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存款人不需要繳納保費對嗎
存款人是不需要繳納保費的。
存款保險制度作為國家金融安全網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保險機構只是按比例地向金融機構收取保費。
費率水平遠低於絕大多數國家存款保險制度起步時的水平和現行水平,收取保費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銀行審慎經營和健康發展。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1)金融機構繳納存款保險保費擴展閱讀:
繳納保費的介紹如下:
實行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相結合的費率制度,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形成正向激勵,強化對投保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其審慎經營,健康發展。
綜合考慮國際經驗、金融機構承受能力和風險處置需要等因素,我國存款保險費率水平將低於絕大多數國家存款保險制度起步時的水平以及現行水平。
⑵ 銀行機構全面啟用「存款保險標識」,什麼是存款保險
從11月28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全面啟用存款保險標志。其實,存款保險制度早在2015年就覆蓋境內所有法人銀行,但政策實施以來,卻鮮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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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這個標志,意味著每個儲戶在單個銀行中,50萬元以下本外幣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受到存款保險的全額保障。保費由金融機構繳納。
根據我國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賠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五十萬元。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投保機構,存款在五十萬(元)以內實行全額償付。但是這里經常有人會誤解,是不是超過五十萬的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事實並不是這樣的,五十萬以上的存款並不是沒有安全保障,而是它不是由存款保險直接來進行償付。一旦相應的金融機構出現風險,可以通過一些市場化的手段,比如說運用存款保險基金,讓健康的銀行來收購出現問題的銀行,將問題銀行的存款轉移到健康的銀行,這樣使存款人的權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護
⑶ 銀行保險是銀行必須繳納還是可繳可不繳
05商業銀行不按時足額繳納保費應承擔的責任和後果。未依法投保,或者未依法及時足額繳納保費的,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許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錄並作為調整該投保機構適用費率的依據。可以對投保機構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予以公示。還可以按日加收未繳納保費部分0.05%的滯納金。《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後,不僅商業銀行必須按時足額繳納保費,而且還將落地懸掛保險標識,公布各家銀行的適用保費,增加透明度,讓老百姓更加了解銀行,做出自己的判斷。以後,銀行的適用保費費率高低,也是銀行經營狀況,風險高低的一個重要參照。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續關注【龍門山客棧】,分享更多財經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和點評!
⑷ 存款保險真的保險嗎
銀行確實有可能倒閉,但是那是完全市場競爭下的情形。而我國的銀行有特殊規定,銀行一旦出現財務危機,會有銀監會指定單位接管。因此除非出現大范圍的社會危機,否則即使銀行倒閉,你的存款也是安全的。
⑸ 銀行5月1日實行存款保險什麼意思
所謂存款保險,就是指儲戶存在銀行里的錢,由銀行出錢繳納保險費。
中國政府網3月31日消息,《存款保險條例》已經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總理簽字同意,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各家銀行繳納的保險費統一交給存款保險機構打理,一旦某家銀行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儲戶可以向存款保險機構要回存在這家銀行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根據今日公布的條例,不光是銀行,全部存款類機構都需要強制投保,以防發生恐慌性擠兌。也就是說,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受到存款保險制度的約束。
按照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說,並非所有存款都能享受「保險待遇」,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⑹ 存款保險實施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有何影響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1.正面效應。第一,保障銀行業整體穩定經營。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業經營管理的關鍵影響在於促進銀行的穩健經營以及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往往面臨各種風險,其中流動性風險較為顯著。同時,如若某家銀行出現危機,極可能引發擠兌風潮,繼而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破環銀行體系甚至是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如上所述,中國存款保險賠付限額將覆蓋絕大部分銀行賬戶,加之採取過橋銀行、收購與承接等方式處置問題銀行,可令全部存款人得到實際保障。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利於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其法定性和可預見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當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資金支持幫助銀行擺脫困境,從而穩定整個銀行體系的運作。
第二,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從中國銀行業的體系來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大而不能倒」的優勢明顯,這主要因為其擁有經濟體信譽作為擔保,而且市場普遍認為經濟體難以承擔國有大型銀行的破產成本,從而令其在無形中增加了保護層。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於淡化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優勢,使不同規模的銀行獲得同等的公眾信任,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增強中小商業銀行競爭力,形成更加合理的金融體系。另外,存款保險制度還可以增強存款人對民間金融的信心,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利好因素之一,從而也將促進民間金融的發展。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將引導不同類型的商業銀行相應改變其經營策略,以應對存款分流。
第三,完善商業銀行破產退出機制。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之一。當某銀行因經營不善而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並繼而出現資不抵債等情況時,只要不危及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原則上就應當允許其破產。然而由於銀行不同於一般企業,作為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機構,其破產倒閉將影響到廣泛的人群,尤其在中國,必須謹慎對待銀行破產,並設計出合理的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銀行倒閉帶來的財務損失,能將退出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因而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為銀行建立安全有效的市場退出通道,同時也能保護為數眾多的中小存款者的經濟利益,降低政府及監管機構的監管支出。在此基礎上,存款保險制度將放大資本金風險,繁榮整個金融市場,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第四,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金融創新能力。隨著中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資本市場的不斷放開,以及公民理財需求的日益多樣化,我們已經迎來泛資產管理時代。各家銀行競相推出各種理財產品,資金供需不平衡特徵明顯,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增加了居民基本儲蓄的保障,提高了居民對盈利資金的使用意願,放大了市場資金供給,新型負債產品的催生速度將明顯加快;另一方面,由於超過保險限額的存款得不到保護,投資者必然尋求其他風險規避手段,理財產品需求也會不斷上升。這迫使銀行必須不斷進行各類金融產品的創新,在產品設計、市場營銷、風險控制等各個方面提升創新能力,主動開展跨業合作,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銀行的市場競爭力。
2.負面效應。第一,誘發道德風險。存款保險制度最嚴重的弊端是誘發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存款人的道德風險和投保銀行的道德風險,這在當前中國金融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將更為突出。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令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不再考慮選擇哪家銀行,對銀行進行主動監督的動力下降,從而使得銀行面臨的市場約束大大削弱;另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使得銀行擠兌威脅不復存在,銀行風險管理意識有所減弱,甚至將存款保險作為一個可以依賴的因素,在經營中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資,這將會對銀行的投資選擇和經驗策略產生重大影響。
第二,導致逆向選擇。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後,逆向選擇主要表現存款保險制度對於那些經驗不善、風險程度高的銀行更具吸引力,而那些經營狀況良好的銀行則有可能退出存款保險機制。對於中國銀行業而言,市場主體自律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這將加劇其他投保銀行參保成本的上升速度,以彌補處置問題機構帶來的成本。最終導致問題銀行留在存款保險體系內,這不僅使銀行經營風險上升,也使得存款保險制度不具有可持續性,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第三,加大經營成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由於投保銀行要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這勢必增加銀行資金成本,減少可用資金,銀行經營利潤和資本收益都可能有所下降。同時,由於保費計費基礎不同,各類銀行所受影響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各類參保機構保費率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如果以銀行總資產作為計費基礎,各類型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差別不大;但如果以投保存款額作為計費基礎,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可能要大於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這主要是因為後者的大額存款客戶相對於小額存款更多,需投保存款的佔比相對較少。這對於當前中國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的銀行體系將產生更為顯著的影響。
⑺ 現行銀行存款保險是什麼意思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
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可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誘發道德風險,使銀行承受更多風險,還產生了逆向選擇的問題。
(7)金融機構繳納存款保險保費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從已經實行該制度的國家來看,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1、由政府出面建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
2、由政府與銀行界共同建立,如日本、比利時、荷蘭。
3、在政府支持下由銀行同業聯合建立,如德國。
中國尚未建立該制度,但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廣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脅,銀行的信譽也正受到挑戰。
因此在提高中央銀行監管水平的同時,建立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特別是針對中小金融機構所吸收的存款進行保險,將對保護家庭和中小企業存款者的利益,對穩定金融體系,增強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⑻ 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保費是否交納印花稅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專計稅情況下屬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⑼ 存款保險制度5月1日起實施 投資者應該怎麼理財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目前已經正式實施,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權益。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在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存款保險存款人不需要交納保費,存款保險作為國家金融安全網的一部分,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收取保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銀行審慎經營和健康發展。
⑽ 什麼是存款保險《存款保險條例》頒布有何意義
什麼是存款保險?存款保險又叫存款保障,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設立專門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出現問題時,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權益的法律制度。
超過50萬以上的會有保障嗎?通過市場手段,也可以使存款人的權益得到保障,但是這一點說的就比較隱晦啦!
是否要繳納存款保險保費不需要你自己繳納存款保險保費,實際上是由金融機構按規定繳納,放入存款保險基金,由存款保險管理機構運作。
如果發生賠付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會在7個工作日內足額賠付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