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三方金融機構 誰管他們
目前階段第三方金融機構的管理比較混亂,所以建議還是保持觀望的態度比較好,內望採納
來自容雲掌財經團隊
Ⅱ 銀監會直管金融機構有哪些
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中誠信託、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其他的記不住了。
Ⅲ 三大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都有哪三個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從體制上看,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屬於「一元多頭」,即金融監管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設立的金融主管機關和相關機關分別履行金融監管職能,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及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審計機關、稅務機關等分別履行部分國家職能。
銀監會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對全國保險業和保險市場的統一監管。
(3)金融機構歸哪管擴展閱讀:
1、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
金融監管的傳統對象是國內銀行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金融監管的對象逐步擴大到那些業務性質與銀行類似的准金融機構,如集體投資機構、貸款協會、銀行附屬公司或銀行持股公司所開展的准銀行業務等。
如今,一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視為金融監管的對象。
2、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如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Ⅳ 銀行屬於哪個部門管
銀行是歸銀監會管理,如果銀行有違規的情況,你作為消費者,可以向銀監會進行投訴。
銀行業消費者維權途徑主要有哪些?
消費者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服務不滿意或其提供產品或服務時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項可進行投訴,主要有三條途徑:
一、向銀行業機構營業網點或其上級管理部門投訴
如何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投訴?
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的產品或服務不滿意,首先應與業務發生的銀行網點聯系,可通過信函、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業務發生的銀行營業網點投訴,以便消費者投訴得到及時、快捷的處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方式和投訴流程。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做好投訴登記工作,並通過有效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投訴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電話、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消費者延長時限及理由。
如何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上級機構投訴?
消費者若對銀行網點處理投訴的結果感到不滿意,可通過信函、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其主管銀行反映情況。銀行網點都會公示投訴電話或其他投訴方式。以便消費者投訴得到及時的處理。
二、向金融監管部門投訴
如何向監管機構投訴?
消費者認為以上投訴未得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妥善處理或對處理不滿意的,按照屬地原則,可以向當地銀監局再次投訴。
向銀監局投訴一般應採用書面形式,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事項要明確,事實要清楚,要提供投訴事項的可驗證的有關證據,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式。
銀監局(或銀監分局)接到投訴信件後進行審查,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投訴的決定;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將及時告知消費者。受理投訴後開展調查,銀行業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將在30個工作日內、最長不超過60日內回復投訴人。
三、向地方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主張權利或向法 院提起民事訴訟
投訴的一般線路是怎樣的?
投訴應按照「先基層後上級,先機構後監管」的原則,即首先應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和其上級機構投訴,然後再向投訴事項發生地監管機構投訴。任何環節均可以直接向法 院起訴。
Ⅳ 金融監管部門有哪些
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金融監管版也被權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
(5)金融機構歸哪管擴展閱讀:
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
Ⅵ 金融辦歸哪個部門管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地方政府各部門同級別,即:省政府金融辦--正廳級、市政府金融辦--正處級、縣政府金融辦--正科級,鄉鎮人民政府無金融辦公室。金融辦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由上級政府金融辦業務指導。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6)金融機構歸哪管擴展閱讀:
金融辦職能: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
Ⅶ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源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Ⅷ 信託公司歸哪個金融機構管理
信託來公司就是金融機構,歸中國銀行源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監管。
信託金融機構是接受他人委託、代為管理、經營和處理經濟事務的金融機構,是以受託人身份經營現代信託業務的金融企業。
信託金融機構的功能
信託金融機構是經營各類信託業務的經濟實體,是金融體系的重要成分。因而信託金融業務的經辦,除遵循有關金融法規之外,還須執行國家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雖然各種信託金融機構名稱不一,但在整個信託關系中,都處於受託人的地位。信託機構的服務對象非常廣泛,任何具備信託條件的個人,工商企業,機關團體以及各級政府都可以讓信託機構提洪服務並從中受益。
Ⅸ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隸屬關系
國務院是中國抄最高行政機關,統管中襲國所有行政機關,你下面列出的都是它的統管范圍.
財政部 人行 還有你說的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都是國務院直接領導的部門最高機構. 財政部和人行屬於國務院全體會議成員機構,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非成員機構.其中銀監會負責監督管理全部金融機構,其中商業銀行只屬於其中監管對象的一部分.保監會負責監管所有的商業性保險公司.至於說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它的監督主要由工商局負責,如果它做大了上市了,就歸證監會監督和管理了.
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共同領導地方財政部門,包括你說的財政局和財政廳.
我快被你的補充問題暈倒了.
人行和財政屬於兩個系統,各自管轄自己系統內的單位.人行總行和財政部都屬於國務院全體會議成員,在實際中的地位也不相上下,都是屬於管理錢財的財神.
Ⅹ 銀行是屬於那個部門管的
直接管理銀行的部門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央行(也就是中國人民銀行)、其他各地的金融辦等也會監管銀行。主要的管理部門是銀監會。銀監會主要職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2、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3、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4、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6、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7、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8、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對銀行監督檢查:
監管部門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等監督檢查手段,實現對風險的及時預警、識別和評估,並針對不同風險程度的銀行機構,建立風險糾正和處置安排,確保銀行風險得以有效控制、處置。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兩種方式相互補充、互為依據,在監管活動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1、非現場監管。非現場監管人員通過風險為本的非現場系統監測被監管機構各類風險水平的變化,並及時跟進預警信號,跟進被監管機構的內控缺陷,糾正其違規行為,改善其公司治理。
2、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是指監管當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監管人員到被監管的金融機構進行實地檢查,通過查閱金融機構的賬表、文件等各種資料和座談詢問等方法,對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分析、檢查、評價和處理,督促金融機構合法、穩健經營,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金融機構及金融體系安全的一種檢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