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6年最新金融傳銷組織名單 現在的貨幣種類太多有哪些是合法的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⑵ 2016年,銀監會通過現場檢查,共查處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金額多少
根據《銀行業監來督管理法自》的規定答復如下:
第四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銀行業監督管理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⑶ 2016年互聯網金融都有哪些監管政策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全文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1、工作目標
落實《指導意見》要求,規范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優化市場競爭環境,扭轉互聯網金融某些業態偏離正確創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建立和完善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特點的監管長效機制,實現規范與發展並舉、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切實發揮互聯網金融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積極作用。
2、工作原則
打擊非法,保護合法。明確各項業務合法與非法、合規與違規的邊界,守好法律和風險底線。對合法合規行為予以保護支持,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積極穩妥,有序化解。工作穩扎穩打,講究方法步驟,針對不同風險領域,明確重點問題,分類施策。根據違法違規情節輕重和社會危害程度區別對待,做好風險評估,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同時堅持公平公正開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確分工,強化協作。按照部門職責、《指導意見》明確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明確責任。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對當前互聯網金融主要風險領域開展整治,有效整治各類違法違規活動。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活動特點,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協作,共同承擔整治任務,共同落實整治責任。
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立足當前,切實防範化解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著眼長遠,以專項整治為契機,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形成制度規則,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
二、重點整治問題和工作要求
1、P2P網路借貸和股權眾籌業務
(1)P2P網路借貸平台應守住法律底線和政策紅線,落實信息中介性質,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戶承諾保本保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誤導出借人,除信用信息採集及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
(2)股權眾籌平台不得發布虛假標的,不得自籌,不得「明股實債」或變相亂集資,應強化對融資者、股權眾籌平台的信息披露義務和股東權益保護要求,不得進行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
(3)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平台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平台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應分賬管理,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保護客戶資金安全,不得挪用或佔用客戶資金。
(4)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平台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
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的企業應遵守宏觀調控政策和房地產金融管理相關規定。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2、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
(1)互聯網企業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不得依託互聯網開展相應業務,開展業務的實質應符合取得的業務資質。互聯網企業和傳統金融企業平等競爭,行為規則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
(2)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得將私募發行的多類金融產品通過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眾銷售。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本質屬性執行相應的監管規定。銷售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標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不得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
(3)金融機構不得依託互聯網通過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嵌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規避監管要求。應綜合資金來源、中間環節與最終投向等全流程信息,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透過表面判定業務本質屬性、監管職責和應遵循的行為規則與監管要求。
(4)同一集團內取得多項金融業務資質的,不得違反關聯交易等相關業務規范。按照與傳統金融企業一致的監管規則,要求集團建立「防火牆」制度,遵循關聯交易等方面的監管規定,切實防範風險交叉傳染。
3、第三方支付業務
(1)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2)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
(3)開展支付業務的機構應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質,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開展商戶資金結算、個人POS機收付款、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網路支付等業務。
4、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
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宣傳行為應依法合規、真實准確,不得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不當宣傳。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從業機構,不得對金融業務或公司形象進行宣傳。取得相關業務資質的,宣傳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經有權部門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不得進行誤導性、虛假違法宣傳。
三、綜合運用各類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嚴格准入管理
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經相關有權部門批准或備案從事金融活動的,由金融管理部門會同工商部門予以認定和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取締。
工商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的認定意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
凡在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工商部門將注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工商部門予以持續關注,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發現識別企業擅自從事金融活動的風險,視情採取整治措施。
2、強化資金監測
加強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資金賬戶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資金賬戶、股東身份、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等情況進行全面監測。嚴格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銀行要加強對相關資金賬戶的監督。在整治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對客戶資金的保護工作。
3、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
針對互聯網金融違法違規活動隱蔽性強的特點,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舉報制度,出台舉報規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設立舉報平台,鼓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多渠道舉報,為整治工作提供線索。推行「重獎重罰」制度,按違法違規經營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提高違法成本,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強化正面激勵。加強失信、投訴和舉報信息共享。
4、加大整治不正當競爭工作力度
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為搶占市場份額向客戶提供顯失合理的超高回報率以及變相補貼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清理規范。高風險高收益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標准,強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確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不得以顯性或隱性方式,通過自有資金補貼、交叉補貼或使用其他客戶資金向客戶提供高回報金融產品。高度關注互聯網金融產品承諾或實際收益水平顯著高於項目回報率或行業水平相關情況。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建立專家評審委員會,相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評估認定,並將結果移交相關部門作為懲處依據。
5、加強內控管理
由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應當對機構自身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開展的業務進行清理排查,嚴格內控管理要求,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得與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不得通過互聯網開展跨界金融活動進行監管套利。
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分領域、分地區整治中,應對由其監管的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業務的情況進行清理整頓。
6、用好技術手段
利用互聯網思維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技術支持系統,通過網上巡查、網站對接、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摸底互聯網金融總體情況,採集和報送相關輿情信息,及時向相關單位預警可能出現的群體性事件,及時發現互聯網金融異常事件和可疑網站,提供互聯網金融平台安全防護服務。
四、加強組織協調,落實主體責任
1、部門統籌
成立由人民銀行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總體推進整治工作,做好工作總結,匯總提出長效機制建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商總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派員參與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工商總局根據各自部門職責、《指導意見》明確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成立分領域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相應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對各項業務合法合規性的認定標准,對分領域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劃分界限作為整治依據,督促各地區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做好各項工作。
2、屬地組織
各省級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落實整治方案領導小組(以下稱地方領導小組),組織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向領導小組報備。各地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區、市)金融辦(局)或人民銀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
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充分發揮資源統籌調動、靠近基層一線優勢,做好本地區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冊地對從業機構進行歸口管理,對涉嫌違法違規的從業機構,區分情節輕重分類施策、分類處置,同時切實承擔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全面落實源頭維穩措施,積極預防、全力化解、妥善處置金融領域不穩定問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條塊結合
各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金融管理部門開展工作。
工商總局會同金融管理部門負責互聯網金融廣告的專項整治工作,金融管理部門與工商總局共同開展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的專項整治。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網路安全防護、用戶信息和數據保護的監管力度,對經相關部門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依法予以處置,做好專項整治的技術支持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與金融管理部門共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利用互聯網從事金融業務或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開展金融業務的情況進行清理整頓。
中央宣傳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牽頭負責互聯網金融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公安部負責指導地方公安機關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犯罪問題依法查處,強化防逃、控贓、追贓、挽損工作;指導、監督、檢查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等級保護工作,監督指導互聯網金融網站依法落實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嚴厲打擊侵犯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地方公安機關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國家信訪局負責信訪人相關信訪訴求事項的接待受理工作。
中央維穩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要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規則,實施必要的自律懲戒,建立舉報制度,做好風險預警。
4、共同負責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全面掌握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互聯網金融活動開展情況。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金融管理部門省級派駐機構與省(區、市)金融辦(局)共同牽頭負責本地區分領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擔分領域整治任務。
對於產品、業務交叉嵌套,需要綜合全流程業務信息以認定業務本質屬性的,相關部門應建立數據交換和業務實質認定機制,認定意見不一致的,由領導小組研究認定並提出整治意見,必要時組成聯合小組進行整治。
整治過程中相關牽頭部門確有需要獲取從業機構賬戶數據的,經過法定程序後給予必要的賬戶查詢便利。
五、穩步推進各項整治工作
1、開展摸底排查
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清理整頓方案,2016年5月15日前向領導小組報備。同時,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分別對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情況進行清查。對於跨區域經營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注冊所在地和經營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合作,互通匯總摸查情況,金融管理部門予以積極支持。
被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接受依法進行的檢查和調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相關部門可依法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採取記錄、復制、錄音等手段取得證據。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轉移證據。對於涉及資金量大、人數眾多的大型互聯網金融平台或短時間內發展迅速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企業,一經發現涉嫌重大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馬上報告相關部門。
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摸底排查情況完善本地區清理整頓方案。
此項工作於2016年7月底前完成。
2、實施清理整頓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對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和業務活動開展集中整治工作。
對清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向違規從業機構出具整改意見,並監督從業機構落實整改要求。對違規情節較輕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違規情節較重的,依法依規堅決予以關閉或取締;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司法機關。專項整治不改變、不替代非法集資和非法交易場所的現行處置制度安排。
此項工作於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3、督查和評估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地方領導小組分別組織自查。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對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的督查和中期評估,對於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推廣,對於整治工作落實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應查找問題、及時糾偏,並建立問責機制。
此項工作同步於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4、驗收和總結
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領域、各地區清理整頓情況進行驗收。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形成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此項工作應於2017年1月底前完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總體報告和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議,由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報國務院,此項工作於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六、做好組織保障,建設長效機制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做好組織保障,以整治工作為契機,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為導向,按照邊整邊改、標本兼治的思路,抓緊推動長效機制建設,貫穿整治工作始終。
1、完善規章制度
加快互聯網金融領域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工作,對於互聯網金融各類創新業務,及時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要求和監管規則。立足實踐,研究解決互聯網金融領域暴露出的金融監管體制不適應等問題,強化功能監管和綜合監管,抓緊明確跨界、交叉型互聯網金融產品的「穿透式」監管規則。
2、加強風險監測
建立互聯網金融產品集中登記制度,研究互聯網金融平台資金賬戶的統一設立和集中監測,依靠對賬戶的嚴格管理和對資金的集中監測,實現對互聯網金融活動的常態化監測和有效監管。
加快推進互聯網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對徵信機構的監管,使徵信為互聯網金融活動提供更好的支持。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技術支持,擴展技術支持系統功能,提高安全監控能力。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建立預警信息傳遞、核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
3、完善行業自律
充分發揮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作用,制定行業標准和數據統計、信息披露、反不正當競爭等制度,完善自律懲戒機制,開展風險教育,形成依法依規監管與自律管理相結合、對互聯網金融領域全覆蓋的監管長效機制。
4、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加強政策解讀及輿論引導,鼓勵互聯網金融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創新發展。以案說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眾,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主動、適時發聲,統一對外宣傳口徑,有針對性地回應投資人關切和訴求。以適當方式適時公布案件進展,盡量減少信息不對稱的影響。加強輿情監測,強化媒體責任,引導投資人合理合法反映訴求,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⑷ 2016年6月份我在一家金融投資公司工作,當時公司做的是郵幣卡業務,有省政府的批文,中央新聞也正面
問:來2016年6月份我在一家金融投資公司源工作,當時公司做的是郵幣卡業務,有省政府的批文,中央新聞也正面報道過,半年後我離職了,後來才知道公司出事了,說是詐騙,現在公安找到我,說讓我把工資退回去,我該怎麼辦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如果公司沒有給你勞動合同,無法證明你還在試用期,你可以快遞形式寄送書面辭職書(保留快遞單據),30天後即可離職。公司不予結算工資的,你可去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⑸ 2016年金融行業背景下,有哪些公司在今年舉辦過金融論壇會,或者是校企對接會這種,一定要今年
前段時間參加過一次,學校還挺多,我們跟學校談了實習生輸送的事情,基本妥了。對了,主辦單位是上海的一家公司,貌似叫投智中國網,記不太清了。
⑹ 任何地方從來沒有貸過款,為什麼昨天查詢徵信查詢中有2016年的「捷信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審批記錄
分期買過東西,或者資料被盜用了,最好和這家公司聯系一下 ,問問是什麼原因!
⑺ 2016年互聯網金融公司排名
2015年有一個互聯網金融100強名單,16年才開始怎麼排名呢?!你是新手吧,現在的P2P理財如果你沒有分析技術,找不到像《華匯財富》那種的穩健的公司,你的風險會很大。
⑻ 2016年底金融公司不良資產轉讓流程是什麼樣的求北京地區的
聯邦創業建議2016年底金融公司不良資產轉讓流程參考:
一、資產組包:金融企業應確定擬批量轉讓不良資產的范圍和標准,對資產進行分類整理,對一定戶數和金額的不良資產進行組包,根據資產分布和市場行情,合理確定批量轉讓資產的規模。
二、賣方盡職調查:金融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批量轉讓不良資產的賣方盡職調查工作。
(一)通過審閱不良資產檔案和現場調查等方式,客觀、公正地反映不良資產狀況,充分披露資產風險。
(二)金融企業應按照地域、行業、金額等特點確定樣本資產,並對樣本資產(其中債權資產應包括抵質押物)開展現場調查,樣本資產金額(債權為本金金額)應不低於每批次資產的80%。
(三)金融企業應真實記錄賣方盡職調查過程,建立賣方盡職調查資料庫,撰寫賣方盡職調查報告。
三、資產估值:金融企業應在賣方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採取科學的估值方法,逐戶預測不良資產的回收情況,合理估算資產價值,作為資產轉讓定價的依據。
四、制定轉讓方案:金融企業制定轉讓方案應對資產狀況、盡職調查情況、估值的方法和結果、轉讓方式、邀請或公告情況、受讓方的確定過程、履約保證和風險控制措施、預計處置回收和損失、費用支出等進行闡述和論證。轉讓方案應附賣方盡職調查報告和轉讓協議文本。
五、方案審批: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方案須履行相應的內部審批程序。
六、發出要約邀請:金融企業可選擇招標、競價、拍賣等公開轉讓方式,根據不同的轉讓方式向資產管理公司發出邀請函或進行公告。邀請函或公告內容應包括資產金額、交易基準日、五級分類、資產分布、轉讓方式、交易對象資格和條件、報價日、邀請或公告日期、有效期限、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通過公開轉讓方式只產生l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可採取協議轉讓方式。
七、組織買方盡職調查:金融企業應組織接受邀請並注冊競買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買方盡職調查。
(一)金融企業應在買方盡職調查前,向已注冊競買的資產管理公司提供必要的資產權屬文件、檔案資料和相應電子信息數據,至少應包括不良資產重要檔案復印件或掃描文件、貸款五級分類結果等。
(二)金融企業應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買方盡職調查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合理的現場盡職調查時間,對於資產金額和戶數較大的資產包,應適當延長盡職調查時間。
(三)資產管理公司通過買方盡職調查,補充完善資產信息,對資產狀況、權屬關系、市場前景等進行評價分析,科學估算資產價值,合理預測風險。對擬收購資產進行量本利分析,認真測算收購資產的預期收入和成本,根據資產管理公司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報價。
八、確定受讓方:金融企業根據不同的轉讓方式,按照市場化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受讓資產管理公司。金融企業應將確定受讓方的原則提前告知已注冊的資產管理公司。採取競價方式轉讓資產,應組成評價委員會,負責轉讓資產的評價工作,評價委員會可邀請外部專家參加;採取招標方式應遵守國家有關招標的法律法規;採取拍賣方式應遵守國家有關拍賣的法律法規。
九、簽訂轉讓協議:金融企業應與受讓資產管理公司簽訂資產轉讓協議,轉讓協議應明確約定交易基準日、轉讓標的、轉讓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收款賬戶、資產清單、資產交割日、資產交接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以及有關資產權利的維護、擔保權利的變更、已起訴和執行項目主體資格的變更等具體事項。轉讓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組織實施:金融企業和受讓資產管理公司根據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組織實施。
十一、發布轉讓公告:轉讓債權資產的,金融企業和受讓資產管理公司要在約定時間內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公告,通知債務人和相應的擔保人,公告費用由雙方承擔。雙方約定採取其他方式通知債務人的除外。
十二、轉讓協議生效後:受讓資產管理公司應在規定時間內將交易價款劃至金融企業指定賬戶。原則上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確需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應將付款期限和次數等條件作為確定轉讓對象和價格的因素,首次支付比例不低於全部價款的30%。
採取分期付款的,資產權證移交受讓資產管理公司前應落實有效履約保障措施。金融企業應按照資產轉讓協議約定,及時完成資產檔案的整理、組卷和移交工作。
⑼ 2017年被金融業稱為「史上最嚴」監管年嗎
面對風險隱患的不斷暴露,2016年下半年以來,防範金融風險成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2017年更被金融業稱為「史上最嚴」監管年,監管政策步步收緊,大額罰單頻頻開出。
金融監管全面升級的背後,是監管層對風險的清醒認識和「鐵腕」治亂的決心。專家認為,2018年金融業將繼續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風險放在首位,監管機構的牙齒將更「鋒利」,日常監管將更加嚴格,標准更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也將加大。
據了解,目前銀行資金在金融體系內部空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分別比年初減少3.4萬億元和1.4萬億元,理財產品增速降到4.7%,同比下降26.5個百分點。
⑽ 2016年有哪些會計師事務所違規被懲罰
注冊會計師違規操作致三家事務所被罰
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可能是因為其本身存在違規行為,但更有可能是因注冊會計師的不當行為而遭到「波及」。2016年1月26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通告了2015年證券期貨業務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檢查和處理情況。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專家論證結果,中注協懲戒委員會分別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2名注冊會計師、山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和信所」)2名注冊會計師給予懲戒。並將向受到懲戒的注冊會計師所在的2家事務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限期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同時向其他6家事務所發出改進建議書。
據悉,瑞華注冊會計師張大志、李雪英在執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對超出被審計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交易、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減值、存貨減值測試等重要領域實施的審計程序不到位,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注協懲戒委員會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給予張大志、李雪英通報批評的處罰。
和信所注冊會計師劉守堂、張中峰在執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實施的存貨監盤、關聯方交易公允性、其他應付款等審計程序不到位,同時,未對影響被審計單位銷售收入確認的重要事項予以關注並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注協懲戒委員會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給予劉守堂、張中峰通報批評的處罰。
2016年5月26日,甘肅財政廳和甘肅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對隴南經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隴南經緯」)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根據上述監管機構對隴南經緯的調查,該事務所出具的隴經會審字[2014]第31號和第33號年度審計報告,在被審計單位未提供審計年度有關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等審計資料,應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下,出具了無異議的審計報告,發表的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隴南經緯出具的隴經會審字[2014]第12號、第53號和第64號年度審計報告,僅獲取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在對報表項目未執行實質性審計程序和未獲取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事實上,隴南經緯被懲戒和該所注冊會計師張福德有莫大關系。被甘肅財政廳和甘肅省注協調查的幾份審計報告就是由張福德負責並簽字的。據此,甘肅省注協表示,隴南經緯及其注會張福德的行為違反了《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第五十六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因此,甘肅省財政廳認為隴南經緯及其簽字注會張福德負有審計責任,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家事務所未勤勉盡責被處罰
梳理以往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的案例不難發現,事務所本身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是被懲戒的最大原因,今年也依然如此。2016年2月26日,證監會通報了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根據證監會的調查,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利安達」)在對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南華生物醫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迪傳媒」)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利安達主要存在如下問題:在知悉賽迪傳媒高鐵列車雜志擺放權由免費上車方式變更為全國統一招標方式,且賽迪傳媒於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決定退出參與擺放權招標後,利安達未考慮上述事項對2012年末股東權益的影響,未對商譽計提減值准備並調整2012年報;在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咨詢報告不足以實現審計目的的情況下,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能恰當利用專家工作。
2013年10月,賽迪傳媒因上述事項追溯調減2012年末資產1.52億元,致使凈利潤由盈利調減為虧損1.51億元。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利安達業務收入35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汪應華、雷波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財政廳對四川公明會計師事務所、四川博奧會計師事務所、四川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紅日會計師事務所滎經分所、四川華鎣山會計師事務所、四川中一會計師事務所這6家會計師事務所做出處罰。四川省財政廳對上述六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結果顯示,這六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的原因有三:其一,四川公明會計師事務所因在未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被處罰;其二,四川博奧會計師事務所因僅收集被審計單位基礎資料,未實施實質性測試程序被處罰;其三,其餘四家會計師事務所因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審計報告而被處罰。
2016年6月21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自律處分會議(以下簡稱「自律處分會議」)經復審決定,給予瑞華公開譴責處分,責令其及時改正,並暫停其相關業務一年。
瑞華此次被處罰的原因是,交易商協會在針對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地集團」)及上海雲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峰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等事項開展自律調查過程中,要求瑞華提供其在針對綠地集團年度報告審計工作中關於雲峰集團的相關工作底稿,但瑞華未能按照協會相關要求及時提供調查工作所需材料,未履行會員應盡義務。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認定,瑞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中介服務規則》、《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現場調查工作規程》等相關自律規定,因此對其做出處罰。
進入7月,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的風波似乎愈演愈烈。短短一個月中,又有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均因未勤勉盡責被罰。
2016年7月22日,證監會通報了2宗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其中,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信」)在為大智慧開展2013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由於立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其業務收入70萬元,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2016年7月29日,證監會對欣泰電氣案涉及的審計機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興華」)做出行政處罰。證監會表示,興華作為審計機構,在對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期間財務報表及欣泰電氣2013年、2014年兩年財務報表審計時,未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准則》要求,對欣泰電氣財務報表中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明細賬存在的大量大額異常紅字沖銷情況未予以關注,未對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中部分客戶未回函的詢證函實施替代程序,未對銀行賬戶的異常情況予以關注,未能發現欣泰電氣2011年至2014年期間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虛構應收款項的收回從而調整相應科目余額的財務造假行為。興華作為欣泰電氣上述會計期間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興華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因此,證監會決定對興華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22.44萬元,並處以967.32萬元罰款。
兩家事務所違規操作被處罰
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往往還有另一個原因,即違規操作,冒名頂替注冊會計師。2016年1月19日,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上海注協」)分別對上海榮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瑞誠會計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以下簡稱「中瑞誠上海分所」)做出行業懲戒。
據悉,上海榮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了幫助本所未完成2014年度培訓課時但無法前來補培訓的注冊會計師完成培訓並通過年檢,在2015年3月,委託印刷企業對注冊會計師蘇某等3人的學員卡進行變造(將此三人學員卡上的照片變造為替學的助理審計人員照片),並安排事務所助理審計人員頂替參加培訓。上述行為注冊會計師本人並不知情。
上海注協調閱了中瑞誠上海分所提交材料《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以下簡稱「《附表3》」)、《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附表4》」)所填列全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文號內容,對該所存檔相應文號審計報告及工作底稿進行核實,發現《附表3》、《附表4》所填寫的李某等3名注冊會計師簽章審計報告文號記錄與檔案不符,該批審計報告簽章人均為事務所其他注冊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