合對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提示,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助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⑽ 濮陽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怎麼樣

濮陽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濮陽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更多信息和資訊。

閱讀全文

與市金融服務辦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民融資租賃 瀏覽:716
投資2萬億美元 瀏覽:409
長信基金總經理 瀏覽:753
白領投資攻略 瀏覽:438
境外匯款不到賬 瀏覽:59
期貨財經要聞 瀏覽:954
天齊鋰業貸款利息 瀏覽:750
期貨鐵礦投 瀏覽:749
君弘一戶通怎麼買股票 瀏覽:151
60元理財卡 瀏覽:517
股票不分紅價格也不漲 瀏覽:788
蘇交科股票千股千評 瀏覽:327
期貨從業人員可以炒外匯 瀏覽:893
每日股票直播 瀏覽:701
海聯訊是只什麼股票 瀏覽:639
外匯委託騙局 瀏覽:399
應收賬款融資包括什麼 瀏覽:838
山東藍色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 瀏覽:579
信託pj證券 瀏覽:938
中國銀行香港人民幣匯率今日 瀏覽: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