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1)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指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該遵循的原則;
(2)國家對消費者特別保護原則,該法特別設立了「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一章,就保護措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在我國目前市場秩序還比較混亂的情況下,國家對消費者的保護顯得非常重要;
(3)消費者的保護與國家的經濟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即我國現階段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現狀,基本還是立足於彌補賠償的原則,只賠償直接的損失,而對實際存在的精神損害賠償、消費者的時間損失賠償等未予以保護;
(4)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因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僅憑有關國家機關的工作是難以勝任的,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機制,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保護。
『貳』 論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了該法的內容及整個調整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或總的指導方針,是國家處理有關消費者問題,對相關社會關系進行法律調整的基本准則。是貫穿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司法以及消費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反映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宗旨。主要有以下幾大原則:
1、國家對消費者特別保護的原則
從法律地位上看,消費者和經營者都屬於平等的民事活動主體。可以實際的生活中,在商品交易以及服務的過程中,消費者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消費者是分散的個體,而經營者多數是有組織的經濟實體,有些甚至是經濟實力非常雄厚的企業,而消費者經濟能力相對較弱又缺乏專業的辨別商品或服務的技術知識。再者,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主要是以滿足其個人或家庭生活需要為目的,而經營者關心的是能否給其帶來經濟效益,兩者之間利益需求的差異,必然要求給消費者以特別保護。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同時,站在消費者權益的立場上,對經營者設定了明確的義務,也規定了國家機關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職責,同時,在消費爭議的解決、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救濟問題上,規定了一系列有利於消費者的程序和措施,對消費給予了特別保護。
2、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世界社會共同的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3、充分、及時、有效保護原則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1)每個消費者的權益均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作規定的,受其它法律保護。
(2)每個消費者都享有全面的消費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九大權利,基本上概括了消費者在社會生活不同領域、不同方面應當享有的權利。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僅要求經營者對消費者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的責任,退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的責任,而且還要求經營者承擔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承擔因欺詐行為造成損害的加倍賠償責任。
(4)行政職能機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司機關等。發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應及時立案查處。
4、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消費者的權利」中又明確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尊重權等,在「經營者的義務」中也明確了經營者京戲當誠實信用的一些具體義務,在「法律責任」的規定中,更規定了經營者違反此原則的處罰措施。
5、經營者應當承擔質量責任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因質量缺陷而遭受損害,可向有直接合同關系或沒有直接合同關系的生產商、銷售商(含批發商與零售商)提出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叄』 中國人民銀行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的原則
B屬地管理,C客觀公正,D便民高效
『肆』 第3題 (20) 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1、對消費者權益進行特別保護的原則。
由於消費者與經營者交易中處於劣勢地位和其權益的特殊性,《消法》突破民法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規定了消費者的9項權利(第2章)和經營者的10項義務(第3章)及懲罰性賠償制度(第7章第49條)。
2、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這一原則是民法通則所規定的基本原則在消費領域的具體體現。是經營者在市場活動中必須遵循的原則。《消法》第4條專門予以明確,凡經營者與消費者交易過程中違背這一原則的,即構成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3、國家干預和社會監督原則。
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正義是國家的基本職責,對消費者給予各種幫助,國家更是責無旁貸。《消法》在總則第5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國家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外,還在第4章專項對各種國家機關的職責作了明確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是全社會的職責。《消法》充分體現了社會監督原則,該法第6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輿論監督。第5章又專門對消協的設立、性質及職能作了明確的規定
『伍』 消費者權益法的基本原則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條到第6條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有:
(1)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指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該遵循的原則;
(2)國家對消費者特別保護原則,該法特別設立了「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一章,就保護措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在我國目前市場秩序還比較混亂的情況下,國家對消費者的保護顯得非常重要;
(3)消費者的保護與國家的經濟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即我國現階段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現狀,基本還是立足於彌補賠償的原則,只賠償直接的損失,而對實際存在的精神損害賠償、消費者的時間損失賠償等未予以保護;
(4)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因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僅憑有關國家機關的工作是難以勝任的,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機制,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