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分析的有哪些不足? 答案: 1)財務報告的信息不完備性 財務報告,特別是幾個主要的報表所提供的數字信息都是經過簡化和綜合的數據。雖然在實際會計處理過程中,為了使大量和復雜的經濟業務能產生出有意義的管理信息,有必要通過合理的簡化與綜合程序,使它集中地反映出來。這種簡化與綜合總要失去一部分信息,綜合的程度越高,丟失的信息也就越多,所以,以會計報表的信息對整個企業的經營業務的反映而言,是非常不完備的。 2)財務報表中非貨幣信息的缺陷 由於財務報表中的一些數據是以貨幣表達的財務信息,所以報表中對有些項目很難處理,如企業的商譽、資信等級等,它們能使企業在經營中獲得種種優勢,卻又無法用貨幣進行准確衡量。另外,企業中還有許多項目實際對企業的經營與財務有巨大影響,僅因為無法用貨幣衡量而被排除在財務報表之外,使得非貨幣衡量的信息的重要意義失去效用。 3)財務報告分期性的缺陷 任何企業的財務報表的記錄都採用"持續經營的假設",但財務信息的報告卻又使用"會計分期的假設",以滿足不同的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因此,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報表往往並非企業經營的"最終結果",雖然它提供的信息也是連貫的、銜接的,但卻具有某種不確定性,並經常採用估計與判斷的方法進行成本的分攤,導致財務報表所提供的許多數據信息只是代表了一種相對的近似值,並非是絕對正確的結果。 4)歷史成本數據的局限性 財務報表所提供的信息,一般是以實際發生的成本為基礎,反映經營過程中歷史性的信息。尤其對於資產負債表而言,它的數據是歷史積累的數據,在正常情況下,歷史數據顯示了企業的發展過程,而且在會計處理上具有眾多的方便性,但是在物價變動的情況下,歷史信息無法反映各項資產真實的市場價值,所以客觀上造成一種差距,雖然可以在企業終結時的資產評估中得到修正,但在企業正常經營時期的會計操作過程中,這種差異卻無法體現。因此,當物價變動越大、經營歷史越長時,財務報表所列示的各項資產的成本價值與真實市價差異也就越大。 5)會計方法的局限性 會計准則雖然對會計處理有明確的規定,但它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它允許企業在一定范圍內選擇適合於企業產業特點的以及企業會計管理的處理方法。正因為這些方法的不同,從而也對企業財務報告產生多種多樣的影響。這些方法選擇的多樣性造成企業會計報表的可比性差異,雖然在財務報表說明性文字中對企業的主要會計政策有一定的表述,但投資者不一定能完成建立可比性的調整工作,使得財務報表分析具有了相應的局限性。 上述多方面的原因,造成財務分析的結論不一定能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全貌及其真正狀況,所以投資者只能在限定的意義內使用財務報表分析,決不能將其模式化、絕對化。 2、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分析有哪些主要方法? 財務狀況分析,就是對上市公司的各種財務報表,以某種分析方法,對其帳面數字的變化和變動趨勢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和比較,以便了解一個企業的財務狀況及其經營成果。財務分析的主要方法有差額法、比率分析法和比較分析法。 (1)差額分析法:也稱絕對分析法,就是以數字之間的差額進行分析,它通過分析財務報表中有關科目的絕對值的大小差額,來研判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比率分析法:就是以同一期財務報表上若乾重要會計科目之間的相關數據,用比率來反映它們之間的關系,據以評價公司的經營活動,以及公司目前和歷史狀況的一種方法。比率分析法是財務分析最重要的工具。 (3)比較分析法:也稱趨勢分析法,它是通過對財務報表中各類相關數字進行比較,尤其是將一個時期的財務報表和另一個或者另幾個時期的財務報表相比較,以判斷一個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演變趨勢及其在同行業中地位的變化情況,主要包括縱向比較、橫向比較以及標准比較等方法。 3、公司上市有什麼意義? 答案: 1、可以形成良好的獨立經營機制。相對非上市公司來說,上市公司具有較為獨立的自主經營權。上市公司能獲得相當靈活的經營機制,這種獨立自主的經營機制,可以推動企業建立完善、規范的經營管理機制,以市場為導向自主運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不斷提高運行質量。 2、有利於形成良好的股本擴充機制。相對非上市公司來說,上市公司按規定,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每年可獲得送股或配股的機會。一般來說,送、配股方案在市場上都會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通過多次的送、配股,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本規模逐漸擴大,上市公司具備這種得天獨厚的機會,可以使公司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籌集大量資本,進入資本快速、連續擴張的通道,不斷擴大增加經營規模,進一步培育和發展公司的競爭實力、競爭優勢,增強公司的發展潛力和發展後勁。 3、可以形成良好的市場評價機制。對一個業績優良,成長性好的上市公司,如若其股價經常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通常被認為是市場和投資者對企業經營狀況的認同。比如說清華同方、北大的方正科技等等。加上公司證券的交易通過中介、報紙、電視等各種媒體不斷向社會公布,擴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影響力,將有助於公司樹立產品品牌形象,擴大市場銷售量,提升公司的業務擴張能力。這種機會對絕大多數企業來說又是望塵莫及的。 4、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公眾監督機制。相對非上市公司來說,上市公司會受到市場和公眾更多的追蹤和關照,尤其是該公司的持股者,更會加倍地關心本企業的經營狀況。此外按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每年兩次公開其財務報告,披露企業的重大信息,這樣使得公司的一舉一動均處在眾目睽睽之下。這種良好的監督機制促使上市公司必須規范地經營公司,理性謹慎地去管理好公司。否則將承受沉重的輿論壓力和經營損失。上市公司要擁有和保持這些好處,就必須為此作出許多努力。因為,公司上市後就成為 "公眾公司",業務經營同眾多投資者的利益和社會穩定緊密聯系,所以它必須承擔上市後的持續性義務:要切實轉換經營機制,規范運作,保證經營業績的穩步提高;要切實履行對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信息披露義務,確保及時、全面、真實、准確的披露可能對股票交易產生影響的重要信息;要按照各種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建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共同組成的法人治理結構,有效地履行決策權、執行權、監事權,保障股東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 4、現金流量分析的主要內容 現金流量分析主要是根據現金流量表提供的有關數據來進行的。現金流量表是反映現金的流出和流入,匯總說明公司報告期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的會計報表。這里所指的現金是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現金等價物和其它一些變現速度較快的有價證券。所謂現金流量則是指某一時期內公司現金流出和現金流入的數量及其凈差。公司的現金流量主要發生在經營活動領域、投資活動領域和籌資活動領域,這三大領域的現金流量凈差反映了該公司的現金狀況,它是分析公司經營狀況是否良好,債務償還能力是否充備的一個重要指標。 5、什麼是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衡量指標有哪些? 獲利能力指的是企業賺取利潤的能力,通常是股東最為關心的分析指標之一,因為他們的股利大都是從公司的盈利中取得的,加之企業盈利的增加經常是股價上漲的直接原因,股價的上漲還可以使股東獲得股票價差的資本收益。從一般意義上講,絕大多數的財務指標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企業的盈利能力,如前面提及的短期、長期償債能力、資產管理效率等,所以全面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不僅要使用獲利能力的幾項指標,還要結合前述的相關指標以及其他的指標綜合地進行考察、分析。 獲利能力的考察主要是利用損益表的數據來判斷,表中的數據表達了各項業務收入以及各種費用、成本的開銷,如果從效益的角度講,當然是各項收入越多越好,而各項費用支出越少越好。因此,收入與費用是決定獲利能力大小的最基本的因素。獲利能力的主要指標包括:主營業務利潤率、銷售凈利率和資產收益率等。
❷ 給一個公司做財務分析要怎麼入手,大概要分析一些什麼數據或指標,怎麼決策,謝了
財務分析報告復是一個很泛的概制念,一般主要包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收入情況,銷售情況,資金,利潤,虧損等等等等。。。。。。實際上也是主要圍繞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寫的一個概括總結。當然還有其他的指標,一般來說,需要分析的項目越多,收費也越高,我所列的幾個只是一般報告都會包括的內容。
如果你是一個學生,你可以按照教材所列的項目做完,如果是工作,我覺得你應該找個師傅帶一帶,或者參考一下單位以前所寫的財務報告,看看它們的結構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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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維護股東的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除特別說明外,本制度所稱「公司」的范圍包括股份公司本級、各級控股子公司以及納入股份公司合並會計報表范圍內的其他主體。控股子公司和納入合並會計報表范圍內的其他主體統稱「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權或類似權益但未達到控制條件的其他公司或主體統稱「參股公司」。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圍內統一執行,各參股公司參照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本制度及國家相關法規、准則的規定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基礎財務工作制度。
第四條 公司本級及各子公司的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公司監事會以及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系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許可權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
第七條 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
(一)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五)發行公司債券。
(六)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八)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
(九)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表決的交聯交易。
(十)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擔保行為。
(十一)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十二)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八條 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其中涉及股東大會許可權的財務事項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需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生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五)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
(七)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關聯交易。
(八)提請聘請或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九)制定或修訂本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會計政策,審議和批准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
(十)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九條 各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於財務管理的職責許可權由其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各子公司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許可權的,除需按其所在單位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必須按規定程序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議表決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十條 各級公司總經理對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向所在公司董事會報告財務工作和提交年度預決算預案、經營計劃預案等重要財務事項預案,組織落實董事會相關財務決議,完善各項財務制度。
第十一條 各級公司原則上設置財務總監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規定任免。財務總監為所在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具體分管負責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總經理負責並匯報工作。子公司由於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暫未設置財務總監崗位的,由財務經理代為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各一級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原則上由股份公司委派,業務上接受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委派的財務總監經所在公司履行董事會表決程序後任命。
各子公司投資設立的下屬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財務總監,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級公司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和許可權包括:
(一)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監督和審批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行為,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其他有可能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的,有權提請公司按規定處理。
(二)負責組織所在單位的會計核算,按照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統一要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各種財務管理報表,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管理責任,對不符合會計制度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責任予以糾正。
(三)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草案,具體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公司制定的相關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等,對於偏離預算、計劃和既定方案的經濟事項有權予以糾正或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定期完成公司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工作。
(四)負責所在公司資金的籌集、回收和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項目開發和日常經營管理的資金需要,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五)負責所在公司的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侵害公司資產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並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
(六)參與所在單位的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簽訂、資產購置和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和研究,為公司的重大經濟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和專業意見。
(七)負責所在單位的稅務工作,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按照國家稅務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做好各開發項目的稅務籌劃,合法降低項目的稅務成本。
(八)具體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基礎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高財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九)負責對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配置財務人員的方案,支持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十)管理和監督下級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級公司的內部審計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十一)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履行與財務管理相關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 各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財務部門在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落實財務會計核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 財務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與所任崗位相稱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有違反財經法規等不良記錄的人員原則上不得聘任為公司的財務人員。
第十六條 各級財務部門應完善崗位設置,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
第十七條 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務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人員因各種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變動的,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經管財務資料和其他經營資料。未辦妥交接手續的,不得辦理轉崗或調動、離職等手續。
第三章 財務會計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執行統一的會計政策。各級公司統一執行國家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會計准則及公司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按照統一口徑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及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必須符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准則的規定。
第二十條 各級公司獨立設賬,獨立核算盈虧。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符合會計主體認定條件的單位,也可以獨立設賬核算。
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准則的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健全基礎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財務會計工作效率與質量。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和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制訂的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進行規范。
第二十二條 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財務會計檔案。
第二十三條 各級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各子公司必須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准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進行編制,並經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各簽字蓋章的人員對財務會計報告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在各自職責范圍負責。
第二十四條 公司正式對外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除正常的對外披露途徑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不得擅自對已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對外進行解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需經審計的,由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董事會審議。
第六章 財務預算管理
第二十六條 公司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通過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嚴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確保各項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如期實現。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作為各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實行統一組織、逐級落實的原則。各公司應按照股份公司統一的內容、格式、時間節點等要求編制和上報財務預算。各公司每年應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預算編制管理機構,協調組織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單位的預算編制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二十八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做到既符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預算目標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切實可行。各公司編制的財務預算應報所在公司董事會審批。
第二十九條 財務預算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各公司應分解各項預算指標至各層級,各部門,明確預算執行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第三十條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於客觀環境變化、經營計劃改變、項目開發銷售進度變化等致使實際情況與預算發生或將要發生重大偏離的,各公司應及時對財務預算提出修訂建議意見,按規定報批後修訂。
第五章投資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實行統一的投資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房地產業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委託理財、風險投資等統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按各自許可權審批。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投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要求和現有條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十三條 股份公司董事會有權批准在最近經審計總資產50%以內的房地產項目投資,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以內的股權投資以及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風險投資(期貨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資)。超過上述標準的投資需經股東大會批准。
第三十四條 為了控制投資風險,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相關公司的經營班子應對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論證,並提出可行性報告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立項、審查和決策,重大投資項目應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具體投資決策程序由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第三十五條 經批準的投資項目,相關公司及時組織實施,嚴格按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實施方案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意見落實項目投資節點計劃,加強項目開發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製成本,確保預期經濟效益的按時實現。
第三十六條 項目投資結束後,具體實施投資的公司應對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後評估。
第三十七條 公司通過並購、注資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權時,應對目標企業進行盡職調查,並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評估,以經審計評估後的價值作為定價的參考依據。
續。
第四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八條 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無形資產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交易性金融資產由證券投資部門負責管理,生產用固定資產歸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未開發土地由開發部門負責管理,在建項目及工程用設備物料由工程部門負責管理,已完工物業及出租物業由客服部門負責管理。各項資產統一由所在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各級財務部門應對資產的管理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在資產的日常管理過程中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相關部門應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條 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需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以內資產處置由董事會審議批准。
第四十條 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辦法,規范資產管理行為,依法管理和經營公司資產,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一節 資金管理
第四十一條 公司可以通過增資擴股、發生企業債券、銀行貸款、發行信託基金、合作開發、引進房地產投資基金、少數股東對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單位提供資金、票據貼現、銷售回籠等方式籌資項目開發、拓展和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並按規定的許可權分別向董事長、董事會、股東會履行審批和備案手續。資金的籌集應根據項目開發、拓展和生產經營的實際資金需求進行,盡量避免資金閑置,並嚴格控制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下屬單位不能直接進行權益資本籌資和債務性籌資。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資金由股份公司統一調度和統籌安排使用。股份公司於每年末按照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下年度經營計劃做好下年度公司整體的資金預算,對資金整體需求、資金保障計劃提出可行方案,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各子公司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好本單位資金預算,各子公司的資金預算應與公司的整體資金預算保持一致。
第四十三條 資金預算經批准後,各級公司的應嚴格執行,認真組織落實,做好資金籌集和使用的計劃安排。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所有資金必須納入法定會計賬冊核算,不得坐收坐支,嚴禁賬外循環和違規設立「小金庫」。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執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基礎制度,保證資金安全和正常周轉,確保應收資金的及時回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四十五條 各級公司的會計和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開具銀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須分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保管,銀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員不得在空白或內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蓋章。
第四十六條 各級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資金支付審批許可權和程序,各項資金的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審批。對於未經規定程序審批或超越許可權審批的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支付資金,其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有關財務事項。付款申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四十七條 所有的資金的支付必須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據和齊全的手續,並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杜絕白條或不規范憑證、票據支取資金。由於特殊原因暫時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據的,應做好相應台賬記錄,明確催收責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時催收給公司帶來稅務問題或其他不利影響的,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除股份公司按照規定統一調撥資金、子公司向其下屬公司調撥資金、以及員工正常業務工作借支外,各級公司的資金原則上不得外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如確需,必須經股份董事會審批。資金的外借使用應遵循等價有償原則,並確保安全回收。
員工因辦理業務需要預先借支資金的,必須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審批辦理借支手續,並在相關業務辦妥後及時報銷銷賬或退還所借支的資金。
公司資金不得外借給股份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
第四十九條 未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在其許可權范圍內審議批准,各級公司的資金不得投入證券市場從事有價證券買賣活動,或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託理財、風險投資活動。
第五十條 公司本級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財務部門應建立現金定額制度,對於超出定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五十一條 各級公司的所有銀行賬戶必須由所在公司的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其他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開立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必須以本單位的名義開立,不得違反規定以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名義開立,嚴禁將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銀行賬戶。
各級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於長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予以注銷。
第五十二條 資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各級公司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盤點現金,保證賬實相符,出現賬實不符情形的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糾正或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管理
第五十三條 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應收及預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業務流程,確保應收及預付款的安全回收。
第五十四條 各級公司應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設立台賬逐筆登記發生時間、欠款單位或個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額、到期時間、催收責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時催收。台賬中記錄的應收賬款除賬面反映的應收賬款外,還應包括賬上尚未結轉收入,在賬上暫時未體現為應收賬款,但根據合同約定應收的銷售房款及其他收入。
對於逾期時間較長的應收款項,應作為重點催收對象,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共同催收,並注意訴訟時效的保護,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公司對其擁有合法訴訟權利,避免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訴權,致使應收款項無法收回。對於期限較長的預付賬款也應及時清理。
第五十五條 各公司應形成定期召開應收賬款專題會議的制度,由財務、法律、銷售、客服等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分析、研究應收賬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法。
第五十六條 由於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符合公司壞賬確認條件的應收款項,各級公司應在取得核銷證據後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其董事會核銷壞賬。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調動、辭退、辭職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的,應結清所欠公司款項,未辦妥結清手續的不得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
第五十八條 各級公司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處置、保管和登記等基礎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九條 各公司應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時確定下年度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並按照預算實施固定資產購置,超出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購置,應按規定許可權審批。
第六十條 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由股份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審批,500萬元以上但未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審批,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審批。董事長可以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將其審批許可權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購建和處置按照一定的額度授權給各級公司總經理審批。
各子公司預算范圍以外單位價值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購置應報其董事會審批,並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十一條 各公司嚴禁用公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所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全部納入法定會計賬內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二條 各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並與會計賬上記錄核,確保賬實相符,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於已經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按照許可權報請審批清理。
第四節 其他資產管理
第六十三條 各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招投標等機制,有效降低各種物料、設備的采購成本。相關歸口管理部門應做好驗收和保管工作,保證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業及出租物業應定期維護。
第六十四條 股權投資、證券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以及其他資產按照本制度其他章節及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管理。公司資產對外捐贈的管理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第五章 負債及擔保管理
第六十五條 公司及各子公司應適度控制負債規模,嚴格控制財務風險。
第六十六條 公司發行企業債、發行信託資金、銀行貸款等對外舉債行為需經董事會、股東大會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董事會每年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授權股份公司董事長在每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新增借款額度范圍內批准單筆金額不超過一定額度的貸款和相關抵押。
第六十七條 公司的以下擔保行為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不包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和為購房客戶提供的按揭擔保,已解除的擔保額不佔用相應額度):
(一)公司本級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五)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股份公司董事會在未達到上述標准且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范疇內有權審批擔保。
第六章收入、成本、費用
第六十八條 公司各種收入均應有合法的依據、憑證,並規定全部納入法定會計賬冊核算,及時進行確認和反映,依法繳納各種稅費。
第六十九條 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體系,並按照財務預算嚴格控製成本費用的開支。成本、費用的支出應真實、合法,並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
第七章 利潤分配管理
第七十條公司當年的稅後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如有未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按法律規定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10%);
(二)根據股東大會的決定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三)根據股東大會的決定對剩餘利潤進行分配。
第八章附則
第七十一條 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等其他財務事項由公司制訂的專門制度進行規范,各公司應嚴格遵守。
第七十二條 公司章程及相關管理制度對股東大會、董事會、董事長許可權的規定發生變化的,按章程及相關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 本制度規定與國家頒布的財經法規或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國家財經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為准。
第七十四條 本制度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施行。
希望採納
❹ 財務分析一般從哪幾個方面入手
一般從財務指標、總市值、估值、業績增長情況四個方面入手。
1、財務指標務必做到動態的多年對比,這樣才能發現企業的趨勢。
2、企業的總市值。中國的資本市場喜歡炒作,小市值更好炒。可以將其歸類為50億、100億、200億,這些是偏中小市值的,200億以上就偏大市值了,想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翻倍比較困難。所以在同等條件下的選擇,市值小更美。
3、估值的問題,市盈率PE、市凈率PB、市銷率PS,市盈率相對增長比率PEG等,你該如何看待及應用。
4、主營業務收入及增速;需要辯證看待企業的業績增長情況。一般而言,企業發展有創業初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在A股上市的企業多為成長期以上的企業,在這個階段中成長期業績保持高增長,屬於成長性股票,但進入成熟期後,則盈利穩定,多成為白馬股或者藍籌股。
(4)方正科技公司財務分析擴展閱讀:
財務分析中各項指標所使用的數據均來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而資產負債表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利潤表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表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
可見,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即時點數,而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一定會計期間」,即時期數。
從理論上講,時點數與時點數比較,起點一致;時期數和時期數比較,時間跨度一致,由於口徑一致,直接從報表上取得數據即可,但時點數和時期數由於口徑不一致,不能直接進行比較,需要進行換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財務分析 (經濟應用學科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