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共上海市經濟與信息化工作委員會下屬單位有哪些
上海來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自編輯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上海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內設機構24個,機關行政編制為300名
內設機構編輯
(一)辦公室
(二)研究室(政策法規處)
(三)人事教育處
(四)綜合規劃處(結構調整推進處)
(五)經濟運行處
(六)技術進步處(航空產業處)
(七)產業投資處
(八)外經處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十)裝備產業處
(十一)重化產業處
(十二)都市產業處
(十三)電子信息產業處
(十四)生產性服務業處
(十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
(十六)電力處
(十七)工業區管理處
(十八)央企服務處
(十九)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處
(二十)信息化推進處(智能卡管理處)
(二十一)信息安全處
(二十二)信用管理處
(二十三)軍工配套處
(二十四)高新工程處(船舶產業處)[1]
(二十五) 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㈡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研究室(政策法規處)
(三)人事教育處
(四)綜合規劃處(結構調整推進處)
(五)經濟運行處
(六)技術進步處(航空產業處)
(七)產業投資處
(八)外經處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十)裝備產業處
(十一)重化產業處
(十二)都市產業處
(十三)電子信息產業處
(十四)生產性服務業處
(十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
(十六)電力處
(十七)工業區管理處
(十八)央企服務處
(十九)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處
(二十)信息化推進處(智能卡管理處)
(二十一)信息安全處
(二十二)信用管理處
(二十三)軍工配套處
(二十四)高新工程處(船舶產業處)
(二十五) 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㈢ 我想請問一下上海市委宣傳部與上海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的關系
上海市委宣傳部是來上海市委下設源的主抓黨的宣傳工作,並主管宣傳文化新聞電視部門。上海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是上海政府下設的職能部門,主管經濟與信息化工作。一個是從事黨務工作主抓上層建築。一個是政府部門,行使政府職能。二者是平級。
㈣ 上海經信委是干什麼的
全稱: 經濟和信息化工作委員會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促進回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和政答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帶動生產性服務業、現代製造業等高端產業的發展;負責工業、信息服務業和無線電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維護信息安全等
㈤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領導分工
書 記 周國雄: 主持中共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委員會全面工作;
分管幹部(人事)、幹部教育培訓、信訪穩定工作。
副書記、主任 李耀新: 主持市經濟信息化委全面工作。
副書記 張錫平: 分管黨委辦公室、老幹部、組織、統戰、工會及婦聯工作;
協管幹部、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副主任;國防科工辦主任 吳磊:負責市國防科工辦全面工作;分管產業投資、裝備、航空產業、央企服務工作;聯系老幹部、監察工作
紀工委書記、機關黨委書記 黃肇達: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建工作;分管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及共青團(青年)工作。
副主任 陳躍華: 分管人事教育、信息安全、信用管理、上海市徵信管理辦公室工作。
副主任 劉 健: 分管綜合規劃、信息化推進(智能卡管理)、生產性服務業、信息基礎設施管理工作。
副主任 傅新華: 分管中小企業發展協調工作。
副主任 邵志清: 分管都市產業、電子信息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工作。
副主任 周敏浩: 分管經濟運行、外經、重化產業、電力、結構調整推進工作。
黨委秘書長 陳更: 協管黨委辦公室、信訪穩定、幹部工作。
行政秘書長 戎之勤: 分管辦公室、研究室和政策法規和委內信息化工作。
總工程師 馬 靜: 分管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技術進步、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中心和新能源汽車辦工作;協管外經工作。
國防科工辦副主任 李明福:分管軍工配套和禁化武工作;負責國防保密安全、民口配套、民爆工作。
國防科工辦副主任 張華芳:分管高新工程(船舶產業)工作;負責航天、兵器和軍工電子科技工作。
巡視員 沈庭忠:協管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工作,負責反恐、應急和地方國防動員工作,協管消防、防汛工作。
副巡視員、工會主任 汪仲華: 協管調查研究、工會工作。
副巡視員 史文軍:協管綜合規劃、研究室工作。
㈥ 經信委是什麼單位
經信委全稱是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級政府的對應職能機構。
經信委機構職責:
1、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2、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6)上海市經信委擴展閱讀
經信委相關新聞:2018年11月9日下午,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黨委書記陸曉春一行到人民網上海頻道走訪調研並進行座談,人民日報社上海分社社長劉士安、人民網上海頻道總經理總編輯金煜純等出席了活動。
在座談會上,陸曉春同志指出,自2017年市經濟信息化工作黨委、市經濟信息化委與人民網簽訂合作協議以來,圍繞市經信系統抓實基層支部建設、打響上海製造品牌、慶祝改革開放四十周年、舉辦人工智慧大會、工博會、服務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人民網上海頻道推出了一系列有深度、有特色、個性化的宣傳報道,影響力很大。
㈦ 經信委和商務委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 經濟和信息技術委員會:經濟和信息技術委員會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省政版府中的對應機構。
2. 商務委員會權:商務委員會,是市政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目的不同
1.封信委員會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擬定和組織實施計劃的發展行業,通信、信息、促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促進軍民融合,為人民群眾研究和生產相結合的軍事武器裝備體系。
2.商務委員會:開展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港口服務的法律、法規、規則和指導方針,政策,和研究起草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港口服務當地法律,法規,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職責不同
1.經信委: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2.商務委:擬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口岸服務工作的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標准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網路-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網路-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㈧ 經信委 這個部門是做什麼的
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經信委,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級政府的對應職能機構。
二、機構職責: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8)上海市經信委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具體包括:
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
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
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通信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
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鹽業行政管理、國家醫葯儲備管理的工作,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的職責。
(二)將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三)將原信息產業部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其中軍工電子管理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有關郵政管理職責劃給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四)將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
㈨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介紹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的,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上海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內設機構24個,機關行政編制為300名。
㈩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本市產業發展規劃,擬訂產業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引導與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參與管理醫葯儲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等所需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軍工科研生產的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管理。
(四)負責提出本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按市政府批准許可權組織規劃重大工業、信息化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批;對信息化重大投資項目和市級建設財力信息化項目提出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綜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設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和信息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五)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本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准;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管理;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推進工業、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老工業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進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開發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負責工業開發區建設發展的綜合協調。
(八)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加強對中央在滬企業服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歸口管理和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九)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十)負責全社會煤炭、電力、石油日常運行的監控、協調;參與指導、管理、協調和推進能源綜合利用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應用。
(十二)負責本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
(十三)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承辦市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宣傳培訓、普及教育和信息化專業人才預測、規劃等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和推進智能卡產業的發展;組織、協調和指導重大智能卡應用項目實施和智能卡應用推廣;組織、協調和推進銀行卡產業的發展,推廣基於銀行卡的各類應用;推動無線射頻識別等技術產業化和應用推廣。
(十五)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指導信用服務行業,推動信用服務行業的培育和發展,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
(十六)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