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將庫藏股用於可轉債行權
由自己的能力,然後看清楚了之後再做。
⑵ 可轉債到目前為止有多少只回購的
昨天目前為止只有50%的進行可以回購的
⑶ 對於可轉債交易事想說法完整的是
可轉復債普通投資者未簽署《向不特製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所有普通投資者自2020年10月26日起,通過我司參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申購、買入的,都應當以紙面或者電子方式簽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並開通許可權。專業投資者可豁免。
(3)回購股份可用於可轉債擴展閱讀
投資者普通賬戶已開通可轉債許可權的,經申請並簽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後,可開通信用賬戶可轉債券許可權。專業投資者可豁免簽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及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⑷ 可轉債怎麼進行質押回購加杠桿操作
1、在券商開通正回購資格。
2、買入可轉債
3、質押可轉債(每個可轉債有質押代碼,填賣出),獲得標准券(按中登的折算比例來),此時你的可轉債就質押入庫,同時交易軟體出現折算出來的標准券。
4、做正回購,例如買入204001,就是做1天正回購,數量填你折算出來的標准券*0.9(交易所規定,為控制風險,只能使用90%的標准券),選擇買入,價格填你想要的利率。如果成交,相應的資金就到你的賬戶中。舉例100萬中行轉債,質押後,大約能融資60萬元。融資後的錢,可以再買可轉債,例如再買中行轉債,就再可獲得60萬可轉債,此時你就有160萬中行轉債,相當於1.6的杠桿。新買的60萬可轉債,還能夠在質押入庫,然後再做正回購,第二次大約能融資40萬元,再買中行的可轉債,此時你就有200萬中行轉債。新買的40萬可轉債,還能夠在質押,然後再融資20萬元,如此反復,最終杠桿可以達到2.3左右。
4、正回購續作,第二天,回購到期,你的標准券解凍,同時賬戶顯示負金額,例如融資100萬,賬戶會顯示-100萬元,此時你必須續作,否則會出現欠資,那不僅要罰款,正回購資格也會被取消。續作很簡單,拿你解凍的標准券質押,續作正回購,融入的錢沖平上一筆正回購金額外加利息,賬戶金額顯示為正,即可。然後每天續作,周而復始。
5、出庫,某一天,可轉債大漲,例如中行轉債漲到120元,你不想做了,可以將抵押入庫的中行轉債出庫,此時買入中行轉質(中行轉債的質押代碼),你的中行轉債就出庫了,此時可以賣出全部或者部分中行轉債,並沖抵正回購借款。
回購買入可轉債的收益 = 轉債總數*(轉債賣出價格 - 轉債買入價格)*杠桿比例 - (正回購利率/360)*總資金*(1-杠桿比例)*投資時間
⑸ 股票回購有什麼影響
股票回購對公司有以下六點影響:
(1)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3)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
(5)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6)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可以用來交換被收購或被兼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轉換公司普通股的需要,還可以在執行管理層與員工股票期權時使用,避免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5)回購股份可用於可轉債擴展閱讀:
股票回購有以下方式:
1、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
2、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3、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4、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5、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6、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7、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回購
⑹ 關於可轉債可以質押的疑問
深市可轉債代碼就是質押代碼,上海的有自己的代碼的
⑺ 定向可轉債是什麼意思呢請詳細幫我解答下 謝謝
定向可轉債:以定向方式發行可轉債具有發行程序簡化、條款靈活的優勢,甚至可以幫公司引進有實力戰略投資者。
政策來由:
2015年8月31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並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通知》鼓勵支付工具和融資方式創新,在現金支付、股份支付、資產置換等方式外,推出定向可轉債作為並購支付工具。
外部情況:
在美國,以私募(也即定向)方式發行的可轉債佔到可轉債發行額的80%以上。即使在國內,定向可轉債也不是新事物,2002年青島啤酒、2014年陝西楊凌本香(中小企業私募債特例)均有過。在監管層面,2013年,肖鋼主席在上市公司協會的年會上也有過提及。
特點:
第一,其介於優先股和公司債之間。定向可轉債、優先股均屬於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而普通公司債是公開發行的標准化債權融資工具。定向可轉債和優先股均為股債混合型產品,但本質不同,定向可轉債本質是債券,二者均對稀釋股權有延遲作用。
第二,與普通可轉債相比,定向可轉債可能存在特點用途(如並購),條款設計也更為靈活,但多數不能像普通可轉債一樣上市交易。
相對於定向增發的優點:
:1、可轉債對公司現金和償債能力要求更為嚴格,但估計對定向可轉債會適當放寬。
2、海外經驗顯示,發行可轉債單次籌資額度更高。
3、定向可轉債在熊市中更容易被投資者接受。
4、可轉債具有稅盾作用,融資的財務成本較低,但存在贖回壓力。
在並購交易中優勢:
1、滿足被並購方的避險需求。
2、彌補現金支付和股份支付的不足。
3、交易條款設計更為靈活,有助於化解並購重組中的實際困難。另外,定向可轉債可以作為天使投資的參與方式,債性提供了一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