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對賬單公司會計需要怎麼做賬啊
可以單獨保留,每個月各個銀行的對賬單釘在一起;月底打出銀行對賬單同企業銀行明細賬認真核對往來,通過調節表對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時處理,確保銀行賬務明確。
憑證和相關銀行原始憑證單獨做賬。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任何企業和單位自成立起要在銀行開設銀行賬戶,企業的資金通過銀行進行收付結轉。
銀行作為國家金融機構,其最重要的一項職責就是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流轉,同時,客觀地記錄下企業發生的每筆資金流轉情況,並定期將企業在銀行的資金流轉情況列印出來。
(1)金融機構對賬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常見問題:
在稅務審查中,如果發現沒有入賬的資金收付,要認真查找原因,可能存在被查單位以現金支付交易款、出借銀行賬戶、收入不入賬、挪用資金、偽造變造銀行對賬單等問題。
一、以現金支付交易款,偷逃稅款
根據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的規定,企業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於現金結算范圍的款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所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貨幣收支業務都必須通過企業銀行存款賬戶進行轉賬結算。而企業為了逃避繳納稅款,在日常交易中通過大量使用現金交易達到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的目的。
二、出借銀行賬戶,幫助其他企業和個人偷逃稅款
現金,躲避正常繳納的稅款,將銀行轉賬支票通過第三方的銀行賬戶轉存和套取現金,達到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的目的。
三、收入不入賬,偷逃稅款
企業通過收入不入賬的手段來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主要表現為兩種方式:
1、企業在收到資金後,財務核算上不作任何賬務處理,直接將資金一次或分次轉出。
2、企業在收到資金後,財務核算上不作營業收入賬務處理,而以借款或往來款的名義入賬,然後一次或分次核銷。
四、挪用資金,用於私人利益
挪用資金的情況多見於資金存量和流量都比較大,內部控制不完善的企業。
這種情況一般是在銀行對賬單上先出現一筆資金支付,然後一次或分次轉回,資金的支付可能以現金的方式進行,也可能流向證券營業部等其他單位。
五、通過偽造銀行對賬單,隱瞞收入偷逃稅款
偽造銀行對賬單的情況多見於內部控制不完善的企業。企業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應遵循職責分工、交易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制度的原則。
作用:
首先,銀行對賬單有助於企業防範風險。企業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時往往出現兩者余額不同的情況。
企業應該先分析未達賬項,排除未達賬項的影響後,兩者的余額仍不符時,再分析是否是由操作風險、管理風險或外部風險導致的。
未達賬項是指銀行和企業對同一筆款項收付業務,因記賬時間不同,而發生的一方已經入賬,另一方未入賬的款項。
企業在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後,就可以排除未達賬項的影響。
一、有助於企業防範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主要包括:企業會計人員計算記賬金額時出現的運算錯誤,登記賬戶的錯誤,以及銀行操作人員記賬錯誤等。
二、有助於企業防範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由於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設計有缺陷或者是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使得企業的內部工作人員有機會侵佔企業的資金。內部人員侵佔企業資金可能會通過兩種方式:現金或轉賬。
1、通過現金方式侵佔企業資金。企業財務人員用現金支票取現,若取現之後不記賬,雖然企業實際的現金減少了,但是不與銀行對賬是不會發現的。
取現時,需要做的會計分錄: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2、通過轉賬的方式挪用企業資金。企業轉賬時,銀行存款的減少一般要換來另一項資產(如存貨)的增加,或者是一項負債的減少。記賬的分錄是:
借:一項資產(或是一項負債)
貸:銀行存款
通過轉賬方式侵佔企業資金,同樣不會記賬。無論用哪種方式侵佔企業資金,都不會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因此,與銀行對賬是極為重要的。
三、有助於企業防範外部風險。
企業外部人員侵佔企業資金的案件時有發生。通常的手段是仿造單位的印鑒和銀行票據,甚至有「克隆票」的出現,銀行並不能100%識別出這些問題票據。
其次,銀行對賬單有助於企業理財。銀行對賬單有助於企業防範財務風險,同時,以對賬單為基礎,企業可以編制現金(銀行存款)收支計劃、可以檢查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1、銀行對賬單有助於企業編制現金收支計劃。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量入為出」,由於應收賬款等應收債權,現實的收入未必能為將來的支出提供100%保證,因此,企業要充分關注銀行存款。
企業有多少銀行存款,只有與銀行核對之後,才能准確的確定,並以此為基礎編制現金收支計劃,避免簽發空頭支票(將會被罰款,以及引發該企業信用危機)以及陷入支付危機。
如果企業凈現金流量為流出,那麼企業就應該調整支出規則,或者是採用一些放大企業資金的方法。
比如:加強催收賬款力度、採用差額承兌匯票方式支付貨款、與進貨商進行協商採用部分賒購方式購入原材料、短期借款等。
但是運用這些方法一定要慎重,要考慮未來的實際償還能力。
2、有助於企業檢查其財務制度的有效性。
銀企對賬有助於企業檢查其財務制度的有效性,防範管理風險。通過分析銀企對賬中查出的問題,判斷相關的財務制度是否有效的執行。
② 銀監會關於員工行為管理"四禁止"的內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內容如下: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專指引屬的通知》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2)金融機構對賬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其他銀行從業禁止的行為: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從業人員招聘和任職程序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重點考察是否有不當行為記錄。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降低招聘錄用標准。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晉升的基本條件,未達到相關行為要求的從業人員不得晉升。
第二十二條對於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泄露從業人員處罰信息。
③ 對賬單問題!!!
要利息憑證回單
④ 求財務管理制度
http://wenku..com/search?word=%B2%C6%CE%F1%B9%DC%C0%ED%D6%C6%B6%C8&lm=0&od=0
這里很多,下載吧
⑤ 什麼是對賬函,對賬函的格式和作用
一、什麼是對賬函
對賬函,又稱詢證函,一般是指審計機構(包括內部審計機構或外部審計機構)直接發給被審計單位的債務人,要求核實應收賬款的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審計文書。其發函的目的主要是通過確認被審計單位債務人及其債務的存在從而達到核實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記錄真實性、正確性的目的。對賬函是債務糾紛中重要的證據,要妥善保管。
二、對賬函的格式
從對賬函的內容上看,一般情況下是由兩部分內容構成的:
一是對賬聯,由發出對賬函的一方根據自己的財務記錄,列明原因並推導得出結算數額,並蓋章、簽名,以示對該數額負責。有些時候,發出對賬函的一方不僅在此部分告訴相對方最終的往來金額,而且還具體描述業務發生的過程,包括貨物的發出時間、數量,提供勞務的時間,已經結算的金額等情況;
二是確認聯,由相對方對對賬聯所確認的包括往來數額在內的信息進行核對,如無異議則蓋章、簽名確認。
三、對賬函的作用
從法律上看,我認為對賬函至少具有如下三個方面的法律效力:
(1)有效地證明了交易關系的存在;
(2)有效地證明了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一份經過相對方有效確認或者部分確認的對賬函相當於欠條;
(3)可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因此,一份表述恰當的對賬函還可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因此,對賬函是可以單獨作為債權憑證使用的。
據我國合同法第10 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由此可見,只要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簽訂某類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本著意思自治、維護交易安全的目的,應該認定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合同關系。
⑥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的文件全文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法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 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市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有權機關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及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詳見附表)。
第五條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六條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協助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金融機構應當在其營業機構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接待要求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的有權機關,及時處理協助事宜,並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他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第十一條 金融機構在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被凍結或扣劃存款的單位或個人開戶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和賬號、大小寫金額; (二)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義務人應與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相同; (三)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凍結或扣劃金額應當是確定的。如發現缺少應附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文書有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內容不符,應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所附的法律文書。 有權機關對個人存款戶不能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有權機關提供該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它足以確定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內控制度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的登記制度。 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時,應對下列情況進行登記:有權機關名稱,執法人員姓名和證件號碼,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姓名,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相關法律文書名稱及文號,協助結果等。 登記表應當在協助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手續時填寫,並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和金融機構經辦人簽字。 金融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表,並嚴格保守有關國家秘密。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涉及內控制度中的核實、授權和審批工作時,應當嚴格按內控制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三條金融機構對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完備的,應當認真協助辦理。在接到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後,不得再扣劃應當協助執行的款項用於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 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查詢存款手續後,有權機關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機構應當保守秘密。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凍結、扣劃存款手續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單位或個人。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的資料應限於存款資料,包括被查詢單位或個人開戶、存款情況以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資料。對上述資料,金融機構應當如實提供,有權機關根據需要可以抄錄、復制、照相,但不得帶走原件。 金融機構協助復制存款資料等支付了成本費用的,可以按相關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十五條有權機關在查詢單位存款情況時,只提供被查詢單位名稱而未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賬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沒有所查詢的賬戶的,應如實告知有權機關。
第十六條凍結單位或個人存款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後可以續凍。有權機關應在凍結期滿前辦理續凍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措施。
第十七條有權機關要求對已被凍結的存款再行凍結的,金融機構不予辦理並應當說明情況。
第十八條在凍結期限內,只有在原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作出解凍決定並出具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才能對已經凍結的存款予以解凍。被凍結存款的單位或個人對凍結提出異議的,金融機構應告知其與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聯系,在存款凍結期限內金融機構不得自行解凍。
第十九條有權機關在凍結、解凍工作中發生錯誤,其上級機關直接作出變更決定或裁定的,金融機構接到變更決定書或裁定書後,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時,應當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的賬戶。有權機關要求提取現金的,金融機構不予協助。
第二十一條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應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同一單位或個人的同一筆存款採取凍結或扣劃措施時,金融機構應當協助最先送達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有權機關辦理凍結、扣劃手續。 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金融機構協助凍結、扣劃的具體措施有爭議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有關爭議機關協商後的意見辦理。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⑦ 第三方支付的資金對賬和交易對賬具體流程有什麼區別
第三方支付與上游渠道(銀行、銀聯等金融機構)對賬時候一般會分為兩步:
第一步:交易對賬
一般是由對賬系統每日自動完成,主要工作是將支付平台的賬務記錄/交易記錄與銀行提供的對賬文件逐條比對,如果明細及總的金額都無問題,則對賬對平;如果不平衡,則進行對應的差錯處理(長款、短款)。
第二步:資金對賬
一般由財務人員或清結算人員登錄企業網銀(有些銀行提供網銀對賬單下載介面,可以做成自動化工具),查詢不同渠道的入款總金額/出款總金額;同時在企業網銀下載賬務歷史,與平台清結算系統提供的交易明細/賬務明細比對(看各企業情況定,有些企業只對入款/出款總金額)。
⑧ 銀行叫我去對賬怎麼對
這個很簡單,比如你小時候父母給了你100元,讓你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玩具,書本,你購物回家後,父母問你的錢都花在了什麼地方,你大體能說得上來就可以了,比如買書本花了多少,玩具花了多少,小吃花了多少等等。
銀行叫你去對賬,可能是您是企業的會計,法人,掌管著企業的進出賬目,並且在銀行開戶,銀行是有每個月與企業會計,法人對賬的責任,並且發送對賬單給您的。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商業銀行需要及時與在自己網點開戶的企業對賬,防止差錯,促進企業良性發展的。
另外,如果您是個人類賬戶,比如借記卡,貸記卡,銀行可能認為您借記卡或者貸記卡下的流水太多了,進出流水很多,金額很大會被列入銀行的反洗錢甄別客戶的,您去了說明流水的大概情況就可。
現在有很多個體工商戶經營農資類,家電類,糧食收購加工類業務,沒有開立企業賬戶,使用個人結算賬戶結算,造成賬戶上流水很多,金額很大,被銀行反洗錢系統列入甄別類客戶了,銀行了解客戶賬目的大概去向也是銀行盡反洗錢甄別的職責
另外,銀行作為專業金融機構,也會在您的日常經濟活動給您提出專業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多個銀行的朋友,及時了解金融動態,把握掙錢的脈搏,不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