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民企嗎是不是家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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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就是以股東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說白了,你出資50萬元,注冊了一個公司。這個公司在常年的運作中,會發生很多經濟上的關系,如債權債務。那麼舉例說明,如果去銀行貸款,你的信用度也就在50萬。同時,公司欠別人的錢,也不能超過50萬,不然就是資不抵債,要破產。破產後,公司也只在這50萬元以內承擔債務。再欠多少錢,與你無關,只在你的出資額里出。這種公司,出資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在分紅利時,一般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債務時,每個人按自己出資的比例,在公司破產時實際所佔的股份份額中出,不用你再另掏錢。
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地方與前者基本相似,但肯定不能是一個人出錢,必須要有若干出資人才可以,具體要多少,各國有各自的法律規定。同時,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不是以你出資所佔比例計算你的權利義務,這些股份是相同的。比如,在前者中,你出50萬,我出30萬,一共80萬,我們在權利義務按這個比例來。但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的份額相同,也就是等額股份,如果說,現規定注冊股份有限公司時出資人,或發起人至少8人,那麼每一股都是10萬。或者,每一股是1元,由股東按份額認購,等等。但其權利義務也只在你出資的額度以內。
現在,有種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勢出現並普及,當然在我國是近幾年的事,在國外已有些年頭了。那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與以往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是,它的股票是對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的,這與前者只在一部分人內部認購是不同的,它有一套獨特的運作形式。這種公司產生於上世紀初,但完善於上世紀中葉。
所以,說白了,你如果注冊了有限責任公司,那麼這個公司就不再是你的了。你有所有權,但與經營權是有區別的,你必須按照有關法律和章程去辦事,雖然你是老闆,但如果亂從錢櫃拿錢,也被視為侵佔!哪怕公司章程是你制定的,你也無權隨意修改,你的帳目、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也有受到監督。為什麼?因為是有限責任的,公司所有的權利義務都從你出資額里出,當然隨著經營的進行,資本總數是要提高或降低的,因此,這里講出資額,而不是出資數。如果是多個股東,那就按比例分攤。如果你隨便經營,或是隨意修改章程,隨意篡改帳目,甚至隨意拿錢,改變分紅或利潤分配方式,那麼就是對債權或債務人的侵犯!要被追究責任。這是經營方式的一種巨大進步,是西方現代資本主義的主要形式,與我國古代的家族企業有著巨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