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東違規減持!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或者持股5%以上內的股東,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容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單獨或者合並減持的股份,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5%。
減持,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指減少持有股票或期貨指標的數量。特指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東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股票賣出行為,並及時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資者不適用。
(1)上市公司董監高違法違規擴展閱讀
針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股東,主要禁止的股份減持情形包括四種:
1、上市公司或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或偵查期間,行政處罰、刑事判決做出後6個月內,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2、董監高因涉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處於上述期間的,不得減持股份。
3、大股東、董監高被本所公開譴責後3個月內不得減持股份。
4、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在相關行政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決定作出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及其上述主體的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股份。
『貳』 請問,如何在巨潮資訊網查詢某個人在上市公司的任職情況以及在任職期間有無違法違規的情形,謝謝!
首先,巨潮資訊網僅僅是一個信息披露的平台。
你要查詢的個人版信息只能是高管信權息,高管信息的任職情況,只能從這家上市公告的聘任這個高管的公告裡面查詢。
另外,如果查詢是否有處罰情況,一般情況就是交易所通報批評以及上市公司主動披露,可以留意上市公司年度報告,裡面也有可能會提及。
『叄』 擬上市公司高管因身體原因離職違規嗎
擬上市公司高管因身體原離職屬於正常情況。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正常工作,應當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同意離職休養。不是違規行為。
『肆』 上市公司高管對自己公司的股票增持和減持,如何區別於利用非公開信息進行違法交易
內部人買賣這個問題沒辦法杜絕,股市是一個信息能兌換成價值的地方,這種交易很內難區別——買賣你能看見容,但為什麼你永遠不知道(事後你能明白原因)。2015年那波牛市,內部內部人提前一個月甚至十幾天大量買入,之後出重組,股價翻個3倍的事太多了,曝光出來的只是很小一部分而已!內部人肯定比散戶更加了解公司,他們買賣股票肯定占優勢,這個避免不了的。
你之所以想區別,本質上是想跟庄獲利,實戰中這個非常非常難!從技術上說,你根本無法從上億交易中發覺出故意隱藏起來的內部交易,再加上內部人一般都是用「馬甲」號,你怎麼分辨?我個人認為更靠譜的方式還是深入研究,具體的很多細節說不完,簡單點說吧——你找個十家八家重組前後的企業,從盤面,財報,公告再結合當時的市場熱點去分析,相信你會找到點很有趣的東西!
說了很多口水話,希望能幫到你,就這吧!
『伍』 上市公司董事長領導知道員工違法沒制止,領導算不算違法
根據你的敘述該董事長應當承擔包庇罪的法律責任
『陸』 如果公司高管名下有公司算違紀違法
公司高管名下有公司不算違紀違法,但如果利用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該高管是上市公司董事的話,董事會表決時也有相應的限制規定。(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依據:
1、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1條)。
2、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25條)。
關聯關系判定:
『柒』 五年以前有不良記錄能否做上市公司高管
即便是違法犯罪,抄只要在5年以前襲都可以做上市公司高管。
參見法律規定: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不良信用記錄根本就不需要關注。
只有一條「無重大負債」,需要在任職的時候前述承諾。這個你不存在就可以了。
而且沒有人會實質性檢查這一條,
比如房貸,大家都有啊,這是不會有定性的描述的。
你這情況完全沒有問題。
上市公司相關問題歡迎繼續咨詢。
『捌』 成立上市公司擔任董監有什麼好處
你說的是董事還抄是監襲事,董事和監事的職能是不同的。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 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占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
監事
監事(supervisor ),是股份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監察股份公司業務執行情況。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或監察委員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通常監事會中至少應一人為股東,並在國內有住所。監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監事的任期一般較董事短,各國規定不一。監事因故缺額時,應召集股東大會補選。監事的報酬,如果章程未定,應由股東大會決定.
董事和監事都是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一個其管理作用,一個起監察作用。
『玖』 上市公司高管網下打新違規後怎麼辦
需要等著從黑名單移除,目前黑名單一般要六個月,證監會的規定這個沒有辦法from浦新金服
『拾』 2、 上市公司董、監事、高管,違規買賣本公司股票,獲得的收益如何處理
根據《證劵法》第47條:
因上市公司董、監事和高管,對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6個月內進行買賣交易的,其收益應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追回;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
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