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員工持股是怎麼一回事,是強制要求員工購買公司的股票嗎
不是。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內分或全部股權,容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包括兩種類型:
(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
(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1)金融公司讓員工購買股權擴展閱讀
實施步驟
1、 設立員工持股會,統一管理員工股東的出資
2、 界定員工持股會的職權,規范員工持股會的組織和行為
3、 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
內容包括:
(1) 收益人的范圍與數量,主要是確定持股員工的資格。
(2) 員工持股總量控制和員工股票的分配。
(3) 員工股票的託管。
(4) 員工股票的出售。
❷ 公司要求員工認購股權合法嗎
不合法,認購股權是自願的,如果強迫那就是觸犯法律了
❸ 公司鼓勵員工入股的利弊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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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讓員工購買股權合法嗎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你好,合法合規,這是企業留住人才的主要方式,
一個企業最值錢的永遠是人才,國家也鼓勵並支持這種方式。
❺ 我是一家效益並不好的私企老員工,公司讓我買股權,請問這是坑嗎
那要看公司是做什麼的?
公司成立了多久,
公司的經營策略是怎麼運行的
如果公司是以長遠的利益為目標的話暫時的效益一般的話完全可以理解,你也可以大膽的去嘗試,要知道一個好一點的公司的原始股利益很可觀的,
如果公司的管理團隊不行,老闆的決策失誤和沒有長遠的目標的話那你還是先看看再決定
❻ 公司讓員工入股可靠嗎什麼情況下會讓員工入股,這屬不屬於非法集資
可靠。不屬於。員工認為企業有前景,並發現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企業也提出不少改進措施。
如果企業讓員工入股之後,員工享有股東的合法權益,這種方式是合法的,並不構成非法集資。但如果老闆讓員工入股的目的是為了非法佔有員工的集資款,後續老闆攜款潛逃給員工帶來損失的,這種行為就屬於非法集資,構成詐騙,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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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當,也就是凈資產有多少,有條件的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下比較放心,當然如果公司比較小,也就無所謂。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冊資本,還是股權轉讓。
新增注冊資本,要辦好驗資手續,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如果是股權轉讓的話,要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❼ 公司強迫員工賣股票,怎麼辦
我來總結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實:原單位是有限責任公司,後來被現在的單位也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兼並了;原單位曾叫職工入股,但是現在的單位要把有限責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們把手中的股權轉成股票,而你不想轉。大概就是這么一個事實吧
根據你的補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閉就要求職工認購公司股權,至少15000,當時重慶的房價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當時是強迫交易,那麼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違法在於民商事的交易重於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沒有購買的意思而一方強加自己意志於另一方強買強賣是違法的行為,根據合同法54條屬於可撤銷可變更行為。但是你明知違法的就應當在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訴訟時效經過就不能勝訴了
不合理在於當時公司已接近倒閉,還要你們認股的話,就是企圖把公司債務轉移到職工的身上,因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並而是破產的話職工將血本無歸
2.現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責任公司B兼並,現已更名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兼並對於之前已經認股的職工來說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於認了股所以現在職工也是新公司的股東之一,受公司法保護
3.B要申請上市,就急著把A以前的職工內部股份處理掉
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經過之前多次誤導了我
首先職工內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確的,AB之前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對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為要上市才急著把股權轉化,而是B要從有限責任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權轉化為股份
4.以開會的形式通知大家
這個會准確的說是股東會,具體是經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決議才能確定公司轉化事宜。因為職工是小股東,表決權小所以無法與大股東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東的法定權利是在公司決議違反原章程時如果不同意轉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不建議這么做,下面還有分析
5.你們必須把股票賣給公司,在時限之內不賣,就作廢
如上所分析,你們當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請確認這是否為會議的原話。此外不賣也不作廢,依法應該是把股權摺合人民幣退還
6.公司回購的標準是你們工會認可簽字了的,你們沒資格對回購標准提異議了
工會簽字沒用,只要是沒有按照合理價格回購時股東都有權提出異議。至於合理價格的認定一般以當時的市場價為標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7.公司上市後,就把你們的股票分到另一個公司里去
公司沒完成從有限責任公司變形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無法上市的,而沒處理好股權變形為股票之前是無法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這個說法其實就是嚇唬人,當笑話聽就可以了
8.持股權證者,在股票未獲准上市前對購買股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這句話是說你們現在手上拿著的是股權,不是股票。在沒有換成股票前你們對股權是有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但是一旦公司變性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們不願意換成股票的話,那麼公司會依法把股權摺合成現金退還給你們從而順利完成變性。因為退了錢給你們就相當於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們已經不是股東了,那當然不會再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其實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點中原單位強迫認股是違法的,在現單位中如果收購是經三分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價格合理的收購是合法的,只是開會中有些話說得不合法罷了。如果行為合法那麼最終的結果是要麼退股換錢,要麼退股權換股票,你們依法只能二選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並且是國有公司上市。請問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為在收購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把股權換成股份後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會飆升幾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讓你們把股權換股票的話,建議考慮接受,如果公司只願意退股不願意換股票的話,只要收購價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兩種都可以的情況下推薦換成股票繼續持有,這種方式獲利最多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❽ 私營公司老闆讓員工出錢入股,我們作為員工應注意哪些
要注意看清楚公司發展形勢,先把稅務計算這塊搞清楚,不同種類的公司承擔的風險不同,你需要了解你們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下面詳細說明:
1. 好了想,估計是你們公司做大做強,但是沒有有效地融資手段,或者貸不到款,所以你們老闆需要錢只能給員工內部出售股權募集資金;或者你們老闆看好你,覺得給你一部分股份,你會更努力地工作。不積極的一面,就是你們老闆覺得公司不行了,雖然A在盈利,但是估計不會長久等等,想找個人共同承擔風險。甚至有可能他坑你們一把,捐款走了。
2. 你們年營業額幾百萬,利潤50~60萬,沒有會計,我很難想像稅務局難道對你們不監管嗎?沒有會計如何核算幾十萬的利潤,如何算稅。我的建議是你先把這塊搞清楚,否則不說別的,稅款的罰款這塊你們少不了。
3. 從法律角度上講,不同種類的公司承擔的風險不同,你需要了解你們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合夥制企業、公司制企業)普通合夥對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意思就是如果出現問題,你要把你所有的財產都賠進去,直到還清債務;有限公司企業則是以公司自產為限承擔有限的責任,還有其他公司制。
4. 你入股後,看你們公司制度,有的公司是年底分紅,就是拿出今年賺的錢,分給持有股份的人。不過經常有小一些但是發展良好的企業不分紅,而是把賺的錢拿來擴張,當然股東也是同意的。所以工資形式很多樣,要具體看你們公司的制度。
5. 股權協議書之類的合同性文件肯定是要簽的。
❾ 如何做股權激勵,讓員工自願花錢買公司股份
做了這些年的股權激勵顧問,這方面感觸很深。
員工願意花錢買股份無非有三點:
1、認可你這個老闆;
2、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
3、公司的利潤率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