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錦瑞制葯有限公司創立於2008年4月,擁有原料葯、注射劑、口服固劑等生產專線,是景屬峰醫葯(000908.SZ)的控股子公司。
景峰醫葯全稱為湖南景峰醫葯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12月上市,公司秉持「夯實基礎、技術創新、持續發展」的理念,堅持走與國際接軌的高端特色仿創葯產業化道路,現擁有22家全資、控股子公司分布在上海、貴州、遼寧、江蘇和海南等地,公司主營業務產品涵蓋了心腦血管、腫瘤、骨科、兒科、婦科等重大疾病領域。景峰醫葯獲評「2016中國製造業上市公司創造價值100強」、「2016年度中國醫葯工業百強」、2019年中國上市葯企化學葯綜合實力排行榜第46名」等榮譽稱號,是國家第五批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及海南醫學院教學基地;建立了自主研發與聯合開發並舉的技術創新與轉化體系,致力於抗腫瘤、心血管、糖尿病等專科葯研製、生產及銷售;上市產品生產線全面通過國家新版葯品GMP認證;擁有國家發明專利證書61項、商標注冊證142項。主要產品有注射用克林黴素磷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鈉、注射用奧美拉唑鈉等。
B.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嗎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2)上市公司子公司在海南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2019年1月末出台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中,在「完善基礎制度」環節明確提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當前A股上市公司群體,已有眾多公司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掛牌的案例,將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趨常見,但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則少之又少,個別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極端、特殊情形,或是避開監管紅線變通實施。
在當前發行體制下,一家公司通過IPO上市便達到了融資發展的目的,如果再將子公司分拆上市,則相當於多擁有了一個資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還可能涉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及獨立性等問題。
在專業人士看來,科創板允許分拆上市有著諸多積極意義。科創板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於科技創新的短板,允許分拆子公司於科創板上市,有利於調動上市公司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發揮上市公司在資金、人員、研究能力和市場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創新企業,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C.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的條件
1、在中國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所具備的條件是股本5000W以上,連續3年盈利,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現象.公司對外發放的股數必須達到公司總股本的25% 。
2、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創業板上市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中國證監會亦在2000年6月發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上市項目,須在上市前取得中證監不持異議的書面確認。
D.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相關問題
首先深發展肯定來是自有子公司的。至於其披露方式要參看銀監會《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財政部《國有商業銀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披露辦法(試行)》、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其次回答後一個問題,子公司多寡肯定是會影響價格的。
沒有專門資料庫提供上市公司子公司數目。至少在我印象中是這樣的。(萬得、巨靈就不用再看了)
E. 上市公司中在海南有旅遊業務的是
《關於抄推進海南國際旅遊襲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15年旅遊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8%以上,到2020年旅遊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2%以上。目前A股旅遊業上市公司中有五家公司的經營性業務位於海南,包括中國國旅、首旅股份(600258)、三特索道(002159)、羅頓發展(600209)、ST東海。其中,中國國旅、首旅股份、三特索道被認為受益較為明顯。中國國旅(601888)將在三亞建全球最大免稅店.中國國旅集團擬在三亞海棠灣建設40萬平方米的免稅購物天堂,整個項目總投資達300億元.
希望能夠幫到你、、、、
F. 上市公司子公司可以在國內上市么
需要分拆才能上市,不然子公司還是屬於總公司的資產和業務。
G.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算不算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也是作為上市公司的旗下資產
可以打包到上市公司,也可以分拆獨立上市
這個主要是看上市公司本身的規劃和子公司資產的優良程度,來核算他的價值
H. 2020年三月將總部轉移到海南的上市公司是哪家
02年3月將總部轉移到海南的上市公司,好像是碧桂園吧,是嗎?
I. 關於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問題
看該子公司是否反向持有母公司股份及持有多少,基本上母公司的發行\交易行為與你子公司的股價無直接聯系。
J. 海南企業上市公司有哪幾個
海南企業上市公司截至2012年5月15日,有海虹控股、ST珠江、海南海葯、海德股份、內新大洲A、海馬汽車容、ST東海A、ST亞太、羅牛山、華聞傳媒、ST欣龍、海峽股份、海南瑞澤、康芝葯業、神龍大豐、ST羅頓、海南航空、海南椰島、廣晟有色、ST海建、正和股份、中海海盛、海南橡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