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有股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國有股減持是利好;
國資委6日發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回行辦法》規定,答今後,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的,可由企業按內部決策程序自主決定;
超過5%或者雖然不超過5%但會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的,需報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實施。這樣既能使企業有較為充分的經營自 主權,適當增加市場中的股票供應量,又能防止出現國有股東集中、大規模拋售股份,進而影響證券市場穩定情況的發生。短線沒有太大影響。
⑵ 話,真這么好大股東為什麼要減持
大股東減持或者實際抄控制人減持,常常是因為資金周轉暫時遇到了困難,譬如急需上一個新項目,或者訂單大幅增加,也可能因為公司出現了一些危機,急需處理......即使是為了套現,也無可厚非,畢竟是在法律許可范圍內。
總之,大股東減持或者實際控制人減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要一概而論。
⑶ 為什麼說國有股的減持有助於優化股權結構,提高企業的股權治理效應
對我國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國有股減持,不僅有利於加快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和結構調整步伐,而且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有效監督,提高其資源配置效率也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如何從中國的實際出發,依據正確的公司治理和資本市場的內在規律,實現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調整和有效治理則是一個非常復雜和極具爭議的問題。通過國有股減持的政策,可以改變我國上市公司中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也就是可以減少非流通股的存在比例,實現股權結構的調整。但是國有股減持究竟要減持多少,減持後上市公司形成了一種怎樣的股權結構模式,新的股權結構是否是較現有的更有助於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由來已久,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鑒於英美公司在最近十多年間取得了比注重大股東監督的日本、德國更好的業績,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演變應該向歐美公司靠攏,股權盡量分散,今後對公司經理層的監督應該主要通過市場、法律來進行,即採用市場導向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另一種觀點將我國的市場成熟度、法律制度等與英美、德日等國進行比較以後認為,由於我國的市場成熟度比較低,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市場力量和法律法規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的情況下,股權結構應該模仿德國和日本公司,股權適度集中,注重大股東對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即採用大股東控制的治理模式。我國現在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先看一些例證: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有一些案例表明,股權分散並非都有好的結果,例如,廈門汽車分散化的股權結構,大股東之間的控制權之爭,給廈門汽車帶來的是管理層的不穩定,公司經理人聘任等常規性的程序,以及對公司發展極為有利的配股議案都不能通過,大股東之間不顧公司發展的拆台之舉,令人擔憂。同樣具有分散股權結構的民豐實業,也爭的不亦樂乎。如果說兩三年前,勝利股份、國際大廈大股東之間的控制權紛爭還是個案的話,那麼近期頻繁爆發的大股東控制權之爭,就不再是偶然現象了,這些紛爭大都存在一個共同點:即大股東在乎的是對公司的控制權,而忽略了公司的發展。在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中,還有陷入擔保圈官司纏身的ST興業、假帳大王PT鄭百文、銀廣廈等一大批問題公司。相對應的,股權集中度較高的的問題公司就更多了,這里就不再多說了。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無論是類似英美的分散的股權結構模式還是類似德日的較為集中的股權結構模式都有各自所適宜生存的「土壤」,它們並不符合中國的國情。並且在近些年中,這兩種模式也都逐漸顯露出了自身的一些弊端,開始出現了相互補充的趨同化傾向。因此,我們在貫徹國有股減持政策的同時應當不斷探索更有利於提高企業績效的新的股權結構模式。在英美、德日兩種股權模式趨同化的過程中出現了法人相對控股的股權結構模式,我個人的觀點認為該模式是適合我國企業目前狀況的,是應當得到提倡和推廣的。
⑷ 上市公司不差錢為什麼還要減持
上市公司減持股票的意圖不見得是補充公司的營運資金。
國營企業的減持可能是策略性的,往專往是上屬級做出的決定,在遠期規劃之下的減持,一般早早的公布,減持在公布後以年計實施。不讓市場感到意外,比較規范。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15年,市場很熱,監管層要降溫,不少國企減持,就比較匆忙,這是大局需要,呼應監管層的明示或暗示。
民營企業的減持就靈活的多,除了策略性的減持,還有投機因素,往往參與市場博弈。
當市場很熱,股價遠超價值,民營大股東主動減持,目的是套現,不排除市場冷的時候,再買回,鞏固自己的控制力。
請注意,減持的是股東,減持的資金也是股東的,不是上市公司的,要流到上市公司,需要股東配合,屬於借款性質,股東可借可不借,該減持資金,不屬於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無權做主。
但是,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且不注銷,將來減持這一部分,減持資金就歸上市公司,關於這種情況,是特殊時期的救市舉措,減持有嚴格的監管,原則上是上市公司回購注銷,不可減持。這種特殊情況,恐怕不是常態,公司差錢也不能隨意減持這一部分,要等監管部門號令。
⑸ 有一隻股票快要分紅了股東為什麼還要減持它呢
分紅對股東的實際利益沒有什麼大影響。只是多了些股本數 資金總額還是一樣的。主力內為了拉升股價出容貨 利用分紅的利好來炒作 而炒作完後會在高位將手中的籌碼派發給跟風散戶。等實質性利好見光後,股價會隨著主力的出貨動作而震盪下行。這樣的股票已經非常危險了。如果不小心 會短線走中線 中線跑長線 長線成貢獻了
⑹ 大股東為什麼減持
大股東減持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為他自己了解公司的運營現狀,當他認為公司的市值已經超過公司的實際價值的是偶就會選擇減持套現
⑺ 000750國海證券 為什麼股東要減持
減持,股市抄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叫減持。特指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東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股票賣出行為,並及時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資者不適用。
由於大小非持有的股份幾乎為零成本,而流通股的二級市場價格已炒到很高,一旦股市逆轉,大小非們便會不擇手段止盈。因此,國海證券減持就不奇怪了。
⑻ 現在股價這么低,為什麼股東還要減持呢
現在股價這么低,股東還要減持的原因可能是公司經營狀況不好或者投資回報率比較低或套現,股東想把錢投入到更賺錢的行業。
減持,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叫減持。特指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東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股票賣出行為,並及時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資者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股市或中國股市一般指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後的股市,有時包含香港聯交所的股市 。
⑼ 國有股境內減持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要這么做
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什麼要改革
-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
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早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塊「心病」。市場各方逐漸認識到,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而且,隨著新股發行上市不斷積累,其不利影響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權分置形成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試舉一例,可以對「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價格增發2000萬股股票,由於是溢價發行,增發後每股凈資產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說,通過增發,該公司大股東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資產增值超過30%。其後該公司股價一直下跌,大股東卻毫發無損。可見,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著「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觀上導致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
股權分置也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機制。股權分置格局下,股票定價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還包括2/3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預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等。另外,股權分置使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估值,形不成對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增強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也頗受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