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的開展對中國有什麼影響
1996年12月和1998年8月,中國先後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特區試辦人民幣業務。2001年12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取消了外資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同時承諾將逐步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最終在入世後5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對包括國內居民在內的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按照承諾,中國先後對外資銀行開放了深圳、上海,大連、天津、廣州,武漢、成都、重慶。北京、廈門、沈陽、西安等18城市。與此同時,中國對外資銀行的監管也在不斷進行調整和改進,外資銀行逐漸解除枷鎖,度過了初期的水土不服,逐步對中資銀行構成了新的挑戰。
一、現時影響
截至2004年10月底,共有19個國家和地區的62家銀行在華設立204家營業性機構,已有105家外資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其中61家獲准經營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2004年10月底在華外資銀行資產總額已達668.6億美元,約占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的1.8%,貸款余額323億美元,外匯貸款的市場份額佔到18%,不良率為1.3%,前10個月實現稅前利潤17.4億元。外資銀行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按照現行法規,外資銀行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仍受到一些限制,如一年內只能申請設立一家分行、申請開辦人民幣業務需要開業三年以上且申請前兩年連續盈利。在業務范圍方面,外資銀行可開辦的人民幣業務也局限在:對本地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人士以及港澳台人士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辦理國內外結算,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外幣兌換和同業拆借等。由於受到種種限制,目前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規模尚小,但外資銀行擴張迅猛,人民幣資產總額近幾年每年均以兩位數的速度快速增長。
就零售業務而言,個人外匯業務已經在2001年中國入世時即已對外資銀行開放;非居民的人民幣業務也在開放人民幣業務時同步對外資開放;國內居民的人民幣業務則要等到2006年後才開放。在2006年前,外資銀行對中資銀行零售業務的影響僅限於個人外匯業務。在這方面,外資銀行已經開始嶄露頭角。匯豐銀行在國內的10家分行都推出了國內居民的外匯業務。2004年廈門11家外資銀行個人外匯匯入款和匯出款的市場份額分別達到了23.9%和49.7%,其中匯豐銀行分別為8.5%和20.8%,市場份額僅低於中行。在以外匯衍生產品為基礎的個人外匯理財業務方面,外資銀行也正在蠶食中資銀行個人外匯高端客戶的市場份額。
人民幣零售業務對外資銀行更具吸引力和挑戰性。外資銀行在對公人民幣業務和個人外匯業務方面的快速擴張,可能在今後國內居民人民幣業務上重演。
二、今後的競爭形勢
隨著2006年中國銀行業對外資全面開放的日益臨近,對內地零售業務市場寄予厚望的外資銀行加快了在中國市場的布局。中外資銀行業的競爭態勢將由彼此相安無事向更多的正面交鋒演化,雙方在零售業務方面圍繞客戶、產品、渠道和人才展開的競爭將更加激烈。
在客戶方面,外資銀行目前的客戶群體主要是在華外籍人員。港澳台華人,今後會把重心擴展到中國富裕城市的高收入階層,如私人企業主、高級管理人員等。
在產品方面,目前外資銀行公司業務的重心主要放在融資,國際結算。存貸款,擔保,匯款等業務方面。近幾年外資銀行已經向中國市場投放了100多個品種的產品和服務,相當於國內商業銀行投放品種的3倍以上,顯示出外資銀行在產品研發和創新方面的優勢。而在個人銀行業務方面,外資銀行長於提供信用卡、私人貸款,按揭、存款及財富管理等服務,零售業務創造的利潤比重往往超過50%。今後外資銀行將會充分利用其技術、經驗、品牌和人才,創新和推廣更多的產品。
中資銀行會在下面幾個方面受到較大的沖擊:
(一)個人理財業務
普通零售金融業務依賴機構網點的支持,外資銀行從人力成本等各方面利益考慮,將會把精力集中在高收入群體的爭奪上。2002年以來獲准經營個人外匯業務的外資銀行紛紛成立理財中心,通過私人理財業務來搶奪優質客戶這塊誘人的蛋糕。花旗。匯豐、渣打、東亞、恆生等外資銀行都在國內設立了專為尊貴客戶服務的理財中心,為客戶提供包括嫁娶、婚喪、教育、健康醫療保險、財產投資管理、搬家、旅遊及退休計劃管理在內的完整服務,4)。盡管實行全能銀行制的外資銀行無法在國內充分發揮其集團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混業經營的優勢,但全新的投資理念。成熟的財富管理工具、專業的金融人才和豐富的操作經驗使外資銀行在個人理財領域駕輕就熟,其進入必將加速中資銀行優質客戶的流失。
(二)外匯交易業務
2004年10月底全國外匯存款達到了1584億美元,其中居民外匯儲蓄存款為836億美元。匯率的劇烈變動、外幣利率的頻繁調整,使得居民和銀行都有開辦個人外匯交易的需求。2003年花旗銀行的「優利賬戶」和渣打銀行的「匯利賬戶」在上海等大城市就已經小試牛刀,2004年銀監會發布《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後,花旗、渣打、匯豐等24家銀行先後獲得了衍生產品資格,法國巴黎銀行還在上海設立了交易室。外資銀行推出的外匯結構產品,已經引起中資銀行外匯儲蓄的流失。在日益重要的個人外匯交易市場上,外資銀行占據優勢,而中資銀行目前尚不具備自主開發管理衍生產品的能力,僅能採取背對背平盤的方式充當外資銀行產品的銷售代表,難免受制於人。
(三)信用卡業務
信用卡是客戶日常使用率最高的金融產品,同時也是銀行新產品的最好載體。中國信用卡市場對外資銀行極具誘惑。目前銀監會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銀行卡管理條例,以推動外資銀行發卡業務。在獲准單獨發卡之前,外資銀行已經聯手國內合作夥伴進軍信用卡業務。2003年花旗集團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建立戰略聯盟合作夥伴關系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2004年2月正式推出了內地首張由外資銀行提供管理和技術支持的雙幣種信用卡,標志著外資銀行已經正式介入中國內地信用卡市場。2004年12月花旗浦發卡一改居高臨下的姿態,宣布雙雙降低普卡和金卡申請門檻,並把發卡城市由滬深穗擴展到10個城市。此外,匯豐銀行與上海銀行合作打造的申卡國際信用卡、興業銀行與恆生銀行合作的興業信用卡也在2004年先後亮相。匯豐銀行2004年8月參股交通銀行後,兩家合作組建了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並有望在2005年第一季度開始發卡;2004年12月美國運通公司也與工商銀行合作推出了牡丹運通卡。
聯合發卡使外資銀行繞開了人民幣對象和地域的限制,提前進入了人民幣零售市場,給其他中資銀行帶來了壓力。外資銀行借合作發卡達到了熟悉國內市場的目的,為以後獨立發卡作好了市場。品牌及宣傳等先期准備。目前國內大中城市的銀聯金卡工程為所有入網銀行提供了共享網點和設備資源的便利,外資銀行獨立發卡後可節省鋪設國內網路的時間和成本,信用卡的競爭將更趨激烈。
(四)個人信貸業務
近年來人們的消費觀念和消費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量也呈現上升趨勢。處於起步階段的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外資銀行在樓宇按揭、汽車金融等業務上具有優勢,目前匯豐、渣打、花旗、東亞等外資銀行已經在京滬杭等地開展了外籍人士住房按揭貸款業務。在國內緊縮地產信貸、提高利率的情況下,外資銀行憑借貸款利率低,貸款成數和年限靈活、更多可選貨幣、服務完善等優勢,在部分城市已經占據了外銷樓盤按揭的半壁江山。在汽車金融方面,2004年大眾汽車金融公司與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已經開業經營,另外三家汽車金融公司也在籌建之中。在外資銀行2006年獲准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後,中資銀行將面臨業務進一步流失的風險。
在渠道方面,外資銀行將會採取增加網點,開辦網上銀行和並購國內銀行的方式增強對個人銀行業務市場的滲透。在增設網點方面,目前匯豐、東亞。渣打在華分行數分居前三位,其中東亞銀行率先在深圳增設羅湖支行,標志著外資銀行向深圳零售市場進軍的開始。另外,花旗、渣打、東亞,匯豐等13家外資銀行已經獲准提供全面網上銀行服務,網上銀行已經成為外資銀行重要的營銷手段。在通過並購方式進入市場方面,外資銀行已經不再局限於參股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金融機構,2003年底恆生銀行參股興業銀行、2004年匯豐銀行收購交通銀行股權並派駐管理人員,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進入內地零售業務市場的渠道。
三、對策建議
2006年後國內銀行在零售業務市場上將面對外資銀行強有力的競爭。在為時不多的過渡期內,中資銀行必須未雨綢繆,及時調整,積極應對國內銀行業全面開放後的競爭和合作形勢。
(一)認清形勢,勤練內功,從根本上增強競爭能力
遍布全國的分支機構網路。龐大的客戶基礎和對中國本土文化的了解一向被認為是中資銀行的優勢,但中資銀行不能因此高枕無憂。從分支機構網路來看,外資銀行開展零售業務並不需要建立全國性的分行網路,外資銀行只要在中國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設立有限的分支機構即可獲得足夠數量的客戶群體,而網上銀行等電子交易渠道的擴展、參股中資銀行進一步彌補了外資銀行的網點劣勢。在客戶群體方面,外資銀行主要瞄準能真正帶來利潤的高端客戶,20%的高端客戶的流失就足以動搖中資銀行的盈利基礎。在對中國本土文化的了解上,外資銀行通過員工的本土化,逐漸融入當地,其中西合璧的優勢在拓展企業白領。留洋精英等高端客戶方面具有更多的優勢。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北京轄區內的中外資銀行的競爭力進行了調查,結果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排名墊底,位列前12位的全部是外資銀行,渣打銀行、里昂信貸銀行和匯豐銀行的北京分行排名居前。中資銀行需要對自己的競爭能力有正確的認識,認真學習借鑒外資銀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嚴密的內控制度和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成熟的產品創新機制、有效的客戶服務模式,及時調整自己的策略,從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
(二)實施客戶戰略,加強對個人高端客戶的服務
外資銀行多有自己明確的市場定位和目標客戶,並據此制定實施相應的產品、營銷、定價和服務策略。如花旗銀行對賬戶余額不足5000美元的客戶收取服務費,將零售業務鎖定到高端客戶上。相比之下,大多數中資銀行缺乏清晰的市場定位,銀行與銀行之間產品雷同。中資銀行需要對零售銀行業價值鏈上的特定環節和特定客戶群體有所側重,特別是服務好現有的高端客戶。
在服務高端客戶方面,外資銀行在財富管理和私人銀行業務方面已經有了成熟的經驗,而中資銀行在競爭的壓力下最近幾年才逐步認識到服務高端客戶的重要性。理財中心在硬體方面容易購置,但中資銀行在人才、服務機制等軟體上短期內難以改善,加上國內金融業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模式,所謂的理財服務多停留在概念包裝的初級層面,還難以為高端客戶提供綜合性的專家理財服務。中資銀行今後需要突出發展理財業務,除了建好個人理財中心,為中高端客戶提供一個舒適便捷的服務環境外,還需要在經營理念、
創新理財產品,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培養、考核激勵方面努力改進對高端客戶的服務。
(三)重視個人產品的創新和整合,為客戶提供綜合性服務
零售金融業務涉及不同的業務和渠道,目前多數中資銀行由信用卡部、私人客戶部、電子銀行部。個人信貸部等不同部門分開經營,並且各類業務使用不同的系統,導致內部無法共享信息,影響到對客戶的綜合服務。今後需要強化銀行內部的協調與合作,改變儲蓄、銀行卡,零售貸款等零售系統相互獨立的局面,實現以產品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的轉變,完成由儲蓄業務為主向全面個人金融業務發展的過渡,為個人客戶提供全方位、綜合性的金融服務。
(四)改善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
銀行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隨著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的深入,中外資銀行的人才爭奪戰將愈演愈烈。外資銀行優厚的待遇、有效的激勵機制。良好的職業發展前景對金融人才有更大的吸引力。中資銀行在調整機構和人員的同時,必須加強對業務骨乾和管理人才的使用管理,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來穩定員工隊伍,提供內部人才的凝聚力。
(五)選擇合適的夥伴開展合作,在競合中實現雙贏
中外資銀行在競爭的同時,在業務、技術和股權方面各個層面上也有合作的機會。在業務和技術合作方面,中外資銀行各有所長,雙方可取長補短,在信用卡。汽車抵押貸款、住房按揭證券化、不良資產處置等方面仍具有廣闊的合作空間。在這方面國內一些銀行已經取得了進展,如2002年台灣中信銀行與招商銀行在上海合作建立了信用卡中心,中信嘉華銀行(香港)與中信實業銀行在深圳合作建立了信用卡中心。
在股權合作方面,中資銀行資本金普遍不足,引進外資戰略投資者可以充實資本,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同時還可吸收外資銀行先進的管理理念、金融技術和人才,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銀行的管理水平。外資銀行通過參股、控股中資銀行,可以減少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的時間和資金成本,獲得了開展零售業務必須的營銷網路、客戶資源和本幣基礎。雙方的合作也受到了中國銀監部門的鼓勵,2003年12月中國銀監會提高單個外資機構入股中資銀行的比例後,外資金融機構從最初的參股城市商業銀行逐步向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過渡,興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先後成功地引進了外資戰略夥伴。除參股現有銀行外,中外資銀行還可合資建立新的銀行,如2003年底建行和德國施豪住房儲蓄銀行簽署合資協議成立中德住房儲蓄銀行。隨著中國銀行業改革的推進,雙方的股權合作空間還十分廣闊。
入世時確定的5年過渡時期將在2006年結束,中外資銀行全面的、公平的競賽即將真正展開。中資銀行應抓住剩下不多的時間制定實施明確的戰略,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迎接國內銀行業全面開放的來臨
2. 急需《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通知》銀發 [2014]178號的原文電子版或鏈接
http://news.hexun.com/2014-07-14/166587511.html
新聞,你看看吧!
原文沒有對外發布,可能是只發給銀行內部了!
3. 外國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對我國有哪些影響
1996年12月和1998年8月,中國先後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特區試辦人民幣業務。2001年12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取消了外資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同時承諾將逐步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最終在入世後5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對包括國內居民在內的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按照承諾,中國先後對外資銀行開放了深圳、上海,大連、天津、廣州,武漢、成都、重慶。北京、廈門、沈陽、西安等18城市。與此同時,中國對外資銀行的監管也在不斷進行調整和改進,外資銀行逐漸解除枷鎖,度過了初期的水土不服,逐步對中資銀行構成了新的挑戰。
一、現時影響
截至2004年10月底,共有19個國家和地區的62家銀行在華設立204家營業性機構,已有105家外資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其中61家獲准經營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2004年10月底在華外資銀行資產總額已達668.6億美元,約占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的1.8%,貸款余額323億美元,外匯貸款的市場份額佔到18%,不良率為1.3%,前10個月實現稅前利潤17.4億元。外資銀行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按照現行法規,外資銀行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仍受到一些限制,如一年內只能申請設立一家分行、申請開辦人民幣業務需要開業三年以上且申請前兩年連續盈利。在業務范圍方面,外資銀行可開辦的人民幣業務也局限在:對本地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人士以及港澳台人士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辦理國內外結算,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外幣兌換和同業拆借等。由於受到種種限制,目前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規模尚小,但外資銀行擴張迅猛,人民幣資產總額近幾年每年均以兩位數的速度快速增長。
就零售業務而言,個人外匯業務已經在2001年中國入世時即已對外資銀行開放;非居民的人民幣業務也在開放人民幣業務時同步對外資開放;國內居民的人民幣業務則要等到2006年後才開放。在2006年前,外資銀行對中資銀行零售業務的影響僅限於個人外匯業務。在這方面,外資銀行已經開始嶄露頭角。匯豐銀行在國內的10家分行都推出了國內居民的外匯業務。2004年廈門11家外資銀行個人外匯匯入款和匯出款的市場份額分別達到了23.9%和49.7%,其中匯豐銀行分別為8.5%和20.8%,市場份額僅低於中行。在以外匯衍生產品為基礎的個人外匯理財業務方面,外資銀行也正在蠶食中資銀行個人外匯高端客戶的市場份額。
人民幣零售業務對外資銀行更具吸引力和挑戰性。外資銀行在對公人民幣業務和個人外匯業務方面的快速擴張,可能在今後國內居民人民幣業務上重演。
二、今後的競爭形勢
隨著2006年中國銀行業對外資全面開放的日益臨近,對內地零售業務市場寄予厚望的外資銀行加快了在中國市場的布局。中外資銀行業的競爭態勢將由彼此相安無事向更多的正面交鋒演化,雙方在零售業務方面圍繞客戶、產品、渠道和人才展開的競爭將更加激烈。
在客戶方面,外資銀行目前的客戶群體主要是在華外籍人員。港澳台華人,今後會把重心擴展到中國富裕城市的高收入階層,如私人企業主、高級管理人員等。
在產品方面,目前外資銀行公司業務的重心主要放在融資,國際結算。存貸款,擔保,匯款等業務方面。近幾年外資銀行已經向中國市場投放了100多個品種的產品和服務,相當於國內商業銀行投放品種的3倍以上,顯示出外資銀行在產品研發和創新方面的優勢。而在個人銀行業務方面,外資銀行長於提供信用卡、私人貸款,按揭、存款及財富管理等服務,零售業務創造的利潤比重往往超過50%。今後外資銀行將會充分利用其技術、經驗、品牌和人才,創新和推廣更多的產品。
中資銀行會在下面幾個方面受到較大的沖擊:
(一)個人理財業務
普通零售金融業務依賴機構網點的支持,外資銀行從人力成本等各方面利益考慮,將會把精力集中在高收入群體的爭奪上。2002年以來獲准經營個人外匯業務的外資銀行紛紛成立理財中心,通過私人理財業務來搶奪優質客戶這塊誘人的蛋糕。花旗。匯豐、渣打、東亞、恆生等外資銀行都在國內設立了專為尊貴客戶服務的理財中心,為客戶提供包括嫁娶、婚喪、教育、健康醫療保險、財產投資管理、搬家、旅遊及退休計劃管理在內的完整服務,4)。盡管實行全能銀行制的外資銀行無法在國內充分發揮其集團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混業經營的優勢,但全新的投資理念。成熟的財富管理工具、專業的金融人才和豐富的操作經驗使外資銀行在個人理財領域駕輕就熟,其進入必將加速中資銀行優質客戶的流失。
(二)外匯交易業務
2004年10月底全國外匯存款達到了1584億美元,其中居民外匯儲蓄存款為836億美元。匯率的劇烈變動、外幣利率的頻繁調整,使得居民和銀行都有開辦個人外匯交易的需求。2003年花旗銀行的「優利賬戶」和渣打銀行的「匯利賬戶」在上海等大城市就已經小試牛刀,2004年銀監會發布《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後,花旗、渣打、匯豐等24家銀行先後獲得了衍生產品資格,法國巴黎銀行還在上海設立了交易室。外資銀行推出的外匯結構產品,已經引起中資銀行外匯儲蓄的流失。在日益重要的個人外匯交易市場上,外資銀行占據優勢,而中資銀行目前尚不具備自主開發管理衍生產品的能力,僅能採取背對背平盤的方式充當外資銀行產品的銷售代表,難免受制於人。
(三)信用卡業務
信用卡是客戶日常使用率最高的金融產品,同時也是銀行新產品的最好載體。中國信用卡市場對外資銀行極具誘惑。目前銀監會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銀行卡管理條例,以推動外資銀行發卡業務。在獲准單獨發卡之前,外資銀行已經聯手國內合作夥伴進軍信用卡業務。2003年花旗集團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建立戰略聯盟合作夥伴關系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2004年2月正式推出了內地首張由外資銀行提供管理和技術支持的雙幣種信用卡,標志著外資銀行已經正式介入中國內地信用卡市場。2004年12月花旗浦發卡一改居高臨下的姿態,宣布雙雙降低普卡和金卡申請門檻,並把發卡城市由滬深穗擴展到10個城市。此外,匯豐銀行與上海銀行合作打造的申卡國際信用卡、興業銀行與恆生銀行合作的興業信用卡也在2004年先後亮相。匯豐銀行2004年8月參股交通銀行後,兩家合作組建了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並有望在2005年第一季度開始發卡;2004年12月美國運通公司也與工商銀行合作推出了牡丹運通卡。
聯合發卡使外資銀行繞開了人民幣對象和地域的限制,提前進入了人民幣零售市場,給其他中資銀行帶來了壓力。外資銀行借合作發卡達到了熟悉國內市場的目的,為以後獨立發卡作好了市場。品牌及宣傳等先期准備。目前國內大中城市的銀聯金卡工程為所有入網銀行提供了共享網點和設備資源的便利,外資銀行獨立發卡後可節省鋪設國內網路的時間和成本,信用卡的競爭將更趨激烈。
(四)個人信貸業務
近年來人們的消費觀念和消費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量也呈現上升趨勢。處於起步階段的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外資銀行在樓宇按揭、汽車金融等業務上具有優勢,目前匯豐、渣打、花旗、東亞等外資銀行已經在京滬杭等地開展了外籍人士住房按揭貸款業務。在國內緊縮地產信貸、提高利率的情況下,外資銀行憑借貸款利率低,貸款成數和年限靈活、更多可選貨幣、服務完善等優勢,在部分城市已經占據了外銷樓盤按揭的半壁江山。在汽車金融方面,2004年大眾汽車金融公司與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已經開業經營,另外三家汽車金融公司也在籌建之中。在外資銀行2006年獲准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後,中資銀行將面臨業務進一步流失的風險。
在渠道方面,外資銀行將會採取增加網點,開辦網上銀行和並購國內銀行的方式增強對個人銀行業務市場的滲透。在增設網點方面,目前匯豐、東亞。渣打在華分行數分居前三位,其中東亞銀行率先在深圳增設羅湖支行,標志著外資銀行向深圳零售市場進軍的開始。另外,花旗、渣打、東亞,匯豐等13家外資銀行已經獲准提供全面網上銀行服務,網上銀行已經成為外資銀行重要的營銷手段。在通過並購方式進入市場方面,外資銀行已經不再局限於參股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金融機構,2003年底恆生銀行參股興業銀行、2004年匯豐銀行收購交通銀行股權並派駐管理人員,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進入內地零售業務市場的渠道。
三、對策建議
2006年後國內銀行在零售業務市場上將面對外資銀行強有力的競爭。在為時不多的過渡期內,中資銀行必須未雨綢繆,及時調整,積極應對國內銀行業全面開放後的競爭和合作形勢。
(一)認清形勢,勤練內功,從根本上增強競爭能力
遍布全國的分支機構網路。龐大的客戶基礎和對中國本土文化的了解一向被認為是中資銀行的優勢,但中資銀行不能因此高枕無憂。從分支機構網路來看,外資銀行開展零售業務並不需要建立全國性的分行網路,外資銀行只要在中國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設立有限的分支機構即可獲得足夠數量的客戶群體,而網上銀行等電子交易渠道的擴展、參股中資銀行進一步彌補了外資銀行的網點劣勢。在客戶群體方面,外資銀行主要瞄準能真正帶來利潤的高端客戶,20%的高端客戶的流失就足以動搖中資銀行的盈利基礎。在對中國本土文化的了解上,外資銀行通過員工的本土化,逐漸融入當地,其中西合璧的優勢在拓展企業白領。留洋精英等高端客戶方面具有更多的優勢。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北京轄區內的中外資銀行的競爭力進行了調查,結果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排名墊底,位列前12位的全部是外資銀行,渣打銀行、里昂信貸銀行和匯豐銀行的北京分行排名居前。中資銀行需要對自己的競爭能力有正確的認識,認真學習借鑒外資銀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嚴密的內控制度和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成熟的產品創新機制、有效的客戶服務模式,及時調整自己的策略,從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
(二)實施客戶戰略,加強對個人高端客戶的服務
外資銀行多有自己明確的市場定位和目標客戶,並據此制定實施相應的產品、營銷、定價和服務策略。如花旗銀行對賬戶余額不足5000美元的客戶收取服務費,將零售業務鎖定到高端客戶上。相比之下,大多數中資銀行缺乏清晰的市場定位,銀行與銀行之間產品雷同。中資銀行需要對零售銀行業價值鏈上的特定環節和特定客戶群體有所側重,特別是服務好現有的高端客戶。
在服務高端客戶方面,外資銀行在財富管理和私人銀行業務方面已經有了成熟的經驗,而中資銀行在競爭的壓力下最近幾年才逐步認識到服務高端客戶的重要性。理財中心在硬體方面容易購置,但中資銀行在人才、服務機制等軟體上短期內難以改善,加上國內金融業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模式,所謂的理財服務多停留在概念包裝的初級層面,還難以為高端客戶提供綜合性的專家理財服務。中資銀行今後需要突出發展理財業務,除了建好個人理財中心,為中高端客戶提供一個舒適便捷的服務環境外,還需要在經營理念、
創新理財產品,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培養、考核激勵方面努力改進對高端客戶的服務。
(三)重視個人產品的創新和整合,為客戶提供綜合性服務
零售金融業務涉及不同的業務和渠道,目前多數中資銀行由信用卡部、私人客戶部、電子銀行部。個人信貸部等不同部門分開經營,並且各類業務使用不同的系統,導致內部無法共享信息,影響到對客戶的綜合服務。今後需要強化銀行內部的協調與合作,改變儲蓄、銀行卡,零售貸款等零售系統相互獨立的局面,實現以產品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的轉變,完成由儲蓄業務為主向全面個人金融業務發展的過渡,為個人客戶提供全方位、綜合性的金融服務。
(四)改善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
銀行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隨著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的深入,中外資銀行的人才爭奪戰將愈演愈烈。外資銀行優厚的待遇、有效的激勵機制。良好的職業發展前景對金融人才有更大的吸引力。中資銀行在調整機構和人員的同時,必須加強對業務骨乾和管理人才的使用管理,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來穩定員工隊伍,提供內部人才的凝聚力。
(五)選擇合適的夥伴開展合作,在競合中實現雙贏
中外資銀行在競爭的同時,在業務、技術和股權方面各個層面上也有合作的機會。在業務和技術合作方面,中外資銀行各有所長,雙方可取長補短,在信用卡。汽車抵押貸款、住房按揭證券化、不良資產處置等方面仍具有廣闊的合作空間。在這方面國內一些銀行已經取得了進展,如2002年台灣中信銀行與招商銀行在上海合作建立了信用卡中心,中信嘉華銀行(香港)與中信實業銀行在深圳合作建立了信用卡中心。
在股權合作方面,中資銀行資本金普遍不足,引進外資戰略投資者可以充實資本,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同時還可吸收外資銀行先進的管理理念、金融技術和人才,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銀行的管理水平。外資銀行通過參股、控股中資銀行,可以減少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的時間和資金成本,獲得了開展零售業務必須的營銷網路、客戶資源和本幣基礎。雙方的合作也受到了中國銀監部門的鼓勵,2003年12月中國銀監會提高單個外資機構入股中資銀行的比例後,外資金融機構從最初的參股城市商業銀行逐步向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過渡,興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先後成功地引進了外資戰略夥伴。除參股現有銀行外,中外資銀行還可合資建立新的銀行,如2003年底建行和德國施豪住房儲蓄銀行簽署合資協議成立中德住房儲蓄銀行。隨著中國銀行業改革的推進,雙方的股權合作空間還十分廣闊。
入世時確定的5年過渡時期將在2006年結束,中外資銀行全面的、公平的競賽即將真正展開。中資銀行應抓住剩下不多的時間制定實施明確的戰略,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迎接國內銀行業全面開放的來臨。
4.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人民幣直接投資相關資金匯出入時,應審核( )上記載的額度信息
選擇A,答案詳情參考《跨境人民幣業務操作指引》P52,P148
5. 只有自貿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才可以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嗎
滿足以下資質,就可以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了
獲得中國外匯管理版局批復的跨境外權匯結算業務試點資格
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備案申請許可
智——付
人民幣結算服務使用范圍:
l國內支付服務
l跨境外匯結算
l跨境人民幣結算
l海關支付單服務
6.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徵求意見稿)在法律上有什麼作用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科學評估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和實際效果,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依法合規、內部自律,認真執行《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切實維護銀行業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信託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以及經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
第三條 按照法人監管和屬地監管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的實施主體是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考核評價結果須上報銀監會,由對應的機構監管部門會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負責審定。
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應當配合機構監管部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主動提供本部門掌握的各類相關資料(含統計數據)。
第四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堅持科學規范、客觀公正、激勵約束原則。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市場變化、行業發展及工作重點,適時調整和完善考核標准,通過考核評價
鼓勵先進、鞭策後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第五條 考核評價結果是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評級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綜合評級的重要依據,由此相應制定年度監管規劃、配臵監管資源和採取監管措施,有效實施分類監管。
第二章 考核評價要素、總體得分及等級確定
第六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要素共5項,包括:制度體系的完備性、制度執行的可靠性、工作開展的有效性、內部控制和嚴重扣分項。
第七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要素由定性和定量兩類考核評價指標組成。
第八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要素權重總和為100%。為了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每年根據監管重點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動態調整考核評價各相關內容以及評價指標的權重分配和評分原則,並在考核評價工作開始之前公布。
第九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計分流程包括:指標得分統計、要素得分統計和總體得分統計。
(一)指標得分統計。針對每一考核評價要素中的不同考核評價指標,其基準得分為0分,表明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落實了監管機構提出的監管要求。在此基礎上,未達到相應標準的按照評分原則扣減分數,表現突出的按照評分原則適當加分。
(二)要素得分統計。每一考核評價要素得分為該要素下不同考核評價指標得分的之和。
(三)總體得分統計。考核評價的基準總分為100分,在此基礎上,將各個考核評價要素的得分加總,最後得出考核評價的總體得分。
第十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的等級確定。根據分級標准,以考核評價總體得分確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等級。
考核評價要素、考核評價指標以及評分原則詳見附件:《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評分原則》。
第三章 考核評價操作流程和職責分工
第十一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流程包括:收集信息、初評、復評、審核、結果反饋、檔案歸集等。
第十二條 收集信息
(一)收集基本信息。在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考核評價之前,(主)監管員應當全面收集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以及市場准入信息;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的相關報告以及二次投訴統計信息;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相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內部制度規定、組織框架和工作流程說明、工作總結或報告、董事會、高管層以及相關職能部門會議紀要、內外部審計報告、內部考評報告、關於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滿意度信息、重大突發事件報告、負面輿情信息、
訴訟或仲裁信息,向社會公眾披露的信息等。
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不願、無法提供的信息或證據以及不能確定有利的信息或證據,應當視為不利信息或證據。
(二)篩選、分析和深入收集信息。在收集基本信息的基礎上,(主)監管員應當對信息進行整理、篩選和初步分析,確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以及需要進一步了解的信息。與此同時,(主)監管員可以通過與現場檢查人員、准入監管人員、功能監管人員以及外部審計人員舉行會談等途徑,進一步收集信息,以求全面准確掌握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所需的各類信息。
第十三條 初評
(一)綜合分析。(主)監管員應當根據收集到的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相關的各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做到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相統一。
(二)確定考核評價的初步結果。(主)監管員在根據評分原則考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每一考核評價指標時,應當做到客觀公正、細致深入,認真填寫考評底稿,確定初評結果。
初評工作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由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中國境內外資銀行分行管理行)所在地的直接監管機構(可能是銀監會、銀監局或銀監分局)負責實施,且各級機構監管職能部門承擔牽頭職責,同級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配合。
為了確保考核評價工作的准確性和全面性,(主)監管員應當能夠為所有評價指標的評分結果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並且能夠根據需要簡要陳述評分理由。
第十四條 復評
復評是在初評基礎上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復核性評價。對於每一考核評價指標,復評人員均可形成不同於初評的考核評價結果,但必須說明理由,並以書面形式詳細記錄,保證考核評價工作的嚴肅性和客觀性。
復評工作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直接監管機構的(主)監管員牽頭,現場檢查人員、准入監管人員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人員共同參與,確定復評結果。
第十五條 審核
審核是在復評基礎上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進行最終審定。審核工作遵照屬地監管原則,由銀監會相關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監管機構主要負責人召開正式會議,初評人員陳述、復評人員補充,經過集體討論後最終確定,從而保證考核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銀監局應當將經直接監管機構主要負責人審定的考核評價結果(含初評結果和復評意見)匯總上報銀監會對應的機構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
銀監會在收到銀監局上報的考核評價結果以後,對應的機構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要進行認真審查核對,確保同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工作全國統一標尺,結果科學嚴謹。如果考核評價結果確須進行調整,可由銀監會機構監管部門主持召開正式會議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參加),並報該部門的分管會領導確定。銀監會確認的考核評價結果須在30個工作日內反饋直接監管機構。
第十六條 考核評價結果反饋
(一)通報考評結果。直接監管機構在收到銀監會對考核評價工作的確認或修改意見以後,應當將最終結果(含各個考核評價指標得分反映的主要問題)通過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負責人會談見面的形式告知,並最終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通報。
(二)提供反饋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接到直接監管機構的通報後,如果對考核評價結果持有異議,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反饋意見,同時提供新的信息或證據,支持對考核評價結論進行准確合理的調整或修正。
(三)處理反饋意見。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的異議,直接監管機構可以結合重新提供的信息或證據進行再次審定,除非確有重要信息遺漏或者考核評價人員重大判斷失誤,原則上不對原來考核評價結果進行調整。如確須調整,應當事前報經銀監會同意認可。
(四)報告整改措施。銀行業金融機構如果對考核評價結果不再持有異議,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監管機構提交確認書,並在回應報告中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缺陷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條 考核評價檔案歸集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束後,(主)監管員應當做好考核評價信息、考核評價工作底稿、復評結果、審核會議紀要、考核評價結果反饋(含確認書和回應報告)等相關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
第四章 考核評價結果及運用
第十八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系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監管綜合評級的重要內容之一。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共分為6個等級,即1級至6級。其中,得分在90分(含)以上者為1級;得分在[75,
90)區間者為2級;得分在[60,75)區間者為3級;得分在[45,
60)區間者為4級;得分在[30,45)區間者為5級;得分在[0,
30)區間者為6級。
第十九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等級越高,表明相關制度體系建設越不完善,制度執行越不力,工作開展越不到位,內部控制越欠缺,或者其他方面越存在明顯缺陷。由此,對應的監管關注程度也應當越高。
第二十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的含義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為1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認識;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體系建設與本機構組織架構、經營規模和業務性質等十分匹配,且有可靠的體制機制保障了制度的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得力,在經營管理和業務環節中有效落實了消費者保護理念,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即便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或缺陷,也能在日常運營中得到妥善解決或彌補。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為2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有基本認識;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體系建設與本機構組織架構、經營規模和業務性質等比較匹配,且其體制機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制度的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有序,能夠在大部分經營管理和業務環節中落實消費者保護理念,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可能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一些弱點,如果不及時補正,長期發展下去可能導致個別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為3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有某些認識;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體系建設與本機構組織架構、經營規模和業務性質等基本匹配,且其體制機制與制度執行不相沖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基本符合要求,能夠在一些經營管理和業務環節中落實消費者保護理念,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可能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更多的問題與欠缺,需要引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注意,進行必要改進。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為4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體系建設與本機構組織架構、經營規模和業務性質匹配度不足,且體制機制不能推動制度的有效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存在缺陷,並在部分經營管理和業務環節中落實消費者保護理念不力,難以避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可能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上存在系統性缺陷,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有效措施,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提高制
度執行力,彌補工作缺陷,加強內部控制等。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為5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沒有認識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體系建設不能滿足業務需要,工作管理混亂,在很多經營管理和業務環節都無法落實消費者保護理念,隨時可能發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若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能夠採取及時、有力措施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建設,顯著提升執行力,全面減少或杜絕工作失誤,則隨時可能釀成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大聲譽風險。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結果為6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嚴重或者完全不符合監管要求,以致不僅消費者合法權益遭受嚴重侵害,也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因為本身聲譽風險的長期存在而出現生存危機。
為了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和體制機制建設,在開展考核評價的前3個年份,對於第1、2要素扣分在25%以內且第5要素扣分超過50%以上者,銀監會有權對考核評價的原始等級酌情減小1個等級,避免因為網點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個別行為影響整個機構的等級評定結果。
第二十一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工作結束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結合考核評價總體結果以及各個單項要素、指標得分,展開深入細致的分析,積極查找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存在的普遍問題和突出矛盾,在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相應制定監管規劃。
第二十二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
作考核評價結果基礎上,根據需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一)考核評價結果為1級,表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出色,監管機構一般不需對其採取特殊的監管行動。
(二)考核評價結果為2級,表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基本令人滿意。但是,監管機構應當對其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給予必要關注。
(三)考核評價結果為3級,表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效果一般。為此,監管機構除應當對其薄弱環節加強關注之外,還應當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發出風險提示。
(四)考核評價結果為4級(或者5級),表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難以令人滿意(或者令人擔憂)。對此,監管機構應當給予重點關注,綜合運用但並不僅限於以下監管措施,有步驟、按計劃、重實效,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改進,直至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達到3級以上標准:
1.派出專家組或專業團隊進行現場指導;
2.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重新評估董事會、高管層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履職能力和履職行為,必要時更換相關負責人;
3.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整改力度,完善產品和服務管理,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健全消費投訴處理;
4.限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新業務、增設分支機構;
5.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報告頻率,同時加強內部考核評估和審計;
6.密切關注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輿情狀況及發展動態。必要時,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聘請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評估並提交相關報告。
(五)考核評價結果為6級,表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存在嚴重或致命缺陷。該類機構即使能夠暫時生存,也會因為損害公眾利益而給整個行業發展帶來嚴重負面影響,甚至誘發行業危機。對此,監管機構應當加強指導,限其立即整改,除了可以採用針對4級或5級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的監管措施之外,還可根據事態的發展和嚴重程度,限制其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等,甚至啟動市場退出程序。
第二十三條 考核評價結果及相關資料僅供監管部門內部使用。必要時,監管部門將以適當方式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披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考核評價結果。考核評價結果不應當出於商業目的或無故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披露,但出於監管需要、經過審批核準的情況除外。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每年進行1次,原則上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且不影響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的監管綜合評級的工作進度。
第二十五條 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提交有關考核評價信息和證據時故意隱瞞或明顯弄虛作假者,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
根據性質嚴重程度,考慮對外公開披露予以譴責或採取其它監管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評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