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個貸率與運用率區別
公積金個貸率與運用率區別在於前者專指公積金貸款;而後者則是整個公積金使用的情況,除了公積金貸款,還包括有其他公積金提取的情況。
1、個貸率即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也就是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與繳存余額之比。是體現公積金支持個人貸款買房力度的重要指標。
2、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就是職工在繳納公積金之後,利用公積金進行貸款買房,房屋裝修等使用情況的比率。很多地區都會對住房公積金使用率進行統計,並實時推出激勵措施提高使用率。
Ⅱ 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12%,最低一般是5%。繳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就是繳存人應繳公積金的系數與工資之比,例如繳存人的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麼繳存人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和繳存人的工資基數、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有相應的變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程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本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從上可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政府確定的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計算和確認職工應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主要指標。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Ⅲ 公積金個貸率是指什麼
個貸率即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也就是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與繳存余額之比。
而個貸率更是體現公積金支持個人貸款買房力度的重要指標。
各地詳情:
截至2015年6月底,四川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達69.2%,首次高於全國水平。
截至2015年6月底,南昌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達到98%。為滿足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需求,南昌已實施「公轉商」貼息貸款政策。此外,由於個貸率過高,全省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在南昌將暫緩實施。
2015年6月1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披露2014年全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重慶市公積金個貸率最高,佔93.44%。山西省公積金個貸率僅為23.9%,為全國最低。
(3)公積金主要指標分析擴展閱讀:
相關延伸:住房公積金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Ⅳ 公積金繳納的基數怎麼確定
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數怎麼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從上可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政府確定的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計算和確認職工應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主要指標。
(一)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的確定
Ⅳ 公積金繳存基數什麼意思
公積金基數,一般也被稱為「公積金繳存基數」,具體是指職工本人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一般來說,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的,且公積金的繳存基數需要大於等於該市內人力資源部門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從上可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政府確定的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計算和確認職工應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主要指標。
(一)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的確定
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應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內容為准。一般而言,職工工資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核定月繳存額,簡化繳存額計算方法
准確計算職工應繳和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是單位應盡職責,是職工應享有的權益。職工個人、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應認真進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基數的計算和核定。
1、分別計算每一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定從工資中扣繳存部分;二是單位每月按規定為職工繳存部分,這部分是住房實物福利分配向住房貨幣化分配轉換的部分,兩部分歸職工個人所有。因此單位在計算職工月繳存額時,應根據單位每一個職工的月均工資情況分別進行計算。
2、單位月繳存額與職工月繳存額的計算方法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分別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後相加。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工作量大、操作具體、容易出錯,並且職工月繳存額可能會出現角和分。為方便操作,單位可以對每一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職工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部分各自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Ⅵ 公積金最低標準是什麼
公積金最低工資標准: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於15%。
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方法: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上年工資總額÷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採取四捨五入到元的方式處理。
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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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公積金工資總額要如何計算
職工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一般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福利待遇、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組成。下面讓我來帶大家了解一下公積金工資總額怎麼算,希望能幫到你。
1)政機關公務員工資總額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和補貼、各種獎金和加班工資;
(2)關工人工資總額包括: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津貼和補貼、各種獎金和加班工資;
(3)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崗位工資、崗位津貼和補貼、各種獎金和加班工資;
(4)企業職工工資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效益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津貼和補貼、各種獎金和加班工資;
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於上一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月平均工資低於我市目前最低工資標准300元的,按300元計算。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與生產有關的各種經常性獎金以及根據法令規定的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等。工資總額除按全部職工計算外,還要按各類人員分別計算。它是工資計劃管理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計算平均工資的依據。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資總額—上年提取的工資總額)/上年提取的工資總額×100%
工資總額增長幅度高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情況下;
當年可在稅前扣除的工資總額=上年提取工資總額×(經濟效益增長幅度+1)
Ⅷ 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比例
您好,大家應該都知道,每月公積金的繳存金額=繳費基數*繳存比例。繳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就是你應繳公積金的系數,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麼你的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它和本人月平均基數和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平均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相應變化。公積金繳存比例是指企業自主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的比例范圍內選擇的用於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金額的一項指標。1.企業自主選擇的(職工本人不能自已選擇想交哪一檔)
2.企業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5%-12%。(也即公司和員工分別承擔5%+5%,6%+6%,8%+8%,10%+10%,12%+12%。不存在6.65%之類有小數的說法)
註:公司與員工「同比同額」繳納,即同樣的繳存比例,同樣的金額。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和社保繳費基數一樣,公積金繳存也有上限和下限。
住房公積金繳存下限=繳存地城市最低工資標准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繳存地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3倍)
由於各大城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數據不一樣,其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下限也不一樣。以成都市為例,2020年度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3681和1780。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按下限執行,高於上限按上限執行)。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2018年5月,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法律依據】《關於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一是,各地區應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三是,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Ⅸ 公積金怎麼算出來的
住房公積金怎麼計算的
計繳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和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釋義》的內容,計繳住房公積金方法如下:
一、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定從工資中扣繳部分(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二是單位每月按規定為職工繳存部分。兩部分歸職工個人所有,並必須按規定存入住房公積金專戶。
二、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單位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個人繳存比例)。假設:某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2500元,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各為8%,則該職工的月繳存額為:2500元×8%(單位繳存部分)+2500元×8%(個人繳存部分)=400元。為方便操作,單位可以對每一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為准。職工工資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一)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2.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3.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4.運動員體育津貼。
(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獎金: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1.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5.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四)津貼和補貼: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1.津貼。包括:補貼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補助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五)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獎、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和社會義務原因按計件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保留工資。四、新參加工作職工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新參加工作當月工資為基數;新調入職工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新調入當月的工資為基數。您需要向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咨詢自已的繳費基數即工資是多少以及單位和您的繳費是按多少比例計算的。然後對比得知是否是100元。
Ⅹ 公積金個貸率是什麼意思
公積金個貸率也就是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與繳存余額之比。而個貸率是一個體現公積金支持個人貸款買房力度的重要指標。提高個貸率的方法有以下兩種:
1、擴大住房公積金發放力度;
2、消化住房公積金資金存量。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14]
住房公積金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