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被投資的公司即將上市,那投資方的股權怎樣處理
1、關鍵看來A公司管理層的意圖,是否源准備對B公司股票長期持有,如果是,則按「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如果否,則記入「可交易性金融資產」。
2、算,應當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如果股價上升,則不影響,如果股價下跌,但仍高於成本價也不影響,期末股價低於成本價,需要計提減值准備。
㈡ 普通的資產管理公司上市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和商業化轉型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㈢ 擬IPO企業申請上市前需剝離類金融資產嗎
首次公開上網定價發行股票
辦事指引:
1.需要提交的文件
(1)股票發行申請;
(2)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發行核准文件;
(3)證券簡稱及代碼申請書;
(4)發行上市期間報送文件的相關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新股發行上市期間報送的電子文件與書面文件一致、報送申請文件中的發行申報文件與在證監會最後定稿的文件一致,以及對外披露的公告與經交易所審核的公告一致;
(5)股票發行基本情況表;
(6)行業分類情況表;
(7)主承銷商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主承銷商授權委託書及主承銷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8)公司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授權委託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9)發行方案。
2.證券簡稱及證券代碼的確定
公司披露招股書前一交易日,發行人及主承銷商需17:00前通過保薦業務專區上傳證券代碼與證券簡稱申請文件,包括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申請書(可參考本指南申請書格式製作)、核准文件、發行時間表,由深交所上市推廣部受理申請並審核通過後,公司進入保薦業務專區—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確定模塊,確定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
3.相關流程介紹
(1)T-3日或之前(T為新股申購日)披露招股書;
(2)T-1日披露發行公告;
(3)T日投資者繳款申購;
(4)T+2日披露中簽率公告;
(5)T+2日搖號抽簽;
(6)T+3日披露搖號中簽結果公告;
(7)T+3日以後辦理股份登記。
股票上市
辦事指引:
1.需要提交的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書及發行完成後三個月內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承諾;
(4)公司章程;
(5)經審計的發行人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6)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的資料,包括: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聯系方式、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等;
(7)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份鎖定承諾及其他相關承諾;
(8)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預案;
(9)發行人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說明;
(10)保薦機構對保薦代表人的專項授權委託書;
(11)報送中國證監會的歷次反饋意見回復、關於發審委審核意見的函的回復等;
(12)保薦機構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保薦機構授權委託書及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3)公司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授權委託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4)公司全部股票已經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託管的證明文件及相關附件;
(15)新股發行登記申請書及登記申報表);
(16)關於新股募集資金到賬的驗資報告;
(17)上市保薦書;
(18)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見書;
(19)上市公告書;
(20)股票發行後至上市前公司按規定需新增的財務資料和有關重大事項的說明文件;
(21)招股說明書;
(22)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承諾;
(23)保薦機構關於公司首發後上市前股東持股情況的說明;
(24)國有股轉持批復文件(如適用);
(2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相關流程介紹
(1)T-1日或之前,保薦機構按上市申請書文件清單的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廣部報送1-13項上市申請文件;
(2)L-3日或之前(L日為上市日),保薦機構按照上市文件清單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廣部報送14-25項上市申請文件;
(3)L-2日,保薦機構到深交所上市推廣部領取股票上市通知書;公司到深交所上市推廣部領取股票上市初費交款通知,交納上市初費;
(4)L-1日,披露上市公告書;
(5)L日,股票上市。
詳情請參閱本所網站「法律/規則」欄目「本所業務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指南。
企業債券上市
辦事指引:
1.需要提交的文件:
(1)債券上市申請書;
(2)國務院授權部門批准企業債券發行的文件;
(3)債券申請上市的董事會決議;
(4)本所會員署名的上市推薦書;
(5)企業章程;
(6)企業營業執照;
(7)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發行公告、發行總結報告及承銷協議;
(8)債券資信評級報告;
(9)債券募集資金的驗資報告;
(10)上市公告書;
(11)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或財政主管機關的有關批復;
(12)擔保人近三年的財務報表等資信情況與擔保協議(如屬擔保發行);
(13)債券持有人名冊及債券託管情況說明;
(14)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債券本次發行與上市的法律意見書;
(15)各中介機構及簽字人員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16)證監會或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2.相關流程介紹
(1)公司管理部初審後,對符合上市條件的發出《債券上市承諾函》;
(2)公司管理部確定上市企業債券的簡稱、編碼,主承銷根據數據介面規范錄入投資者託管明細資料,報送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進行登記託管;
(3)公司管理部審查《企業債券上市公告書》,通知主承銷商在指定的報刊上刊登
㈣ 政策為什麼不允許金融類企業借殼上市
金融類企業屬於特殊行業類型,一方面金融企業具有杠桿性,資產結專構異於其他行業,屬另一方面,借殼上市與IPO相比流程和審批簡化,不利於政策控制。
金融與實體雖然是伴生關系,但金融獨大也會傷害實體經濟的運行,所以政策上的這些條款有利於國家從總體方面引導控制。不過實際運行中,也是有很多規避方法的。
㈤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中有沒有上市或者上市計劃
中國長城資抄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在管理和處置資產時,可以從事追償債務、資產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等活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管理和處置資產,在轉讓資產時,主要採取招標、拍賣、競價等方式。
這些資產管理公司正謀求轉型,有些已經設立證券公司,如已經成立的信達證券、東興證券分別隸屬於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在我國投行均為證券公司下屬的部門,已經上市的券商有中信證券(600030)、宏源證券(000562)、海通證券(600837)、東北證券(000682)、國元證券(000728)、長江證券(000783)
㈥ 漢富資本是不是已經上市了
漢富來資本目前為止並沒有上市。
漢富控股是一家資產管理源與財富管理公司旗下業務涵蓋私募股權投資、產業直投、不動產基金、PPP項目投資、私人銀行業務、家族信託、普惠金融服務、互聯網金融、金融資產交易、徵信咨詢等多個領域。
漢富控股多年來深耕金融資本投資領域,是國內頂尖的資產管理公司,具有雄厚的資本背景與豐富的產業資源優勢。目前漢富控股已在全球500多家知名機構建立了全方位戰略合作關系。
(6)金融資產管理公司IPO擴展閱讀:
漢富資本的核心業務:
1、金融資本服務:
漢富是從事於基金管理和投行服務的企業,核心業務包括基金管理、投行服務、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三大部分。漢富資本專注於發掘產業投資機會,成功完成多個國內外企業上市及並購項目;成功設立多隻股權投資基金。
2、產業園投資:
漢富城開作為中國首席產業園系統運營平台,以「產業資源+金融資本+高端服務」的模式,開發建設集材料、研發、設計、製造、交易、總部一體化的綜合性產業園區。
㈦ 境內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
中國信達是境內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㈧ 什麼是「金融「」融資」「公司上市大致需要些什麼條件」
國內上市的法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理〉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A股上市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 B股上市條件:
B股,又稱境內上市外資股,是指以人民幣表明股票面值,專供境外投資者(包括外國法人、自然人)以外匯買賣的記名式股票。根據國務院1995年12月25日頒布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所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 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 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4) 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的35%,發起人出資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5) 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的,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6) 成立時間須在三年以上且連續盈利,並無違法行為紀錄,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7)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增加資本時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上述(1)、(2)、(3)的條件;
(2) 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用途與確定的用途相符;
(3) 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4) 自前一次發行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5) 公司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6)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