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專業人士解達:銀監局對金融機構開展常規檢查,是否有權查詢金融機構的客戶賬戶信息有法律依據么
銀監局有權對來金融機構的業務源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但他們是沒權對存款人的信息進行查詢、凍結、扣劃的。所謂的法律規定的除外是指工、檢、法、司、工商、稅務等權力部門。而不包括銀行業監督部門。
《銀監法》中,增加了兩個方面內容。
第一,在銀監會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條件下,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相關的單位和個人行使相關調查權。具體內容是:詢問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其提供文件、材料和證明材料,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財產權登記資料;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損、偽造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文件、資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第二,規定了調查相關人的配合義務和法律責任。即對不予配合的單位和個人,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❷ 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個人信用報告有哪3個版本
一是進行個人、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信用報告時,按要求明確查詢用途。二是查詢信用報告要取得客戶的書面授權,並在自信息主體簽字授權之日起計算的有效期為3個月(貸後管理除外)進行查詢。2012年9月1日起,全省農村信用社統一使用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制定的《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可將「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與信貸業務申請書和合同文本並存使用。三是建立查詢貸後風險管理個人信用報告的內部授權制度和查詢管理程序。查詢本機構已授信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要經部門負責人書面簽字審批同意,以「貸後管理」為由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僅用於本機構貸後風險管理,查詢有效時限為該筆貸款業務發放之日至該筆信貸業務終結之日。四是嚴禁未按要求越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五是建立徵信系統查詢登記制度,完整保存信息主體的查詢授權書以及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保存期為5年以上。六是各機構在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客戶信用信息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信息安全,嚴禁出售和擅自對外提供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查到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
❸ 金融機構未經客戶同意查詢了客戶徵信違反了什麼法律
違反了客戶金融信息隱私,建議向當地人行和銀監舉報,未經客戶簽名"徵信授權書"屬違規查詢。
❹ 徵信條例第15條信息提供者向徵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
《徵信業管理來條例》(中源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31號令)
第十五條 徵信機構應當依法收集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息,不得通過欺詐、竊取、賄賂、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收集信息。
第十六條除下列信息外,徵信機構收集、保存、加工個人信息應當直接取得信息主體的同意:(一)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已經依法公開的信息;(二)其他已經依法公開的個人信息。
此法條嚴格規范個人徵信業務規則,包括:除依法公開的個人信息外,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採集;向徵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的,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過5年,超過的應予刪除;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他人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徵信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提供個人信息。
❺ 金融機構查詢企業徵信哪些情況不要得到企業授權
涉及企業的基本都會多少涉及查詢企業信用的,除非你只是單純開戶,走賬不會涉及查詢外其他業務基本都要查詢企業徵信!
❻ 大數據時代 如何保障徵信信息合規使用
大數據時代 如何保障徵信信息合規使用
在大數據時代,匯聚了個人當前信用價值的各項信息越來越受到各行業的重視,其背後的價值不可估量。目前商業銀行及各類金融機構越來越多地將業務延伸至互聯網,相比於傳統的線下與客戶面對面溝通的場景,商業銀行及各類金融機構現在更多採用徵信、大數據服務機構提供的數據產品來協助設計並開展互聯網創新業務。例如通過個人的社交、消費、行為類數據對個人進行身份畫像、信用評估等。但無論是個人信用信息還是報告類產品,由於涉及個人隱私,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要求:除依法公開的個人信息外,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採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他人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徵信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提供個人信息。因此,如金融、徵信機構需要採集、查看個人信用數據,就必須得到由金融消費者本人簽署的授權書。但在現實中,徵信授權卻存在不少問題,例如:一些金融機構設計的授權條款含糊不清,沒有界定授權范圍和時效,存在一次授權,多次使用、無限使用的情況;在線上簽署授權書時,由於多數人對授權缺乏了解,所以經常在未詳細查看授權內容的情況下就點擊「同意協議」;發生糾紛時,監管機構、公安機關如要對授權書進行鑒別,缺乏有效的鑒別手段確認授權書是否由金融消費者本人在業務發生時間簽署。目前,國家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在不斷加大,特別是隨著《網路安全法》的實施,金融、徵信、數據服務機構如果在個人數據採集、使用的過程中未能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同意權等權益,則很有可能擔負法律責任。如何在享受大數據時代紅利的前提下,有效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合法合規採集並使用相關信息,已成為從業機構急需解決的問題。針對目前個人數據授權、採集方式的粗放化弊端,引入金融科技助其走向合規化不失為一條良策。就在近期,一款由第三方電子認證機構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研發的數據信息主體電子授權產品——「安心授權」即將上線,該產品可為相關機構在獲取用戶信用查詢授權、合法合規使用用戶信息時提供以下幫助:產品基於電子認證、FIDO生物識別等技術,實現對用戶身份的認證和對授權書的電子簽名,起到抗抵賴、防篡改、防偽造,保障授權書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機密性,並符合我國《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網路安全法》和《徵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規范,所簽署的電子授權書與傳統的紙質授權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電子授權書的簽署方和使用方提供完善司法保障。
「安心授權」電子授權書可對用戶簽名真實有效性進行驗證
採取「一事一授權」原則,即針對特定用途,在特定時間獲得專有授權,並通過簽發場景證書或加蓋電子時間戳確認授權時間,避免出現單次授權,卻被反復、多次、無限使用的情況。對個人用戶來說,如果相關機構使用「安心授權」平台讓其簽署電子授權書,用戶在簽署前會收到手機驗證碼的提示,保障了其知情權。而一旦在事後出現授權糾紛,「安心授權」還可出具《數字簽名驗證報告》等電子證據供當事方作為司法證據使用。「安心授權」採用的這種電子授權形式符合大數據時代的應用及監管需求,可廣泛運用於大數據信息查詢場景。長期來看,除金融、徵信機構外,所有與數據服務使用相關的行業均可採取該方式確保個人信息的規范化查詢、採集和使用。
❼ 徵信在互聯網金融中有哪些新的應用模式
徵信是指按一定規則合法採集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業、個人的信用報告等徵信產品,有償提供給經濟活動中的貸款方、賒銷方、招標方、出租方、保險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為其了解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提供便利。
徵信分為個人徵信和企業徵信。
2013年3月15施行《徵信業管理條例》中規定:任何經營個人徵信業務和企業徵信業務的機構都需經得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經營許可證在人行備案。否則一律不得開展徵信業務。
但是目前牌照還沒下發到機構,所以市場上還沒有一家真正可以做個人徵信的機構,但是在市場上已經有個人徵信的業務在開展,不過不是叫信用報告人家叫信用分值,其實都是個人徵信雛形。
徵信業近兩年也迅速發展,徵信市場發展逐漸分化,依託大數據徵信機構側重點也不同,但是基本宗旨是服務經濟,目前各個徵信機構相互競爭都有自己的優勢,面向社會經濟在廣闊的市場中想要佔有一席之地就需要術業有專攻。
目前徵信機構大概偏向就是建檔型徵信,評級性徵信,融資性徵信。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為了規范市場,那麼徵信服務的就是經濟實體。
題主問到徵信在互聯網金融中有哪些應用,有哪些新的業務模式。
現在言歸正傳。
因為目前的徵信市場還在初步發展階段,市場對徵信的認知度普遍不高,所以要開展徵信業務也是有挑戰的,那麼前期肯定是培育市場的一個過程。
徵信是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還是要回歸其屬性。
所以徵信機構肯定要開展一些新的業務模式,讓市場自己去發展倒逼政府下發推動徵信業發展的政策文件。
央行下放權力給機構做徵信除了簡化自己的業務讓徵信機構能提供更加專業化的服務給實體經濟外,也是希望整合市場資源最後達到信息共享。
目前很多空殼子的徵信機構,他們構思了一個美好的藍圖,想讓小貸公司、P2P等一些民間借貸機構上傳自己的數據,但是目前沒有一家強大的徵信機構能妥談讓他們接入都自己的系統,給自己的資料庫上傳數據。據我所知現在金融辦逐步讓一些小貸公司對接到央行的徵信系統,如果是這樣,那麼徵信機構想整合更多的信息資源就更難了,優勢也不明顯了。
所以徵信機構更是要開展一些新的業務模式,比如融資,P2P信用認證,金融超市,主體擔保型徵信業務。
❽ 徵信業務管理條例規定哪些情況可以
徵信管理條例(Drafts the letter act of administration ;Credit Regulations)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為了進一步增強徵信管理條例立法版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該權條例的立法質量,於2009年10月13日全文公布的法律法規,並於2012年12月26日國務院第22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條例具體內容:http://ke..com/link?url=q4wB39ZMJ_3oh_V-R-_b2bW0TW5aZlpHL9EP63JCuq
❾ 銀行貸款時簽了查詢個人徵信的授權書,有權查詢幾次啊
為1次。
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採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除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履行職務相關的信息,不作為個人信息。
禁止徵信機構採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徵信機構不得採集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的信息和納稅數額信息。但是,徵信機構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提供該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並取得其書面同意的除外。
(9)金融機構信息主體授權檢查擴展閱讀:
徵信查詢的相關要求規定:
1、進入徵信機構、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運行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對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提供或者查詢信息的機構遵守本條例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
2、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提供信貸信息。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或者其他主體提供信貸信息,應當事先取得信息主體的書面同意,並適用本條例關於信息提供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