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國企改革政策上有什麼動態
我在中大咨詢官網的一篇文章中看到相關解讀。1月20日,國資委印發《關於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督促中央企業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建立「嚴格管控、規范操作、風險可控」的金融衍生業務監管體系。
《通知》包括六個部分內容,覆蓋事前、事中和事後的關鍵環節。較原有制度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落實各主體管控責任
進一步明確集團董事會、集團管理層及集團職能部門、操作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三級管理體系,嚴格業務管控。
2、強化套期保值原則
在堅持交易品種與主業相關、交易時間、規模、方向與實貨匹配等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套期保值的實質和原則,即以降低實貨風險敞口為目的,禁止投機交易;通過增加總量和時點規模雙管控,嚴防超規模交易;通過要求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和業務效果綜合評判機制,防止片面追求金融衍生業務單邊盈利導致投機行為。
3、實施分類管控
針對貨幣類、商品類衍生業務的不同特點和風險程度,在業務規模、崗位設置、信息系統等方面區別對待,即體現從嚴監管,又貼合企業實際。
4、細化風險管控要求
在監控手段上,增加有關建立信息系統的要求,實現在線監測,固化制度規定;在風險預警上,提出採用定量及定性方法及時識別各類風險的要求;在應急處理上,明確處理要求,妥善做好應對。
5、嚴控操作關鍵節點
堅持前中後台分離原則,嚴格合規管理;強調授權審批要求,嚴防越權違規操作;增加保證金管控要求,規范資金使用,防範資金風險;建立風險管理日報告、部門月核對、管理層季溝通機制,加強業務動態管理。
6、強化監督檢查
對審計監督的原則性要求進行細化,明確集團歸口管理部門和內審部門的監督檢查責任和側重點,嚴防違規事項,確保制度落實。
此外,通知指出,開展金融衍生業務要嚴守套期保值原則,以降低實貨風險敞口為目的,與企業資金實力、交易處理能力相適應,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投機交易。
❷ 2019年機構改革單位定編:有36名行政編制,4名統籌編制 ,請問統籌編制是什麼意思
第一次聽說抄統籌編制。機構改革期間襲,有些單位核定編制後,人員超出編制數量,可暫時超標保留,但人員只出不進,直至達到編制要求,你說的應該是這個情況,即有4人超編暫保留,當單位有4人退出後,編制部門要收回4個編。
❸ 地質行業馬上要改制了,事業編制還有用嗎
現在這種事情還是比較常見的。陝西省地礦系統的改革在全國是比較早的。閑回在的政策就是原事業編制的人答員保留事業編制,或者自願轉為企業身份。但是一朝皇帝一朝臣,還真是沒有一個定論。不過我覺得事業編制慢慢的對於地質行業這樣一個國家繼續甩開的「包袱」,其事業單位編制的保留會成為一個幌子,沒有多大的價值。和政府機關還是區別很大。不過今後發展的趨勢,可能你也會對這種徒有虛名將來還不知道什麼樣子的事業編制不感冒的。若果你是技術人員你大可不必擔心這個,將來的情形是:技術人員流動加大,人往高處走,各個地質隊進行改組,可能會走上兼並或者合並的道路,畢竟國家一甩開,地質隊為了生存,走聯合的道路是必須的。 還有就是溫總理要退休了,地質行業何去何從 還是未知數--------- 我也是地質隊的,兄弟珍重----------希望對你有用。 4
❹ 中國地礦行政管理的改革
行政改革是當代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許多國家都把行政改革作為提高政府效率、推動經濟發展和增強國力的有力杠桿。在我國,行政(含地礦行政)改革還包含另一層必要性和緊迫性,那就是行政和行政體制改革,必須跟上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形勢,適應其要求。
(一)地礦行政管理改革的涵義和目標
1.地礦行政管理改革的涵義
地礦行政管理改革是指政府為了提高地礦行政管理效率和效能,使之適應和促進地礦工作的發展,有意識地改革舊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方式,建立新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方式的行為。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地礦行政管理改革,僅指地礦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的改革;廣義的地礦行政管理改革,泛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為追求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行政管理方式和方法、行政管理職能、公務員制度、中央與地方職權劃分、行政辦公手段以及重大行政管理原則等方面的改革。我們在本節討論的地礦行政管理改革,是廣義的改革,但重點放在狹義的改革上。
2.地礦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標
中共十五屆二中全會公報對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是這樣概括的:「通過改革,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國家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行政管理體制。」這也是地礦行政管理改革必須達到的目標。這一目標達到的情況,可以從3個方面來檢驗:
(1)地礦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能提高情況;
(2)地礦行政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增強情況;
(3)地礦行政公務員素質的提高情況。
(二)地礦行政管理改革的指導原則
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借鑒國外地礦行政管理的經驗,結合我國地礦行政管理的實際,我國地礦行政管理改革應遵循如下指導原則:
1.適應性原則
行政管理體制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上層建築的范疇。上層建築必須與經濟基礎相適應。黨的十四大已明確規定了我國經濟基礎變革的方向: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當前,我國的地礦經濟基礎也正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因此,地礦行政管理體制也應該適應地礦經濟基礎變革的要求而進行相應的改革。
2.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原則
政企不分和政事不分是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地礦行政管理形成的兩大弊病,消除這兩大弊病,實行政企分開和政事分開,既是地礦行政管理改革應遵循的原則,又是它必須完成的改革任務。
3.完整統一原則
完整統一原則,是建立或改革行政組織機構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其含義是指在一個國家和國家的一個地區,只能有一個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這個政府的組織機構可以分層級、分部門,但它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其中的任何局部都是有機整體的組成部分,各自發揮不同的功能,相輔相成。這一原則又通過如下3個統一體現出來:
第一,職能目標統一。各個行政組織機構的職能目標都是政府職能總目標的分目標,分目標要服從總目標。要實行目標歸類,同類行政目標要歸同一個行政組織來管理,不能「一事兩辦」或「一事三出」。各個行政組織機構都發揮各自的功能,都為實現國家的總任務和政府的職能總目標服務。
第二,機構設置完整統一。首先,政府職能機構的設置要完整配套,功能要完備齊全,凡是地礦行政管理主管部門職能范圍內的事務,都要有相應的機構來管理。其次,各地礦行政組織之間,要明確隸屬、制約關系及上下級關系,形成一個統一完整的權力體系。
第三,領導指揮統一。其含義是指整個地礦行政管理要形成一個由首長統一領導和指揮的垂直系統,對任何一個層級的任何一個行政機構,都不能實行多頭領導。需要各部門協調配合的管理活動,也要形成一個領導指揮核心,要避免出現「政出多門」,多頭指揮的現象。
4.依法行政原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制經濟。為此,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把加強法制建設列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一項跨世紀的任務。他說:「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黨和國家事業順利發展的必然要求。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地礦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的一部分,地礦法律法規體系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因此,進一步健全、完善地礦法律法規體系,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同樣是地礦事業順利發展的必然要求。
5.精簡高效原則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把精簡、統一、效能確定為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應遵循的原則,並提出如下具體要求:「把綜合經濟部門改組為宏觀調控部門,調整和減少專業經濟部門,加強執法監管部門,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實現國家機構組織、職能、編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嚴格控制機構膨脹,堅決裁減冗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完善公務員制度,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國家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地礦行政管理機構改革也必須遵循這些原則和滿足這些要求。
(三)地礦行政管理改革的內容
我國的地礦行政管理改革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為依據,緊緊圍繞改革的目標和任務進行。在現階段,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如下方面:
1.繼續進行地礦法制建設
進一步健全、完善地礦法律法規體系,提高全民的地礦法律意識,加強地礦法制觀念,尚有許多工作要做。在本章第一節之「二」已列舉了這方面要做的大量工作。在執法和司法建設方面:首先,要根據完整統一原則改革現行的地礦行政管理組織機構體系,為執法統一和行政司法統一奠定組織保證;其次,要堅決清除執法及司法障礙,並逐步消除產生這些障礙的根源;第三,加強執法和司法力度,提高其效率和效能。
2.調整地礦行政管理部門職能結構
合理確定和配置地礦行政管理部門職能,是地礦行政管理改革的首要問題。為此,首先要研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監管好地質礦產勘查、開發活動和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活動,國務院賦予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的各項職能是否齊全完備;其次,要審查各項職能是否落實、到位,如果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則需要找出原因和提出解決的辦法;第三,要研究地礦行政管理部門職能是否轉移到行政立法、統籌規劃、制定和掌握政策、嚴格執法、組織協調、信息引導以及檢查監督和提供服務上,那些政企不分和政事不分的問題是否解決了。
3.調整地礦行政管理權力結構
合理劃分行政管理許可權,正確處理集權和分權的關系,是行政改革的重點。權力結構調整主要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
(1)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對地礦行政管理來說,首先,要確定分幾級進行管理,如何分級;其次,是如何劃分各級的管理許可權。
(2)合理劃分各級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內部各職能機構之間的管理許可權。
(3)要正確劃分地礦行政管理廳(局)與地勘企事業單位的責權關系,做到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為此,要構築國有資產營運主體,建立出資人制度和法人財產制度,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和企事分體運行,使企業能真正行使各項自主經營管理權。
(四)調整地礦行政管理組織機構
地礦行政管理組織機構的合理設置,是地礦行政管理部門有效行使其職能的組織保證。地礦行政管理組織機構改革應以適應國務院賦予的職能需要為出發點,在合理劃分行政層次的基礎上,按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行調整。通過改革,建立起一個結構合理、功能齊全、運轉協調、行政高效的地礦行政管理系統。
(五)改革幹部人事制度
幹部人事制度是制約各項改革發展的重要因素。這項制度改革,包括任用、培訓、考核、獎懲、升降、交流、工資福利、退休退職等內容的單項改革。同時,要使改革內容相互配套。當前,地礦行政管理部門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是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加強對公務員行政行為合法性的監督。
(六)建立和完善地礦行政管理運行機制
地礦行政管理運行機制是否完善,直接影響地礦行政管理整體效能的發揮。地礦行政管理運行機制,主要包括科學的決策機制、高效的執行機制、靈敏的反饋機制、有效的監督機制。同時,要加強地礦行政工作過程中的組織、計劃、指揮、協調、控制等管理環節,使之充分發揮職能、提高行政效率。此外,地礦行政體制責權不清,程序煩瑣的問題也比較突出,應按科學管理辦法簡化行政程序,這也是提高地礦行政運行效率不可忽視的方面。
(七)轉變地礦行政管理方式
地礦行政管理方式必須適應地礦經濟體制的轉變而進行相應的轉變。我國地礦經濟體制正由集中計劃的產品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地礦行政管理方式應進一步做到以間接管理為主,加強宏觀調控,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進行管理,由部門管理轉向全行業管理。其中,尤其需要著重強調的兩項具體管理方式的轉變:
其一,轉變礦業權管理方式。即由行政主管機關無償授予,不得轉讓轉變為由地礦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礦產資源法、區塊登記辦法及開采登記辦法的規定有償出讓。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依據兩權轉讓辦法可以轉讓各自依法取得的探礦權和采礦權。為此,要建立、培育礦業權市場,依法規范礦業權人的交易行為,監督管理礦業權市場的運行。還要發展、培育中介組織,進行礦業權評估管理等。
其二,轉變礦產資源管理方式。即由產品經濟管理方式轉變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管理方式。由於礦產勘查生產的認識性質及其產品具有隱蔽性和難以准確把握等特點,礦產勘查報告成為礦產勘查產品的表現形式,礦產資源儲量成為其產品的質(品位等)和量的量度。因此,管理礦產勘查產品就表現為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的管理。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礦產勘查投資和風險全部由國家承擔,並實行礦山企業無償使用礦產勘查產品的制度,從而,形成了適應這種體制和制度要求的一整套礦產資源儲量、資源分類分級管理,礦產儲量審批、登記、統計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方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益要通過市場實現,礦產勘查的投資主體多元化,礦業(含礦產勘查)企業的產品或勞動成果要通過市場實現等。因此,必須改革一整套舊的產品經濟管理方式,建立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商品經濟管理方式。這套管理方式的具體內容詳見第二章第一節之「五」。
❺ 我在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工作,有事業編制,事業單位改革後,我的編制會不會取消,跪求解答,謝謝!!
你是那復個省的?有兩種情況制,第一編制不取消,改成合同制,影響不大,第二取消礦產開發局這個設置單位,直接並入省國土資源部門,設置公務員數量,人員進行轉接,也可能有第三種,在不取消礦產局的情況下,對其行政部門設置少量公務員崗位,然後其他的改用合同制或者聘用制。
❻ 事業單位改制,會對在編人員怎樣安置(我們是地質隊)
根據《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第九條地質隊屬於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改制之後地質隊將會獨立,仍然保留事業單位的編制,員工也擁有事業編制。但是事業單位將會實行部分企業制度,如實行工資獎金激勵制度,成立董事會、理事會等。
以江西省為例:省煤田地質局機關、地勘院劃分為一類公益事業單位;195地質隊、223地質隊、224地質隊、226地質隊、227地質隊、普查綜合大隊、測繪大隊7個地勘單位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類別待定。全國地質隊改制與江西省基本一致。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
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六、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
14.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15.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
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
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9.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20.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21.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七、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
22.大力發展公益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不斷拓展公益服務領域,增加公益服務品種,擴大公益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通過改革,形成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
23.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公益服務,促進公益服務公平公正。加快發展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公益事業,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公益服務水平差距,切實滿足廣大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務需求。
優化公益服務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布局,科學設置事業單位,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推進資源共享。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24.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完善相關政策,放寬准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
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職業資格與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並切實加強監管,引導其健康發展。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贈公益事業。大力倡導和發展志願服務。
25.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推動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26.加大財政對公益事業發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長效機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財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和財力,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辦法,合理制定標准,實行動態調整,健全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對公益一類,根據正常業務需要,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根據財務收支狀況,財政給予經費補助,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准體系,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強化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與執行,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收費項目和標准審批。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❼ 山東宣布4大省屬國企重組,此次改革會帶來什麼影響
這一次的國企重組有可能會產生全國第二大的煤礦企業,除此之外,地方的國企改革攻堅戰也會取得階段性的勝利。山東在推動國企改革方面的努力一直都是比較充足的,力度方面也比較大,執行力也比較強,由於這一次的重組涉及到的領導班子安排和資源的調配協調具有一定的難度,所以這一次的重組也備受關注。
邁出國企改革重大步伐
其實在18年的時候,我們國家發改委就已經制定了一個初級方案意見,力爭到2020年底會形成若干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煤炭企業,而在去年山東已經開始組建山東港口集團和山東機場集團這一次,再加上山東高速集團與齊魯交通集團的重組,將會是未來山東在交通板塊的一次大整合。
這一次的深化山東省屬企業重組主要還是為了推動新動能的集中和文化旅遊產業缺少龍頭企業的這些主要問題,目前山東省力爭在三年的時間內,將省屬國企集團的數量減壓三成,以上整體的效益提高三成以上,未來可期。所以由此我們可以大膽的預測,這一次四大省屬國有企業的重組將是山東省深化國企改革的一個大步伐。
❽ 山東宣布4大省屬國企重組,重組方案是什麼
方案是山東能源與兗礦集團聯合重組方案、山東高速與齊魯交通集團聯合重組方案,並對領導班子進行重新的重組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