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辦理《存款證明公證書》
存款證明公證,材料清單:
1、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存摺。
2、 需提近半年的流水(銀行自動服務台機器可以拉出來蓋章)。
3、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要蓋章。
4、公證員人員提交的其他材料,這個回答是有點模稜兩可,但是是這個情況,就像醫生不同醫生給的建議不一樣,公證處也是。
祝好運,謝謝。
㈡ 借款合同有必要去公證嗎
公證與否,取決於雙方約定,並非法定必需程序。當然,合同辦理公證有以下兩大好處:1、公證機構的介入有助於為當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彌補當事人相關法律的不足,審核其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防止無效合同的發生,及時制止欺詐行為。2、公證機構對借款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對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並對其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其效力相當於法院的判決書效力。依據《公證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對經公證的已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㈢ 在公證處公正過的公證書需要本人去領取嗎如果本人來不了怎麼辦啊
在公證處公正過的公證書可以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
公證書的送達方式:
1、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2、公證書由當事人的代理人到公證處領取;
3、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的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編號。
公證書的內容:
1、公證書編號。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3、公證證詞。
公證證詞的內容包括:公證證明的對象、公證證明的范圍和內容、證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
公證證明對象、范圍不同,公證的條件、內容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這些都要在證詞中有所反映。公證證詞所涉及的組織名稱第一次出現時必須使用全稱;所涉及的日期要採用公歷.需涉及農歷時應採用括弧註明。
4、承辦公證員的簽名或簽名章、公證處印章。
5、出證日期以公證處審批人審核批準的日期為准。此外,未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應在公證證詞中註明,並註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公證證詞中註明的文件也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3)鄂爾多斯公證處辦理金融機構公正擴展閱讀
司法部印發的《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對進一步規范公證執業行為提出了進一步具體規范公證執業的五項措施:
1、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
2、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
3、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
公證機構、公證員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應當按照「重大事項一次一委託」的原則,告知當事人委託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託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託不可撤銷、受託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
4、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
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時,應當嚴格審查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審查其與受託人是否具有親屬關系,不得辦理名為委託實為擔保,或者可能存在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
5、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
公證機構、公證員應當盡到更高標準的審查注意義務,不得片面依賴書面證據材料而忽視溝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規而輕實體內容審查。
對涉及敏感、重大權益事項的公證事項,除通過交叉詢問、分別談話等形式進行審查外,還要綜合使用儀器識別、聯網查詢等方式進行審查核實,全過程記錄存檔,必要時應當全程錄音錄像。
公證員對「合理懷疑」的公證申請,應當及時提請公證機構進行會商研究,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所需時間不計入法定辦理期限。要嚴格審查申請人的真實目的和公證書的用途,不得以簽名(印鑒)屬實公證替代委託公證,以原件與復印件相符公證規避對實質內容的審查。
㈣ 公證處收費標准
各省份稍有不同,山東省公證處規定的標准如下:
一、財產合同;
合同標的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1.5‰;
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一)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當事人申請辦理財產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財產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費。
(二)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按照執行證書載明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
(一)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婚內、離婚分割)、繼承之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標准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託、聲明、保證;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當事人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於融資的聲明書或者保證書公證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
五、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碟的費用。
六、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准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八、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不含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選票、指紋、查無檔案記載、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文本相符等,每件(號)150元。
(二)自然人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件(號)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等,每件(號)500元。
(四)事實收養、撫養事實、認領親子,每件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可以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取費用,也可以計時收取。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費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計時收費的,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計算。
十、保全證據;
(一)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保全證據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保全證據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郵寄送達證據的,按照上述標准減半收取。
保全證據的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件收費,超過8小時的,按照第三件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人員由公證機構到保全地點的在途時間。
十一、副本費;
每份20元。
(4)鄂爾多斯公證處辦理金融機構公正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備案。
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㈤ 買房子到公正處公正可以嗎沒有房產證
不可以的。
根據《司法部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規定:
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應當按照「重大事項一次一委託」的原則,告知當事人委託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後果,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託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託不可撤銷、受託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
(5)鄂爾多斯公證處辦理金融機構公正擴展閱讀:
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應嚴格審查公證申請人的身份,未經證件視讀、單獨談話、交叉印證、身份證識別儀核驗等程序,不得辦理公證;
申請人使用臨時身份證,公證員未到公安部門核實的,不得受理公證申請;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在有關管理辦法出台之前,公證機構不得辦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融資合同公證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
公證機構、公證員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時,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託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託不可撤銷、受託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
房產公證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產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房屋產權證(如未取得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3、要求公證的協議書或合同;
4、公證人員認為必須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證申請
1、提交上述材料後,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親自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提出公證申請資料審查;
2、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協議或合同的內容詢問當事人若干問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誠實作答,並在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
(主要就是問對相關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明白,協議的簽訂過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強迫,並告知當事人協議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3、在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協議或合同簽字,公證完成;
三、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㈥ 我父親突然去世了,留下存摺沒有密碼,需要到公證處,現在有幾個問題。
1.需要: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財產權利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流程你不用操心,公證員會指導你提交證明材料、繳納公證費、填寫申請、做詢問筆錄、配合核實、領取公證書等事情。公證基本費為財產受益額的2%,可能還會產生其他費用。繼承公證不是依據戶口,公證的目的是查清你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有無遺囑及喪失繼承權、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等情況。
2.沒有時間限制。
㈦ 金融賬戶委託公證要怎麼辦理
可以的,可以辦理金融賬戶委託公證。
金融賬戶委託是指委託他人代辦與金融機構賬戶相關的事宜,如存取款、密碼重置、銀行卡遺失補辦、證券賬戶管理等。委託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金融賬戶委託公證辦理所需材料如下:
1、委託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集體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存摺、銀行賬戶查詢明細等能體現賬戶信息的證明材料;
4、委託書文本(公證處可提供代書);
5、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1、必須本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2、委託書公證為法律行為類公證,自公證書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須重新申請辦理。
可受理公證處:
可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發生地的公證機構申請辦理。
公證處在線咨詢:公證處
㈧ 關於土地抵押登記的疑問,如果土地局不受理非金融機構的抵押登記,雙方拿著協議合同走公證的程序可以嗎
可以將你們之間的抵押借款協議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具體事宜請咨詢該宗土地所在地公證處。
㈨ 辦理民間借款協議公證要注意哪些事項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如果該合同設立不動產抵押擔保,當事人須在辦理抵押登記成功後,即獲得抵押登記回執或房地產他項權證後才能申請公證。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時,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證財產為共有財產則須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場)、共同還款人等公證機關要求的當事人必須全部到場。公證機關在詢問當事人並製作筆錄,審查當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相關的調查,如果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這樣,該次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宣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