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棕櫚股份第一季度盈利

棕櫚股份第一季度盈利

發布時間:2021-02-03 22:36:08

⑴ 你家公司第一季度營收為20萬元,第二季度營收時第一季度的4/5,第三季度行收拾

盈利82萬.50-20+52=82(萬)

上海證券交易股票連續兩年虧損,但是第三年第一季度盈利,還需要帶st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連續兩年虧損,但是第三年第一季度盈利需要帶。是連續虧損兩年要帶風險警示(ST),有一年盈利就可以摘帽。
情況不一樣,滿足摘帽條件的ST 股票,在年度報告公布後,經董事會申請和交易所批准,即可「摘帽」。由於審核事項較多且程序復雜,從公布年報(一般也同時申請摘帽)到實施摘帽,時間間隔不等,從最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最快的當天申請,當天獲批。
一.ST公司要摘帽,除了扭虧外還要滿足三個條件:
1、主營業務正常運營;
2、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3、每股凈資產高於股票面值。
二.按照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ST類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須全部符合如下條件:
1、並非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進行的追溯調整)。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新規定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
3、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沒有重大會計差錯和虛假陳述,未在證監會責令整改期限內;
6、沒有重大事件導致公司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的情況、主要銀行賬號未被凍結、沒有被解散或破產等交易所認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⑶ 企業以前年度一直虧損,本年度第一季度盈利,需要交所得稅嗎

需要,本季度和以前年度沒關系,有利潤就要預交。以前的虧損要在年度所得稅清算匯繳時再彌補。但是必須先到稅務局報備後才能在稅前彌補,沒經過報備彌補了是不行的。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非居民企業為20%。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3)棕櫚股份第一季度盈利擴展閱讀: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財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通知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以下簡稱《通知》)等規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網路-企業所得稅

⑷ 第二季度財報發布,阿里巴巴相比第一季度有盈利嗎

相比第一季度,阿里在第二季度中的盈利超過了預期,實現了正增長。盡管因為疫情的影響導致經濟有所衰減,但是阿里集團一直保持了增長的良好勢頭,不僅在各方面超過了之前的預期,在營收方面也保持了30%以上的同比增長,我們可以具體看一看他的財務報表中的中心數據。

支付寶與餓了么的聯動也為餓了么帶去了大量的用戶,數據顯示,在第二季度通過支付寶成為餓了么的用戶比例大概在45%左右,在餓了么,上面注冊的商戶也同比超過了30%,這些增長的勢頭也表明餓了么現在的第二季度正在轉虧為盈,反映了餓了么外賣平台配送效率高,配送網路強等特點。

阿里集團下的螞蟻也真的很賺錢;阿里雲也在持續增長;阿里旗下的各個產品用戶數量都有顯著變化,總的來說阿里集團的整體增長其實已經恢復到了以前水平。而這份報表的出現也給市場和同行也打了一劑強心針,側面證明其實市場還是不錯的,而由於阿里旗下產品眾多,也能夠互相帶動發展,推進本土企業的成長與聯動多元化,所以在第二季度盈利超過預期也是有據可依的。

⑸ 第一季度盈利已預交所得稅,第二季度虧損但是總還是盈利的,那麼第二季度所得稅計提分錄該怎麼做

第二季度末會計上是不需要繳企業所得稅了,那麼就不用作計提分錄,等年終匯算清繳的時候,再多沖少提的分錄。

⑹ 第一季度營業額101萬每月盈利比例為x第二月盈利

∵一月份的營業額為100萬元,平均每月增長率為x,
∴二月份的營業內額為容100×(1+x),
∴三月份的營業額為100×(1+x)×(1+x)=100×(1+x) 2
∴可列方程為100+100×(1+x)+100×(1+x) 2 =800,
故答案為100+100×(1+x)+100×(1+x) 2 =800.

⑺ 2019年虧損幾萬元,2020年第一季度盈利100萬元,請問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怎麼計

你可以把2019年的虧損。並入2020第一季度。然後100萬的利潤再減去2019年。虧損的幾萬元。剩下的利潤。就是90多萬元。再用90多萬元利潤。申報企業所得稅。

⑻ 棕櫚股票今年能贏利嗎

從形態看,有底部特抄征,該位置相對較低,但是形態很多時候是人為行程的,不能作為絕對的參考依據。

更重要的因素是該股破凈,由於主營業務受阻,負債太高,基本面已經走差。目前市場投機氛圍越來越弱,資金偏重於價值股,那麼該股要持續關注公司戰略調整,是否及時改善現狀,否則盡早離場。

⑼ 第一季度盈利,第二季度盈利怎麼計算企業所得稅啊

1、計算第二季度企業所得稅是按1-6月份累計數來計算的,即按6月份的利潤表中的累計數據來計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及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年度匯算清繳申報適用本表。
二、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為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屬期月(季)度最後一日。
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季)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月(季)度的最後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15位)。
3.「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記載的納稅人全稱。
三、各列次的填報
1.第一部分,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填報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的數據;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的累計數額。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計算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填報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的數據;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的累計數額。
3.第三部分,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的數額;「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的累計數額。
四、各行次的填報
1.第1行至第26行,納稅人根據其預繳申報方式分別填報。
實行「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行至第17行。實行「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19行至第24行。實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6行。
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匯總納稅企業)填報。其中: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在填報第1行至第26行基礎上,填報第28行至第31行。匯總納稅企業二級分支機構只填報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五、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一)按實際利潤額預繳
1.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納稅人營業收入數額,不參與計算。
2.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納稅人營業成本數額,不參與計算。
3.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利潤總額。本行數據與利潤表列示的利潤總額一致。
4.第5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從事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的納稅人,填報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特定業務的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稅收入和稅基減免應納稅所得額」:填報屬於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金額。本行通過《不征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附表1)填報。
6.第7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調減額」:填報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5號)等相關規定,固定資產稅收上採取加速折舊,會計上未加速折舊的納稅調整情況。本行通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附表2)填報。
7.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8.第9行「實際利潤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 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9.第10行「稅率(25%)」:填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率25%。
10.第11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第11行≠9行×10行。
11.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本行通過《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附表3)填報。
12.第13行「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本年度此前月份、季度累計已經預繳的企業所得稅額,「本期金額」列不填寫。
13.第14行「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已經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填入此行。
14.第15行「應補(退)所得稅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15行「累計金額」列=11行-12行-13行-14行,且15行≤0時,填0;「本期金額」列不填。
15.第16行「減: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填報以前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未辦理退稅,在本納稅年度抵繳的所得稅額。
16.第17行「本月(季)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第17行「累計金額」列=15行-16行,且第17行≤0時,填0,「本期金額」列不填。
(二)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
1.第19行「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填報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本期金額」列不填。
2.第20行「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
(1)按月度預繳的納稅人:第20行=第19行×1/12。
(2)按季度預繳的納稅人:第20行=第19行×1/4。
3.第21行「稅率(25%)」:填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25%稅率。
4.第22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本表相關行次計算填報。22行=20行×21行。
5.第23行「減:減免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本行通過《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附表3)填報。
6.第24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第24行=第22-23行。
(三)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
第26行「本月(季)確定預繳所得稅額」:填報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確定的本月(季)度應繳納所得稅額。
(四)匯總納稅企業總分機構有關項目的填報
1.第28行「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總機構應當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填報,並按不同預繳方式分別計算:
(1)「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15行×總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4行×總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3)「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6行×總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上述計算公式中「總機構分攤預繳比例」:跨地區經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填報25%;省內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按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填報。
2.第29行「財政集中分配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財政集中分配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填報,並按不同預繳方式分別計算:
(1)「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15行×財政集中分配預繳比例。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4行×財政集中分配預繳比例。
(3)「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6行×財政集中分配預繳比例。
跨地區經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匯總納稅企業,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的預繳比例填報25%;省內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財政集中分配的預繳比例按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填報。
3.第30行「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分支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填報,並按不同預繳方式分別計算:
(1)「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15行×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4行×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3)「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第26行×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
上述計算公式中「分支機構應分攤預繳比例」:跨地區經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填報50%;省內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按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執行填報。
分支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額」填寫本行。
4.第31行「其中:總機構獨立生產經營部門應分攤所得稅額」:填報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設立的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按規定視同二級分支機構的部門,所應分攤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5.第32行「分配比例」: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填報依據《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確定的該分支機構的分配比例。
6.第33行「分配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按分配比例計算應預繳或匯算清繳的所得稅額。第33行=30行×32行。
六、「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填報
1.納稅人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本年預繳時,選擇「是」,預繳累計會計利潤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選擇「否」。
2.本年度新辦企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數」符合規定條件,選擇「是」,預繳累計會計利潤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選擇「否」。
3.上年度「資產總額」和「從業人數」符合規定條件,應納稅所得額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預計本年度會計利潤符合小微企業條件,選擇「是」,預繳累計會計利潤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選擇「否」。
4.納稅人第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鑒於上一年度匯算清繳尚未結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預繳情況選擇「是」或「否」。
本欄次為必填項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選擇「否」。
七、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2.第11行=9行×10行。當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第11行≠9行×10行。
3.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時,填0。
4.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時,填0。
5.第20行「本期金額」=19行「累計金額」×1/4或1/12。
6.第22行=20行×21行。
7.第24行=22行-23行。
8.第28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規定比例。
9.第29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規定比例。
(二)表間關系
1.第6行=《不征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附表1)第1行。
2.第7行「本期金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附表2)第13行11列;第7行「累計金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附表2)第13行16列。
3.第12行、第23行=《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附表3)第1行。
4.第30行=《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額」。
5.第32、33行=《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中與填表納稅人對應行次中的「分配比例」、「分配所得稅額」列。

⑽ 關於股票第一季度業績披露的疑問,謝謝

沒有違反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並沒有關於季度業績披露的相關規定。深版圳證券交易權所2006年曾有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號----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第四條規定以下情況需要進行業績預告:預計公司本報告期或未來報告期(預計時點距報告期末不應超過12個月)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這一規定顯然比較容易規避,而且,維力醫療是滬市的股票,並不受深市這一規定的約束。

閱讀全文

與棕櫚股份第一季度盈利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益盟操盤手分時圖資金線指標公式 瀏覽:556
謝克對人民幣匯率多少 瀏覽:354
看看貨幣基金 瀏覽:424
安泰豐貴金屬投資公司58同城 瀏覽:162
股票價格還有負的嗎 瀏覽:825
丹麥對人民幣匯率計算器 瀏覽:867
中國農業銀行外匯轉帳 瀏覽:214
今天美元對人民幣中間匯率是多少錢 瀏覽:50
南京商廈古今內衣價格多少錢 瀏覽:1000
黑角現貨交易 瀏覽:730
樂投天下投資 瀏覽:638
社保基金怎麼進了鹽湖股份 瀏覽:567
560002基金發行價 瀏覽:241
貴金屬深加工流程 瀏覽:395
債券價格表 瀏覽:309
炒外匯圖片 瀏覽:222
德州線下貸款 瀏覽:725
後市融資 瀏覽:735
一塊錢人民幣等於多少比索 瀏覽:362
歐元匯率人民幣最高多少 瀏覽: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