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的原理
第一個問題,企業類型有很多,簡單的說一下,有個體,合夥公司,無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也可以發行新股。當然這些股份(股票)分有沒有上市流通叫上市公司和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當然股東組成是股份制的,所以原理上來說沒有私企與國企之分。當然如果大股東是私人或國資委持有,目前也可以這樣稱呼,私企和國企,兩者都可以上市發生股票。股份公司上市發行幾個條件: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3,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股東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額的25%;如果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人民幣,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表無虛假記載。6,國家法律法規及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二個問題:法律規定操縱股票價格是違法的,所以理論上不應該有人操控,實際情況比較復雜,另議。大盤並不是決定哪支股票的漲跌,大盤是所有股票的漲跌組成一個體系。簡單的說就是所有股票的平均值,當然實際是有「權」重「權」輕的區別。個股的漲跌肯定受到大盤的影響。
目前中國股市中盈利方式都是在做差價,真正做投資的人鳳毛麟角,比如你說持高價買入,因為每個人都對股票有一個不同的估值,所以就會產生股票的漲跌。比如一支股票以5元價格成交,一般來說賣出的人,認為不會再漲了,而買入的人認為還會漲到比5元更高的價格。你說的造勢上漲屬於操縱股價,理論上說是不充許的,但這種情況是很常見的。因為這人勢局外人不知道會造多久漲多高,所以跟與不跟全任自己判斷。一支好股漲3-5倍很常見。如果你在上漲30%就賣那就虧了。還有可能只上漲3%你就賣的可能性啊,並且也大有人在,因為有成交量就是有人交易,交易的原因就是判斷一支股票會不會再漲。同一交易中買的賣的兩個人當時都認為自己比對方聰明。
第三個問題:證券公司不是都炒股,證券公司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綜合類證券公司,另一種是經紀類證券公司,經紀類的只能當買賣中介,不允許自己做股票,綜合類的可以有自營業務。新股發行是必須經過證券公司承銷或包銷這是法律規定。這也是綜合類證券公司業務的一部分。
證券公司的盈利方式主要有,傭金收入,就是目前散戶的買賣業務都必須通過證券公司進行,不能自己在交易所直接交易(這是中國證交所性質決定的)。證券公司充當了經紀人的角色賺取客戶買賣的傭金,二是,自營證券業務。三是證券承銷業務(如新股,債券,國債等等的發行)其它證券市場業務(公司理財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公司並購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