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PPP項目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稱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運作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拓展資料:
PPP的模式特點
第一,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項目經營的直接收益和通過政府扶持所轉化的效益是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和政府給予的有限承諾是貸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政府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PPP融資模式的操作規則使民營企業能夠參與到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確認、設計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來,這不僅降低了民營企業的投資風險,而且能將民營企業的管理方法與技術引入項目中來,還能有效地實現對項目建設與運行的控制,從而有利於降低項目建設投資的風險,較好地保障國家與民營企業各方的利益。這對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項目運作成本甚至資產負債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現實意義。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而採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給予私人投資者相應的政策扶持作為補償,如稅收優惠、貸款擔保、給予民營企業沿線土地優先開發權等。通過實施這些政策可提高民營資本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積極性。
第四,PPP模式在減輕政府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由民營企業負責項目融資,有可能增加項目的資本金數量,進而降低資產負債率,這不但能節省政府的投資,還可以將項目的一部分風險轉移給民營企業,從而減輕政府的風險。同時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⑵ 幾個國外金融機構的中文名稱
除了第一個公司,真的找不出它的中文名,應該可以直接音譯過來:
CFC Seymour 西蒙投資,在一版級和二級全球固定收權益市場都提供獨特的交易和執行服務
NBF 的全稱是「Nova Biosource Fuels, Inc. (NBF)」是美國的一家生物能源公司
schneider foreign ,全稱「schneider foreign exchange」,是一家外匯交易所。
就這些,不知能否幫到
--------------------------
有關NBF最接近的公司名就是這個Nova Biosource Fuels了,要不也可能是「National Bank of Fxxxxxx」(xx國家銀行)的縮寫,看看別人能不能提供更好的說法吧。
⑶ 金融中的「BOT」和「PPP」是什麼意思
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由投資方建設並專營一定期限最後移交政府的方式;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
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⑷ 發達國家的PPP模式主要包括哪些特點
雖然一般認為現代社會PPP最早出現在發展中國家(如1984 年土耳其首先應用BOT於基礎設施項目,,但實際上全世界 PPP模式運行比較規范的卻是發達國家,根據APEC(Asian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亞太經合組織)的資料顯示,運行最好的當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其成功的特徵是政府(public)、企業(private)、百姓(people)三方都滿意,政府尋找企業合作夥伴實現物有所值;企業得到投資回報(當然不是暴利);百姓享受了合理價格的服務『7)。
歸納起來,發達國家的PPP模式主要有以下十個方面的特徵:
(1)發達國家PPP 項目投資主要是金融機構主導(做項目公司股東和牽頭人,兼放貸),我國則主要是帶施工資質的工程企業主導。這說明我國金融機構與國外金融機構的業務和營利模式、競爭力和創新力以及服務意識等有很大不同,也說明我國工程企業規模的龐大和競爭的激烈.,而我國金融機構和工程企業參與PPP 均有資金結構、人才結構和知識結構等弱勢。
(2)發達國家PPP 項目的招投標談判周期長、前期成本相對高.,但全壽命期成本相對低;而我國PPP 項目招投標談判周期短、前期成本相對低,但全壽命周期成本相對高。發達國家政府羨慕中國政府想干就能很快乾成,而我們似乎沒有人羨慕國外的全壽命期高效率和高質量服務。發達國家的PPP更像慢工出細活,而我國PPP是批量生產銷售。
(3)發達國家PPP 項目的貸款除了來自銀行,還有不少來自養老/社保等基金和保險機構的資金,這些資金的長期性正好匹配於PPP 項目長期的特點,而我國近幾年才陸續允許保險金參與投資和放貸,所以國內貸款來源較單一,融資渠道相對單一。
(4)發達國家對PPP項目最小規模有要求(如澳洲應大於5000萬澳元),因為PPP項目前期時間長/費用高,若項目太小,前期費佔比太高。若單個項目規模小,可把同類項目打包一並招標/談判。我國尚沒有規模方面的規定,導致個別項目投資金額才幾千萬,前期費就佔比很高(達10:《以上)。
(5)因現有政府機構很難適應PPP的復雜性,越來越多的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已有或開始PPP立法或編寫指南,並建立PPP專門機構(賦予規劃/比選/評估/指導/咨詢/監管/審批項目等不同權力),以規范PPP運作和總結PPP經驗(知識管理),而我國尚沒有國家層面法規,國家層面PPP中心也剛組建幾年,各地各部門做法隨意、迥異、低效,導致經常重復交學費。
(6)發達國家的PPP 項目有不少改建項目(brownfield),如TOT,還有一些企業主動建議項目( unsolicited);而我國主要是新建項目(greenfield),多是政府立項招標項目( solicited),這與中外經濟發展/基礎設施成熟度處於不同階段,項目於系人的經驗/水平高低,以及政治/法律/金融/社會體系的成熟度等有關。
(7)發達國家PPP 項目的資金和主辦入主要來自本國甚至本地,而我國早期(20世紀八九十年代)主要來自境外,現在(2000 年以來)主要來自本國,並存在一定的地方保護主義。
(8)發達國家應用PPP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順便緩解政府一次性支出資金壓力;而我國應用PPP主要是為了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增加基礎設施數量和規模,促進經濟發展(包括GDP和政績)。主要目的的不同造成國外PPP主要用於公用事業(政府分期支付),我國主要用於基礎設施(百姓支付)。
(9)發達國家PPP 項目的過程和信息(包括財務信息)基本上是公開的,任何公民都可獲得,而國內PPP 項目的信息(特別是財務信息)幾乎是不公開的,這造成國內的相關研究只能是定性研究、主觀(拍腦袋)研究或假設數據研究,不過國家層面的信息公開政策(財金[2017]1號)已發布,信息公開工作有望得到改進,例如財政部已公布700個PPP示範項目所有信息。最近新發布的《 PPP 條例(徵求意見稿)》也提及信息公開。
Cio)因為PPP項目時間長達10一30 年,讓政府和企業等任何一方去預測和獨自完全風險承擔是不現實和不公平的,所以發達國家的PPP 項目很早就應用特許期間的調節機制(如調價),而我國近年來才開始應用這種動態調節機制,由於早期的項目應用較少,造成不公平、不和諧、政府強行干預調整等後果。
本文由黑龍江省PPP項目咨詢研究中心發布
如有問題請提出,如有幫助請採納!
源文地址:hljppp.com
⑸ PPP項目中社會資本方都包括什麼
目前來看,中國的PPP主要有6個干係人(Six Partners,以下簡稱6P):政府方(P1),投資人(P2),金融機構(P3),承包單位(P4),第三方機構或專家(P5),公眾或百姓(P6)。
⑹ PPP項目是什麼意思
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的合作項目。
PPP項目是政府與社會資本的一場婚姻。在走出去的PPP項目中,我們中國公司作為來自東道國境外的社會資本,為了確保在未來的幾十年的項目周期內享受一場融洽、穩定的婚姻,以及在出現危機的時候確保一個比較主動的地位,應該在戀愛期(項目前期就從法律、合同以及投資架構設計方面)就做好鋪墊。
(6)國外金融機構參與ppp項目擴展閱讀: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簡寫,中文直譯為「公私合夥制」,簡言之指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系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
雖然私人部門參與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已有很長歷史,但PPP術語的出現不過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們廣為使用的術語是Concess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個意義非常寬泛的概念,加之意識形態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國對PPP的確切內涵達成共識是非常困難的。
德國學者NorbertPortz甚至認為試圖去總結PPP是什麼或者應該是什麼幾乎沒有任何意義,它沒有固定的定義,並且也很難去考證這個含義模糊的英文單詞的起源,PPP的確切含義要根據不同的案例來確定。
⑺ PPP項目主要參與方包含哪些
PPP項目實際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縮寫,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一種項目融資模式,主要的參與方是私營企業或民營資本與政府。
PPP項目是政府與社會資本的一場婚姻。在PPP項目中,私營企業或民營資本與政府,為了確保在未來的幾十年的項目周期內享受一場融洽、穩定的婚姻,以及在出現危機的時候確保一個比較主動的地位,應該在項目前期就從法律、合同以及投資架構設計方面就做好鋪墊。
(7)國外金融機構參與ppp項目擴展閱讀
PPP實質是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相當於國家設立項目,給予政策支持,而私人機構投資,並進行運營管理,可謂各取所長。
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指導意見》,針對不同PPP項目投資規模、合作期限、技術要求、運營管理等特點,採取多種方式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創新、運營等方面的優勢。
⑻ 國外各政府PPP項目管理中有哪些經驗
英國PPP發展歷史較早,所以政府機構積累了豐富的PPP項目管理經驗,也經歷過成功應對了2008年金融危機後英國PPP市場全面萎縮,以及銀行信貸機構陸續退出的尷尬局面。長期知識和經驗的積累成為英國PPP市場的重要驅動因素。
英國政府對基礎設施和項目管理機構進行了長期持續的變革,而且主管機構也曾幾度易手(如Crown Commercial Service是由Office of Government Commerce改革而來),但其基本職能從來沒有發生改變。在原有職能基礎上,各機構很好地承接了PPP項目的管理知識和經驗,並不斷摸索、總結和創新,進而不斷提升政府PPP管理機構的管理能力、創新管理方法。
對於不同行業的PPP項目,項目運營後期的監管工作主要由專門的行業監管機構來完成。英國的各行業監管機構有許多,如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CAA), The 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 (FCA), 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 The Office of Gas and Electricity Markets (Ofgem),Office of Water Regulation (Ofwat), the Office of Rail Regulation (ORR) and the Northern Ireland Authority for Utility Regulation (UREGNI). Monitor and the Water Instry Commission for Scotland (WICS)等。這些機構還共同成立了監管機構聯盟組織[(UK Regulators Network (UKRN)],以促進了行業監管知識和實踐經驗在不同領域的推廣和教育,從而提高了英國不同行業的整體監管水平和實力。這一系列的成果既保障了市場的可持續性發展,又保障了終端消費者的利益。同時,政府也提高了市場信用,獲得了公眾更多的支持。例如,英國水務監管機構Ofwat在自來水和污水PPP項目管理中建立了健全的管理體系,積累了一整套技術監管指標,建立了對合作公司的價格問詢和定價機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
除了設置健全的行業監管機構外,英國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或法律法規來支持PPP項目的發展。以電信行業基礎設施PPP項目的監管法律為例,該行業的主要監管法律由《通信法案—2003》(Communications Act 2003)、《公司法—2002》(Enterprise Act 2002)、《競爭法案》(Competition law),以及《歐洲社區法案》(European Community law)等構成。該行業也有自己的監管機構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在對英國BT的監管上,Ofcom 還成立了專門的委員會和辦公室(如Equality Access Board& Office)。其主要負責對項目的監管,並定期向 Ofcom提供監管報告,以確保項目的成功實施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