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董事長親屬安排進了公司,作為一般員工卻享受髙管待遇,小股東提出異議,但其拒不改正,有什麼好辦法嗎
對於董事長的親屬進入公司收到良好待遇 而你作為加入公司的小股東 認為這樣對公司其他員工的不公平 以及地位的不平等 處理這種問題需要你和其他股東進行商討 股東意見統一 對董事長進行反應 給董事長施加壓力 公司制度和規定是管理一個公司的最基本的保證 !接下來的需要你自己了
② 董事長大服東可以罷免小股東職務嗎
可以的,只要他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比例足夠多,在管理方面他就有絕對權力。
③ 海瀾之家創始人周建平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將由誰接班
已經交接給他的兒子了,早在19年的時候,他兒子就以公司的名義,給股東們發過郵件了。子承父業,相信他可以做的更好。
④ 與親戚成立公司,我是小股東,但是其他幾個合夥人要求我做董事長,也就是法人代表,我有沒有太多時間管理
明說,你有你自己的工作,這個公司屬於業余投資,並且你沒有時間和精力管理,股份也少,耽誤了大家的生意反而不好。
⑤ 小股東有沒有對重大決定的否決權
看看這個,或許有用:
怎麼行使自己的權利呢?最好的辦法就是進董事會,參與到公司的管理中來。大家都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實中國的公司法上已經充分考慮了小股東的利益,為多個小股東的聯合提出董事人選提供了方便,而且也不需要太多的選票。這個制度就是累積投票制:《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在董事的選舉過程中,應充分反映中小股東的意見。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累積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里規定該制度的實施細則。對於大多數上市公司來說,控股股東持股比例都在30%以上,如果其不實行累積投票制就是違法的,那麼我們小股東怎麼行使自己的權利呢?舉個簡單的例子:國內某上市公司總股本47245.62萬股,第一大股東持有27027萬股,占總股本的57.21%;其他股東合計持有20218.62,占總股本的42.79%。公司董事會共11名董事。假設全體股東全部投票,控股股東提名11名候選人,小股東聯合提名一個候選人。如果所有董事同時表決的話,獲得一個董事席位所需持有的有選舉權的股份數為47245.62×1÷(11+1)=3937萬股。也就是說,小股東只要徵集到8%左右的股東,就可以把一個我們的自己人送進董事會。當然具體的情況可能還略微有些出入,但是只要我們事先做好充分准備,在同時提名多個候選人的情況下,10%左右的投票權,肯定是可以推舉一名自己人的。
網路的發展為我們提供了聯絡的方便,而一些股票論壇里天天看到一群人在罵街,為什麼大家就不能聯系一下進入董事會呢?這樣我們就可以及時獲得上市公司的消息,而且這個董事肯定會為我們服務的,否則下次我們可以把他換掉。有了自己人在董事會,你覺得自己的消息還會比主力慢嗎?你還會應該消息的不確定性而擔心,進而被主力清洗嗎?這名董事還可以及時了解公司內部的財務情況和管理能力,這樣對大家的操作都有好處。一旦有一兩家公司小股東造反成功,就會成為燎原之勢,那時市場是不是就會更透明一些呢?
最後說一點,巴菲特投資的很多股票都可以在董事會里佔一席之地的,早期其投資的公司,還曾經因為和其他董事會成員無法達成共識,迫使他們收購其股份的情況,其他董事會成員對這個不合作的年輕人感到非常憤怒,不得不收購其持有的股份,以避免他在董事會里打擾大股東的如意算盤。這就是為什麼他可以長期堅持價值投資而不敗,我們卻不能堅持價值投資,因為我們不知道公司的實際情況,沒有接觸到管理層。經典價值投資著作涉及的一個很重要的准則就是對管理層的評價,而我們小股東如果沒有進入董事會又怎麼能對管理層進行恰當的評價,沒有這些評價我們又憑什麼堅持價值投資?
⑥ 兩人公司控股股東是CEO,小股東是董事長哪個說了算
你的這個問題,首先取決於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投資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公司章程和投資協議對控股股東和小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的權力有特殊約定,那就按照公司章程和投資協議的約定處理,這與CEO和董事長這樣的職位頭銜沒有任何關系。其次,如果公司章程和投資協議沒有特殊約定,那麼根據資本多數決原則,控股股東因為所佔股權比例更大,在公司一般事項上其均可以通過召開股東會作出股東會決議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控股股東的股權比例超過三分之二,那控股股東能夠左右公司經營的事項就更多了,其甚至有權決定公司的解散、變更公司章程等事宜。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⑦ 公司上市後掛在董事長名下的小股東能拋授手中的股權嗎還有不賣的話...
不能 掛在董事長名下意味著從形式上看小股東並沒有持有股票 也就是證券登記公司並沒有小股東的賬戶 沒法拋售 只有通過董事長 他拋售股票才能按比例把收益給小股東 或者看下之前是否有回購協議 是否可以私下賣給董事長 公司上市後董事長是不能立即拋售股票的 如果他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的話 要上市後三年才能套現 價格要看到時候的市場價格 分紅也是一樣 必須通過董事長 協議持有了多少股份就按多少分紅 這種私下代持股份的情況是最麻煩的
⑧ 關於有限公司股東退股的問題,大股東就可以操縱一切嗎最小的股東難道只有任人宰割嗎
cctv2有個律師信箱,你不防一試,現在的事情就是你能找到媒體的參與是最有效的解決途徑,別的你還是不要考慮的好
⑨ 我是公司的大股東我朋友是公司的小股東但他是法人代表他會不會拋開我自己佔有
不會的,因為需要股東會議決定。但如果對方虛假資料則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