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述中央銀行在一國金融體系中的作用
中央銀行,是國家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組織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國家賦予其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其它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許可權,地位非常特殊。
中央銀行職能主要以制定、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機構活動進行領導、管理和監督。是一個「管理金融活動的銀行」,同時,還有以下職能:
發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
① 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權的必要性。
第一,統一貨幣發行與流通是貨幣正常有序流通和幣值穩定的保證。在實行金本位的條件下,貨幣的發行權主要是指銀行券的發行權。要保證銀行券的信譽和貨幣金融的穩定,銀行券必須能夠隨時兌換為金幣,存款貨幣能夠順利地轉化為銀行券。為此,中央銀行須以黃金儲備作為支撐銀行券發行與流通的信用基礎,黃金儲備數量成為銀行券發行數量的制約因素。銀行券的發行量與黃金儲備量之間的規定比例成為銀行券發行保證制度的最主要內容。在進入20世紀之後,金本位制解體,各國的貨幣流通均轉化為不兌現的紙幣流通。不兌現的紙幣成為純粹意義上的國家信用貨幣。在信用貨幣流通情況下,中央銀行憑借國家授權以國家信用為基礎而成為壟斷貨幣發行的機構,中央銀行按照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和貨幣流通及其管理的要求發行貨幣。
第二,統一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根據一定時期的經濟發展情況調節貨幣供應量,保持幣值穩定的需要。幣值穩定是社會經濟健康運行的基本條件,若存在多家貨幣發行銀行,中央銀行在調節貨幣供求總量時可能出現因難以協調各發行銀行從而無法適時調節銀根的狀況。
第三,統一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基礎。統一貨幣發行使中央銀行通過對發行貨幣量的控制來調節流通中的基礎貨幣量,並以此調控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能力。獨占貨幣發行權是中央銀行實施金融宏觀調控的必要條件。
② 統一貨幣的必要條件:
第一,中央銀行應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時發行貨幣,保持貨幣供給與貨幣需求基本一致,為國民經濟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第二,中央銀行應從宏觀經濟角度控制信用規模,調節貨幣供給量。中央銀行應適當掌握貨幣供給增量,處理幣值穩定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第三,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銀行的銀行
銀行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需履行的職責如下:
① 集中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其必要性在於:
第一,為保障存款人的資金安全,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和其他存款機構必須按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以保證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具備最低限度的支付能力。
第二,有助於中央銀行控制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從而控制貨幣供應量。
第三,強化中央銀行的資金實力,存款准備金是中央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
第四,為商業銀行之間進行非現金清算創造條件。
充當銀行業的最後貸款人最後貸款人指商業銀行無法進行即期支付而面臨倒閉時,中央銀行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支持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
② 中央銀行主要通過兩種途徑為商業銀行充當最後貸款人:
其一,票據再貼現,即商業銀行將持有的票據轉貼給中央銀行以獲取資金;
其二,票據再抵押,即商業銀行將持有的票據抵押給中央銀行獲取貸款。
創建全國銀行間清算業務平台商業銀行按規定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交存存款准備金,各金融機構之間可利用在中央銀行的存款賬戶進行資金清算,這加快了資金流轉速度,節約了貨幣流通成本。於是,中央銀行成為銀行業的清算中心。
外匯頭寸調節。中央銀行根據外匯供求狀況進行外匯買賣,調節商業銀行外匯頭寸,為商業銀行提供外匯資金融通便利,並由此監控國際收支狀況。
政府的銀行
政府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具體體現在:
① 代理國庫。
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② 代理政府債券發行。
中央銀行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付息。
③ 為政府融通資金。在政府財政收支出現失衡、收不抵支時,中央銀行具有為政府融通資金以解決政府I臨時資金需要的義務。中央銀行對政府融資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a. 第一種,為彌補財政收支暫時不平衡或財政長期赤字,直接向政府提供貸款。為防止財政赤字過度擴大造成惡性通貨膨脹,許多國家明確規定,應盡量避免發行貨幣來彌補財政赤字.
b. 第二種,中央銀行直接在一級市場上購買政府債券。
④ 為國家持有和經營管理國際儲備。
國際儲備包括外匯、黃金、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儲備頭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的尚未動用的特別提款權等。
第一,對儲備資金總量進行調控,使之與國內貨幣發行和國際貿易等所需的支付需要相適應;
第二,對儲備資產結構特別是外匯資產結構進行調節;
第三,對儲備資產進行經營和管理,負責儲備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保持國際收支平衡和匯率基本穩定。
⑤ 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活動,進行金融事務的協調與磋商,積極促進國際金融領域的合作與發展。參與國際金融重大決策,代表本國政府與外國中央銀行進行兩國金融、貿易事項的談判、協調與磋商,代表政府簽訂國際金融協定,管理與本國有關的國際資本流動,辦理政府間的金融事務往來及清算,辦理外匯收支清算和撥付等國際金融事務。
⑥ 為政府提供經濟金融情報和決策建議,向社會公眾發布經濟金融信息。中央銀行處於社會資金運動的核心,能夠掌握全國經濟金融活動的基本信息,為政府的經濟決策提供支持。
職能變化
① 由一般貨幣發行向國家壟斷發行轉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對中央銀行的認識有所深化,從而強化了對它的控制。這大大加快了中央銀行的國有化進程,由此實現了中央銀行由一般的發行銀行向國家壟斷發行即真正的發行銀行轉化。
② 由代理政府國庫款項收支向政府的銀行轉化。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③ 由集中保管准備金向銀行的銀行轉化。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
④ 由貨幣政策的一般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⑤ 各國中央銀行的金融合作加強。隨著各國商品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為保證各國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穩定,各國中央銀行為了共同抵禦風險,加強金融監管,彼此之間的合作越來越緊密 。
服務職能
① 為政府服務的主要內容是:
a. 代理國家財政金庫,執行國家預算出納業務,代理政府發行和銷售政府債券,並辦理還本付息事宜;
b. 作為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辦有關金融業務,如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等;
c. 根據政府需要,通過貸款或者購買政府債券的方式為政府籌措資金;
d. 代表政府參加有關國際金融活動和為政府充當金融政策顧問。
② 為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服務的主要內容:
a. 為商業銀行金融機構保管准備金;
b. 為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債務關系辦理轉賬結算和提供清算服務;
c. 當商業銀行、金融機構需要資金或者資金周轉困難時,對其提供貸款或者信用,以及其他形式的融資服務。
③ 為社會公眾服務的主要內容是:
a. 依法發行國家法定貨幣並維護貨幣的信譽和貨幣幣值穩定;
b. 通過貨幣政策、信用政策,影響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的行為和活動,使之配合適應國民經濟的需要;
c. 搜集、整理和反映有關經濟資料以及自身的資產、負債狀況,並定期公布,為各有關方面制定政策、計劃、措施提供參考;
d. 為維護銀行客戶存款安全所進行的其他活動等。
監管職能
① 中央銀行行使監管職能的對象:
a. 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管;
b. 對金融市場的設置、業務活動和運行機制進行監督管理。
② 監督職能的主要內容:
a. 制定有關的金融政策、法規,作為金融活動的准則和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依據和手段。
b. 依法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設置統籌規劃,審查批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立、業務范圍和其他重要事項。
c. 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d. 管理信貸、資金、外匯、黃金、證券等金融市場,包括利率、匯率。監督檢查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清償能力,資產負債結構准備金情況。
e. 督促、指導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依法開展業務活動,穩健經營等。
調控職能
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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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央行宏觀調節工具中 SLF,SLO,MLF,PSL 各有什麼特點
1.SLF
2013年1月份人民銀行創設「常備借貸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 SLF)試點,對金融機構開展操作,提供流動性支持。
金融監管 孫海波點評:其操作特點:
1)期限為最短個月、7天,14天;最長3個月,人民銀行總行及地方省級中心支行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
2)「多點接入,多點清算」; 意思是地方法人銀行向人民銀行試點的中心支行提出申請,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及五大行則需要向人民銀行總行提交申請。,人行再對自覺執行人民銀行宏觀審慎政策的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由於SLF是為平抑短期利率水平,所以審批流程較快,期限較短的可以做到當天放款。
3)是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一對一」交易,針對性強。旨在創造短期利率走廊,防止利率巨幅波動。傳統公開市場操作,是央行市場化手段向一級交易商(primary dealer)注入流動性,屬於宏觀調節;而SLF指定交易對象,旨在解決特定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需求,屬於微觀干預;且SLF潛在的交易對手范圍大幅度擴大到試點地區所有金融機構和所有全國性金融機構。
4)SLF需要銀行提供高質量的抵押品主要有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國家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公司信用債,央行會有一定抵押率控制風險。
SLO
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SLO),作為公開市場操作的補充, 以7天期以內短期回購為主,採用市場化利率招標方式開展操作。
和SLF對比SLO仍然屬於傳統宏觀調節,採用全面漫灌的流動性注入方式,非「一對一」;但其操作的時間窗口更具靈活性,彌補傳統流動性干預以每周為周期,其操作方向和力度難以及時轉換的缺陷。央行這項政策旨在提高公開市場操作的靈活性和主動性,克服傳統公開市場操作無法有效應對流動性短期波動的問題。
要想理解為何SLO比公開市場操作更加靈活,還得了解公開市場操作模式。每周一央行定調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向和力度;每周二、周四,央行一般都會進行公開市場操作;SLO根據央行公告實質上就是回購操作,通過逆回購央行向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注入流動性,只是操作期限,方向和選時更加機動。
使用情況:2013年12月底針對年末貨幣市場利率大幅波動,央行連續三天通過SLO累計向市場注入超過3000億元流動性,同時公告稱銀行體系超額備付已逾1.5萬億元,為歷史同期相對較高水平。
PSL
抵押補充貸款(PSL,Pledged Supplementary Lending的縮寫),PSL作為一種新的儲備政策工具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抵押資產從央行獲得融資的利率,引導中期利率。
抵押補充貸款(PSL)反映了央行希望同時完成保增長和調結構兩項任務。但是,貨幣政策不應該承擔結構調整的任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結構調整並不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只要支持了經濟的平穩增長、保持了物價的大體穩定,中央銀行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務。結構調整的任務應該主要由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承擔。
貨幣政策是總量工具。通過各種貨幣政策措施,央行可以控制貨幣供給的閘門,至於貨幣最後流入哪個溝渠,一般情況下是不應由央行控制的。定向再貸款等貨幣政策措施到底能否在適度放鬆貨幣政策的同時達到結構調整的目的,還有待時間的檢驗。
所以PSL是否應該作為央行貨幣政策選擇工具扔值得商榷,央行是否應該過度干預微觀層面貨幣流向及利率?商業銀行定位在風險定價,資金微觀流向;央行定位在宏觀貨幣政策,通過調節貨幣數量或短期貨幣價格實現其貨幣政策目標。PSL恰恰是混淆商業銀行和央行定位的工具,由央行直接指定便宜資金流向特定領域。
3. 央行:已向一些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 什麼意思
流動性就是我們常說的現金或者資金。
向一些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就是注資,因為銀行出現錢荒啊
4. 央行對金融機構開展mlf釋放是利好嗎
是利好
但是注意明天的高開是否第一個小時能有接近一千億的成交量
沒有的話
逢高減倉
5. 央行從哪些方面對商業銀行進行流動性管理
2008年6月7日,中央銀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
此次央行大幅度調升存款准備金率的主要理由是為了加強銀行體系的流動性管理。不過,大幅調升存款准備金率等一系列從緊貨幣政策的出台,雖然降低了央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但卻增加了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
1.上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影響。隨著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不斷上調,金融機構的超額存款准備金率也在迅速下降。2007年12月底,金融機構超額存款准備金率為3.3%,其中國有商業銀行為2.0%,股份制商業銀行為3.7%,農村信用社為8.9%。今年3月末,金融機構超額准備金率為2%,比上年年末低1.3個百分點。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1.5%,股份制商業銀行為1.3%,農村信用社為5.4%。那麼,本次上調後,金融機構超額存款准備金率或變為1.5%,具體到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都會程度不同地下降。我們知道,超額存款准備金是商業銀行即時可用的流動性支付能力。在商業銀行的超額存款准備金率不斷下降的情況下,銀行使用超額存款准備金的餘地也越來越小。因此銀行應對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將主要通過調減流動性來實現,超額存款准備率越低的銀行調減流動性的需求越迫切。另外,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不斷上調,對那些貸存比較高銀行的流動性是個嚴峻的考驗。因為銀行的貸存比越高,在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不斷調高的情況下,其流動性就越緊張,與此同時,其流動性管理壓力也就越大。
2.發行央行票據的影響。由於央行持有的國債有限,目前央行主要通過發行央行票據來沖銷。2004年以來,央行票據發行的規模在不斷上升。2005年,公開市場共發行央票27462億元。2006年,發行總量為36500億元。2007年共發行央行票據達46091億元。2008年以來,央行共發行了64期央行票據,發行量超20000億元。通常央行票據的利率比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略高,但比同期貸款利率要低得多,商業銀行為了配合央行的干預,大量買進央行票據,減少信貸投放,其利潤也必然下降。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央行發行票據期限結構的微小變化,以及其他可能出現的細微調整,都可能會導致商業銀行流動性發生巨大改變。
3.信貸控制政策的影響。今年,我國開始啟動信貸控制政策,主要是加強窗口指導力度,增強政策剛性和針對性,嚴把信貸關。在央行實施嚴格的信貸規模控制前提下,影響商業銀行流動性的主要因素在於大盤股發行、企業資金面的改變,這也與股市、房市息息相關。每次大盤股IPO,銀行體系都會出現大額資金流出,對銀行現金兌付要求非常高。如果股市、樓市發生大的震盪或調整,將對市場氣氛進而對市場流動性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將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的流動性。
4.外幣占款對沖制度的影響。我國寬裕的流動性源於國際資金的流入,外匯儲備是其中的典型指標,截至4月底,我國外匯儲備余額達1.76萬億美元,比年初新增2300億元,4月份更是當月增長744.6億美元,創單月外匯儲備增長歷史新高。在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同時,央行為了對沖外匯占款,向市場大量釋放人民幣,由此造成市場流動性充裕。在央行持續實行緊縮性政策之下,市場流動性被以不同形式不斷被吸納,未來流動性形勢取決於外匯資金是否繼續湧入我國。
總體而言,受從緊貨幣政策的影響,商業銀行流動性表現出兩個方面的不平衡:一方面,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總體充裕,但不排除階段性緊張的可能。另一方面,總體流動性過剩與局部流動性緊張並存,流動性分布非均衡加大了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
6. 問近兩年央行實行的一項貨幣政策,試分析其背景及施行效果
全球經濟危機對我國經濟造成影響,中央迅速調整宏觀經濟政策,制定龐大的投資計劃拉動內需以防經濟過度下滑,從2008年第三季度末就開始相繼推出一系列刺激經濟穩定較快發展的政策.加快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重建,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促進經濟平穩發展.針對宏觀金融形勢的變化,中央及時對宏觀調控政策進行調整,從2007年末的"雙防"轉變為2008年年中的"一保一防",目前重心又轉變為"保增長,促發展".同時將前期執行和"穩健的財政政策和從緊的貨幣政策"調整為"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在宏觀經濟面臨不利的外部環境和較大滑坡風險情況下,國家決定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就適度寬松貨幣政策的內涵而言,實際上是適度放鬆銀根,降低融資成本,為企業提供較為寬松的融資環境,以此來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一,合理擴大銀行信貸規模.保持貨幣信貸的合理增長,取消對商業銀行信貸規模限制,合理擴大信貸規模,確保金融體系流動性充足,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加大對重點工程,節能減排,環境保護,自主創新,三農,中小企業,基礎設施及服務業等的支持力度,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
第二,進一步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加快發展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擴寬企業融資渠道.加快發展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為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的實施提供平台.促進股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
第三,繼續下調利率和存款准備金率.為防止經濟出現倒退,央行將進一步放鬆貨幣政策,而下調利率和存款准備金率是央行最為有力的貨幣政策工具,前者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後者可以為銀行提供更多的信貸資金,央行將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加大對促進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有效滿足實體經濟對金融服務的合理需求.
第四,實施差別化貨幣政策,促進經濟轉型.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不會對所有行業和企業一視同仁,而是會堅持"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原則,以此來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導向,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使經濟結構向政策預期方向轉變.貨幣政策將通過差別化存款准備金率,差別化利率,窗口指導,信貸政策指引等手段引導資金流向,通過政策引導或者直接干預,以較市場金融更為優惠的條件將資金投向戰略領域,主導產業,支柱產業等,同時嚴格對"兩高一資"等政策限制行業和企業的信貸投放.
7. 金融危機中中央銀行的作用
央行在來危機中,可以發揮的作用源
一個是救助陷入困境的銀行,避免金融機構資金鏈斷裂,引發連鎖反應,導致整個金融體系崩潰
第二是調整利率水平,降低融資成本
第三對金融機構實施必要的窗口指導,引導銀行合理放貸,服務好實體經濟
第四是外匯管制,限制投機資本出逃
第五有限度的干預外匯市場,維護匯率的相對穩定,並進行合理的調整,以平衡進出口
央行發揮上述作用往往需要行政、市場兩種手段並用
8. 金融危機下,中央銀行應採取哪些政策
我國中央銀行職能及化解金融危機的政策
(一)金融系統穩定評估和預警政策
金融系統穩定評估和預警政策就是對金融系統進行評估,對金融風險進行預警預報。完善的金融系統穩定評估和預警政策有利於避免和降低金融危機帶來的巨大損失,有利於防止和降低國外金融危機的傳染和沖擊,也有利於防範和化解金融自身的風險。由於我國的金融穩定工作於2003年才剛剛正式起步,對系統性金融危機的認識和評估還比較困難。因此,為加強我國的系統性金融危機監測和管理,要強化銀行、證券、保險三個行業的風險監管,大力推動這三大行業各自的系統性風險評估。人民銀行金融穩定要在單個金融機構、單個行業的微觀審慎監管的基礎上,監測和預警中觀和宏觀層面的更為重要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加強對金融業整體風險的監測預警和評估,並借鑒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推廣的「金融部門評估規劃」,盡快探索建立像金融穩健指標、壓力測試標准與准則評估等一些包括相關經濟指標在內的金融穩定統計指標體系。
(二)存款保險政策
存款保險政策是指由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性金融機構作為投保機構交納保險費,當投保機構面臨危機或破產時,由保險機構向其提供流動性資助或代替破產機構在一定限度內對存款者支付存款。由此可見,存款保險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穩定存款人信心和穩定金融體系的作用。我國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目前正在加強對我國銀行存款保險政策的研究,創造條件盡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銀行存款保險體系。
(三)最後貸款人政策
各國中央銀行大都承擔最後貸款人職能(歐元區成員國的央行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也不例外。作為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中國人民銀行承擔著對有關金融機構流動性監控、救助有問題金融機構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職責。最後貸款人政策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線。最後貸款人政策的合理有效運用,可以挽救一些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防止流動性問題擴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發生。但是,過多的運用最後貸款人政策來救助金融機構會導致道德風險:給予金融機構管理層冒險激勵以得到更多的隱性的援助補貼;金融機構債權人因存在政府會出面援助有問題金融機構的預期而降低對金融機構行為的監督和選擇。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在行使最後貸款人職能時應當有其決策標准。也就是說,並非對每個有問題金融機構都一律提供流動性支持。當有問題金融機構申請中央銀行流動性支持時,中國人民銀行一要看該機構是否具有系統性特徵,即該機構的破產是否會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二要看該機構是否已經資不抵債。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建立一套指標體系,以判斷有問題機構的風險狀況及其風險特徵,從而為其是否行使最後貸款人職能提供決策依據,以確保中央銀行資金安全,防範道德風險。
(四)支付清算體系
支付清算體系被認為是金融基礎設施的核心,因此,各國中央銀行把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性與高效性放在維護金融穩定的首要位置,力求使中央銀行對支付清算系統的監測管理涵蓋與大額資金交易有關的各個領域。而從中國目前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商業銀行行內系統為基礎,同城清算所並存的支付清算體系。從金融穩定的角度看,現行支付結算體系存在三個主要問題:
風險管理。由於人民銀行負責支付清算系統的建設和相關標準的制定,而中國銀監會負責對銀行卡業務的監管及相應的資金交易。這部分風險監管尚游離在人民銀行的支付系統監管之外,對支付系統的穩定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支付的最終性問題。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已經完成結算的支付是否可以撤銷,是否是無條件的。尤其是參與清算的金融機構破產情況下的支付最終性。一般而言,從違約到破產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市場參與者在破產情況下進行支付是否有效,還有待於法律的確認。
軋差安排的法律確認。這是一個關繫到結算及時性的問題。我國現行法律還沒有關於軋差安排的專門條款或者司法解釋,在實際操作中也不存在廢除軋差結果的做法,已有的做法是破產參與者引起的損失都由中央銀行兜底。這種做法會使參與者淡化風險意識,也不利於支付服務的市場化發展。
(五)危機管理的應急政策
防範金融危機要立足於早分析、早校正。要盡快建立和完善風險處置措施,尤其在由於個別金融機構風險引發的金融危機中,要有一些政策和措施及時地發現金融機構的風險,使金融機構在風險加大或資產質量變差的情況下,有足夠的壓力盡快地加以糾正。同時,對於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可預測性、傳染性和危害性,也需要通過建立長效的危機應急處理政策才可能在突發性金融危機發生時將損失降至最低、將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為此,人民銀行應做好以下工作:
危機應急組織體系。統一制定和部署金融應急處理方案及其組織實施。人民銀行總行、分行以及中心支行要建立相應的應急小組。
金融應急信息共享政策。中央銀行和其他各個監管部門,應就監管信息的溝通建立相應政策;中央銀行與各有關涉及應急處理政策的政府部門建立應急信息共享政策;涉及金融穩定評估的各個部門之間應建立信息交換政策。
金融應急備份系統。這個備份系統包括備份的支付結算網路、備份的資料庫和數據處理中心、備份的計算機網路系統、備份的工作場所、備份的辦公網路系統等,建立有效的金融應急備份系統,可以在金融危機發生時保證金融業務的連續性,即使在金融系統遭受大范圍破壞後也能夠迅速恢復。
(2141個字)
9. 流動性支持是怎麼支持的
流動性支持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就是給他們提供資金,緩解他們的周轉問題,由於商業銀行的各種影子銀行業務和不良貸款數額巨大,才產生了流動性危機,人民銀行對部分商業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後,市場情緒已經出現好轉,
然而,市場情緒好轉以及銀行間市場利率回落並不意味著宏觀和貨幣政策出現了反轉。未來幾個月里,預計信貸增速將會放緩,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將會上升。
隨著部分影子銀行業務停滯或收縮,那些更加依賴於影子銀行信貸的部門(如地方融資平台、建築業相關部門)可能會受到更大的打擊。
這可能導致經濟增速在今年晚些時候放緩、銀行業不良貸款也會上升。我們目前的預測已經考慮了信貸增長下滑、GDP增速隨之放緩。但流動性收縮過程可能並不平穩,這的確會給我們的經濟增長預測帶來一定的下行風險。
(9)央行對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擴展閱讀:
流動性支持,常常是指優先順序投資者未得到足夠償付時,流動性支持機構有義務向優先順序投資者提供一定的補足支付,來確保優先順序投資者的收益更穩定和安全的特別安排。
但流動性支持都只是為了平抑企業臨時性資金周轉問題或基礎資產的現金流的臨時風險,即流動性支持不是為了解決企業的信用風險或市場風險,僅僅只解決現金流管理出現臨時緊張的風險。
繼續保持宏觀流動性合理充裕,同時密切關注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有利於維護貨幣市場平穩運行。
10. 中央銀行對國家經濟宏觀調控的三大法寶是什麼
是存款准備金率、再貼現率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
1、存款准備金率
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針對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按旬考核其法定存款准備金,按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額來確定計提基數。
2、再貼現率政策
中央銀行通過控制再貼現率來控制再貼現從而控制貨幣供給量的。當國內出現通貨膨脹趨勢或已有的通貨膨脹加劇時,中央銀行就提高再貼現率,加重商業銀行的籌資成本,迫使其緊縮信貸,從而抑制物價上升。
3、公開市場業務
中央銀行通過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的活動。與一般金融機構所從事的證券買賣不同,中央銀行買賣證券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調節貨幣供應量。
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收縮銀根時,便賣出證券,相應地收回一部分基礎貨幣,減少金融機構可用資金的數量;相反,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放鬆銀根時,便買入證券,擴大基礎貨幣供應,直接增加金融機構可用資金的數量。
(10)央行對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原則上每周進行一次,其發展具有以下特徵:
1、不斷擴大交易對象。公開市場業務實行一級交易商制度,中國人民銀行選擇了一些實力雄厚、管理規范、資產質量較好、資信較高、能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
2、逐步豐富交易期限品種。目前有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和365天六個期限品種,在操作中,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變化相機選擇,實際操作以7天、14天的居多。
3、不斷拓展交易工具。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都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工具。
4、嘗試不同的交易方式。公開市場業務自恢復交易以來,採用了價格招標和數量招標等不同招標方式。價格招標以利率或價格為標的,旨在發現銀行間市場的實際利率水平、商業銀行對利率的預期。
5、在積極開展回購交易的同時,加大現券操作的力度。2000年累計向商業銀行融出資金1032億元,其中債券回購721億元,買入現券311億元,有效地擴大了基礎貨幣供應,增加了中國人民銀行的債券資產,改善了債券資產結構。
6、制定相關的債券交易資金清算制度和操作規程。依託中央國債登記公司的通信網路,中國人民銀行開發了公開市場業務招標、投標、中標交易系統,並不斷升級,實現了2000年計算機問題平穩過渡,為公開市場業務的開展提供了較好的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