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銀行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的,是代理銷售的,銀行理財如果出現版違約銀權行是沒有責任賠錢給投資者的,前段時間就出現建行理財違約,投資者賠得很慘。那些理財產品是信託公司發的,銀行只不過是代理商。法律也是允許這么做的,不然全國銀行都犯法嗎?
『貳』 銀行之間可以相互購買理財產品嗎
不能,
銀行理財產品規模正加速擴張。截至2014年5月末,全國4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存續理財產品50918款,理財資金賬面余額13.97萬億元。2013年銀行理財產品的加權平均收益率為4.13%。銀監會數據顯示,去年,銀行理財產品累計為社會創造了4500億元的收益。而在高速膨脹的同時,銀行理財也成為監管發文進行規范最多的領域。銀監會「35號文」就對銀行理財業務提出多項規定。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文件最為嚴厲的條款在於,「理財產品之間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調節收益」。對此,魯政委評價稱,這比公募基金還嚴,「直刺銀行理財的要害」。一直以來,銀行產品之間相互交易、調節收益,是銀行理財產品運作的一種極為普遍的方式,正是依賴這樣的方式,銀行理財產品可構築資金池,實現資金錯配,獲得較高收益,並且令銀行理財產品可以長期完成剛性兌付。
此外,銀監會再次對銀行銷售進行了規范,明確要求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時不得提供含有剛性兌付內容的理財產品介紹,不得銷售無市場分析預測、無風險管控預案、無風險評級、不能獨立測算的理財產品。不得銷售風險收益嚴重不對稱的含有復雜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財產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
『叄』 購買理財產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小心選擇結構性出借產品,結構型出借產品的回報率通常取決於掛鉤資產的表現。根據掛鉤資產的屬性,結構型出借產品大致可以細分為外匯掛鉤類、指數掛鉤類、股票掛鉤類和商品掛鉤類等。與非結構性出借相比,風險相對較大。出借者在買結構性產品的時候一定要看說明書里的保本比例。
『肆』 貸款是否可以用於購買理財產品,有什麼文件明文規定
不能。《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專。屬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伍』 購買理財產品需要什麼手續
理財產品的起存金額在5萬
,規定期限內不能提前支取,到期後連本帶息返回給你。
需要本人持身份證和銀行卡
在銀行先開通理財賬戶
,這是前置手續,也可以買的時候再辦
『陸』 投資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應注意哪些問題
理財產品又很多,風險與收益成正比,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以基金為例:
一、要注意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目的安排基金品種的比例。挑選最適合自己的基金,購買偏股型基金要設置投資上限。
二、要注意別買錯「基金」。基金火爆引得一些偽劣產品「渾水摸魚」,要注意鑒別。
三、要注意對自己的賬戶進行後期養護。基金雖然省心,但也不可扔著不管。經常關注基金網站新公告,以便更加全面及時地了解自己持有的基金。
四、要注意買基金別太在乎基金凈值。其實基金的收益高低只與凈值增長率有關。只要基金凈值增長率保持領先,其收益就自然會高。
五、要注意不要「喜新厭舊」,不要盲目追捧新基金,新基金雖有價格優惠等先天優勢,但老基金有長期運作的經驗和較為合理的倉位,更值得關注與投資。
六、要注意不要片面追買分紅基金。基金分紅是對投資者前期收益的返還,盡量把分紅方式改成「紅利再投」更為合理。
七、要注意不以短期漲跌論英雄。以短期漲跌判斷基金優劣顯然不科學,對基金還是要多方面綜合評估長期考察。
八、要注意靈活選擇穩定省心的定投和實惠簡便的紅利轉投等投資策略。
『柒』 金融機構購買某個銀行的理財產品獲得的投資收益是否要交稅是根據哪個文件的哪個條款交稅
目前還沒看到哪條法律有具體的規定。
『捌』 有規定說不允許銀行理財產品承諾保本保息嗎
銀行有保本型的理財產品,也就是理財產品的賣家,一般就是開發理財產內品的金融機構。容投資人一般應該注意發行者的研發、投資管理的實力。
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更加可靠一些。另外,一些投資渠道是有資格限制的,小的金融機構可能沒有資格參與這些投資,這樣就對發行者造成了投資方向的限制,最終會影響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因此,實力雄厚的機構的信用更加可靠。
任何理財產品發行之時都會規定一個期限。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大部分期限都比較短,但是也有外資銀行推出了期限為5~6年的理財產品。所以投資人應該明確自己資金的充裕程度以及投資期內可能的流動性需求,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不便。
當投資長期理財產品時,投資人還需要關注宏觀經濟趨勢,對利率等指標有一個大體的判斷,避免利率等波動造成損失或者資金流動性困難。
『玖』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有哪些
最近,銀行理財收益率超5%已成常態,甚至超7%的產品再現「江湖」。這種理財產品收內益的節節攀升,不但吸引容了個人投資者,也令A股上市公司嗅到了「錢味」。據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298家上市公司耗資629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不過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已經開始不淡定了,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投向理財等財務投資領域。對於廣大股民和實體經濟發展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此外,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比例情況,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
對於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相信監管層後續會繼續完善相關規定內容,更有效的發揮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用投資者的錢或者自有閑置資金用於財務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