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會計中部門負責人與分管領導的區別有哪些
部門負責人指的是公司一個部門的最大領導,一般來說都是某某部門經理,比如財務部經理、銷售部經理
分管領導一般為公司領導,比如母公司規定董事長分管銷售部、財務部;總經理分管生產部、采購部
總之分管領導大於部門負責人
⑵ 分管財務領導 注意哪些問題
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問題,財務制度的建立及維護問題,人員調配問題,公司考核指標追蹤問題,工商稅務聯絡問題。
增量預算與零基預算的區別:增量預算是以基期成本費用水平為基礎,零基預算是一切從零開始。相比之下,增量預算較易編制,但容易造成預算冗餘,從而不能很好地控制一些不必要發生的費用。
零基預算能對環境變化做出較快反應,能夠緊密地復核成本狀況,但耗時巨大,參加預算工作的人員先要進行培訓,並且需要全員參與。
(2)象嶼集團財務分管領導擴展閱讀:
我國利潤分配的順序:
公司向股東分派股利,應按一定的順序進行。按照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利潤分配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步,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將凈利潤(或虧損)與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數(即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第二步,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按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後的凈利潤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盈餘公積金的基數,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潤,也不一定是的稅後利潤。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時,才能按稅後利潤計算應提取數。這種"補虧"是按賬面數字進行的,與所得稅法的虧損後轉無關,關鍵在於不能用資本發放股利,也不能在沒有累計盈餘的情況下提取盈餘公積金。
第三步,計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驟以同樣的基數計提公益金。
⑶ 國企副總可以同時分管財務和幹部人事嗎
應該是不可以。
同時分管這兩項工作,容易出問題的。
相關規定當中,明確規定主要領導不能分管財務與人事。
所以,對於領導幹部分管負責的工作,應該遵照相關制度執行。不能違規!
⑷ 象嶼集團的財務經理崗怎麼樣累嗎
招聘單位: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
招聘期限:截止2020-11-08
學歷要求:本科以上
職位性質版:全職權
工作經驗:不限
工作地點:廈門市湖裡區
參考月薪:10000-15000元/月
薪資福利:五險、住房公積金、商業保險
崗位職責:
1、 組織推動所負責工作范疇內的項目工作(如預算管理、稅收管理等);
2、 圍繞項目工作協調上下級及跨部門的工作配合;
3、 跟蹤所分工范圍內的投資企業運營及財務情況,及時分析反饋,並參與相關工作。
任職要求:
1、財經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3年以上財務經理或會計經理工作經驗,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或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資格;
2、具有扎實的財務管理知識,熟悉新會計准則、稅法、金融等相關法規知識或具備某些財務工作領域的專長;
3、有較好的研究分析能力、組織策劃能力、系統性思維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
4、有大中型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⑸ 單位會計與分管財務領導可以一人兼任嗎
單位會計與分管財務領導可以一人兼任。
分管財務領導如果沒有兼任出納職務的話,是可以兼任會計職務的,這並不違反財務制度。
同理,不兼職會計工作的話,分管財務領導也是可以兼任出納職務的。
⑹ 機關單位分管財務領導出差誰簽准報
不管誰出差都應該是部門負責人簽字報銷
如果是部門負責人本人出差報銷應當部門行政領導和黨委書記雙簽。
⑺ 事業單位可以由一位領導同時分管人事和財務嗎
如果你還是領導崗位上質疑?你該退位讓賢!
如果你是中層幹部的質疑?誰能給你權力發問質疑呢?
⑻ 分管財務部的集團副總有實權嗎
不知你所指的實權是如何定義的。
通常的理解,控制了企業的財務部門也就掌控了企業的命脈。
那麼,能掌控企業命脈的副總,能滿足你所謂的實權定義嗎?
⑼ 人事和財務能不能有一個分管領導分管
可以是可以,但是術業有專攻 懂財務的人不一定會人事,會人事的人也不一定懂財務。所以要是有條件還是找專業人才來管理。
⑽ 國企中分管財務的領導能兼任會計嗎
不能
各部門將陸續建立、健全利益公開、利益迴避、不直接分管、離職後行為限制、全程審計和舉報獎勵等六項制度。如其中的不直接分管制度,就規定單位主要領導不得直接分管本單位的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根據分工確定由班子成員分別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形成相互制約與監督機制。最終通過這些制度設計,鏟除發生利益沖突的土壤和條件,達到最大限度防止利益沖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