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何為離岸金融中心
離岸金融中心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甚聯系,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的離岸金融市場集中的地區。
例如,一家信託投資公司將總部設在巴哈馬群島,其業務活動卻是從歐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國居民那裡吸收美元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投放於歐洲居民或非美國居民中,該公司從事的就是離岸金融活動。巴哈馬群島就是離岸金融中心。
從嚴格意義上講,離岸金融也就是不受當局國內銀行法管制的資金融通,無論這些活動發生在境內還是在境外。如美國的國際銀行業設施(IBF)和東京離岸金融市場的業務活動等,均屬離岸金融。
離岸銀行又稱離岸單位,是設在離岸金融中心的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其業務只限於與其它境外銀行單位或外國機構往來,而不允許在國內市場經營業務。
離岸金融市場又稱境外金融市場。採取與國內金融市場隔離的形態,使非居民在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方面不受所在國稅收和外匯管制及國內金融法規影響,可進行自由交易的市場。
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一些跨國銀行為避免國內對銀行發展和資金融通的限制,開始在特定的國際金融中心經營所在國貨幣以外其它貨幣的存放款業務。70年代,以美元計價的離岸存款急劇增長。到80年代,隨著國際銀行業設施和東京離岸金融市場的建立,離岸金融業務將所在國貨幣也包括進來。區別在於這種貨幣存放僅限於非居民。
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是:離岸銀行不必持有準備金,其經營成本低於國內銀行;離岸銀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約束,即它們對存款戶支付的利率可高於銀行對國內存款戶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離岸金融享受稅收上的優待。
離岸金融中心70年代以來獲得迅猛發展,從倫敦、巴黎、法蘭克福、蘇黎世、盧森堡等歐洲地區擴展到新加坡、巴拿馬、巴哈馬、拿騷等地。80年代以來,又在紐約、東京等地出現新的離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離岸金融中心已遍布世界各地。
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 屬於「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於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准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製取消後,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後,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最大特點在於「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後,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於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於准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於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於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和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於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B. 百慕大,開曼,維爾京屬於什麼類型的離岸金融中心其快速發展帶來的負面作用有哪些
根據業務經營和管理,離岸金融中心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內外混合型、內外分離型和避稅港型。
避稅港型離岸金融中心擁有大批註冊金融機構和公司,這些公司通常被稱作離岸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但這些機構通常並不在這里設立實體,實際業務都在母國進行,只是通過注冊的機構在賬簿上進行境內和境外交易,以求享受該地區的稅收優惠,其典型為加勒比地區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巴哈馬、開曼群島、百慕大,南太平洋上的諾魯、薩摩亞,英吉利海峽上的海峽群島以及地中海上的塞普勒斯。
負面影響:
首先,它給予國際游資逃避監管以及操縱資本流動的機會。現代機構投資者通常要接受嚴密的監管。以美國的共同基金為例,它必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注冊,在組織結構和經營的所有方面幾乎都要接受嚴格的監管,包括可投資證券的類別、比重等。相反,對沖基金大部分在離岸金融中心注冊,無需接受上述監管要求,並可以在大多數市場參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奉行極為激進乃至不無操縱市場色彩的投資策略,而它們的這些策略在20世紀90年代的歷次大的金融危機中都發揮了重大作用。 其次,為逃稅、資本外逃和洗錢犯罪創造了機會。資本外逃是世界性問題,在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軌國家尤其突出。當今15個重債發展中國家中,有9個曾經出現大規模資本外逃。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和前蘇聯東歐轉軌經濟體的資本外逃問題也極為引人注目,以至於出現了這種說法:「俄羅斯惟一的資本形成發生在塞普勒斯的銀行賬戶上。」這些外逃資本,就有相當一部分流入離岸金融中心。烏克蘭前總理拉扎連科在任期間,利用職權從俄羅斯低價購買石油,然後在烏克蘭市場上高價出售牟利,所得非法收益中相當一部分流向離岸金融中心。1999年8月,瑞士調查人員在日內瓦某家銀行發現拉扎連科1996年設立的私人賬戶,該年流動在這些賬戶上的資金總額有7200萬美元,其中約4400萬美元流向加勒比地區的銀行。尤科斯、秋明石油、西伯利亞石油公司等在私有化浪潮中涌現的俄羅斯巨型企業集團,其法定注冊地均不在俄羅斯國內,而是選在塞普勒斯、直布羅陀、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避稅港型離岸金融中心。在這些莫斯科力量不及的地方,正在忙於化公為私的人可以合法洗錢,已經化公為私者則可以大幅度避稅。 離岸金融中心在協助逃稅、資本外逃和洗錢犯罪中的作用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感。2000年6月21日,反洗錢國際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宣布了與打擊洗錢活動合作不力的國家和地區名單,巴哈馬、開曼群島、庫克群島、多米尼加、列支敦斯登、馬紹爾群島、諾魯、紐埃、巴拿馬、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特等離岸金融中心名列其中。
C. 離岸金融中心的基本簡介
目前比較著名復的離岸金融中制心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馬恩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西薩摩亞、安圭拉群島等等。
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徵收稅款的做法不同,離岸管轄區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再徵收任何稅款。除了有稅務優惠之外,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願意,可以不對外披露。另一優點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等。「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立賬號,在財務運作上極其方便。
這類「離岸」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都有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海外離岸公司是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額資產的個人經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D. 巴勒比地區離岸金融中心概括
英屬維爾京群島:加勒比地區的金融中心之一。金融服務業和房地產業是新興產業,近年來發展很快。政府進行立法促進保險業務以加強金融業並使其多元化。1998年離岸金融業收入占政府直接收入的51.1%。2000年底在此注冊的外國公司有350000家。 開曼群島:開曼群島目前在世界上是僅次於紐約、倫敦、東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是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和「避稅天堂」,亦是世界著名的潛水勝地。金融和旅遊業是主要經濟來源。金融業的成長是受到群島贊成課征法治稅和帳戶保密的鼓勵,這里注冊的銀行和信託公司就有278家,自屬保險805家,對沖基金9231家,各類公司93,693家。阿格蘭屋(Ugland House)是位於開曼群島南教堂街上的一幢5層辦公大樓,為18,857家公司提供辦公地址,包括網路、希捷、匯源果汁、可口可樂、甲骨文、新浪、聯通、聯想等。 巴哈馬群島:巴哈馬不僅是旅遊者的天堂,還是國際金融的中心,被人們稱為「加勒比海的蘇黎士」。巴哈馬的首都拿騷是世界第四大國際金融中心其地位僅次於紐約、倫敦和東京。巴哈馬的國際金融機構有500多家,僅在拿騷就有近400家外資銀行。它的國際放貸業務僅次於英、美、日而居於世界的第四位。 百慕大群島:金融服務業,第二大經濟部門。由於百慕大政局穩定,沒有外匯管制,並嚴格遵守金融保密法。該群島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境外金融和商業中心之一。1999年以來,從業人員保持在3200多人。保險業相當發達,約佔世界意外險種再投保量的1/3,1996年保險業務收入達198億百慕大元。公司注冊業發展勢頭強勁。2000年增長高達9.5%。其中大部分為保險公司,其次為商貿公司、航運集團、個人投資公司。與開曼群島,BVI群島並稱為三地離岸避稅天堂之一。百慕大是世界第五大船舶注冊地。 安圭拉:規模小,但發展勢頭強勁。主要從事信託和公司注冊。安不徵收入稅、地產稅和資本所得稅。94年通過更新立法,控制洗錢活動。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採納。。。
E. 四大離岸金融中心有哪些
四大離岸金融中心:
倫敦離岸金融中心、紐約離岸金融中心、新回加坡離岸金融中心、加勒比海地答區離岸金融市場。
F. 什麼是離岸金融中心
離岸金融中心是指一般來說,各國的金融機構只從事本幣存貸款業務,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國金融機構從事本幣之外的其它外幣的存貸款業務逐漸興起,有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因此成為世界各國外幣存貸款中心,這種專門從事外幣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活動統稱為離岸金融(offshorefinance)。也就是說,任何國家、地區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幣為交易(或存貸)標的,以非本國居民為交易對象,其本地銀行與外國銀行所形成的銀行體系,都可稱為離岸金融中心。
以歐洲美元市場為例,它是一種非常典型的離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種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國際金融市場。離岸金融業務是屬於批發性銀行業務,存貸款金額大,交易對象通常是銀行及跨國公司,其業務通常為引進外來資金,再將資金貸給外國。個人投資者也可以通過機構進行投資。
理論上主要離岸金融中心可分為三類:
1、以倫敦為代表的倫敦型離岸金融中心。其特點:經營的貨幣是境外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可以經營離岸金融業務,又可以經營自由市場業務。在管理上沒有什麼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必向金融當局申請批准。
2、以紐約為代表的紐約型離岸金融中心,經營離岸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外國銀行必須向金融當局申請。經營離岸離岸金融業務可以免交存款准備金,存款保險金的優惠,享有利息預扣稅和地方稅的豁免權。離岸業務所經營的貨幣可以是境外貨幣,也可以是本國貨幣,但離岸業務和傳統業務必須分別設立帳戶。
3、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一般設在風景優美的海島和港口,政局穩定,稅收優惠,沒有金融管制。這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離岸金融中心。
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紛紛以法律手段揣摩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
目前比較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西薩摩亞、安圭拉群島等等。
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徵收稅款的做法不同,離岸管轄區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再徵收任何稅款。除了有稅務優惠之外,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願意,可以不對外披露。另一優點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等。「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立賬號,在財務運作上極其方便。
一般這類「離岸」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都有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海外離岸公司是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額資產的個人經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G. 想知道加勒比海的離岸金融中心概況,離岸金融中心和離岸金融市場是一個性質的嗎
為什麼我的答案還沒傳上來 都快4天了 真沒效率!!!!!!!! 還要在注冊一個。。
我試試 說的不好~你再問別人啊。 我也是這學期教國際金融。 離岸金融市場產生於20世紀50年代的歐洲,主要形成了以境外美元市場為主的歐洲貨幣市場、歐洲債券市場、亞洲美元市場等,由於它是高度國際性的市場,不僅有非居民參與,更以非本幣為經營對象,因此它是國際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重要性——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使得一國在全面開放在岸金融市場的條件尚未成熟時,可通過開設離岸金融市場來實現金融國際化的發展,如發展跨國性外幣金融市場的機會等(如我們國家目前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流通,因此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出現符合經濟現狀,中國需要拓展人民幣使用范圍,以減少高達2.9萬億美元的儲蓄敞口;其次,只要人民幣保持升值預期,繁榮的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將為中國政府提供一個極具吸引力的流動資金出口,以抵禦投機資本的流入)——題外話哈 可見,離岸金融市場的出現對發展中國家及國際貨幣市場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正是由於離岸金融市場具有十分巨大的發展空間,促使一些非國際金融中心城市迅速成長為國際金融中心,或使已有的國際金融中心進一步成為最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如倫敦國際金融中心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再度振興;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七、八十年代崛起。離岸金融市場對於離岸金融中心的產生和發展發揮了重大的作用,離岸金融市場只有進一步創新發展,才能繼續帶動金融中心的產生和發展,他們本質上應該是一樣的,只是前者是後者產生的基礎
至於加勒比海的離岸金融中心,多為逃稅港型,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巴哈馬、百慕大、西薩摩亞,採用英美法系、稅賦低、基本無金融管制。~基本就這么多了(我第一次答題,鼓勵一下吧,明天還要上課,嘿嘿)
H. 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的國際離岸金融中心概述
發展的比較好的幾個離岸金融中心是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巴拿馬、開曼群島、百慕大等,我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也於1999年10月31日頒布了《離岸法案》,並於2000年中正式實施,希望能夠充分利用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內地的生產基地和澳門的稅務優惠政策,促進澳門的發展和大珠三角地區的經濟融合。 國際離岸金融中心是指一,各國的金融機構只從事本幣存貸款業務,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國金融機構從事本幣之外的其它外幣的存貸款業務逐漸興起,有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因此成為世界各國外幣存貸款中心,這種專門從事外幣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活動統稱為離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也就是說,任何國家、地區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幣為交易 (或存貸)標的,以非本國居民為交易對象,其本地銀行與外國銀行所形成的銀行體系,都可稱為離岸金融中心。
國際離岸金融中心(Offshore Financial Center,簡稱OFC),包括國際金融中心(IFC)、地區金融中心(RFC)和簿記中心(Paper company or Shellbranch)。
以歐洲美元市場為例,它是一種非常典型的離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種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國際金融市場。離岸金融業務是屬於批發性銀行業務,存貸款金額大,交易對象通常是銀行及跨國公司,其業務通常為引進外來資金,再將資金貸給外國。個人投資者也可以通過機構進行投資。
I. 離岸金融中心的優點是什麼
一市場基本不受所在地政府當局的金融政策、法令的管制和外匯管制措施的約束。內 其次,市場以外容國人的各項業務為主體,不對本國居民開放。 第三,市場經營的是外國貨幣,不涉及本國貨幣的經營和借貸。 第四,市場具有相對獨立的利率體系,不受所在國利率水平的限制,但是離岸市場之間的同種貨幣利率存在趨同的趨勢。 第五,市場使用的貨幣種類多樣,能夠向全球提供的交易和服務種類多樣。
J. 一國建立離岸金融中心對本國的好處有哪些
離岸金融中心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甚聯系,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的離岸金融市場集中的地區。
例如,一家信託投資公司將總部設在巴哈馬群島,其業務活動卻是從歐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國居民那裡吸收美元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投放於歐洲居民或非美國居民中,該公司從事的就是離岸金融活動。巴哈馬群島就是離岸金融中心。
從嚴格意義上講,離岸金融也就是不受當局國內銀行法管制的資金融通,無論這些活動發生在境內還是在境外。如美國的國際銀行業設施(IBF)和東京離岸金融市場的業務活動等,均屬離岸金融。
離岸銀行又稱離岸單位,是設在離岸金融中心的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其業務只限於與其它境外銀行單位或外國機構往來,而不允許在國內市場經營業務。
離岸金融市場又稱境外金融市場。採取與國內金融市場隔離的形態,使非居民在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方面不受所在國稅收和外匯管制及國內金融法規影響,可進行自由交易的市場。
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一些跨國銀行為避免國內對銀行發展和資金融通的限制,開始在特定的國際金融中心經營所在國貨幣以外其它貨幣的存放款業務。70年代,以美元計價的離岸存款急劇增長。到80年代,隨著國際銀行業設施和東京離岸金融市場的建立,離岸金融業務將所在國貨幣也包括進來。區別在於這種貨幣存放僅限於非居民。
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是:離岸銀行不必持有準備金,其經營成本低於國內銀行;離岸銀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約束,即它們對存款戶支付的利率可高於銀行對國內存款戶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離岸金融享受稅收上的優待。
離岸金融中心70年代以來獲得迅猛發展,從倫敦、巴黎、法蘭克福、蘇黎世、盧森堡等歐洲地區擴展到新加坡、巴拿馬、巴哈馬、拿騷等地。80年代以來,又在紐約、東京等地出現新的離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離岸金融中心已遍布世界各地。
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 屬於「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於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准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製取消後,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後,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最大特點在於「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後,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於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於准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於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於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和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於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參考資料: 摘自「靈魂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