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注股市內舉牌的問題。為何超過5%就要舉牌,5%個人感覺不是很多,還有收購是怎麼一回事如果不舉牌
「舉牌」收購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上收購的流通股份超過該股回票總股本的 5%或者是答5%的整倍數時,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馬上通知該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上進行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⑵ 阿里巴巴的實施細則分為四大類,分別是哪四大類
一、股權結構的隱患
從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股權結構來看,雅虎和軟銀分別是阿里巴巴第一大股東和第二大股東。
從股權比例構成看,雅虎持有集團公司39%股權,集團公司占網路公司83%股權,雅虎間接持股32.37%,認購1.2%,共持股33.57%;軟銀持有集團公司29.3%,通過集團間接持有公司股權比例為24.32%;兩家合計57.89%。雅虎、軟銀通過阿里巴巴上市可直接獲利數十億美元,所以,雅虎和軟銀是更大的贏家。
那麼,阿里巴巴是中國企業么?阿里巴巴IPO的成功,確實牽動了業內和國人的神經。在國際資本、媒體、業界和公眾對於中國互聯網概念的激情熱捧背後,理性驅使我們自問:阿里巴巴是中國的企業么?從阿里巴巴集團注冊地看是開曼群島,在法律上屬於純外資企業。從股權構成比例看,美國雅虎是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33.57%;日本軟銀持股24.31%,是第二大股東;兩家合計持股將近60%。中國公民作為創業者和管理層共持股12.79%,加上公司所有員工股權,大概共26.31%。這樣,在所有權上,阿里巴巴的確也不是中國企業,只是由中國公民創辦的在國內經營的外資企業。因此,當微軟舉牌收購雅虎時,我們最關注的是阿里巴巴潛在控制權問題。
進一步的問題是,阿里巴巴為什麼會選擇開曼群島注冊而不是在國內注冊?這恐怕與我們早期的外資優惠政策(在一定意義上,對外資的優惠就是對內資的歧視)有關。創業者創業的目的一是創業,二是發展、盈利。企業家利用內外資政策差異合法降低創業成本或經營成本(或者規避歧視)似乎也無可厚非。留給我們思考的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讓公民創業者留在國內而不是相反?什麼樣的激勵政策有利於國內創業?國內公民創辦的企業,為什麼外資成為第一大股東而不是國內機構或國內公民?
從阿里巴巴的發展歷程看,國內創業者缺乏的並不是創新能力,而是創業資本,而國內金融系統的缺陷,就在於恰恰不能給予創業者以資金支持。我們只能歸結為國內金融業發展滯後,風險投資起步較晚,國內缺乏對創業者扶持的環境。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宏觀政策環境下,我們如何在相關制度、產業政策、融資規則及具體實施細則上去落實,營造出有利於具有創新能力有創業意願的創業者的創新環境?
二、對馬雲的過度崇拜
可以說,馬雲本人具有超強演說能力,阿里巴巴員工對馬雲十分崇拜。崇拜正常,但是一旦這種崇拜超過了一個限度,形成過度崇拜,那麼就有可能出問題了。
我們試圖提出一些假想問題:離開了馬雲的阿里巴巴,會是什麼樣子?
馬雲何時退休?會像宏基電腦的施振榮那樣在六十歲全身而退嗎?會像微軟的蓋茨那樣專心自己的研究或者自己的基金會嗎?阿里巴巴是依靠組織在運行,還是由馬雲一個人的力量在推動?
誰來制約馬雲不妥的言行呢?若干年前的馬雲談到B2C和C2C的時候絲毫不心動,在論壇上還試圖說服8848創始人王峻濤、譚智相信B2C和C2C沒有前途。互聯網似乎和馬雲開了一個玩笑,讓他去做自己原先最不看好的事情。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馬雲感慨說,主要是形勢的變化太快了,他只能與時俱進。既然B2B在中國能夠成功,他想在大環境改變的形勢下再試試C2C,對於2003年新進入的C2C領域,馬雲這樣解釋。
還記得在2006年度渠道大會上,身兼阿里巴巴CEO與雅虎中國總經理的馬雲鼓動說,「阿里巴巴與雅虎中國將結合各自產品,打造一條產值以1000億計的上下游產業鏈,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電子商務服務。同時在未來3年內,將阿里巴巴與雅虎中國打造成為營收過100億元的企業,為社會創造100萬個就業機會。」「不但阿里巴巴與雅虎中國要實現100億元收入,作為渠道夥伴未來也同樣要實現100億元收入。」而如今,眾所周知,雅虎中國並沒有走出自己的困境。
再比如,在第四屆中國網商大會上,馬雲宣稱阿里巴巴接下來在3到5年內,將斥資100億用於建設電子商務產業鏈,以改善外部環境。然而,我們不得而知,這100億元資金從何而來?現在投入到哪裡了?取得了哪些顯著的效果?
三、快速擴張中的協同力問題
阿里巴巴在1999年開創了B2B交易平台;2003年通過淘寶網滲透C2C,進而今年推出B2C,隨後推出的第三方電子支付方式??支付寶;2005年與雅虎迷霧般地並購,搶佔一個新的制高點;2007年先後推出阿里軟體、取得香港成功上市、發布阿里媽媽;2008年與英特爾合作推出針對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的商用電腦,尤其是從6月1日起,中國雅虎和口碑網開始整合,合並成立雅虎口碑公司,公司未來發展重點是基於生活服務的電子商務、社區和通訊等業務。
不可否認,阿里巴巴在快速發展過程中面臨著眾多問題:
各個分支機構之間如何協同合作?都在做軟體開發,如何共享知識?都在做市場開發與客戶服務,如何共享客戶資源,避免重復投入?
人員突破萬人之後,組織結構不斷擴大,阿里巴巴組織的官僚化傾向也在逐步形成,如何避免最高戰略層被日常事務纏身?如何避免高層領導對新生事物的熟視無睹,導致決策滯後?
特別是,如何保障機構龐大之後,阿里巴巴的文化不被新進人員稀釋掉,或者被外來文化同化掉?也許,這種隱憂是阿里巴巴最為致命的毒瘤。
四、治理結構的硬傷
IPO本身對公司發展既有好處也有風險。通過IPO,公司可以募集資金,增加流通性,樹立品牌知名度,回報個人和風險投資;但也存在費用高,管理層壓力增大,失去控制權的風險。對於創業者,保持對公司發展戰略、方向的控制權至關重要,其方式一般是佔有公司較大股權比例或者通過契約安排,但主要是通過佔有較大股權比例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從上面阿里巴巴的股權結構看,管理層的股權比例較小,阿里巴巴管理層選擇的是股東協議安排來保證管理層在一定條件下對公司的控制權。從管理層角度看,阿里巴巴IPO時機似乎並不成熟。
那麼,阿里巴巴網路公司上市的真正的推動力是什麼?曾引起不少人推測:融資、回報風險資本、迫於大股東壓力,業務擴張等等。
馬雲曾多次在公開場合說:「我們不缺錢,上市一定不為錢。」馬雲的意思很明顯,不是為了融資而融資。這樣理解的話,就是對外界猜測缺錢的否定。在阿里巴巴與雅虎聯姻過程中,大部分風險資本已經退出,只有雅虎和軟銀兩大股東。雅虎是戰略合並後成為一大股東的,前期進入的風險資本目前只有軟銀,軟銀在此次IPO中並沒有大量拋售股權。如此看來,回報風險資本的觀點似乎也很難成立。
至於迫於大股東壓力的觀點,有人以阿里巴巴IPO馬雲淪為看客,雅虎、軟銀是大贏家來佐證。如果單從上市獲利角度看確實有一定道理,但沒有確切證據。公開資料招股說明書中所得款用途也許能提供一種較為可信的答案。招股說明書中《未來計劃及所得款用途部分》所得款用途分配如下:60%所得款凈額用作策略性收購及業務發展措施,包括:收購其他公司及業務,發展或收購完善公司技術平台的技術,發展聯盟關系;20%所得款用於發展現有業務;10%用於購買設備及技術;10%用於營運資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透過未來資金分配結構,基本可以確定,阿里巴巴IPO的推動力主要是來自業務方面的壓力和擴張戰略。
可以推測,阿里巴巴也許已經有自己的國際化發展戰略,IPO也許是阿里巴巴國際化戰略的第一步。至於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後,阿里巴巴高管能否保持對公司的控制力,在參與國際資本運作以及國際資本運作後而不至於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淪為職業經理人,也許是上市後阿里巴巴高管們面臨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