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不要分紅,用房租金名義獲取回報可以嗎
簡單的語言來解來釋你的。
首先,自你必須明白什麼是基金分紅,說一個簡單的例子:
例子:你有一個基金的份額為1000,目前基金凈值的為1.56元,市值1560元,現在每個基金分紅0.2元;
1.如果選擇現金分紅,那麼你的基金凈值僅136元,市場價值為1360元,這是分紅後還值得1560元你的現金資金,給你200元,其餘資金加1360元現金分紅200元,股利的市場價值,市場價值和以前一樣,所以你沒有改變的現金股利多少錢,唯一的優點是分紅部分是不收取任何費用使用如果你需要錢,想贖回部分基金,其既不能贖回基金,也可消除贖回費,一般為0.5%;
2.如果你選擇了紅利再投資,這樣會給你200元轉換為基金份額,所以你還是沒有改變基金的市場價值,除了提醒你的紅利的一部分轉換為基金股價不收取申購費。
根據上面的描述,該基金不分紅或分多分點少,不能說明基金的好壞,還是要看基金的業績,也要看當前凈值基金,該基金設立主要看時間,結合總凈長度。
㈡ 為何很多老闆都喜歡成立投資公司,卻不以個人名義入股
成立投資公司,然後再以投資公司進行對外投資,而不是個人直接投資入股,主要有以下4點好處。
居民企業之間分配的股息紅利所得可以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而如果以個人名下投資入股,需要繳納20%的分紅稅,除此之外,企業之間的借款等沒有那麼多的限制,而股東如果以個人名義借款,年末未償還是需要視同分紅,繳納個稅的。
4.降低投資風險
舉個例子,張某出資10萬成立一家投資公司(有限公司),張某是大股東;再成立一家1000萬的有限合夥企業,投資公司當有限合夥企業的GP(普通合夥人),只需要1%的股權也可以100%控制有限合夥企業,其餘的股權可以激勵員工,引進人才;再成立一家主體公司,注冊資本1個億,用有限合夥企業當主體公司的大股東,這種架構,即使主體公司破產,投資公司也只需要承擔10萬元的有限責任。這種架構是目前很多大公司都在使用的股權架構,通過不同類型公司承擔的責任不同,將風險降低到最低。
㈢ 這家公司的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 最近的變化: 利用地下錢庄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例如,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㈣ 企業取得投資分紅如何納稅和避稅
一、企業稅後利潤給股東分紅需交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取得投資分紅,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稅後利潤分紅不繳企業所得稅。
常用的避稅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轉移定價法、成本計演算法、融資法和租賃法。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2008年以前,居民企業之間的稅後利潤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減免稅造成的稅率差,則要按稅率差補稅。
但在2008年以後,即使企業分配的稅後利潤是屬於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稅法的規定免稅,不需要按稅率差補稅。
二、在我國合理避稅的作用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這個定義的關鍵是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不違法的手段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盡量滿足稅法條文所規定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當然,避稅也不排除利用稅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來安排自己的經濟活動,以減少自己所承擔的納稅數額。
一般地說,避稅可以認為是納稅人採取利用某種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來安排自己的事務,以減少他本應承擔的納稅數額。雖然避稅行為可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避稅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詐性質。避稅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徵。稅務當局往往要根據避稅情況所顯示出來的稅法缺陷採取相應措施對現有稅法進行修改和糾正。所以,通過對避稅問題的研究可以進一步完善國家稅收制度,合理避稅,才能視合理避稅為企業的權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和保護。
在財會稅務實踐中,針對稅法中「非違法」內容,納稅人是可以合理運用的,這從稅法建設本身來看,是有利於推進稅制改革。因為,稅法中「允許」、「不允許」和「應該」、「不應該」的內容實際上使企業同時得到了「非不應該」、「非不允許」的內容。正是這些法律上的「非不應該」、「非不允許」內容構成企業合法及非違法避稅的依據和途徑。
在財會稅務實踐中,我們翻閱具體稅法細則才發現,無論國內還是國外,都有對稅法中「非不允許」、「非不應該」的成功利用。對每一個具體的納稅人來說,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稅並不斷進行實踐,這不僅直接可以給納稅人帶來的經濟利益和貨幣收入,使他們創造的商品價值和商業利潤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歸納稅人自己,而且還能夠幫助納稅人正確樹立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從而提高納稅人素質。
合理避稅不同於偷稅、逃稅,它不是對法律的違背和踐踏,而是以尊重稅法、遵守稅法為前提,以對法律和稅收的詳盡理解、分析和研究為基礎,是對現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發現和利用。同時,合理避稅有助於保證政府和執法部門及時發現稅制及稅法中所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稅收徵收管理的實踐來健全稅收制度,完善稅法,有助於實現經濟生活規范和社會生活規范化,有助於建立一個健全的法律社會,有利於我國在世貿組織這個大家庭中與國際社會接軌,有利於我國企業的健康發展。
避稅概念在外延上有寬、狹之別。國際上將避稅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接受避稅,另一類是不可接受避稅,二者的劃分是以是否違背法律意圖作為根據。
可接受避稅是指與法律意圖相一致的避稅即大概念下的避稅。
三、股東分紅所需要的條件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㈤ 經全體股東同意,公司部分股東以公司名義對外投資,投資收益單獨計算,並在實際出資股東范圍分紅,可否
如果股東同意,不管你是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協議類的,那是可以的。
希望能幫到你,如解決了你問題,請「設為滿意回答」支持一下,謝謝
㈥ 以公司名義投資給另一個公司得到的分紅,是否要交稅繳納哪些稅
這個國抄家好像有一些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2011年07月25日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一、業務概述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2008年1月1日以後,居民企業之間分配屬於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積未分配利潤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㈦ 一人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的股東分紅咋分的,如果繳納個稅之後,所得利潤的錢咱就可以隨意以個人名義支取么
差不多這個意思吧。公司利潤先彌補虧損。彌補完虧損後要留存10%當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已經達到注冊資本的50%的可以不用留存了)然後剩餘的部分可以分配給股東。要代扣股東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