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船舶管理平台國內哪家公司比較專業特別是機務系統和備件物料這一塊
哥倫布(大連)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國領先的航運信息化綜合服務提供商和PMS體系領導者,擁有國際先進船舶機務管理雲平台,為全國60萬艘船隻和航運企業提供完善的信息管理咨詢服務和技術解決方案。
包括:船舶維修保養、備件物料、油品、人員證書、預警安全等多項資源體系。實現了船企內部到航運全過程的監控和管理,滿足全方位的業務需求。
B. 通過勞氏船級社認證需要准備什麼
通過勞氏船級社認證需要准備認可申請表、認可申請文件及試驗大綱、認可相關圖紙、以及來回的相關郵件和必須提供的說明。所以遞交的資料大多需要英文,
除此之外,質量手冊等資料可以為中文。具體咨詢下上海客拉詢海事服務有限公司,專業提供全球范圍內海事專業技術服務。點擊了解認證流程、認可周期及認證費用
申請船級社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請,企業應向主管該產品生產廠所在地區業務的船級社分社提出申請。
二:各類相關資料、文檔准備准備以下資料:
1.公司簡介
2.供應商/原材料清單
3.產品圖紙、技術文件
4.產品工藝、生產流程
5.主要生產/檢驗設備的清單
6.質量保證體系情況
7.企業應收集並提供有關產品的檢驗標准規范
8.以往獲得的證書和檢驗報告
9.產品的最終出廠檢驗大綱,出廠檢驗報告格式
10.用戶對產品質量的信息反饋意見
三:現場審核
四:樣品准備
五:樣品送檢
六:取證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船級社認證的相關信息,推薦咨詢上海客拉詢海事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客拉詢海事服務有限公司業務范圍包括:海事、船舶專業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培訓,船舶管理、船舶維修,船舶零配件、儀器儀表的銷售等。致力於為廣大客戶提供專業、高效、迅速、可靠、經濟的海事技術服務,並積極主動的為客戶開拓國內外市場。
C. 上海某些船舶服務公司招船員普工8000-12000是真的么
關於這種 問題 我來告訴你行業里已經存在了很久的騙術
前幾天有一個網友找到我,問我辦船員證多少錢?說實話開口這樣問的基本都是外行。
船員證?他問我第一句話的時候我就猜到可能又被騙了?我入行10年遇到過各種各樣的騙術,有的是親身經歷,有的是網友提供的。
我覺得應該給各位介紹一下這種騙術,幹得好的話月入十萬真的不是夢。
我們很多人都喜歡用網路查東西,我也一樣。我就用「船員」在網路里搜了一下。請大家看圖片中的結果。第二條是網路招聘。我們點進去看一下。
其實我們這行的騙局還是挺多的,下次我再介紹一種,也是月入至少十萬的。
D. 您好,想咨詢下船級社認證證書辦理都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階段一:提交申請
企業應向主管該產品生產廠所在地區業務的CCS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CCS固定格式),咨詢機構可以提供申請書協助企業提交申請。
申請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組成、用途等等 具體根據產品明細欄的要求填寫,中英文對照。
階段二:各類相關資料、文檔准備
企業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准備以下資料:
1.公司簡介(企業性質、自然狀況、生產能力、生產條件、資格證書等)
2.供應商/原材料清單(原材料名稱、型號/規格、驗收標准、出產檢驗報告等)
3.產品圖紙、技術文件(說明書、技術條件、型式試驗大綱、出廠試驗大綱所採用的標准、提供全套圖紙等等)
4.產品工藝、生產流程(在流程圖上應標明相應的檢驗控制點)
5.主要生產/檢驗設備的清單(生產設備一覽表、檢測設備一覽表、人員情況一覽表、特殊工種的操作資格證書等)
6.質量保證體系情況(質量管理制度應符合船用產品製造廠或型式認可的要求)
7.企業應收集並提供有關產品的檢驗標准規范(如:上級主管部門的標准要求、國標、行標、特殊要求等等)
8.以往獲得的證書和檢驗報告(ISO9001證書、船級社認可證書、公證檢驗機構檢測報告)
9.產品的最終出廠檢驗大綱,出廠檢驗報告格式
10.用戶對產品質量的信息反饋意見(如適用)
不同產品要求提供的資料各有差異具體以檢測機構所列清單為主
咨詢公司根據認證機構提出的意見和列出的文件清單協助企業對產品的相關文檔提出修改意見,審核,改進,便與企業報送。
E. 修船廠存在哪些污染
首先每天會有刺鼻的油漆味和燒橡膠皮的味道。會有窒息感透不過來氣,空氣嚴重污染,這個氣味對人體嚴重傷害。
還有就是修船廠排污水會污染水源,如果有河流,裡面有魚,會導致河裡魚死亡。或者河水用來洗衣服,反正你們如果有用處,就會帶來污染和傷害。
修船廠作業時會飄散出鐵銹色粉塵及噪音等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讓居民無法生活的。船廠主要污染應該有雜訊,油類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
以上純手打,把你看見的,聽見的都寫出來然後好去投訴。再給你一份某修船廠做環保的報告,你可以參考一下。
污染分析
1)廢氣污染物
噴砂廢氣
船體修理過程的打砂環節產生大量的粉塵。本項目船塢噴砂廢氣的產生源強為27kg/h,從而可以計算出本項目船塢年產噴砂粉塵48.74t/a。
1.2噴漆廢氣
項目噴塗最多產生甲苯0.9t/a、二甲苯0.8t/a。
1.3焊煙
氣體成份復雜,較難定量化,本環評僅作定性分析,而對焊接煙塵則作定量化分析。
2. 廢水污染物
2.1生產廢水
2.1.1船艙清洗水
平均每天廢水產生量約為0.1m3/d,年產生量36m3/a
2.1.2壓倉水
平均每天廢水產生量約為0.5m3/d,年產生量為180m3/a。
2.1.3船體清洗廢水
待修船舶進塢後,在檢修前,一般均需使用高壓水槍對船舶外殼進行簡單清洗。平均每天用水量約0.2m3/d,年用水量為70m3/a。
2.1.4空壓機等產生的廢水
目前空氣壓縮水、冷卻水合計產生量約80m3,年排放量約28880m3/a。
2.2 生活與辦公污水
包括職工食堂污水、車間辦公廢水、辦公污水、船塢的生活與辦公污水等。
3.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間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船舶修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料等生產垃圾,以及碼頭定期疏浚產生的污泥、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污泥等。
3.1一般生活垃圾
本項目現階段每年修船3艘,根據近年的相關經驗統計,船舶生活垃圾按在船人數計,發生系數按1.5kg/人日計,則生活垃圾產生總量為0.5噸/年。
項目員工辦公等產生的生活垃圾量平均約0.3kg/d,年產生量為5t/a。
食堂隔油池每天產生廢油約5kg,則年產生量約為1.8t/a。
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定期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3.2一般生產固廢
(1)廢鋼材
廢鋼材是本項目最主要的生產固廢,主要來源於被修理船舶的更換的各種廢棄部件,以及機加工、下料等產生的邊角料,年產生量為150t/a。
(2)廢膠條
主要船舶更換的密封與減震部件,年產生量為0.8t/a。
(3)廢焊條
廢焊條包括焊接留下的根,全部分類收集後出售,年產生量為0.5t/a。
(4)廢銅件
廢銅件主要為修理船舶更換的一些專門的銅部件,以及廢棄的銅線纜、漆包線圈等,由於這類固廢銷售價格較高,一般均單獨收集後出售。
(5)疏浚污泥
3.3 危險廢物
油漆桶、乳化液桶、油污棉絲、廢機油、廢乳化液等
4 雜訊
修船廠作業區常用的機械設備均會產生一定程度的雜訊。本項工程主要的雜訊源有:起重機、高空車、發電柴油機組、空壓機、叉車等。機動車輛為非穩定雜訊源。車輛行駛中,其發動機和冷卻傳動系統等部件均會產生雜訊,行駛中引起的氣流湍動、排氣、輪胎與路面的摩擦等亦會產生雜訊。當有待修船舶進入碼頭,或修好後准備出航,為防止水上交通等事故產生,需要鳴笛,其雜訊一般在85dB(A)左右.
F. 船上都有哪些職位這些職位都是干什麼的
幫你找了些 希望對你有幫助!
商船:最高是船長(captain capt.)
甲板部: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長,木匠,水手 大廚
輪機部: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機工長,銅匠,機工
一、船員組織結構
船員組織結構的形式隨船舶科技進步而演化。
目前,一艘有甲板部、輪機部和事務部,客船還有客運部等。一般貨船船員組織結構如圖所示,隨著船舶自動化程度的迅速提高,無人值班機艙和一人駕駛台的快速發展,STCW公約提出功能發證,船員可跨部門從事其適任證書許可的職能。表現為一職能多人和-人多職能,可根據情況需要靈活地組織值班。基於職能配員的船員的組織結構,打破了部門的界限,共享人力資源,能隨時調集足夠的技術力量解決某職能的問題,職能配員使船員總人數得到較大幅度的減少。
二、各級船員的主要職責
(1)、船長
船長是船舶領導人,船長對船東(船公司)負責,是船舶安全生產、航行指揮、行政管理、技術業務和涉外工作的負責人。船長應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法規和規章,國際公約和條例,以及地區性規定,尤其是國際海上防污染公約及各國有關防污染的規定,嚴格貫徹執行船東(船公司)對船員的各項行政管理制度,領導船員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保持船舶適航、適貨和設備的良好技術狀態,確保船舶的安全生產。
船長負責審批大副編制的貨物配載計劃,嚴格執行乘員定額和載重線規定,不得超載。在裝卸危險品、重大件或貴重物品時,船長應親自監督;負責審批各部門負責人制定的運輸生產和維修保養方面的航次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全體船員制定和落實防火、防爆、防海盜、防偷渡、防走私等各項防範措施;負責審核並簽署應變部署表,定期主持救生、消防等各種演習;負責審閱並簽署航海日誌.監督航海日誌、輪機日誌和電台日誌的正確記載負責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證書、船員證書等.證書到期前應及時申請檢驗或更換。
開航前,船長應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做好開航前的准備工作。督促二副備齊並改妥所需海圖和其他航海圖書資料,審定安全經濟的計劃航線;制定並落實航次計劃,備足航次所需的燃料、備件、物料、淡水、伙食等;檢查備齊各種船舶證書、船員證件、運輸單證以及港口文件.辦妥離港手續。
航行中.船長應督促各部門負責人認真落實航行計劃及相關措施,及早布置和落實防暴風、防颱風、防凍、防碰撞以及霧航等安全生產措施。在船舶進出港口、靠離、移泊、通過狹水道或船舶密集海域、航近冰區、礁區以及遇惡劣天氣、能見度不良或遇到法定的其他情況時,船長應上駕駛台親自指揮或指導。即使有引航員引領時,船長仍負有安全責任。夜間航行時,應將有關航行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項明確記入"船長夜航命令簿"。
在停泊期間,船長應布置值班注意事項,並督促檢查值班情況。
在船舶發生海損事故時,應按規定發出扼要的海事聲明或海事報告,連同航海日誌摘要在船舶抵達第一港口時送交有關部門簽證,並按需要申請檢驗。
船舶發生危及在船人員和財產安全的事故時,船長應及時組織船員和其他在船人員盡力施救。在船舶沉沒不可避免的情況下,船長可以做出棄船決定,但應盡可能報經船舶所有人同意。在棄船時,船長應當最後離船,並盡可能攜帶國旗、航海日誌和其它重要文件。
在緊急情況下.船長為保障水上人命與財產的安全和保護水域環境,可獨立作出判斷和決策。船長在不嚴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當盡力救助水上人命。
船舶發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水域污染事故,船長應採取一切措施盡力防止損失擴大,並撰寫水上交通事故報告書或水域污染事故報告書。
在修船時,船長應認真審批各部門修理計劃,檢查進廠前的准備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工傷等工作。修理過程中.經常檢查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嚴格監修和驗收,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修船任務。
(2)、政委 (部分國企航運公司還有)
政委是船舶領導人之一.受上級黨委和行政雙重領導,負責船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並兼管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作為船舶黨支部書記還負責船舶的黨務工作。
(3)、大副
大副是船長的主要助手,是甲板部的負責人。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除航行值班外,主管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管理以及甲板部的維修保養工作。
大副負責編制甲板部的維修保養計劃,組織甲板部人員做好維修保養工作;負責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備件、物料、工具和勞保用品的請領、驗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負責每日檢查淡水艙、壓載水艙和污水溝(阱)的測量記錄並記入航海日誌;負責安排淡水艙、壓載水艙的注入、排出或移注工作.以及管理淡水的補充;負責按規定審閱和簽署航海日誌,負責保管航海日誌和有關圖紙、技術資料和業務文件;負責督促三副和水手長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設備和各種應變器材的養護工作。
大副全面負責貨物裝卸。在保證貨物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船舶的裝載能力,合理配載,不得超載;計算並保持良好的穩性和適宜的吃水差,布置有關人員監督裝卸,防止發生貨損貨差;在裝卸危險品、重大件或貴重物品時,應指定水手長檢查裝卸設備和綁扎、加固等情況,並親臨現場監裝監卸。
開航前,大副負責檢查各種貨物單證是否齊全、甲板部船員是否到船,以及淡水儲備量、封艙、活動物件綁扎固定等情況,並會同輪機長、電機員試舵,確認良好並記入航海日誌。
大風浪侵襲前.大副應督促水手長和木匠檢查船上易移動物件並予以綁固,並親自檢查艙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況,督促有關人員關閉貨艙通風口和外側水密門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和拋起錨時,大副在船首負責瞭望,並按船長要求指揮船員進行纜繩、錨等作業的安全操作。
修船時,大副負責匯總和編制甲板部的修船計劃,制定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組織好監修、驗收和自修工作,掌握修理進度和質量,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該部門的修船任務。
航行值班時間:04:00-08:00;16:00-20:00。
(4)、二副
二副在船長、大副的領導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並主管駕駛台設備,包括各種無線電航海儀器、氣象儀器、操舵儀、天文鍾和船鍾、羅經、國旗、號旗、號燈、號型、海圖及其他航海圖書資料。
航前,二副應按船長指示備妥所需旗號、海圖及有關航海資料並改正到使用之日,設計並畫好好計劃航線,報船長審批。
航行中,每天填寫正午報告;每個航次結束後及時填報航次報告。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時,二副在船尾按船長的指示指揮船員進行纜繩等作業的安全操作。
航行值班時間:00:00-04:00;12:00-16:00。
(5)、三副
三副在船長、大副的領導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並主管救生、消防設備。
開航前,三副應編妥船舶應變部署表和船員應變卡,並經大副審核,船長和政委批准後公布執行。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和拋起錨時,三副在駕駛台協助瞭望,傳達和執行船長命令,並操縱車鍾.記錄車鍾和船舶的主要動態和情況。
航行值班時間:08:00-12:00;20:00-24:00。
(6)、無線電電子員或操作員
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按時值班,正確使用各種無線電通信設備.做好維修保養工作,認真完成船長和政委下達的各項通信任務,並做好記錄。
(7)、水手長
水手長在大副領導下.組織領導木匠和水手開展工作。
負責編制水手航行、停泊及瞭望輪值表;
按大副指示安排水手進行船體和甲板部設備的維修保養、起落吊桿、開關艙、綁扎貨物、清艙洗艙以及裝卸和靠離泊的准備工作等;
管理甲板部物料、屬具、綁扎器材和勞保用品,做好請領、驗收和發放等工作。
(8)、木匠
木匠在大副和水手長領導下,負責木工及有關工作。負責請領、保管木工工具和物料;負責定期檢查舷窗、水密門、導纜孔滾筒和救生艇吊柱等設備,並適時加油活絡;負責每天至少兩次測量談水艙、壓載水艙、污水溝(井)並作好記錄;負責按大副或值班駕駛員指示聯系機艙灌注、移注、排出壓載水或排出貨艙污水;負責操縱起錨機及其外部的清潔保養。
(9)、一級水手
一級水手在值班駕駛員和水手長領導下,履行值班職責或參加維修保養工作。
值班時,一級水手應切實執行值班制度的各項規定。開航前做好檢查航行燈、備罷所需旗號等准備工作,航行中按要求正確操舵,協助駕駛員瞭望,並負責駕駛台的清潔及有關設備的養護工作。
不參加輪值時,在水手長的安排下,履行二級水手的職責。
(10)、二級水手
二級水手在水手長的領導下,參加系泊帶纜.收放舷梯、安全網和引航員梯、清潔和維修保養,起落吊桿和開關艙,清艙洗艙,看艙理貨,綁扎貸物,拆裝檢查裝卸屬具,插編繩結、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頭,以及大副、水手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11)、輪機長
輪機長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是全船機械、動力、電氣(無線電通信和甲板部使用的無線電儀器除外)設備的技術總負責人。負責制定並落實各種機電設備的操作規程、保養檢修計劃和值班制度;負責組織制定輪機部修船計劃、編制修理單和預防檢修計劃,組織領導修船並驗收;負責各種油料、物料、備件的申請、造冊保管和合理使用;負責保管機艙設備的證書、圖紙資料和技術文件;負責審問和簽署輪機日誌。在發生緊急事故時,輪機長負責指揮機艙人員進行搶修和搶救工作。
(12)、大管輪
大管輪是輪機長的主要助手,在輪機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輪機部人員進行機電設備管理、操作和檢修工作,教育所屬船員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操作規章和勞動紀律,保證輪機部各項規章制度的正確執行。
大管輪負責管理主機、軸系及為主機直接服務的輔機,並負責管理舵機、冷藏機,以及輪機部有關安全的設備(如應急艙底閥、燃油應急開關等);負責輪機部通用物料及本人主管機械設備的備件、潤滑油的申領、驗收和使用;負責機、爐、泵艙的清潔工作。在開航前試車時,大管輪必須在場。
航行值班時間與大副相同。
(13)、二管輪
二管輪在輪機長和大管輪的領導下,負責管理發電原動機及為它服務的機械設備、機艙內部分輔機和輪機長指定的其他設備;負責加裝燃油(駁油),並進行燃油的測量、統計和記錄工作。
航行值班時間與二副相同。
(14)、三管輪
三管輪在輪機長和大管輪的領導下,負責管理甲板機械、泵間、救生艇、應急救火泵、空調機、副鍋爐及其附屬設備和機艙內部分輔機等,以及輪機長指定的其他輔機和設備。對於不設電機員的船舶,三管輪負責管理全船電氣設備。
航行值班時間與三副相同。
(15)、機工長
機工長應具有管理、操作和檢修能力。在大管輪的領導下,機工長負責組織、安排機工值班以及機、爐、泵艙等處的清潔和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16)、機工
機工在輪機長、大管輪的領導下,在機工長的直接領導和安排下,協助輪機員或獨立進行機、電、鍋爐設備、管系、閥門等的檢修、保養和清潔工作,並按規定時間值班。
(17)、管事 (現在很多取消)
管事是事務部的負責人,是船長和政委對外聯系的助手。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事務部人員工作;負責船員、旅客的生活服務;負責辦理聯檢、現金出納和船員工資等工作。
(18)、大廚
廚在管事的領導下,領導和分配廚房工作人員的工作,並協助管事采購、儲備和保管糧食、副食品和餐膳用料,保證廚房及食品的清潔衛生。
(19)、廚工
廚工是大廚的助手。在大廚的領導下,負責爐灶、倉庫和膳食等工作。
(20)、船醫 (由大副或二付兼任)
船醫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負責全船的醫療工作,並協同大副監督船舶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全體船員、旅客的身體健康。沒有配備船醫時,船醫的工作由大副(外籍船有的由二副)兼任。
(21)、服務員
服務員在管事的領導下,負責船員、旅客的服務工作。
G. 【注冊公司】疑問,外資在國內開辦企業有行業限制嗎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負面清單」又縮短了!新版清單列出122項特別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條,禁止性措施37條。據統計,2015版「負面清單」比2014年版減少17條,新版「負面清單」統一適用於上海、廣東、天津、福建4個自貿試驗區。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一、農、林、牧、漁業
(一)
種業
1.禁止投資中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的研發、養殖、種植以及相關繁殖材料的生產(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的優良基因)。
2.禁止投資農作物、種畜禽、水產苗種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苗)生產。
3.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4.未經批准,禁止採集農作物種質資源。
(二)
漁業捕撈
5.在中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活動,須經中國政府批准。
6.不批准以合作、合資等方式引進漁船在管轄水域作業的船網工具指標申請。
二、采礦業
(三)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勘探開發
7.對中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自然資源進行勘查、開發活動或在中國大陸架上為任何目的進行鑽探,須經中國政府批准。
(四)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
8.石油、天然氣(含油頁岩、油砂、頁岩氣、煤層氣等非常規油氣)的勘探、開發,限於合資、合作。
(五)
稀土和稀有礦采選
9.禁止投資稀土勘查、開采及選礦;未經允許,禁止進入稀土礦區或取得礦山地質資料、礦石樣品及生產工藝技術。
10.禁止投資鎢、鉬、錫、銻、螢石的勘查、開采。
11.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
(六)
金屬礦及非金屬礦采選
12.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屬於限制類。
13.鋰礦開采、選礦,屬於限制類。
14.石墨勘查、開采,屬於限制類。
三、製造業
(七)
航空製造
15.干線、支線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製造,地面、水面效應飛機製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製造,須由中方控股。
16.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限於合資、合作。
(八)
船舶製造
17.船用低、中速柴油機及曲軸製造,須由中方控股。
18.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製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
19.船舶(含分段)修理、設計與製造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九)
汽車製造
20.汽車整車、專用汽車製造屬於限制類,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夥伴聯合兼並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21.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須使用自有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十)
軌道交通設備製造
22.軌道交通運輸設備製造限於合資、合作(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配套的乘客服務設施和設備的研發、設計與製造,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相關的軌道和橋梁設備研發、設計與製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製造,鐵路客車排污設備製造等除外)。
23.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及以上。
(十一)
通信設備製造
24.民用衛星設計與製造、民用衛星有效載荷製造須由中方控股。
25.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屬於限制類。
(十二)
礦產冶煉和壓延加工
26.鎢、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屬於限制類。
27.稀土冶煉、分離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
28.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
(十三)
醫葯製造
29.禁止投資列入《野生葯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中國稀有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的中葯材加工。
30.禁止投資中葯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製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葯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
(十四)
其他製造業
31.禁止投資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紙和墨錠生產等民族傳統工藝。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十五)
原子能
32.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33.核燃料、核材料、鈾產品以及相關核技術的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由具有資質的中央企業實行專營。
34.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才可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活動。
(十六)
管網設施
35.城市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36.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五、批發和零售業
(十七)
專營及特許經營
37.對煙草實行專營制度。煙草專賣品(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生產、銷售、進出口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禁止投資煙葉、卷煙、復烤煙葉及其他煙草製品的批發、零售。
38.對中央儲備糧(油)實行專營制度。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含中央儲備油)的收購、儲存、經營和管理。
39.對免稅商品銷售業務實行特許經營和集中統一管理。
40.對彩票發行、銷售實行特許經營,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十八)
道路運輸
41.公路旅客運輸公司屬於限制類。
(十九)
鐵路運輸
42.鐵路干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43.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二十)
水上運輸
44.水上運輸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國際船舶運輸企業除外)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經營以下業務:(1)中國國內水路運輸業務,包括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水路運輸業務;(2)國內船舶管理、水路旅客運輸代理和水路貨物運輸代理業務。
45.船舶代理外資比例不超過51%。
46.外輪理貨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
47.水路運輸經營者不得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中國政府許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48.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由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舶經營。外國籍船舶經營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須經中國政府批准。
(二十一)
公共航空運輸
49.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須由中方控股,單一外國投資者(包括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超過25%。
50.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51.外國航空器經營人不得經營中國境內兩點之間的運輸。
52.只有中國指定承運人可以經營中國與其他締約方簽訂的雙邊運輸協議確定的雙邊航空運輸市場。
(二十二)
通用航空
53.允許以合資方式投資專門從事農、林、漁作業的通用航空企業,其他通用航空企業須由中方控股。
54.通用航空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員從事航空攝影、遙感測繪、礦產資源勘查等重要專業領域的通用航空飛行。
(二十三)
民用機場與空中交通管制
56.禁止投資和經營空中交通管制系統。
57.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相對控股。
(二十四)
郵政
58.禁止投資郵政企業和經營郵政服務。
59.禁止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七、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二十五)
電信傳輸服務
60.電信公司屬於限制類,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其中:增值電信業務(電子商務除外)外資比例不超過50%,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須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且公司中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於51%。
(二十六)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61.禁止投資互聯網新聞服務、網路出版服務、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網路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62.禁止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和出版活動(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63.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與外國投資者進行涉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的合作,應報經中國政府進行安全評估。
八、金融業
(二十七)
銀行業股東機構類型要求
64.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為金融機構或特定類型機構。具體要求:
(1)外商獨資銀行股東、中外合資銀行外方股東應為金融機構,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東應為商業銀行;
(2)投資中資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
(3)投資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村鎮銀行的應為境外銀行;
(4)投資金融租賃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或融資租賃公司;
(5)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應為金融機構;
(6)投資貨幣經紀公司的應為貨幣經紀公司;
(7)投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且不得參與發起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8)法律法規未明確的應為金融機構。
(二十八)
銀行業資質要求
65.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須符合一定數額的總資產要求,具體包括:
(1)外資法人銀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東、外國銀行分行的母行;
(2)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村鎮銀行、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貸款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資者;
(3)法律法規未明確不適用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境外投資者。
66.境外投資者投資貨幣經紀公司須滿足相關業務年限、全球機構網路和資訊通信網路等特定條件。
(二十九)
銀行業股比要求
67.境外投資者入股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受單一股東和合計持股比例限制。
(三十)
外資銀行
68.除符合股東機構類型要求和資質要求外,外資銀行還受限於以下條件:
(1)外國銀行分行不可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允許經營的「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從事銀行卡業務」,除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外,外國銀行分行不得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
(2)外國銀行分行應當由總行無償撥付營運資金,營運資金的一部分應以特定形式存在並符合相應管理要求;
(3)外國銀行分行須滿足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性(8%)要求;
(4)外資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須滿足最低開業時間要求。
(三十一)
期貨公司
69.期貨公司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三十二)
證券公司
70.證券公司屬於限制類,外資比例不超過49%。
71.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0%;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5%。
(三十三)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7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屬於限制類,外資比例不超過49%。
(三十四)
證券和期貨交易
73.不得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普通會員和期貨交易所的會員。
74.不得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以及期貨賬戶。
(三十五)
保險機構設立
75.保險公司屬於限制類(壽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於75%。
76.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以及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境外金融機構(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除外),須符合中國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經營年限、總資產等條件。
(三十六)
保險業務
77.非經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從事再保險的分出或者分入業務。
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三十七)
會計審計
78.擔任特殊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職責的其他職務),須具有中國國籍。
(三十八)
法律服務
79.外國律師事務所只能以代表機構的方式進入中國,在華設立代表機構、派駐代表,須經中國司法行政部門許可。
80.禁止從事中國法律事務,不得成為國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81.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不得聘用中國執業律師,聘用的輔助人員不得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三十九)
統計調查
82.實行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製度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制度。
83.禁止投資社會調查。
84.市場調查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其中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
85.評級服務屬於限制類。
(四十)
其他商務服務
86.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須為具有境內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四十一)
專業技術服務
87.禁止投資大地測量、海洋測繪、測繪航空攝影、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形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政區地圖、全國性教學地圖、地方性教學地圖和真三維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編制,區域性的地質填圖、礦產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遙感地質等調查。
88.測繪公司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89.禁止投資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
90.禁止設立和運營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十一、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四十二)
動植物資源保護
91.禁止投資國家保護的原產於中國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
92.禁止採集或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十二、教育
(四十三)
教育
93.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單獨設立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包括非學制類職業技能培訓)。
94.外國教育機構可以同中國教育機構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但是:
(1)不得舉辦實施義務教育和實施軍事、警察、政治和黨校等特殊領域教育機構;
(2)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3)普通高中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和學前教育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主導(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於1/2;教育教學活動和課程教材須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十三、衛生和社會工作
(四十四)
醫療
95.醫療機構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
十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四十五)
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製作、經營
96.禁止投資設立和經營各級廣播電台(站)、電視台(站)、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包括差轉台、收轉台〕、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測台〔站〕及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等),禁止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
97.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
98.對境外衛星頻道落地實行審批制度。引進境外影視劇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其他境外電視節目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指定的單位申報。
99.對中外合作製作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實行許可制度。
(四十六)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金融信息
100.禁止投資設立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以及新聞機構。
101.外國新聞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向中國派遣常駐記者,應當經中國政府批准。
102.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提供新聞的服務業務須由中國政府審批。
103.禁止投資經營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製作業務;禁止經營報刊版面。
104.中外新聞機構業務合作、中外合作新聞出版項目,須中方主導,且須經中國政府批准(經中國政府批准,允許境內科學技術類期刊與境外期刊建立版權合作關系,合作期限不超過5年,合作期滿需延長的,須再次申請報批。中方掌握內容的終審權,外方人員不得參與中方期刊的編輯、出版活動)。
105.禁止從事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美術品和數字文獻資料庫及其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106.出版物印刷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107.未經中國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
108.境外傳媒(包括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報社、期刊社、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廣播、電影、電視等大眾傳播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代理機構或編輯部。如需設立辦事機構,須經審批。
(四十七)
電影製作、發行、放映
109.禁止投資電影製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
110.中國政府對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實行許可制度。
111.電影院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放映電影片,應當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國產電影片與進口電影片放映的時間比例。放映單位年放映國產電影片的時間不得低於年放映電影片時間總和的2/3。
(四十八)
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及考古
112.禁止投資和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購銷企業。
113.禁止投資和運營國有文物博物館。
114.禁止不可移動文物及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轉讓、抵押、出租給外國人。
115.禁止設立與經營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機構。
116.境外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應採取與中國合作的形式並經專門審批許可。
(四十九)
文化娛樂
117.禁止設立文藝表演團體。
118.演出經紀機構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為本省市提供服務的除外)。
119.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屬於限制類。
十五、所有行業
(五十)
所有行業
120.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經營活動。
121.《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以及標注有「限於合資」、「限於合作」、「限於合資、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對控股」和有外資比例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122.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境外投資者以其持有的中國境內企業股權出資涉及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按現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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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船級社認證的意義是什麼在何種情況下需做船級社認證
船級社認證的意義是從事船舶檢驗的機構,通常為民間組織。在船用產品、海工產品、集裝箱、海上風電產品、部分船岸碼頭等產品,基本都是要經過船級社認證的,具體的可以咨詢下上海客拉詢海事服務有限公司,專業提供全球范圍內海事專業技術服務。點擊了解認證流程、認可周期及認證費用
中國船級社(CCS)的前身是船舶檢驗局,成立於1956年,是我國制訂船舶規范和對船舶及其材料和設備進行檢驗的專門機構。船用產品檢驗范圍根據船級社的《船用產品檢驗規則》,凡作為重要材料,設備或零部件的船用產品,需申請船級社認證,包括船級社認可和船級社產品認證檢驗發證,並只有取得船級社簽發的船級社認可證書或船級社認證證書後,才能獲准使用。海洋工程產品、集裝箱、海上風電產品、部分船岸碼頭等產品及重要,設備或零部件按照相應的規則均需要申請船級社認證,包括船級社認可和船級社產品檢驗發證,並只有取得船級社簽發的船級社認可證書或船級社認證證書後,才能獲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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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船上有大副、二副、三副和輪機長,都負責些什麼啊
△ 甲板部 高級船員
(1)船長:(18 個月以上的大副工作資歷可申請船長考試)
船長是船舶領導人,負責船舶安全運輸生產和行政管理工作,對航運公司負責。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發揮船舶正常航海和運貨;嚴守國際公約和地區性規定和承擔應盡的國際義務;遇到應急情況時果斷而穩妥地處理各項事務。
(2)大副:(12個月以上的二副工作資歷可申請大副考試)
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協助船長做好安全生產和船舶航行,擔任航行值班;主管貨物裝卸、運輸和甲板部的保養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負責編制貨物積載計劃、維護保養計劃。
(3)二副:(18個月以上的三副工作資歷可直接申請二副適任證書)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主管駕駛設備包括航海儀器和操舵儀等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負責航海圖書資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種記錄的登錄。
(4)三副: (有18個月水手資歷再完成1年的航海類教育培訓)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主管救生、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 輪機部 高級船員
(1)輪機長: (18 個月以上的大管工作資歷可申請輪機長考試)
是全船機械、電力、電氣設備的技術總負責人。全面負責輪機部的生產和行政管理工作;檢查輪機部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以使各種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2)大管輪: (12個月以上的二管工作資歷可申請大管輪考試)
在輪機長的領導下,參加機艙值班,維護機艙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進裝置及附加設備,鍋爐以及潤滑冷卻、燃油、起動空氣、超重動力和應急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3)二管輪: (18個月以上的三管工作資歷可直接申請二管適任證書)
履行值班職責,主管輔機及其附屬系統、應急發電系統與燃油櫃、駁運泵、分油機、空壓機、油水分離設備和污油櫃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4) 三管輪:(有18個月技工資歷再完成1年的航海類教育培訓)
履行值班職責,主管副鍋爐及其附屬系統、各種水泵、甲板機械、應急設備和各種管系。
(5)電子電氣員 :
負責船舶的供電,做好電氣電子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 甲板部 普通船員
(1)水手長(高級水手):(由資深的木匠或水手晉升擔任水手長)
在大副領導下,具體負責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錨、纜、裝卸設備的養護維修工作;帶領水手做好油漆、帆纜、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藝工作。
(2)木匠: (由資深的水手晉升擔任木匠)
執行木工及有關航次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起錨機的操作和保養工作;負責淡水艙、壓載艙及植物油艙的測量及維護工作。
(3)一等水手: (參加海船水手適任培訓合格者)
執行操舵、航行值班職責和日常甲板部維護保養工作。
(4)二等水手: (符合海員條件的人員參加專業培訓)
執行帶纜、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種工藝工作。
△ 輪機部 普通船員
(1) 技工長(高級技工):(由資深的技工晉升擔任技工長)
在輪機員的領導下,執行船舶動力和機械設備的檢修、保養工作,安排手下技工日常工作。
(2)銅匠:(有電焊氣割等鉗工能力的船員擔任)
在輪機員的領導下,負責機械設備的和管路的焊接維修工作。
(3)機工: ( 參加海船技工適任培訓合格者)
在輪機員和技工長的領導下,執行機爐艙和機械設備的檢修、保養工作。
△ 事務部 船員
(1)廚師:(符合海員條件的人員參加專業培訓,並有廚師技能)
負責船上人員的伙食和餐飲,管理船上的後勤工作。
(2)服務員:(符合海員條件的人員參加專業培訓)
負責生活場所衛生、生活用品保養以及接待工作,安排高級船員起居和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