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互聯網金融公司歸哪個部門管理
互聯網公司都歸信息產業部管理 猶豫是金融發明方面的還要歸財務部管理,稅務部門管理
B. 互聯網金融由國家那個部門主管
暫時銀監會,
C. 互聯網金融合法嗎
目前已經明確互聯網金融歸屬銀監會監管,從國家大政策上來說,是鼓勵金融業創新的,因此互聯網金融是合法的。
D. 銀行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歸哪個部門
這個業務 有的銀行歸網路金融部,有的銀行歸電子銀行部,也有的銀行單獨成立金融子公司管理這些業務。
我也是銀行的,希望能幫到你。哈哈
E. 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態有哪些分別由誰監管
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客戶資金必須由銀行存管。
監管:《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F. 網貸歸那個部門管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分類指導,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八)網路借貸: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台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應答時間:2021-01-1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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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互聯網金融,管不管怎麼管
銀行VS互聯網金融,合作坎坷
也許正是由於互聯網金融政策監管的缺失,銀行業和互聯網金融之間真正能夠合作成功的例子也並不多。理由很簡單:兩者的體
系文化,或者說是風險文化是不一樣的。銀行等於是戴著枷鎖在運營的金融機構,時時刻刻需要頂著監管指標的壓力,指標不放開就不能堅決逾越,是典型的守成文
化;而互聯網金融則完全不一樣,最開始完全是利用了少數幾個平台的政策空白,並在短時間內做大,形成市場影響力之後開始快速被行業復制,乃至於形成了近乎
「不需審批,不需門檻」的行業文化,屬於典型的創業文化,狼性比較明顯。
不管是早些年之前阿里和建行之間的小額信貸合作,還是如今廣發想在淘寶上賣理財產品被監管叫停的客觀現實,銀行業內部對
於互聯網金融的認知程度和風險水平還有待提高。相反,反而是金融體系內其他的部門,如基金、保險等,卻能快速地融入互聯網金融的運作思路,在余額寶獲得極
大的市場成功之後(累計規模5000億元,客戶8000萬,成為中國最大的貨幣市場基金和客戶規模最大的基金),一大幫基金、保險公司入駐淘寶理財頻道,
還把眼光聚集在了其他互聯網平台和財經媒體上,一句話,只要有互聯網流量可以變現,基金、保險產品都可以上。這也可以看出,銀監會在對待互聯網金融這個群
體的態度上,反映和感知確實要比證監會、保監會來的慢一拍。
那銀行為何姍姍來遲呢?銀行的產品難道真就那麼難以觸網嗎?就像廣發銀行在淘寶上賣年化收益7%的「土豪1」銀行理財產
品被臨時叫停一樣,銀行監管文化對互聯網金融真的就這么有所保留嗎?換個角度來思考,銀行監管層對互聯網金融的虎視眈眈而有所顧忌,除了調研,似乎眼前沒
有十分明確的管理辦法。但這絕不是一句「風險隔離」就能搪塞眾人之口的。廣發的淘寶理財被叫停的原因是難以確定網上購買流程的操作風險,難以對客戶做風險
評估和身份認證——典型的銀行風險文化和互聯網金融文化的差異。
銀行的風險控制是通過線下的櫃台、理財窗口等來實現的,而且還要客戶做各種風險測量做配合,對數據和分析是事後的,也就
是說等客戶來了之後再做,再測評,再決定客戶適不適合買賣。而互聯網金融是反其道而行之的,客戶形成購買意願之前,平台就能通過各種信息記錄和風險前置的
數據分析進行論證,或者對客戶進行詳細的網上風險和收益的解釋,給客戶方便、快捷的體驗。
監管的困境:用銀行的思路還是另闢蹊徑?
這種體系文化差異也可以升級到監管的層面,甚至是政策制定的層面。三中全會雖然對普惠金融採取鼓勵的態度,對金融創新也
持支持態度,但高層歸高層,最終的做法還是要落實到具體的管理辦法和細則上。如果沒有,那也應該是擬定幾個大致的原則,類似於英美法系的判例法進行一定程
度上的區格,明確禁區和界限,明確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絕對底線和絕對的安全地帶。這幾個大致的原則應該由高層來協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則可以由下述的職能部
門來完成。如果在大致方向上把握不清,導致職能部門(如銀監)也含糊其辭,那麼很有可能的結果就是互聯網金融也要被套上傳統銀行業的監管思路,如果這樣一
來,互聯網金融最後的結果就是不倫不類,不是被市場淘汰,而是被政策監管卡死。
從目前銀監的反映速度和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上,不敢說有多大的把握,而且銀行的監管機構平時管理銀行的思路已經十分流程
化和固定化了,冷不丁冒出來一個互聯網金融,還真是有點不知如何下手的意味。從前幾次央行、銀監會的調研過程和結果看,不能稱為調研,只能作為簡單的行業
了解,因為那幾次都是只聽不說,只描述不表態,很難把它和「調研」聯系在一起。互聯網金融的管理,需要一個相對精幹化、相對快速反應的機構,而銀行系體系
龐大,早已經習慣了制度化的流程,再用銀行的思維進行監管是不合適的,個人認為。
從這個角度上說,十八屆三中全會雖然明確指出了「普惠金融」,在政策認可上走了一大步,也說明了金融產品創新的外延是包括是互聯網金融的。但在後續的管理上,暫時沒有做出明確的表態,怎樣支持,怎樣鼓勵,由誰來牽頭管理,誰來制定管理機構辦法,是另闢蹊徑來差異化管理還是繼續用銀行思路管理?這些都是後續需要逐步明確的。
對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互聯網的監管,目前很難做到一致化、標准化,因為它不像傳統金融那樣有一致的業務標准和風控規則,況且大多數還是線上的平台運營,前期需要一個標准化的過程。要注重內部差異的同時標准化。
附:互聯網金融的六大類
1、第三方支付,基於電商平台的網上第三方支付所衍生的快捷支付、小額信貸和類存款業務,如阿里金融,阿里小貸等。
2、P2P,即人人貸,目前國內有500~600家的網上p2p 公司,具體到運營模式,有純線上的,也有線上為營銷,線下為渠道依託的,還有完全立足於線下的;具體到資金方式,通過線上或者線下建立資金來源,具備類銀行信貸的功能。
3、眾籌,國內發展較慢,主要受限於非法集資的法律限制以及國內市場對於創業集資的謹慎。眾籌是一種草根參與創投的表現,但在國內缺乏創業的草根投資氛圍以及社會信用機制的約束。
4、互聯網金融服務平台,互聯網改變金融可以從渠道方面,作為網上的流量變現,金融平台可以為傳統金融產品提供全新的分銷渠道,並聚攏客戶,形成集聚效應。
5、數據徵信,利用互聯網平台聚攏的人氣、數據、流量,採用便捷的數據分析工具,並結合傳統的信用審核方法,開展基於互聯網金融的信用評級。
6、互聯網貨幣,互聯網金融的最高階段就是互聯網金融的徹底獨立,就是衍生出自有的金融系統,而不光是金融的渠道和客戶的分流,最終的階段是交易媒介—貨幣的分流。
H.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部門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部門有「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2018年,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
(8)互聯網金融歸誰管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特點:
1、成本低: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路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別、匹配、定價和交易,無傳統中介、無交易成本、無壟斷利潤。
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避免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投入和運營成本;另一方面,消費者可以在開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削弱了信息不對稱程度,更省時省力。
2、效率高:
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由計算機處理,操作流程完全標准化,客戶不需要排隊等候,業務處理速度更快,用戶體驗更好。
如阿里小貸依託電商積累的信用資料庫,經過數據挖掘和分析,引入風險分析和資信調查模型,商戶從申請貸款到發放只需要幾秒鍾,日均可以完成貸款1萬筆,成為真正的「信貸工廠」。
3、覆蓋廣: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在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金融服務更直接,客戶基礎更廣泛。此外,互聯網金融的客戶以小微企業為主,覆蓋了部分傳統金融業的金融服務盲區,有利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4、發展快:
依託於大數據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長。以余額寶為例,余額寶上線18天,累計用戶數達到250多萬,累計轉入資金達到66億元。據報道,余額寶規模500億元,成為規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管理弱:
一是風控弱。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不具備類似銀行的風控、合規和清收機制,容易發生各類風險問題,已有眾貸網、網贏天下等P2P網貸平台宣布破產或停止服務。
二是監管弱。互聯網金融在中國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監管和法律約束,缺乏准入門檻和行業規范,整個行業面臨諸多政策和法律風險。
6、風險大:
一是信用風險大。現階段中國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法律還有待配套,互聯網金融違約成本較低,容易誘發惡意騙貸、捲款跑路等風險問題。
特別是P2P網貸平台由於准入門檻低和缺乏監管,成為不法分子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溫床。去年以來,淘金貸、優易網、安泰卓越等P2P網貸平台先後曝出「跑路」事件。
二是網路安全風險大。中國互聯網安全問題突出,網路金融犯罪問題不容忽視。一旦遭遇黑客攻擊,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作會受到影響,危及消費者的資金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互聯網金融(概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監管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銀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I. 網路貸款很亂哪個部門會管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由央行會同有關部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工商總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牽頭、起草、制定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基本法」。
《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
(9)互聯網金融歸誰管擴展閱讀:
制發背景
近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出現了多起經營者「捲款跑路」事件;從業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經營風險;信用體系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不健全等。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經營風險的本質屬性,也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
要鼓勵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規范從業機構的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就應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應社會和業界關切,深入研究在新的市場環境和消費需求條件下,如何將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與完善金融監管協同推進,引導、促進互聯網金融這一新興業態健康發展。
為此,人民銀行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指導意見》。
J. 互聯網金融產品中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部門是哪個
2015年7月1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10部委共同制定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小編注)正式對外發布。意見明確指出,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
此外,意見對於互聯網金融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都提出了相應監管要求,進一步明確了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劃定了業務邊界。那以上的這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到底都各屬於哪些監管部門進行監管?
據了解,意見對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具體監管職責分配如下: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
2、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在內的網路借貸以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
3、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
4、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