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懷疑公司非法集資,怎麼辦
先收集證據,在報警,讓公安去判斷,定性。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具有以下形式: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 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具有以下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1)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 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 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❷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的第五章 調查取證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
第五章調-查取證
第十九條案-件調-查取證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行業主(監)管部門主辦。省級人-民政-府應組-織、督導各相關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和實際需要,及時開展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調-查取證。
第二十條對案情單一、主(監)管部門職責明確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公-安機-關、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在職權范圍內開展調-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對案情復雜、涉及面廣、調-查難度大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成-立聯合調-查組,確定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開展聯合調-查取證。
第二十二條聯合調-查取證工作可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成-立調-查組。調-查組主要由公-安、工商、稅務及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參加。
(二)制定調-查方案。調-查方案包括調-查方式、調-查內容、調-查重點和人員安排等。
(三)實施調-查取證。調-查組應做好涉案單位或個人涉嫌非法集-資證據資料的收集、保全工作,對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依法先行登記保存。收集的證據主要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現場筆錄等。
(四)撰寫調-查報告。調-查結束後,調-查組應形成調-查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向省級人-民政-府報告。對涉嫌犯罪的,將有關調-查材料、案卷等資料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第二十三-條調-查取證可採取行業執-法調-查和專項調-查兩種方式。
行業執-法調-查以行業主(監)管部門和工商、稅務機-關為主,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調-查涉嫌單位或個人基本情況。
專項調-查以公-安機-關、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部門為主,相關部門配合,主要對涉嫌單位或個人資金運作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
第二十四條調-查取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涉嫌單位或個人基本情況。
(二)集-資方式、數額、范圍和人數。
(三)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合同兌付、納-稅情況。
(四)高管人員及家庭成員構成、主要社-會關系。
(五)涉嫌單位或個人的資金運作情況。
(六)涉嫌單位或個人的主要關聯企業情況。
(七)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等。
調-查中對涉嫌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市場發展前景進行分析評價,為定性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第二十五條在案-件調-查取證期間,省級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對涉嫌非法集-資單位或個人進行動態監控,防止抽逃、轉移、藏匿資金以及主要涉案人員潛逃,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採取必要的管控措施。
第二十六條調-查取證工作一般應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案情復雜,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調-查時間。
❸ 如何做好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
國務院公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下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統一非法集資的認定和執法標准
當前,對非法集資行為的危害已經形成共識,但如何辨別非法集資卻並不容易,非法集資正在向許多領域蔓延,從已暴露的重大案件看,除商品流通、生產經營、農林牧漁等傳統領域外,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P2P網路借貸、農業合作社、私募基金等領域也成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點,他們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通過復雜的業務設計不僅讓普通百姓無從辨別,也讓打擊工作遇到難題。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處置非法集資相關法律法規,梳理非法集資有關法律規定適用中存在的問題,對罪名適用、量刑標准、刑民交叉、涉案財物處置等問題進行重點研究,加快民間融資和金融新業態法規制度建設。此外,我還建議集中各領域的專業人士,針對各類典型非法集資活動進行系統研究,出台規范化的認定、辨別標准,釐清哪些屬於非法集資、哪些屬於正常的金融業務或民間借貸,作為執法參考,根據現行法律再制定出統一的執法標准,增強打擊的時效性和打擊力度。
二、建立全國聯網的打擊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台
《意見》提出以防為主,及時化解,全面加強監測預警,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進一步發揮好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的作用,推動各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我建議具體做法是,利用大數據技術和雲計算,從網路、媒體等各種廣告中採集相關信息,進行專業化分類,建立打擊非法集資的監測平台,經過數據集成和人工辨別、分析,形成預警功能。
非法集資呈現跨地域、跨行業的特點,因此該平台只有實現全國聯網才能發揮作用,平台建成後,從宏觀上可以及時預警某一領域、某一行業的非法集資情況,提前做出預示;從微觀上可以把短期內提供過高收益、頻繁變動公司股東、在特定時間段提高公司注冊資本金的公司標識出來,給予特別關注。
三、加強對非法集資廣告的監管和查處
非法集資蒙騙投資者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廣告,《意見》提出要加強廣告監測和檢查,強化媒體自律責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資的資訊信息,凈化社會輿論環境。建議工商、廣電、互聯網等廣告監督部門把投資擔保、代為理財、金融咨詢、貸款服務等廣告作為特別監管對象加強監管,嚴把廣告審查關口,堵住非法集資類廣告的發布渠道。
報紙、雜志、電視台以及網站等廣告發布者應嚴把廣告發布者的主體資格,按照有關規定審驗其營業執照是否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發布,並及時向監測預警平台報告,由於審驗不嚴導致非法集資案件發生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四、建設普惠金融,讓金融發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意見》提出要深化改革,疏堵並舉,不斷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在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行為的同時,要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支持正常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和創新,鼓勵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一方面解決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融資難、擔保難、抵押難的問題;另一方面為普通投資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產品。
針對大量社會資金缺少投資渠道的問題,我建議,一是鼓勵商業銀行創新服務,放寬理財產品的門檻限制;二是完善民間融資制度,拓寬社會資金的投資渠道;三是繼續大力推進「萬眾創新、大眾創業」工程,使民間金融資本向實體經濟快速流動。
❹ 如何看待非法集資公司女出納挪用1600多萬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按照法定程序批准,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等方式向社會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現金、實物等方式償還本金和利息或給予投資者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比如今天公司買了一批辦公用品,那你就得去查退稅。你有這個憑證之類的,把原始憑證收起來,然後交給專業會計師記賬。基本上就是這樣的模式,雖然他沒有很大的本事,但是,出納挪用公司公款的事情已經不止一次發生了,這次是在這個非法集資的公司,大家都覺得挺好笑的,因為反正沒人是好人,證券公司的利益也受到了損害,但是這種情況在很多上市公司很少發生,但是很多發展中的公司都很快,都錯過了初創期。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這類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已經有了一定的權利限制。
❺ 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有哪些,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怎麼辦
金融詐騙主要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同時還伴有欺騙以及隱瞞特徵。
騙取內容主要有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金融詐騙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總體上講金融詐騙屬於普通詐騙的一種,不過它是詐騙行為中的特殊詐騙。
金融詐騙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規定了財產刑,即單處或者並處罰金;如果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則處以沒收財產。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❻ 那種金融理財公司,被判定為非法集資,要追回贓款的,那是不是原來的領導和老闆那時的收入也要退出來
是的。非法集資觸犯刑法。除退回集資款,上交非法所得,還要接受罰款和刑事處罰。
❼ 怎樣排查員工參與非法集資或違規參與民間借貸
不會坐牢。
銀監會發文明確表示,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活動。
銀監會相關通知主要發布對象為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金融租賃公司。
通知表示,近期少數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較為突出,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形象造成不利影響,給相關機構資產安全帶來較大風險。該通知的發布旨在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行為,有效防範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引發的風險向銀行體系轉移。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不得直接或變相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通知明確,上述人員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傭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不得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不得向他人提供與自己經濟實力不符的個人擔保,不得向民間借貸資金提供擔保,不得允許本行員工以各種方式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辦公或營業場所開展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內部員工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的管理和處置主體,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大管理和問責力。具體要做到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梳理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前、中、後台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特別關注關公「八小時」意外的行為,建立落實管理責任制,集中力量對內部員工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行為進行風險排查。
通知最後還提出,要加大查處力度,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及通過群眾來信、來訪等方式舉報核實的違規問題要依法從嚴處罰,對於發現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違規參與非法融資活動的,一律取消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❽ 如投資公司被認定非法集資公司工作人員怎樣處罰
非法集資說明公司是非法的,相應員工要看具體在公司起到的作用,不過一般的員工退臟就基本沒事了
❾ 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資,門店業務經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目前法人被抓了
要看在這個犯罪中具體分工及是否知情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