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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普法

發布時間:2021-06-27 16:05:41

『壹』 全民普法的意義目的

通過全民普法這一偉大創舉,將社會主義法治之樹深深紮根於廣大人民群眾的沃土之中。

全民普法

1、一直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相適應,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而發展;

2、一直與國家經濟發展相適應,隨經濟發展而發展;

3、一直與國家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相適應,隨民主法治建設的發展而發展;

4、一直與人民群眾不同階段的法律需求相適應,隨人民群眾不斷增加的法律需求而發展。

(1)金融機構普法擴展閱讀

從「一五」到「六五」,全民普法實現了從普及法律常識到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村、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縣、依法治市、依法治省等等,這些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但已生根、開花、結果的各項依法治理活動,最初都是在普法的基礎上被提出來、並得到發展的。

「法治」,是當前全社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這說明在當代中國,法治不僅僅是一種手段、一種工具、一種措施,它首先是一個民族國家和全社會的價值、理念和文化,是一種公民的觀念信仰體系和生活方式。

『貳』 結合美國次貸危機 談談你對房地產金融法制創新的看法

地產金融工具的創新 房地產企業的融資額度一般都非常巨大,單純依靠商業銀行貸款顯然無法完全解決資金需求,更難以分散日趨嚴重的金融風險。因此,需要開發金融產品的創新組合。作為一項新生事物,我國房地產金融業務還有極大的拓展空間,地產金融工具的設計和創新是一項值得長期關注和研究的重要課題。我們的思路是: (一)我國房地產行業亟需融資方式的多元化,特別是變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隨著房地產金融調控措施頻頻出台,傳統的融資渠道開始緊縮,而且今後仍有可能出現金融政策變動和利率調整帶來的風險。因此,地產金融工具必須不斷創新。而且,地產金融工具創新的最大瓶頸,是我國相關法規的滯後。在西方一些發達國家,隨著創意產業的飛速發展,金融工具的設計與創新層出不窮,新的融資渠道不斷涌現。例如,企業改制上市,尋求信託基金的支持等。其中,以信託基金和產業基金為投資來源的資金運作模式成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重要融資模式。可以說,時代的發展和行業的需求,不斷向地產金融工具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建立長期投資基金機構,吸收長期資金,用於房地產項目。2003年,由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推出了住宅產業精瑞基金,成為房地產融資模式多元化的信號彈。但是,由於缺乏產業投資基金法的法律支持,當時只能採取境外注冊產業基金、境內注冊投資公司這樣一個勉為其難的迂迴戰術。此後,國內的信託公司也開始尋找創新的機會,「類信託」的融資模式得以實施,得到了市場的熱烈響應。 (三)這里想著重談一下REITs,即房地產投資信託。它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的方式,把社會閑散資金吸引過來,從而把房地產行業變成普通大眾皆可參與的一種投資工具。這樣集合起來的資金可以進行組合投資,而且能夠實現專業化管理,因此有利於分散投資風險。一方面,信託能夠實現房地產投資的社會化、大眾化,使投資者能夠通過購買房地產信託而分享房地產行業高速成長的收益;另一方面,它也彌補了銀行信貸無法完全解決房地產金融需求的難題,從而成為地產金融的一支有力工具。只有運作規范、市場前景被看好的房地產項目才有可能獲得REITs的支持,客觀上可以促進房地產行業內部的優勝劣汰,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不僅如此,投機購房者如果能夠通過購買信託而獲利,就不一定非要把資金投入到房地產實物上,其結果能夠減緩市場供需矛盾,減少房地產泡沫,並由此來穩定房價,減低漲幅。這對於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可持續性健康發展不無裨益。我們相信,隨著信託投資公司的市場形象和美譽度的提升,必將受到廣大投資者的青睞。信託融資的創新,對於中國信託行業的健康發展、房地產融資市場的提升和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義。 (四)房地產金融租賃。這是將傳統的租賃、貿易與金融方式有機地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種新的融資方式,也可以叫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選定的租賃房屋和開發商(出賣人),以對承租人提供資金融通為目的而購買該房屋,承租人通過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以支付租金為代價,而獲得該房屋的長期使用權。對承租人而言,通過融物的方式來實現融資的目的;對出租人而言,只是提供金融服務,但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控制房屋的所有權,而且在合同結束時,又可能將產權轉移給承租人。這種業務的主體是金融租賃公司,需要三方簽署兩個合同來完成交易。這是在二戰後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金融工具,如今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它已經成為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一經發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但目前採用這種金融工具的企業多是為了大形設備、運輸工具和生產線的融資,房地產與商家尚未廣泛引入這種機制。 (五)房地產企業直接上市。上市是企業獲取資金、實行資本運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提升企業品牌的良好方式。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直接上市也是進行融資的最理想的方式之一。例如,李嘉誠的長江實業,其凈資產在1972年上市時僅有一個多億,到2000年就已增長為1000億。可見,上市不僅可以有效地化解金融風險,而且還能夠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但是,由於房地產企業的贏利模式不同於一般工業企業,其資金流是不連續的,因此一般的房地產企業很難達到上市要求,只有房地產行業的「老大」才有望獲得上市資格。 (六)證券化的融資渠道。這種方式,就是直接將房地產投資變為有價證券。投資人不是擁有房地產實物的所有權,而是擁有證券的債權。但是,這種操作有一定的難度,我國目前仍處於試點階段。今後我們應大力推動房地產投資權益證券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培育和發展住房抵押二級市場。 (七)將保險資金引入住宅融資市場,擴大房地產業的融資渠道。保險資金運用周期較長,數額巨大,適合進入房地產業。 (八)積極穩妥地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大發放范圍,加強監管力度。針對廣大中低收入居民的購房要求,一方面要加強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的規劃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公積金貸款所具有的政策性補貼、利息較低等特點,讓符合條件者盡早解決住房困難的問題。在我們看來,公積金的使用條例並不應是一成不變的,政府應當根據國情、民情的變化而加以研究、調整,做到與時俱變,對建構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我們相信,隨著地產業與金融業的密切合作,融資渠道會更加豐富,規避風險的方法會更加有效,一個更理性、更規范的房地產時代必然來臨。隨著宏觀調控政策的進一步深化,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必將更穩健地發展,房地產泡沫會越來越少,房價會越來越穩定。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承諾,政府將在五年內取消對國外金融機構的地域和業務方面的限制。屆時,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勢必搶灘中國房地產業。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要加緊房地產業金融機構的改革,使法律政策的軟硬體環境得以完善,爭取早日完成與國際的接軌。

『叄』 如何理解金融法的基本原則

Dear sejin_bee:我推薦您參看下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講稿之十八
我國的金融法律制度(http://zgrdxw.peopledaily.com.cn/big5/paper8/5/class000800002/hwz149885.htm) 吳志攀

一、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金融關系包括金融監管關系與金融交易關系。所謂「金融監管關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機關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及金融交易的監督管理的關系。所謂「金融交易關系」,主要是指在貨幣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和外匯市場等各種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大眾之間,大眾之間進行的各種金融交易的關系。

在金融法總稱下面,可以將有關金融監管與金融交易關系的法律分為銀行法、證券法、期貨法、票據法、保險法、外匯管理法等具體類別。金融信託屬於金融法的范疇,而普通的、一般性的信託,屬於民法范疇。

在我國沒有以「金融法」來命名的單獨的某個法律。涉及金融類的具體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業的名稱來命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與法規相當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國人大頒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國人民銀行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由國務院頒布的金融法規142部。由國務院各機構頒布的金融類規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類司法解釋39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8部。上述總計3721部。

上述的金融法律、法規等都是具體的規范,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它們都直接調整金融關系。而其他法律,如民法等,可能也調整金融關系,但不是直接調整,而是間接調整。所以,在研究金融法律問題時,如果將它們綜合在一起,進行系統性研究,才符合金融本身系統化的特點。金融關系的特點,決定了金融法以下三個主要特點。

二、金融法的特點

(一)金融法的系統性

傳統的商業關系是「一對一」的關系,例如,消費者到一家商店買東西,他們之間是買賣關系。如果這家商店關門了,消費者就會到另一家商店去買東西。而且,當一家商店關門時,另一家商店的生意還可能更興旺。但是,銀行與存款人的關系就不同了。如果一家銀行倒閉了,可能會引起整個銀行業的不安。這就是金融界所稱「連鎖反應」。因為存款人對所有銀行的支付能力開始懷疑。於是,民眾對其他銀行開始擠提,結果許多銀行都可能倒閉。

金融法調整的關系不是「一對一」的關系,而是「一對多」和「多對一」的關系。由於金融業有「連鎖反應」的特點,所以,金融法對金融業有「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作用。例如,我國在制定與執行商業銀行法時,不僅考慮商業銀行法的問題,還要考慮與證券法的關系問題。過去,不允許銀行資金進入證券市場,證券市場會因資金來源不充足而萎縮。現在,允許銀行接受股票抵押貸款,股市資金來源比過去更充足,股市就會膨脹。再如,銀行存款利息提高時,證券市場交易量,通常會相應減少;反之,便會增加。在金融領域看來,銀行與證券市場就好像兩個互相連通的「水庫」,資金就像水庫中的「水」。當一個金融市場的壓力升高時,「水」就會從一個「水庫」流向另一個「水庫」。除了銀行與證券市場之外,其他各金融市場也像互相連在一起的「水庫」,資金之「水」可從銀行信貸市場流向證券市場;也可以從證券市場流向保險市場;可以從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流向證券市場,也可以流向外匯市場或銀行儲蓄市場等。

明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將在更大程度上接軌。所以,國際金融之「水」與國內金融之「水」,將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流通。到那時,金融法的系統性不但在國內法中表現出來,而且,也會在國際金融法中表現出來,就像現在的美元加息,港股就會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一樣。

(二)金融法的宏觀調控性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交易與金融監管關系的法律,所以,比較其他商法和民法,具有更明顯的宏觀調控性。金融法對金融關系的四大要素進行規范,這四大要素是:市場准入、經營范圍、利率及匯率和資格審查。由於上述因素對國民經濟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所以,金融法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比其他法律更加明顯。

金融法的宏觀調控性還表現在國際層面上。金融法本來具有國別性或地域性,不同國家的金融法存在許多不同。但是,由於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由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國際組織積極推行全球金融服務貿易與金融市場開放政策,以及金融自由化,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亞洲一些國家的金融法,也越來越多的受到金融全球化的影響,使得許多國家的金融法表現出更多的國際性。

金融法的宏觀調控性還涉及國際金融市場的問題,例如,國際金融系統安全、國際反洗錢行動的合作、國際金融服務貿易市場開放、國際金融結算、國際金融市場交易、國際融資活動、國際匯率協議與同盟、外資銀行分行所在東道國與其總行所在國政府間信息交換與合作、國際金融電子化與數字化聯網,都將金融法從國內的法律發展為國際合作性的法律。

(三)關注資金流通的效率性

人們常說「時間就是金錢」,「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兩句話都將時間與金錢聯系在一起,也反映出金融業中資金融通及效率的重要性。所以,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也要求特別關注資金融通效率,也就是特別關注金融關系中的時間因素。假如,如果我國某公司欠日本某公司,用美元計帳的債務,由於不同時間美元對日元的匯率不同,要付的錢就會相差很大。金融交易關系對時間特別敏感,所以,採用金融法調整金融關系時,也要特別關注資金流通的效率性。

三、金融法的主要內容

(一)金融監管法的主要內容

1、關於金融市場准入問題

政府金融主管部門規定設立金融機構的標准,也稱為金融市場的准入資格。由於金融市場風險較大,而且屬於系統性風險,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准入資格,都進行嚴格審查,都規定了較高的准入資格。

我國的金融市場准入資格,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較高的。例如,設立商業銀行的條件有5項: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其中,注冊資本要求的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外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我國規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審查批准,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

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它的自有資金應該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在我國,設立保險公司需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額為人民幣2億元。

如果將上述條件與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設立條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東參加,最低注冊資本,根據公司經營行業不同,分別為(咨詢、服務業)10萬元、(商業零售業)30萬元和(生產經營業)50萬元不等。還沒有超過100萬的要求,但是,金融機構最低限額也要5000萬或者1億元人民幣,可見兩類公司准入條件差別之大。

我國的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還有特殊規定:在我國設立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最低注冊資本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時,也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該外國總行在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的總資產不得少於200億美元,同時,它要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設在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

除了上述注冊資本要求之外,准入審查還包括,審查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產權結構、經營計劃、經營制度、內部組織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財務狀況與經營前景預測、審查申請人關聯公司情況以及業務並表情況。在批准設立金融機構後,還要審查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股權轉讓情況、重大投資與收購情況等。

不但我國金融主管機構嚴格審查准入資格,而且,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建立的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協會」也在其《核心原則》(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審查要求。

2、金融機構經營范圍問題

金融機構允許在什麼范圍內開展業務也是法律要規定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規定的經營范圍越大,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就越大,同時,風險也越大。反之,金融經營的范圍越窄,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也越小,風險也相應減少。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3、金融機構自律問題

金融資產大部分是以負債形式取得的,在債權意義上金融資產是屬於「別人的錢」;這個行業的風險非常大,而且屬於系統性的風險,一家金融機構出現問題後,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危機。所以,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自律機製表現為三個層次:第一是金融機構內部的自律機制;第二是金融同業之間的自律機制;第三是金融市場中的客戶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

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制定本行的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業務管理、現金管理和安全防範制度」。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帳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檢查監督」。

我國證券業組成同業協會,它的職責包括: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等。

我國商業銀行的同業協會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證券公司的同業協會、保險業的同業協會也已依法成立。

各種金融機構的同業協會在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更為嚴格的行為守則,並對本行業的營業者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監管,以便維護在行業市場上的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4、存款人和大眾投資者保護問題

在金融法律調整的金融交易關系中,法律更多地關注保護存款人或投資人的利益。這是金融法與普通合同法的不同。金融機構更多的是利用「別人的錢」在經營。如果經營失敗,而存款人或基金的投資人又沒有參與經營,讓存款人和基金的投資人再承擔責任,顯然是過重了。所以,金融法更多地保護存款人和基金投資人。具體表現在:

(1)商業銀行法設專章對存款人進行保護。保護的內容主要是:其一,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其二,拒絕法律授權以外對個人儲蓄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三,拒絕法律和法規授權以外,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四,保證存款本金與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五,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商業銀行還要向中國人民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留足備付金;其六,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且公告。

(2)證券法也對投資人的利益進行保護。主要內容分為兩類,其一,是對證券發行要求信息充分披露與政府主管部門核准及發行後的持續披露。其二,是規定禁止交易行為,保護證券市場上的公平交易。例如,禁止內幕交易行為,禁止通過單獨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或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禁止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互相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互相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自己為交易對像,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禁止國家工作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等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禁止證券交易及中介結構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中做出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禁止證券公司及從業人員從事法律認定的各種欺詐客戶利益的行為等。(二)金融交易法的主要內容

金融市場發展,主要體現在金融交易發展上。金融交易關系從形式上看,屬於合同關系的一種。由於這種合同涉及的內容是金融交易,所以,金融法調整金融交易關系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

1、對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

金融交易合同,無論是貸款合同,還是證券交易合同,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都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從金融法的角度來看,金融交易合同不僅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且,還是受到政府宏觀調控的合同。

我們可以舉目前正在流行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為例子(以下簡稱「個貸」),來說明政府宏觀調控的情況。從1998年開始,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舉辦「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到2000年底,全國商業銀行發放的城鎮居民住房貸款達3991億元人民幣,占今年新增貸款的40%。

上述表面看,「個貸」是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借貸關系從產生、發展到最終結束,都將受到政府的宏觀調控。這種調控在金融法及有關法規中都有規定。

對「個貸」宏觀調控開始於1997年,首先是政府轉變觀念,城市居民住房從非商品化轉變為商品化。然後,政府金融主管機關批准商業銀行在個別城市,進行「個貸」業務試點。接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項貸款業務,整個房地產市場與金融貸款市場開始被調理好轉。全國城市空置5000多萬平米房產,以及被房產占壓銀行大約幾千億元貸款資金,重新流動起來。又間接帶動了大約40多個相關行業發展,解決了一批城市下崗職工再就業,還為部分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從「個貸」例子中,可以看到政府宏觀調控對金融業和與金融有關的其他行業的影響之大。

2、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由於我國處於資金供不應求的情況,所以,在金融法制允許的范圍之外,不時會出現金融市場禁止的情況,例如,在銀行領域,出現的資金「體外循環」,「亂集資」,「高息攬存」,「資金地方保護主義」和「抵押執行難」,「暴力搶劫銀行現金」,「傷害銀行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非法製造、販運假鈔假幣」,「非法設立假銀行」,「偽造銀行匯票和印鋻」,「製造假存單」,「偽造信用卡」,等等情況。在外匯管理領域,出現的「外匯黑市」;在證券市場出現的「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私下交易」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情況;在保險市場出現的「保險詐騙」等情況。所以,必須加強金融法制建設,降低與預防上述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現像。為此:一,在金融立法時,就要考慮針對該領域犯罪的解決方案;二,在金融市場各種交易中,事先進行規范性程序設計,採用規范程序與制度建設,輔助技術措施,預防違法與犯罪;三,對金融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金融法制教育,增強金融法制觀念與金融職業操守的自律。

3、建立金融信用機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以信用為基礎,信用依靠交易記錄來積累與評價。個人在金融支付與結算中的記錄,早在100多年前的美國與歐洲的金融市場上,就被業內管理系統作為信用記錄與評價的參考因素。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制度十分重要。這種信用關系需要金融法來建立,並加以維護。

4、規范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框架協議中,有服務貿易的一攬子協議(GATS)。服務貿易協議框架中,包括了金融服務貿易協議(FSA)。該協議已於1997年12月13日簽署,1999年1月1日生效。現有102個WTO成員國,作出了開放本國金融市場的承諾。

我國在加入WTO後,也面臨是否承諾接受金融服務貿易協議以及開放本國金融服務市場的時間問題。我國金融法律界要加緊研究有關法律文件,比較我國金融業發展情況,預先作好立法准備工作。

我們還面臨金融革命的另一挑戰,這就是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將對我國傳統金融業形成另一沖擊。在國際上,金融業電子化與信息化,正在改變著金融機構外在的形式和內在的內容。銀行營業門市數量正在減少,取而代之的是自動提款機(ATM),甚至是安裝在筆記本電腦中的網路銀行服務系統(ONLINE-BANKING)。

證券交易的網上運行,將股票交易大廳變成了新股上市的儀式場所,實際交易完全可採用「無場所化」運作。「將大戶室搬到家裡」和使用電話委託買賣證券,基本實現股票交易「無紙化」和「無場所化」。這種電子化與信息科技在金融市場中運用,將金融交易正在轉化成為金融信息數據處理。未來的金融機構將演變成為金融數據信息處理與服務公司。

諸如這些變化,必將產生新的法律問題,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法提出難題。由於我國金融法立法中積累的經驗,主要是在「有紙化」和「有場化」金融交易與監管基礎上形成的。對於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還有待於實踐,它將給金融立法帶來什麼問題,現在還看不清,但是,金融法律界的研究人員應該從現在起,迅速開展研究,准備新的立法設計方案。

四、對人大常委會修訂與制定金融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入WTO後,修訂現有金融法的建議

由於我國現有金融法律與法規的一些內容,與WTO規則不適應,急需修訂。為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明年適當的時間開始,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上述法律,同時修訂外匯管理條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銀行結算管理條例等。另外,還要抓緊制定中外合資投資基金管理條例等新法規,使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與WTO規則協調一致,同時,也使我國政府在談判過程中所做的承諾,在立法上得以實現。

(二)國家金融系統安全立法問題

1、金融法在「金融市場准入」、「經營范圍」、「利率及匯率」和「從業人員資格」等四個基本層面上進行規范。將金融安全行為規范依法確定在一定條件之上。

2、通過眾多法律與法規,將金融交易與金融監管的具體內容,落實到程序化和操作化層面。金融機構根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行業和機構內部的操作規范與程序,將金融交易中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操作程序加以預防。

3、將違反金融法律規定,造成較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行為,認定為金融犯罪,依法追究行為人和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要加強現場的檢查與監督。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督有四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的自律監督;二是,同業協會的行業監督;三是,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業務合規性檢查與監督、財務稽核、審計監督、財經紀律檢查、稅務監督等;四是,司法部門監督。我國的檢察院與公安部門對接到舉報的違法行為,要開展有關司法程序的調查。我國法院對於金融市場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或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受理有關的訴訟案件。

5、金融從業人員入門的素質要高,入門後還要不斷進行素質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業務與職業道德素質水平。

最後,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機制設計也要考慮到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帶來的變化,參考國際其他國家金融機構管理機制設計的經驗,不斷改進與完善我們的管理機制的設計。達到管理機制設計的合理性與業務操作的安全性及效率性,同司法的公正性的結合。

(三)金融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問題

我國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正在進行之中。我們還存在要解決的問題。例如,在金融機構管理體制與市場運作的關系中,依然帶有濃重的政府「政策導向」的色彩,使金融機構對「市場導向」不夠敏感。久而久之,金融機構會養成過度依賴政府,不依靠市場生存和發展的習慣。

政府對金融業的宏觀調控的效果比較明顯,調節手段也更為直接,這是必要的。但是,過度使用它,也會帶來負面影響,例如,政府承擔過重的金融市場風險。這種負面影響,在國內金融市場還沒有更多對外資金融機構開放的現階段還表現不明顯,但是,如果國內金融市場對外進一步開放時,其負面效果就會更加明顯的表現出來。

政府政策導向型的金融業另一種負面影響,是不利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定位。在法律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是公司,但是在實際操作上,它們更偏重於政府部門。例如,法律要求設立商業銀行要有章程,但是,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的三家,沒有公布與法律相適應的新章程,依然沿用老章程。關於是否設立董事會制度的問題,至今還沒有明確的說法。類似情況在其他金融法中也存在。這種情況如果長期存在,將使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法律形式與實際內容方面出現脫節,不利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激烈的金融市場競爭中發展。

(四)金融機構的自主權問題

在我國金融法的立法與執法過程中,都要保障金融機構在經營中的自主權。這個問題與金融機構自律問題是相輔相成的。

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中,幾乎都規定了金融機構的自主權內容,依法享有企業法人的經營自主權。從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來看,也必須對其授予經營自主權。因為金融行業屬於高風險行業,既然要求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就要給予金融機構經營上的自主權。使它們根據風險大小,選擇經營業務。如果金融機構選擇了某種業務,經營失敗而造成損失時,風險就要由他們自己承擔,政府不替它承擔。相反,金融機構經營什麼業務不是由他們選擇的,而是有其他外來的因素要求的,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就不應該由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銀行承擔金融風險的性質的區別:如果是純商業性,或經營性風險,銀行自己承擔。如果是帶有政策性的風險,就不能完全讓銀行來承擔,而由政府間接承擔。當金融機構承擔經營性風險的時候,就要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

(五)金融資產市場化的新問題

我們還面臨著金融業發展市場化的挑戰。目前,我國金融機構的規模還比較小,人員數量較多,金融交易的效率同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有差距。主要差距是我國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不高,金融資產的市場化,特別是證券化程度不高。

我國金融領域的銀行抵押資產的證券化,股票抵押融資,保險資金部分證券化,商業票據的貼現與再貼現已經開始探索,「債轉股」的法律問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商業機構應收款證券化等也需要抓緊研究。再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上市,以及證券交易所自身掛牌上市等。上述新的金融業務的發展,速度快,觀念新,影響大。相比之下,立法研究與司法實踐滯後。

目前,這方面表現出來的問題是:政府一些金融體制改革新措施已經開始實施,而法律措施還沒有及時跟上。在司法實踐中,有時會出現政府金融改革措施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沖突的情況。這些新的法律問題將來會越來越多,其中包括金融信用評價、審計師的責任、風險隔離機制、電子系統事故責任等問題。所以,建議立法機關要加強對金融法的系統研究,為已經出現和即

『肆』 金融知識法制教育作文250字

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不但更新了觀念,改善了思想,同時也更加了解了當前的社會形式及發展趨勢,我們今後在工作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和考驗,下面是學習啦帶來的安全法制教育的心得作文,歡迎欣賞。
安全法制教育心得作文一:
社會在不斷的進步與發展,但在當今社會里仍然充斥著各種誘惑,人的思想和觀念難免會受到金錢和利益的誘惑與腐蝕,作為一名金融系統的員工,我們應該深知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的特殊性,我們所面對的是直接的金錢的考驗,這就更需要我們能夠擺正思想,堅定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而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正好為我們樹立良好而健康的觀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通過安全法制教育學習。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徹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風、制度、紀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增強自我的法律意識,能夠做到面對誘惑不為之所動,嚴格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為信合服務,為儲戶服務。生活作風上,能夠牢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教導,用工作紀律嚴格約束自己,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勤勤懇懇辦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過學習我們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經營明顯改善,工作作風明顯改進,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升,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可以時刻讓我們進行自我約束,增強防範意識,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職責,能夠做到嚴以律己,盡職盡責,恪守職業道德。 安全法制學習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們員工進行自我約束,同時還能增強員工的警惕意識,增強了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遇到險情能夠作到觸變不驚,臨危不懼,能夠機警的去應對所面臨的險境,能夠採取恰當的方法去解決遇到的難題,能夠果斷勇敢的去化解各種危機,當國家財產受到威脅時能夠義無返顧的去保護財產,與不法分子斗爭,保護集體利益。
通過安全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不但更新了觀念,改善了思想,同時也更加了解了當前的社會形式及發展趨勢,我們今後在工作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和考驗,只有在不斷的學習中才會進步,學習的過程也是我們成長的過程,更是使思想不斷成熟的過程。法制教育的學習我們應該繼續的堅持下去,在學習中不斷的進步我們的工作也才會取得更好的成績!我們的人生軌跡也才會留下更好的印記!
今後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終堅持安全法制教育學習,不斷提醒自己作為一名信合員工所要履行的職責,重點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學習,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警惕各種腐敗思想的侵蝕。二是要加強對金融機構詐騙、盜竊、搶劫、涉槍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經驗教訓,時刻為自己敲響警鍾,進一步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安全法制教育心得作文二:
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應的規定。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規則去做。
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目的是為了公民能更好的實現自己的權利與自由,同時也對破壞和妨礙他人權利與自由的人也起懲治作用。在法制社會里,每個人時時處處都離不開法律。作為一個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應該遵守法紀。如果我們不小心違反觸犯了法律,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按照規定進行補救,千萬不要耍小聰明,結果反而會害了自己。
我們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規定的法紀,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還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導致違法的不良誘-惑。21世紀是網路時代,電腦、多媒體、光纖通訊,信息高速公路發展迅速。上網,也要遵守網路的法紀。青少年使用互聯網是為了學習,提高學習成績,掌握網路技術。互聯網有很多功能可培養少年兒童,不能沉溺於網上游戲與聊天。如果毫無節制,染上了癮,過量過度,就會適得其反,給身心帶來不良影響,甚至危害。在各種不良的書刊和網路侵蝕面前,我們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誘-惑。這里有幾句贈言送給大家:要善於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路安全,不破壞網路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所以,我們要用法維權!!!不要跟我一樣!差不多就好哈! 2.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發展和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會對個人的要求越來越高,法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依法辦事,已成為人們的共同信念。
一個國家的法律體制完善與否也日益成為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高低的標志。我國法律法規也日趨完善,只要留意不難發現我們身邊無處不存在法律的氣息。《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師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為一名青少年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
然而,根據管家有關數據表明: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長趨勢,可見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制觀念對我們來說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違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識淡雹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比如在社會不講社會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毆、偷竊敲詐。在學校不遵守中學生守則、違反校紀校規。這些青少年學生雖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但他們無法真心地體會到事態的嚴重性。因此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被老師批評,沒什麼大不了的,殊不知習慣成自然,違紀就會逐步成違法,以後到社會就有可能作為法的事。
有的同學認為如今是追求個性化的社會,如果被學校這個規那個矩束縛,不利於自己發展,作了違紀的事才能體現自己的瀟灑,但是,設想一下,如果學校沒有了校規校紀,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一個從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的人,長大了很難說他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有人說「掌握電子計算機應用技術是跨入21世紀的名片,而具備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才是跨入21世紀的通行證」。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是促進生產力發展,實現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務是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現。公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學法才能明確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須做的,哪些是不該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維護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四化建設的生力軍。青少年學法、知法、守法的狀況如何對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關系極大,青少年要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養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是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廣大青少年都想成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須健康的成長。

『伍』 普法:什麼是非法集資與傳銷

非法集資和傳銷是兩個不同的行為,其在法律上的定性也不同。
《非法集資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陸』 通過金融法學習結合社會實踐和自身認識談談如何加快完善社會主義金融市場體系法制

一、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發展金融市場當前,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一個突出矛盾是, 貨幣與資本市場發展相對滯後, 與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已經不相適應, 已相對地制約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我國目前仍然採用資金供給制原則, 有計劃地對企業發放貸款, 而沒有按照市場機制規律, 讓企業向社會直接融資, 即使讓一些企業向社會發行了一些股票債券集資, 但集資總量所『了的比重也很小, 企業所需資金叢本上依靠銀行貸款來供給。

單一的通過銀行信貸間接融資方式, 不僅使企業經營資金基本由銀行貸款來供給, 使企業經營風險全部由銀行來承擔, 同時, 也不能有效地分流儲蓄, 達到穩定通貨的目的。因此, 一單一的信貸供給制, 直接地制約著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二是還遠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資本市場體系。比如, 資本市場的價格體系或利率機制, 尤其是專業銀行的貸款規模和貸款利率還受到較嚴格的計劃機制控制企業發行債券和股票的數量還受到嚴格的控制, 企業發行債券的利率也受到限制證券二級市場中相對混亂債券二級市場流動性不高, 投資者在一級市場買進企業債券, 在二級市場不能順利地賣出。股票二級市場因為上市品種太少, 造成供不應求格局, 常常處於被機構和投資大戶投機及操縱的狀態二級股市實際是投機的股市, 遠沒有具備投資股市的條件。三是我國外匯市場不靈活不發達。

當前我國雖然開放了一些外匯調劑市場, 但還遠沒有形成一個靈活發達的外匯市場體系。我國企業機制正在轉換, 將使企業獲得直接出口權力, 也將促使企業直接到海外投資, 企業跨國化經營和跨國公司的趨勢將日趨強化外向型經濟包括外資、外經、外資三個方面的深人發展等, 不僅要求銀行提供跟蹤跨國化、多樣化國際金融服務, 更要大力發展我國的外匯市場然而, 我國企業之間的外匯買賣還受到限制, 國際間資本的流人流出還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 這些都與建立完整的市場經濟體制有些不相適應。四是我國的貼現市場和再貼現市場還沒有迅速發展起來。五是保險市場仍然很不發達。如保險商品的開拓沒有大力地進行推進, 保險價格沒有相對地進行浮動, 保險投資和保險服務也沒有很好地開展起來, 保險經背的專業化程度沒有提高。

金融體制改革必須採取市場取向原則現行的經濟體制改革的市場取向, 其最顯著的特徵是要把企業推向市場, 企業按照市場取向機制配置資源, 承擔經營風險。因此, 發展和完善社會上義金融市場, 同樣是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新建股份制企業或對部分老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 不僅是轉化企業經營機制的一條爪要途徑, 而且也是為金融機構自主經營、擇優選擇貸款對象提供了條件。其次, 發展社會主義金融市場, 促使企業向社會直接融資, 不僅改變單一的銀行信貸的間接融資方式, 促進』儲蓄的分流, 改變了過去企業資金營運風險從主要由銀行和國家來承擔, 轉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和企業來承擔這樣可以保證銀行改變信貸資金供給制, 按照流動性、償還性、盈利性的商業化原則管理信貸資產, 從而減少信貸資產的風險和損失。其三, 社會主義金融市場的發展, 也為中央銀行的金融宏觀調控由直接控制轉向間接控制創造了條件也為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增加調控彈性和調控手段提供了可能。這是增加中央銀行宏觀調控的質量和增加調控餘地的必備條件, 因此, 我們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金融市場。

二、加快杜會主義金融市場發展的幾點建議當前一些沿海地區的經濟正在高速發展內陸大部分地區正在集中資本投入, 經濟增長勢頭較強發展的背後, 潛在著巨大的通貨膨脹壓力為此, 中央銀行總行嚴格控制住信貸規模已勢在必行在這種金融環境下, 各地區都面臨著經濟要求高速發展, 而資金和貨幣相對短缺的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的最佳途徑就是加快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促使金融市場融資的規模, 緩解經濟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發達的金融市場對於支持內源需求型經濟增長長關重要。發達的金融市場, 通過將外地區的貨幣和資本融人一個地區, 從而也就引來了外地區的更多的稀缺資源因此, 要大力發展金融市場, 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要大力發展資金拆借市場。建議各縣級人民銀行都應設立資金拆借市場, 同時, 適當增加資金拆借期限, 增加資余拆借的利率浮動區間。這樣, 可以增加各地區的資金流人流出規模, 提高資金利用率。

要大力推進企業股份制的改造。企業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機還不成熟, 但是我們可以對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老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一方而促使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另一方面, 通過股份投資, 增加企業自有資本的積累。使這部分企業直接向社會融資, 減少銀行的信貸壓力。

要鼓勵企業直接發行企業債券融資目前企業直接融資存在著兩個問翹一是一些經濟發達地區, 由一經濟發展速度快加上銀行信貸規模控制較緊, 資金供求矛盾突出。而一些企業又由於上級行下達給該地區的企業發債規模較緊而又不能直接向社會發行債券融資, 從而制約著經濟效益的充分發揮二是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 由於經濟增長速度相對低, 銀行的信貸規模也相對寬松, 企業不願以高於銀行貸款利率的利率, 直接向社會發行企業債券融資, 從而使經濟欠發達地區企業發行債券指標用不完因此, 建議對經濟發達和企業效益較好的地區, 要適當增加企業向社會直接發行債券融資的指標, 而對經濟欠發達效益較差的地區, 要適當縮減企業向社會直接發行債券融資的指標。

促使企業增加直接向社會融資的比重, 促使社會資源向效益好的地區和企業配置。

進一步放開外匯調劑市場, 建立和完善外匯市場體系。要創造條件, 逐步減少外匯額度管理, 進一步開放外匯調劑市場, 由現行的雙軌匯率向單軌匯率靠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 實行人民幣自由兌換制度。為建立和完善外匯市場體制, 國家要制定一典優惠政策, 鼓勵銀行大力拓展國際金融業務。一方而促進銀行積極推動國內企融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 擴大我國金融機構設立海外分支機構的地區范圍另一方而也要積極地引進外資金融機構, 適當擴大引進外資金融機構的地區和種類。
1.要加快貼現和再貼現市場的發展。一是要推動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採用票據貼現形式放款, 並規定銀行貼現放款的最低佔比二是銀行向中央銀行要求再貸款, 也應采川商業票據的再貼現形式對專業銀行再貸款, 從而推動我國票據抵和貼現市場的發展。
2.要加快保險市場發展。主要是開拓新的保險商品, 開拓保險投資, 加強保險服務, 在一定的幅度內浮動保險價格等。
3.要加快我國證券二級市場發展主要發展股票市場, 加快股票在幾級市場上市的速度和數鼠及品種, 促使股市供求關系趨於平衡, 從而促成投資和投機相混合的成熟股市。完善金融市場管理法規, 保證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柒』 美國什麼法律是現代法制史第一宗反洗錢立法

美國《1970年銀行保密法》改革了傳統的銀行保密制度,確定了金融機構可疑資金交易報告制度,是現代法制史上第一宗反洗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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