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組通過什麼方式改變銀行金融機構的資本結構
1、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內,對企業資容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2、對銀行來說,資產重組包括很多形式,具體如下: 1、內部整合,分...
『貳』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叄』 為什麼進行金融業並購
在國內產業整合和經濟轉型的背景下,產能嚴重過剩成為並購市場火爆的原因。
在間接融資為主的國內金融體系下,傳統的商業銀行往往以存貸款為主,2005年國內各大商業銀行先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主要經營包括債務融資工具、銀團貸款、兼並收購、財務顧問和股權融資等非傳統銀行業務。進入本世紀第二個十年,商業銀行的綜合化經營已經勢不可擋,除了傳統的並購貸款業務以外,各個商業銀行都在拓展自身的並購業務產品線,包括並購顧問、並購貸款、並購銀團、並購債券、並購基金以及和第三方機構合作的並購夾層融資,以在並購重組大潮中把握先機,實現商業銀行自身的業務轉型。商業銀行開展並購金融業務具有其他金融機構不可比擬優勢。
全產業鏈優勢。商業銀行匯集了收購兼並專項財務顧問,融資顧問和融資安排各個方面,同時由於客戶優勢和網點優勢帶來的撮合業務的優勢。從這個意義上講,商業銀行占據了並購重組業務的整個完整的價值鏈。和國內眾多證券公司和咨詢公司相比,商業銀行能夠對於客戶提供從方案設計、融資安排、後續支持等全方位、迅速便捷、低成本的服務,優勢無可比擬。
並購融資優勢。商業銀行是我國企業尤其是大企業進行並購融資的主要來源。在並購融資市場商業銀行優勢主要表現在:融資速度快、資金實力強、資金成本較低、靈活性較大、融資信譽好等方面。商業銀行和一般的投資銀行不同,更加註意和企業的長期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銀行不僅參與企業並購重組的整個過程,而且作為企業持續發展顧問,參與公司結構調整,資本充實和重新核定、資本結構優化設計等。正是由於以上的原因,目前,銀行貸款成為我國並購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
客戶與信息優勢。商業銀行客戶眾多,和客戶的合作不局限在單筆業務上,對客戶的需求、客戶的實際經營情況更加了解。商業銀行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客戶優勢,通過自身的網路協助客戶尋找買方和賣方,體現強大的撮合能力;同時商業銀行也可以發揮自身的渠道優勢,和證券公司、咨詢公司、股權基金、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緊密合作,交換信息,從而有效地實現並購業務的配對和撮合,提升並購交易的成功率。
整合優勢。並購是否成功主要取決於並購方和被並購方是否能夠有效地發揮協同效應,並購方是否能夠有效的實現並購整合。商業銀行能夠通過多種金融手段,包括融資結構優化、貿易融資等多種手段,幫助被並購企業提升績效,實現協同效應。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組織銀團貸款等方式有效地重整被並購企業的債務結構,調整銀行關系,並幫助並購方更好的管控被並購方的現金流,有效地降低並購風險。
『肆』 海南發展銀行重組的方案
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但是被關閉的銀行至今只有海發行.請看相關資料:
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是總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股份銀行,該銀行已於1998年6月21日被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
海南發展銀行於1995年8月18日開業,注冊資本16.77億元人民幣(其中外幣摺合人民幣3000萬元)。銀行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等在內的43個股東。銀行以兼並了5家信託投資公司,並向中國大陸募集股本的方式設立的。海南發展銀行並非只在海南省內經營,銀行曾於1996年在廣州和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過兩家分行。
海發行關閉的背景
1997年之前,即海發行兼並託管信用合作社事件之前,海南省被設立為經濟特區,經濟開始快速發展,房地產業也大規模擴張,同時伴生了許多金融機構。但是並沒有得到政府的有效監控,房地產業出現了泡沫,並在1990年代中後期,泡沫開始崩潰。海南省的銀行類金融機構數目很大,在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各個信用社都採取了高利息的方式來吸引存款。後來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許多信用社都出現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而對儲戶承諾的高利息也加劇了這些信用社經營困境。
1997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海南省5家已經實質破產的信用社,其債權債務關系由海發行託管,其餘29家海南省境內的信用社,有28家被並入海發行。這28家信用社及關閉的5家信用社,最終使得海發行走向了末路。
海發行關閉
海南發展銀行起初經營情況不錯。據1997年的《海南年鑒》記載,海發行收息率為90%,沒有呆滯貸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36家銀行及共403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關系,外匯資產規模達1.7億美元。雖然兼並了28家信用社、託管了5家信用社的債權債務,使得海發行賬面上實力增強——海發行的股本金增長為106億元,存款余額為40億元,債務為50億元,但由於這些信用社大多是不良資產,海發行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兼並後的海發行員工人數劇增為3000多人,是原來的數倍。
海發行兼並信用社後,其中一件事就是宣布,只保證給付原信用社儲戶本金及合法的利息。因此,許多在原信用社可以收取20%以上利息的儲戶在兼並後只能收取7%的利息。1998年春節過後,情況開始急轉直下。不少定期存款到期的客戶開始將本金及利息取出,轉存其他銀行,並表示因為利息降低,不再信任海發行。隨後,未到期的儲戶也開始提前取走存款,並且同時出現了多種多樣的都市傳奇,海發行各營業網點前開始排隊取錢,發生了大規模的擠兌。後來海發行規定了每周取款的次數,每次取款的限額,而且優先保證個人儲戶的兌付。但是由於擠提存款問題嚴重,次數和限額規定一變再變,使得儲戶每次能取到的錢越來越少,而每月可以取款的次數也變得越來越少,加劇了個人儲戶的不滿情緒,而公司儲戶幾乎都難以從海發行提出款項。此時,海發行的其他業務已經基本無法正常進行,應對儲戶擠提存款幾乎成了海發行這段時間里全部的活動。同時,由於房地產泡沫破滅,海發行賬內不少的貸款也難以收回。
有的營業部為了減少儲戶擠兌,同時吸引存款,又開出了18%的存款利率,但此時已沒有什麼人願意再把存款存入海發行。海發行見在海南島內無法緩解困境,想以島外的力量幫助恢復,於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分行,然而並沒有起明顯作用。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公告:由於海南發展銀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停止其一切業務活動,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組織成立清算組,對海南發展銀行進行關閉清算;指定中國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債權債務,對其境外債務和境內居民儲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證支付,其餘債務待組織清算後償付。
影響
海南發展銀行的關閉,對海南的金融形象造成了破壞。海發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大陸第一家因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的銀行,也是現時(2005年)唯一的一家。海南省現在(2005年)是中國大陸惟一沒有地方性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原來的一家信用合作社於2002年進入停業整頓)的省份,而且沒有一家非銀行金融機構。此後,海南金融持續弱化,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貸款審查等業務活動更加審慎。中國人民銀行為了清償居民儲蓄及合法利息等債務,提供了40億元人民幣的再貸款。海南發展銀行關閉的時候雖然符合破產的條件,但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並沒有稱其為破產,並在之後的清算工作也與一般破產清算有所不同。
後續
2000年,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向海南省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提出重建海發行。2003年底,海發行的重組方案提交給中國人民銀行。該方案允許外資參股,原海發行的債權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股東將採取債轉股的形式,將債務轉為股權。但是到目前為止,海發行仍未能重新組建。
『伍』 國家監管當局對瀕臨倒閉的金融機構可以實施那些搶救方案
國家監管的,你得瀕臨倒閉的金融機構一般可以實施。並購重組。有跟高一級的。金融公司接管。
『陸』 中國電信業重組方案
5月24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今天聯合發布了《三部委關於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通告》,公告指出,基於電信行業現狀,為實現改革目標,鼓勵中國電信收購中國聯通CDMA網(包括資產和用戶),中國聯通與中國網通合並,中國衛通的基礎電信業務並入中國電信,中國鐵通並入中國移動。
與一直傳聞的「五合三方案」截然不同,三部委發布的電信重組公告採取的是「六合三方案」,中國電信除了合並中國聯通CDMA網外,還將並入中國衛通的基礎電信業務。
此前,運營商重組方案一直傳聞為「五合三方案」,即:中國鐵通並入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分拆雙網,其中CDMA網路並入中國電信,保留GSM網路與中國網通組成新的聯通集團。但三部委所宣布的重組方案,與先前傳聞的所有重組方案均不同,為全新的電信重組方案。
另外,公告指出,改革重組將與發放3G牌照相結合,重組完成後發放三張3G牌照。如改革方案涉及公司重組、網路資產轉讓、上市公司合並等問題,實施中應遵循國際慣例,遵守境內外資本市場運作規則。
公告要求,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衛通、中國鐵通六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根據本通告精神,認真研究本單位參與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建議和意見,並盡快形成正式方案報相關部門。
公告還透露,針對重組後新的市場架構,將在一定時期內採取必要的非對稱管制措施,促使行業格局向均衡發展,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監管體制。引導中外電信運營企業發揮各自優勢,擴大和加強在研發和國內外市場開拓的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古豐)
以下為公告全文: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
關於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通告
電信業是國民經濟戰略性產業,電信網是信息化最重要的信息基礎設施。電信業的健康發展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大力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積極發展現代信息服務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新形勢、新要求,為形成更為合理、有效的市場競爭格局,促進電信行業健康、協調發展,應進一步深化電信體制改革,以改革促發展,增強創新能力,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競爭架構,提升服務水平。
一、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我國電信業從完全壟斷到引入競爭,從政企合一到政企分開,從兩個競爭主體到多個競爭主體,走過了一條「在發展中改革,在改革中發展」的道路。1994年以中國聯通的成立為標志,電信業打破壟斷,引入競爭。1998年後,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實現了政企分開、郵電分設,重組了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正式成立了中國移動。2001年,以打破固定電信領域的壟斷為重點,實施企業、資源、業務和市場重組,成立了新的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形成了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衛通、中國鐵通六家基礎電信企業競爭格局。
2001年到2007年,全國電信業務收入從3719億元增至7280億元,年均增長超過11%,用戶數從3.26億戶增至9.13億戶(其中行動電話5.47億戶),年均增長約1億戶。固定、行動電話用戶總數雙雙躍居世界第一,市場競爭更加充分,資費大幅降低,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改革發展進入新階段。
近年來,全球范圍內移動通信發展迅速,電信市場競爭日益加劇,行業發展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國電信業在競爭架構、資源配置和發展趨勢等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移動業務快速增長,固話業務用戶增長慢、經濟效益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企業發展差距逐步擴大,競爭架構嚴重失衡。為形成相對均衡的電信競爭格局,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電信企業的競爭能力,促進行業協調健康發展,應充分利用現有三張覆蓋全國的第二代移動通信網路和固網資產,深化電信體制改革。
二、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目標
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發展第三代移動通信(以下簡稱3G)為契機,合理配置現有電信網路資源,實現全業務經營,形成適度、健康的市場競爭格局,既防止壟斷,又避免過度競爭和重復建設。
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主要原則是:把握一條主線,適應電信技術發展趨勢和全業務經營的需要,通過深化改革,促進電信業持續健康發展。抓住兩個中心環節,一是科學合理設計電信競爭架構;二是堅持自主創新。做好三項工作,一是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避免重復建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二是著力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電信企業;三是維護行業穩定,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和特殊通信保障。四是兼顧各方面利益,既要保障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又要維護消費者和境內外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發放三張3G牌照,支持形成三家擁有全國性網路資源、實力與規模相對接近、具有全業務經營能力和較強競爭力的市場競爭主體,電信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競爭架構得到完善;自主創新成果規模應用,後續技術不斷發展,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電信行業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監管體系繼續加強,廣大人民群眾充分分享電信行業發展改革的成果。
基於電信行業現狀,為實現上述改革目標,鼓勵中國電信收購中國聯通CDMA網(包括資產和用戶),中國聯通與中國網通合並,中國衛通的基礎電信業務並入中國電信,中國鐵通並入中國移動。
三、配套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自主創新。一是結合新一代寬頻無線通信重大科技專項實施,積極參與國際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標准制定。二是鼓勵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優先使用自主創新產品。三是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支持,優先支持重點研發、製造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四是政府有關部門利用對外優惠貸款、無償援助及其他外貿出口政策推動自主創新產品的國際化發展。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自主創新作為考核電信運營企業的重要指標,科學、合理確定相關電信運營企業的網路建設和經營指標。
(二)加強電信行業監管。針對重組後新的市場架構,將在一定時期內採取必要的非對稱管制措施,促使行業格局向均衡發展,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監管體制。通信行業管理部門將制定更加嚴格的行業監管政策,對變相阻礙、破壞互聯互通、網間漫遊的,給予企業經濟處罰,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鼓勵移動通信運營商相互開放網間漫遊業務,漫遊結算等價格由政府制定。逐步擴大企業的自主定價權。
(三)促進行業協調發展。進一步推進電信運營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以業務融合為切入點,積極推進三網融合,鼓勵業務交叉競爭。積極支持應用軟體開發、內容提供等信息服務行業發展。引導中外電信運營企業發揮各自優勢,擴大和加強在研發和國內外市場開拓的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四、組織實施要求
(一)請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衛通、中國鐵通六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根據本通告精神,認真研究本單位參與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建議和意見,並盡快形成正式方案報相關部門。
(二)如改革方案涉及公司重組、網路資產轉讓、上市公司合並等問題,實施中應遵循國際慣例,遵守境內外資本市場運作規則。
(三)改革重組與發放3G牌照相結合,重組完成後發放3G牌照。
工 業 和 信 息 化 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