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的介紹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為非居民提供境外貨幣借貸或投資、貿易結算;外匯黃金買賣、保險服務及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和服務的一種國際金融市場,亦稱境外金融市場,其特點可簡單概括為市場交易以非居民為主,基本不受所在國法規和稅制限制。
② 簡述離岸金融中心的類型
離岸金融市場是金融衍生市場的一種。離岸金融市場
(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亦稱「境外金融中心」,是非居民間從事國際性金融業務的市場。離岸市場以非居民為交易對象,資金必須來源於銀行所在國的非居民和其他國際來源的外幣資金。離岸金融市場是一種無形市場,從廣義看,它只存在於某一城市或地區而不存在於某一固定的交易場所,它是通過所在地各金融機構與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業務交往而存在。近20年來,紐約、倫敦、盧森堡、瑞士、列支敦斯登、摩洛哥、奎因西島、新加坡、香港、東京、菲律賓、百慕大、巴哈馬、巴林、巴拿馬、開曼群島等相繼成為著名離岸金融市場。
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 屬於「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於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准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製取消後,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後,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最大特點在於「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後,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於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於准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於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於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和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於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參考資料:摘自「靈魂鬼」回答
③ 簡述在岸金融市場和離岸金融市場的主要區別
在岸金融市場和離岸金融市場的主要區別:
1、交易主體的對象不同
離岸金融市場主要是非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金融交易,在岸金融市場主要是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金融交易。
2、所受到的監管不同
在岸金融市場受市場所在國政府政策與法令管轄,而離岸金融市場不受任何國家國內金融法規的制約和管制。
3、交易的貨幣不同
在岸金融市場只經營所在國貨幣的信貸業務,本質上是一種資本輸出的形式。而離岸金融市場的交易的貨幣是市場所在國之外的貨幣,包括世界主要可自由兌換貨幣。
(3)簡述離岸國際金融市場擴展閱讀:
離岸金融市場的英文名稱是offshore finance market,主要為非居民提供境外貨幣借貸或投資、貿易結算;外匯黃金買賣、保險服務及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和服務的一種國際金融市場。
它的主要特點可簡單概括為市場交易以非居民為主,基本不受所在國法規和稅制限制。
④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的簡介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又稱境外市場(External Market),特指那些經營非居民之間融資業務,即經營國外貸款者、投資者與外國籌資者之間業務的國際金融市場。它使能自由兌換的貨幣,可以在其發行國以外進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國家的有關金融法規的管制。例如在倫敦經營美元的存款和放款業務,可以不受英國的也不受美國的金融法規約束。由於最早的此類業務是在倫敦國際金融中心大規模開展的,而英國是個島國,國境常與海岸線連接在一起,所以境外市場也常常被稱做「離岸市場(Off-shore Market)」。
⑤ 名詞解釋:離岸國際金融市場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又稱境外市場(External Market),特指那些經營非居民之間融回資業務,即經營國外貸款者、答投資者與外國籌資者之間業務的國際金融市場。它使能自由兌換的貨幣,可以在其發行國以外進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國家的有關金融法規的管制。例如在倫敦經營美元的尊寬和放款業務,可以不受英國的也不受美國的金融法規約束。由於最早的此類業務是在倫敦國際金融中心大規模開展的,而英國是個島國,國境常與海岸線連接在一起,所以境外市場也常常被稱做「離岸市場(Off-shore Market)」。
離岸金融市場(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為非居民提供境外貨幣借貸或投資、貿易結算;外匯黃金買賣、保險服務及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和服務的一種國際金融市場,亦稱境外金融市場,其特點可簡單概括為市場交易以非居民為主,基本不受所在國法規和稅制限制。
⑥ 什麼叫離岸金融市場
離岸金復融市場是金融制衍生市場的一種。離岸金融市場 亦稱「境外金融中心」,是非居民間從事國際性金融業務的市場。離岸市場以非居民為交易對象,資金必須來源於銀行所在國的非居民和其他國際來源的外幣資金。離岸金融市場是一種無形市場,從廣義看,它只存在於某一城市或地區而不存在於某一固定的交易場所,它是通過所在地各金融機構與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業務交往而存在。近20年來,紐約、倫敦、盧森堡、瑞士、列支敦斯登、摩洛哥、奎因西島、新加坡、香港、東京、菲律賓、百慕大、巴哈馬、巴林、巴拿馬、開曼群島等相繼成為著名離岸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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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的類型
從不同角度抄來看,離襲岸金融市場有不同的類型。從從事的業務范圍來看,有混合型、分離型、避稅型及滲漏型等離岸金融市場;從市場形成的動力來看,有自然漸成型和政府推動型離岸金融市場;從市場功能來看,有世界中心、籌資中心、供資中心及簿記中心等。下面我們僅從市場業務范圍來考察離岸金融市場的類型。 這種類型的離岸市場兼有倫敦型和紐約型的特點,但最突出的特點是離岸資金可貸放給居民,即國內企業可以直接在離岸金融市場上融資。
⑧ 請問什麼是離岸金融市場
離岸金融市場是金融衍生市場的一種。離岸金融市場
(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亦稱「境外金融中心」,是非居民間從事國際性金融業務的市場。離岸市場以非居民為交易對象,資金必須來源於銀行所在國的非居民和其他國際來源的外幣資金。離岸金融市場是一種無形市場,從廣義看,它只存在於某一城市或地區而不存在於某一固定的交易場所,它是通過所在地各金融機構與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業務交往而存在。近20年來,紐約、倫敦、盧森堡、瑞士、列支敦斯登、摩洛哥、奎因西島、新加坡、香港、東京、菲律賓、百慕大、巴哈馬、巴林、巴拿馬、開曼群島等相繼成為著名離岸金融市場。
更詳盡的資料:http://www.gmw.cn/01gmrb/1999-06/07/GB/18080^GM6-0703.htm
http://www.tztvu.e.cn/kfjy/bak2001x/zkjy/jl/xxk/gjjl/ltfx/p1.htm
⑨ 離岸國際金融市場的特點
岸金融市場
離岸金融市場的概念
離岸金融市場(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為非居民提供境外貨幣借貸或投資、貿易結算;外匯黃金買賣、保險服務及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和服務的一種國際金融市場,亦稱境外金融市場,其特點可簡單概括為市場交易以非居民為主,基本不受所在國法規和稅制限制。離岸金融市場在60年代的興起,使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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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金融市場興起的原因
50年代以後,國際經濟關系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變化:
第一,許多國家獲得了政治獨立,並渴望有一個能為它們提供不受任何一國管轄與影響的、資金可自由借貸的國際金融市場。
第二,跨國公司獲得了巨大發展。它們不僅以對外直接投資為特點促使生產國際化,而且資本也國際化,迫切要求有一個靈活自由的資金貸放市場,以滿足國際業務迅速發展和資金頻繁調動的需要。
第三,一些短期資本持有者,鑒於美元總的地位相對下降和資本逃避的需要,也要求有一個不受各國法令管制的資金「避難所」。
第四,美國自從50年代開始,就連續發生國際收支逆差,大量美元流往境外,形成了「歐洲美元市場」,即境外美元市場。60年代後,歐洲聯邦德國馬克、歐洲法國法郎、歐洲荷蘭盾以及其他境外貨幣,也在這個市場出現,從而使歐洲美元市場發展成為歐洲貨幣市場。
歐洲貨幣市場是一個新型的國際金融市場。這種金融市場,最早出現在倫敦,以後在新加坡、紐約、東京、香港等地相繼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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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金融市場的類型
從不同角度來看,離岸金融市場有不同的類型。從從事的業務范圍來看,有混合型、分離型、避稅型及滲漏型等離岸金融市場;從市場形成的動力來看,有自然漸成型和政府推動型離岸金融市場;從市場功能來看,有世界中心、籌資中心、供資中心及簿記中心等。下面我們僅從市場業務范圍來考察離岸金融市場的類型。
1.混合型離岸金融市場
該類型離岸市場的特點:離岸金融交易的幣種是市場所在地國家以外的貨幣,除離岸金融業務外,還允許非居民經營在岸業務和國內業務,但必須交納存款准備金和有關稅獻,管理上沒有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必向金融當局申請批准。我國香港離岸金融市場屬此類型。
2.分離型離岸金融市場
它是指沒有實際的離岸資金交易,只是辦理其他市場交易的記賬業務而形成的一種離岸金融市場。該類型離岸市場的特點:離岸業務所經營的貨幣可以是境外貨幣,也可以是本國貨幣,但是離岸金融業務和傳統業務必須分別設立賬戶;經營離岸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外國銀行,必須向金融當局申請批准;經營離岸業務可獲得豁免交納存款准備金、存款保險金的優惠,並享有利息預扣稅和指一種把離岸業務與在岸業務分立,居民的存款業務與非居民的存款業務分開,但允許離岸賬戶上的資金貸給居民的離岸金融市場。地方稅的豁免權。紐約、東京、新加坡等離岸金融市場屬此類型。
3.避稅或避稅港型(taxhaventype)離岸金融市場
這種類型的離岸市場的特點:市場所在地政局穩定,稅賦低,沒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國際金融機構達到逃避資金監管和減免租稅的目的。巴哈馬和開曼以及百慕大等屬於此類型。
4.滲漏型離岸金融市場
這種類型的離岸市場兼有倫敦型和紐約型的特點,但最突出的特點是離岸資金可貸放給居民,即國內企業可以直接在離岸金融市場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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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金融市場作用
離岸金融市場的產生和發展,有利於大量國際資本的流入,彌補國內資金缺口,使國內市場主體能以更加靈活的方式和渠道籌資、融資;有利於縮小各國金融市場的時空距離,便利國際借貸資金成本的全球性降低;有利於引進大量現代化的金融技術工具和金融產品,促使東道國國內同業改進經營管理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從業人員素質,加快金融創新;有利於加快東道國的金融監管向國際慣例靠攏,提高監管質量;有利於增加外匯收入,增加本國外匯儲備;有利於調節東道國的國際收支,穩定國際經濟金融秩序;有利於帶來廣泛的經濟效益。
離岸金融市場作為一個高度自由靈活、快捷便利、高效新型的市場,它的建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所在國或地區的政治和經濟穩定;有發達的國內金融市場,完善的金融體系和經驗豐富、運作高效的金融機構;有靈活自由的金融法規制度及有利於市場發育的財稅政策,放鬆或取消外匯管制,放鬆金融管理,提供減免稅的優惠;有比較優越的經濟和自然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