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此次事業編制改革,參公管理的縣供銷社聯合社的走向是什麼啊企業還是公務員隊伍呢請高人指點!謝謝了
據說: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是合作經濟組織,暫時不參加這次分類,對於改企分為第三類,我覺得根本不可能,因為供銷社是參公事業單位
② 供銷社改革發展成果的感想
我是供銷社的子弟 我姥爺姥姥 爸爸媽媽 都是供銷社的 我最近很關注供銷社發展進展
一成果 目前我們還沒有真真實實 接觸到感覺到 。
二展望 我特別希望供銷事業能重新振興 現在假貨太多如果是供銷社出貨的話它要是假了或過期了有處投訴 不會像現在似的 商場推廠家 廠家售後~~
供銷社是離百姓最近的公僕為什麼不納入公務員?
三 四 我很小的時候供銷社就已經賣了 資不抵債 我現在只希望它能復興 重鎮輝煌
借您的話題 我插入我的一個呼籲 我在貓撲放了好幾天了每人看~你們好 阿姨叔叔 我們一家三代都是供銷社系統的人員 我代表我們全家想問問你們 我們邯鄲廣平縣的供銷社什麼時候能有眉頭? 這是我爺輩和父輩的奮斗青春的地方 我很想讓它重新復興起來
為什麼我們現在變成這樣了? 為什麼把供銷社所有的土地和貨物都賣了以後還不夠還銀行的貸款? 為什麼?
為什麼我爺輩和父輩他們為供銷社奮鬥了青春為什麼最後退休還要自己補交養老保險金?
為什麼我爸爸媽媽他們也是和我同學的父母一樣上班工作 為什麼我的父母退休沒有保障? 為什麼退休還要自己補交養老保險金? 為什麼他們付出了青春沒有得到回報? 為什麼? 為什麼我們供銷社子女就好像比人第一等? 為什麼 我們子女就享受不到一點待遇?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的媽媽她現在四十八到了退休時間沒有單位退休?
我看了 總社網上的視頻 我很興奮 我和我媽媽一起看的 她看到李成玉大爺講話時熱淚盈眶 她很興奮 她20歲就參加供銷社的工作 她的青春全部奉獻到了國家 為什麼國家最後不給與她工作的肯定? 現在春天到了 我相信供銷社是國家的毛細血管 是離老百姓最近的國家工作人員。
我是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 廣平鎮供銷社的子女 。
③ 機構改革供銷社是否改為公務員
不可能,供銷社是盈利性質的企業,不可能成為公務員的。
④ 關於供銷社改制,個人買下房屋後的拆遷賠償問題
一定會的 不管什麼條件拆遷 國家都會給予一定的補償........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的主管部門或者是了解拆遷辦公室的條文規定....祝福你好運!
⑤ 我是宜賓市供銷社職工,2004年改制後供銷社下屬企業資產仍存在,現供銷社說是社有資產,職工有權處置嗎
沒有相應的權利。
⑥ 供銷社改革中紀檢監察工作怎麼開展
一、加強廉政教育,築牢拒腐防變防線
廉政教育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職能之一,是懲防腐敗體系中基礎性、常規性工作,是從思想上預防腐敗的根本舉措。將廉政教育列入供銷合作社行政和黨建工作計劃,結合實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通過系列教育,使廉潔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一是利用中心學習組定期進行廉政教育。形式上以播放廉政中國教育影視片為主,輔於政策文件學習或解讀。二是利用領導幹部講黨課、上廉政課進行廉政教育。請縣有關部門領導專家或反腐倡廉宣講團成員為系統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反腐倡廉專題教育。三是利用供銷網站廉政建設欄目進行廉政教育。廣泛宣傳系統廉政建設工作動態、勤廉典型先進事跡,增加違法違紀警示案例、廉政公益廣告等內容。四是組織機關工作人員積極參與上級組織的各種廉政書畫、知識競賽等活動。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營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形成以教育使人不想腐敗的氛圍。
二、優化懲防體系,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反腐倡廉重在建設,建設的重點是構築懲防腐敗體系。要以學習、落實第二個五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為契機,在調研總結第一個五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結合供銷合作社實際,把上級總體部署細化為有供銷合作社部門特色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一是簽訂廉政責任書。制定《2014年縣供銷合作社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分解意見》,與縣社機關各科室、各供銷企業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規范工作行為,明確廉政責任,落實「一崗雙責」。二是完善內控機制。按照「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的要求,結合新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全員崗位責任制。重新梳理崗位職責,查找崗位廉政風險,優化崗位運行流程,制定崗位風險防範措施。把懲防體系建設融入到崗位責任和具體業務中,增強預防腐敗的主動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中實現黨的紀律監督組織和預防腐敗機構全覆蓋。在縣直非公企業中,重點助推新合農特集團公司達到「五個有」標准,即:有機構牌子、有工作場所、有規章制度、有資料台賬、有經費保障。四是要完善各項制度。以制度重新梳理為基礎,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重點,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不斷增強懲防體系建設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使人不能腐敗的氛圍。
三、履行督查職責,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監督檢查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對策、推動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的重要環節,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能,是保障系統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縣政府賦予供銷合作社的重點工作、年度和階段性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二是加強對各類項目資金申報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新網工程」、農產品產銷對接等財政發展引導資金使用情況實施全程監督,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強產銷對接、農貿市場改建等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從嚴治理規避招標、隨意增加工程量、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等行為。四是加強對社有資產使用管理的監督。五是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准則》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縣社《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關於黨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內容、程序對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執行《廉政准則》和實行黨務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落實黨風廉政責任監督檢查常態化來推進黨務、社務公開透明。形成以監督使人不敢腐敗的氛圍。
四、改善作風行風,營造文明誠信行業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農民,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要順應三農的需求,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營造文明誠信供銷行業,是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的一項重點工程。一是引導系統企業對照文明服務示範單位標准,公開向服務對象作出文明誠信經營服務承諾,進一步規範文明誠信經營行為,提升文明誠信服務質量。二是以「農村放心店」建設為抓手,指導各行業協會根據農時季節開展各種便農、惠農、利農服務活動,讓服務對象感受到供銷行業優質、便捷服務。三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制定和修訂縣社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和為農服務工作公開承諾。四是配合縣紀委督查組對機關作風和供銷行業經營服務狀況進行明查暗訪,廣泛徵求社會各屆對供銷行業的意見和建議,樹立文明誠信行業典型,促進系統企業爭創各級文明服務示範單位。爭取機關作風和系統行風形象有改善,城鄉居民農民對供銷合作社的知曉度和滿意度大幅度提高。
五、推進「三項建設」活動,加強紀檢組織建設
以「為民、務實、清廉」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主題,深入推進紀檢監察系統「三項建設」活動,促進讀書思廉、警示促廉、執紀清廉,不斷深化「傾心為黨執紀、傾情為民服務」的執紀理念;認真開展「紀委書記下基層」活動,積極參加縣紀委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能培訓,加強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學習,提高執紀執法、案件查辦、信訪處置能力和水平,主動融入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⑦ 從1995年至今中央國務院出台的專門支持供銷社改革發展的文件有哪些
供銷合作社的性質,包括合作社的性質和供銷合作社的性質;供銷合作社的地位,供銷合作社一直處在政府、市場和農民之間,其地位是「亦官、亦商、亦民」;供銷合作社的職能,包括行使政府授權的某些職能,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作為黨和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教育培訓職能等;供銷合作社的任務,圍繞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綜合服務,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解決農民買難賣難問題,不斷滿足農民生產生活中多方面的實際需要,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提高,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真正成為加強黨和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加快現代經營網路建設,充分發揮在農村流通領域的優勢,聯結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物資交流,擴大對外開放,發展聯合與合作等;供銷合作社的作用,供銷合作社是黨和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系的橋梁和紐帶,供銷合作社是政府服務「三農」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供銷合作社是政府幫助農民實現自身利益的特殊載體,供銷合作社是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力量,供銷合作社是聯結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的中堅力量等。
一、供銷合作社的性質
供銷合作社是合作社的一種類型,是當前世界上較為流行的一種合作組織。
合作社是指根據合作原則建立的以優化社員(單位或個人)經濟利益為目的的非盈利企業形式。
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第31屆代表大會,對合作社做出了如下原則型定義:合作社是人們自願聯合、通過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業,來滿足社員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組織。
為了准確理解這個定義,國際合作社聯盟還對此做了詳細說明:
1、合作社是自治組織,它盡可能地獨立於政府和私營企業。
2、合作社是「人的聯合」,世界上許多基層合作社只允許單個「自然人」加入,但聯合社允許「法人」加入,包括公司。通常聯合社的社員就是其他合作社。
3、人的聯合是「自願的」,在合作社的目標和資源內,社員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4、「滿足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需求」,這一規定強調了合作社是由其社員組織起來,並著眼於社員,社員的需要是合作社存在的主要目的。
5、合作社是一個「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業」,合作社所有權是在民主的基礎上歸全體社員。
該章程在解釋合作社原則時指出:參加合作社應自覺自願;合作社是民主性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合作社的盈餘應歸全體成員所有,扣除發展基金後,按社員的業務交往量比例大小分配;加強合作教育,積極發展地區、國家之間的聯系與合作。
合作社作為一個群眾經濟組織,有自己特有的組織原則和章程。加入合作社的全體成員,必須遵守這些原則和按章程辦事,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享受應有的權利。合作社還有明確的辦社宗旨和目的,否則就不成其為合作社。
綜上所述,合作社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產或經營企業,即共有性(合作性)的經濟組織,又是群眾性(自治性)的社團組織。它的特點是:自願聯合、共同所有、民主控制和滿足自身需求。
什麼是社會團體?《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98]第250號)界定:「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合作社自願聯合、滿足社員共同意願、按照章程活動和非營利性自治組織等特點,都符合社會團體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界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這里取其中合作社的定義為:「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它體現的也是經濟組織與社團組織的統一體。其中,「互助性經濟組織」即是「非營利性經濟組織」。
合作社有許多類型,如生產合作社、流通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服務合作社等。
傳統意義上的供銷合作社屬於流通合作社的一種。供銷合作社是指購進各種生產資料出售給社員,同時銷售社員的產品,以滿足其生產上各種需要的合作社,是當前世界上較為流行的一種合作組織。供銷合作社經營方式有兩種,一是專營供給業務,二是兼營農產品運銷或者日用工業品銷售等業務。
改革開放新時期的供銷合作社,已不僅僅是流通合作社的性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中發[1995]5號文件,簡稱「中央5號文件」)授權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總社「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種活動」。《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文件,簡稱國務院40號文件)肯定:「經過多年改革發展,供銷合作社正在從傳統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業態轉變,從單純購銷業務向綜合經營服務轉變,從單一供銷合作向多領域全面合作轉變,成為經營性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益性服務作用不斷體現的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
中國供銷合作社是以農民社員為主體的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經濟組織。這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2005年1月30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會第二次修訂)對供銷合作社性質的界定。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關於供銷合作社性質的界定,依據的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中發[1995]5號文件)。
中央5號文件明確:「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標,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要實現這個目標,最重要的是做到三個堅持:必須堅持供銷合作社集體所有制性質。必須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綜合服務的辦社宗旨。必須堅持自願、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則。」供銷合作社內部應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但「無論實行哪一種經營責任制,都不得改變它的集體所有制性質。」「各級供銷合作社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照章納稅、由社員民主管理的群眾性經濟組織,具有獨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獨立進行經濟、社會活動的自主權。」「供銷合作社的經營機制必須建立在對社員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利益聯結,聯合興農。」「按照自願的原則,爭取更加廣泛的農民群眾入社,充分體現它的群眾性」,「使供銷合作社真正體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性質。」「按照民主的原則,理順供銷合作社的內部管理體制。」「領導成員實行民主選舉,職工實行招聘合同制,重大決策實行民主協商,經營管理實行民主監督,充分體現民主性。」「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農民在供銷合作社活動中的應有權力。」
從上述表述中,可以明確看出,中央5號文件規定了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的、「集體所有制性質」的、「群眾性」的、「民主性」的、「合作制」的「經濟組織」,是經濟組織和社團組織的有機統一。
二、供銷合作社的地位
從建國以來供銷合作社的發展過程看,供銷合作社一直處在政府、市場和農民之間,其地位是「亦官、亦商、亦民」。
說供銷合作社是「官」,依據十分充分。
供銷合作社成立之初,就是「官辦」的合作社。它以國有經濟為主體、集體經濟為補充,私有經濟參與其中占很小的份額。在計劃經濟時期,供銷合作社基本上就是國營企業。供銷合作社的各級聯合社,是政府的組成部門,和商業局分分合合,有時叫第二商業局。各級聯合社所轄企業,幾乎都是國有企業,是城鄉日用品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的主渠道。供銷合作社的幹部,當時都是「國家幹部」。
改革開放以後,中央5號文件規定:「按照政社分開的原則,各級供銷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機構序列。根據實際需要,可以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行使政府授權的某些職能,列席政府的有關會議。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對其進行指導、協調、扶持、監督。」《國務院關於解決當前供銷合作社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國發[1999]5號文件,簡稱國務院5號文件)指出:「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省、市(地)級聯社應大力精簡機構,減員消腫,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再向所辦企業提取管理費。」國務院40號文件明確:「各級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可以由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任務和職能委託或賦予供銷合作社。縣及縣以上聯合社在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聯合社機關,由地方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管理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0〕26號文件)強調:「縣及縣以上聯合社機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含離退休人員)。對尚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縣級聯合社機關,各級財政、人事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從上述文件規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退出政府行政機構序列的各級供銷合作社,依然可以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行使政府授權的某些職能,並且,縣及縣以上聯合社機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依然是名副其實的「官員」。
說供銷合作社是「商」,從來毋庸置疑。
從計劃經濟時期到改革開放的今天,供銷合作社一直沒離開商貿流通領域。
在計劃經濟時期,供銷合作社主營棉麻、土產雜品、日用百貨、肉蛋禽水產品、果品茶葉、農業生產資料、廢舊物資回收等,兼營農副產品,商業網點遍布城鄉,經營品種多、范圍廣,是城鄉日用品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的主渠道。
改革開放以後,供銷合作社經歷了由高潮至低谷、再振興發展的曲折過程,但始終沒有脫離商貿流通領域。
如今,國務院賦予供銷合作社新網工程建設的重任,即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包括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加快發展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加快發展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加快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整體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建設,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物資交流、保障市場供給,努力成為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這些工作任務都是商貿流通領域的。
說供銷合作社是「民」,歷史沿革至今。
「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兩個5號文件明確的。從五十年代成立供銷合作社,即有農民入股入社。如今,供銷合作社引領農民興辦了各種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發展了農民經紀人隊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帶領千家萬戶農民走向市場」,「解決農民買難賣難問題」,「密切與農民社員的經濟聯系,逐步結成利益共同體」,「對社員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根據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急農民所急,想農民所想,辦農民所需」,「不斷滿足農民生產生活中多方面的實際需要」,「使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
從上述可以看出,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說它是「民」,無可置疑。
⑧ 事業單位改革後,縣區供銷社怎麼劃分,會劃分到企業嗎
您好!
這個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各省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定。不過,方向是版向企業轉變權為主了。現在部分縣區供銷社為參公事業單位,部分是純事業單位,部分已經被改成企業;現在是參公事業單位的,改成企業可能性不大,是純事業單位的可能性大些。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⑨ 供銷社改制我們這些租用供銷社房子的商戶怎麼辦
根據買賣抄不破租賃協議,租賃用戶有權在房屋交易之後繼續租賃房屋直至租期到期。租賃到期之後,需要與新房東重新談判並簽署租賃協議。
如果新房東拒絕履行租賃協議,租戶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協議或要求賠償。
供銷社改制一般是從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公司制企業,在這個過程中,供銷社的控股方並沒有發生變化,僅僅是其自身性質發生變化。這種情況下,房屋租賃協議的主體由改制之後的公司繼承,租賃協議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